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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文化馆(站)与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019-04-25 7页 doc 21KB 1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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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文化馆(站)与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县乡文化馆(站)与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论文提要县乡文化馆(站)是国家设置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承担着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基层文化建设,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责任,县乡文化馆(站)要充分认识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意义,确立角色,弥补缺位,奋发有为,真正担任起来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力军的作用。 关键词文化馆农村文化遗产保护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它们是中华民族精神情感的重要载体和纽带,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也是我们代代相传的极为宝贵的文化财富。随着全...
县乡文化馆(站)与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县乡文化馆(站)与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论文提要县乡文化馆(站)是国家设置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承担着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基层文化建设,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责任,县乡文化馆(站)要充分认识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意义,确立角色,弥补缺位,奋发有为,真正担任起来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力军的作用。 关键词文化馆农村文化遗产保护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它们是中华民族精神情感的重要载体和纽带,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也是我们代代相传的极为宝贵的文化财富。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冲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迫在眉睫。县乡文化馆(站)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应充分发挥其职能,担负起广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任,成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力军。 一、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农村是一片广阔的天地,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广量大,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农业社会中创造了灿烂多姿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民族的精神植被和无法抹去的文化印记,值得我们永远保护与传承。 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确保社会转型期我国文化生态安全的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源泉和根系。它伴随着我们祖先生存、繁衍、奋斗的足迹,并在长期的农耕社会中积累、发展、成熟,其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几千年来,由于中国农耕社会的漫长发展以及中国社会经济的相对 1 稳定,发源并流传于农耕社会,并以农耕社会为其生存、发展土壤的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较好的传承,处于相对稳定封闭的延续环境中。进入20世纪后,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引发了中国社会的巨变,也同时引发了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人们的生产、生活、思想、文化观念的巨大变化。这些巨大的变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民族民间文化的生存环境发生着显著的变化。特别是20世纪七十年代后,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加快,外来文化随之而入,各种文化的激荡、交融,中华本土传统文化面临着生存发展的巨大考验。上世纪90年代后,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趋势日益加深。外来文化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冲击日益加剧,中国农耕社会向现代工业文明时代的转型,也使得以农耕文化为其表现形式的民族民间文化的生存堪忧,有的令人痛心地不断灭失,消失于岁月的烟尘中,有的处于濒危的状态。面对不断消解、弱化、消亡的民族民间文化,抢救和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文化生态安全也被提高了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引起了广泛重视。农村作为民族民间文化生存的母体土壤与广阔空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再也不可能成为民族民间文化生存的世外桃源。在激烈的社会转型期中,加强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显得越来越重要,这是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更是确保中华民族文化生态安全的需要。 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对国内外形势作出深刻后从现代化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能没有文化的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必须紧紧依托植根农村生产生活、对农村生产生活具有较大影响的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挖掘其文化精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加强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 要内容,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藏着我们祖先勤劳勇敢、善良纯朴、追求幸福、崇尚和平、聪颖智慧等大量优秀文化传统,是推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优秀传统教材。同时由于深厚历史文化底蕴以及代代相传,其感染力、约束力十分巨大,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中往往说服力较强,润物细无声,效果好,见效快,易接收。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有的由于其工艺精美、群众喜闻乐见,因而具有广阔的产业开发前景,在抢救、保护中进行合理开发,能够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物质文明建设。 二、县乡文化馆(站)在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缺失 县乡文化馆(站)是国家设立的公益型文化事业单位,其基本工作内容就有承担本地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职能。然而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由于诸多原因,这一职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一是意识的缺失。民族民间文化是特定民族、特定区域人民群众代代相传,留存于民间反映该民族该区域人群历史渊源、生活习俗、心理特征及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群体特质、宗教信仰等诸多内容的文化艺术表现形式的总和,具有民族民间性、大众性、多样性、社会性的特质。群众文化对民族民间文化具有传承性,许多历史悠久,深为群众喜爱的民族民间文化,所以能形成传统,并且世代相传,靠的就是群众文化。因此,可以这样认为,民族民间文化是群众文化的特殊表现形式,群众文化是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沃土和茂盛的根基,两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县乡文化馆(站)在基层群众文化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民间文化与群众文化的关系的理解,加深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当前,一些地方的文化馆(站)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意义认识肤浅,对于这项工作缺少热情,敷衍对待,有的任其自生自灭而不主动采取措施,加以抢救保护;有的认为其是糟粕,不值得保护;有的认为其已不适 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失去了群众的认可而没有保护的必要。其实这些都是与民族民间文化应坚持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相违背的,是错误的认识。 二是能力的缺失。当前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已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各地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实行政府主导,文化主管部门主抓,在文化馆设立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中心,推进本地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但不容忽视的是,各地虽明确了职能机构,但是依然存在着保护工作网络断链、队伍不稳、人才缺乏、资金不足等矛盾,面对面广量大,散失民间,有的极其濒危,亟待抢救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来说,就目前文化馆(站)的现状与能力,有的显得力不从心,缩手无策。