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英文缩写 &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 英文缩写
有限公司的英文全称为“Company Limited”~可以缩写成“Co. Ltd.”~也可以缩写成“Co.,Ltd.”。这两种缩写方法在实际使用当中都能见到~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前者用空格来作间隔~后者用逗号来作间隔。间隔不能省略,不管是手写还是打字,。
“Co.”和“Ltd.”中的“.”都是用来表示单词短缩省略的符号~均不能省略。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比较而言,有以下区别:
,1,两种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
~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由5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两种公司股东都只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负责~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3,就股东权力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按股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4,从资本募集方式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质~不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股票、债券~股份转让严格限制~财务不公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开放性质~其股票公开发行~自由转让~财务公开。
,5,从筹资工具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是股票及债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筹资并不采取股票债券形式~而是内部认购。
,6,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公司性质~但股东之间的关系密切~在一般情况下~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分离~所以它又具有某种人合公司的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之间的异同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
为基本特征的。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
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一是“资本确定原则”。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二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三是“资本不变原则”。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2(实行了“两个所有权分离”原则。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第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
分财产”,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但是~股东不会因此丧失自己投资的财产权~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分权和重大事项决策表决权以及管理者的选择权~同时可以依法自由转让股权~在公司终止时~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余财产的终极所有权。
3(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业章程的规定~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称之为法定代表