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不少的无房馆、无房站、不达标的文化馆(站)。一些文化馆(站)条件简陋,设备陈旧,队伍老化,人心不稳,知识结构与文化水平无法胜任具有较高专业要求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馆(站)人员待遇低,更谈不上加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落实。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到一个地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三是政策的缺失。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坚持政府主导,政府是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制定者。近年来,随着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了不少切实可行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应该说,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对于各地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到重大的推进作用,也取得不少的实效。但是也必须指出,在政策的落实检查、考核上缺少力度,在通过实践对政策的有效评估上缺少机制,因而形成了政策的隐型缺失和显型缺失两种可能。即上有政策而到基层没有落实或落实残缺、落实不了。另一方面,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还需制定具体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充分调动社会各届参与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成合力,共同保护。各级党委政府 要把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力军——文化馆(站)的建设列入城乡规划,文化馆(站)人员工资及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条例的制定,使文化馆(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县乡文化馆(站)在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大有作为 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的时代任务,县乡文化馆(站)应尽快找准位置,调准角色,抢抓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开拓思路,推进本地区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向前发展,取得实效。 (一)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组织开展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全面普查、摸清家底,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类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存在问题,是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任务。文化馆(站)身在基层,与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比较接近,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也容易接触大量丰富多彩的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区域、分布种类及生存环境较为熟悉,对于开展普查工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另一方面,文化馆(站)也具有人才优势和网络优势。普查工作专业性、知识性要求高,普查过程中不仅要做好普查文字笔记,还要运用摄影、摄像、录音、数字多媒体等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这些工作都需要熟练掌握使用这些设备的人才,文化馆(站)在这些方面具有人才方面的相对优势。在普查工作中,可以县、乡、村联动,将普查工作延伸到最底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普查的全面性。 (二)着力挖掘资源,发展特色文化。文化馆(站)在推进基层群众文化建设中,要注重发掘当地民间特色文化资源,吸取当地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的营养,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的文化活动。面对远离现代生活,遭 到淘汰和冷落、濒临灭绝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文化馆(站)应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通过对民族民间文化不断的挖掘、整理、创新,或搬上舞台,打造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艺术精品,丰富百姓生活;或请进博物馆,妥善保存、保管、展示,提供研究,社会共享,成为教育传承下一代的实物资料、好的教材;或产业开发,成为民间艺术品、工艺品,发展地方特色经济、文化产业。总之,通过各种形式,民族民间文化会在创新中得以保护,在保护中不断创新,使其恢复活力,生生不息,世代相传。近年来,各地文化馆(站)充分挖掘地方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特色文化创建,催生挖掘出一批特色文化之乡、特色文化团队、特色文化家庭、特色文化标兵,建立了一批文化生态保护区。在特色文化创建中,一些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新生、延续、升华,唤醒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画村、舞龙村、哨口风筝制作村、蓝印花布印染村、红木雕刻村、戏曲票友村等,成为老百姓引为自豪的特色文化村落,成为他们丰富文化生活、展示特色传统技艺的载体和舞台。 (三)营造保护氛围,增强全社会共同保护的意识。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是文化馆(站)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这里面包括配合党委政府对人民群众进行政策、形势、时事宣传。文化馆(站)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艺术形式,寓教于乐,生动活泼,易于被群众接受。加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当前各地党委政府开展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各地文化馆(站)要充分发挥其职能,配合党委政府,抓好宣传发动。通过送戏、送展览下乡,大力宣传开展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围绕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举办征文竞赛,举办民间艺术节,举行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展演、展示、展销活动,开展以“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的理论研讨活动,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以党委政府主管,文化部门主抓,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一致,营造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浓烈氛围,形 成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格局,推进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以人为本,构筑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人才高地。人才是基础,是事业成败的关键。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样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建设一支业务精通、乐于奉献、热心保护、善于管理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队伍;建立一批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队伍;培养一代传承弘扬发展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青少年队伍,是开展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因素。县乡文化馆(站)要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更新观念,更新知识结构,通过请专家授课、个人自学、高校进修培训、引进大学生等多种形式,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基础。县乡文化馆(站)在保护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寻找、保护、抢救传承人,避免人在艺在、人亡艺绝的现象出现。鼓励传承人带徒传艺,给传承人提供生活资助、传承资金。鼓励和支持年轻农民学习和传承乡村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组织传承人、民间艺人走进校园,开展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教育,与学校素质教育相结合,将民族民间文化列入第二课堂学习内容,增强青少年对民族民间文化的感性认识,激发学习热情,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后继有人,代代相传。 农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富集区,中国漫长的农耕社会遗存的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现代化、全球化的挑战。面对着中华民族精神植被荒漠化的危险,面对着党和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面对着时代的呼唤与人民的要求,作为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的县乡文化馆(站)应当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建功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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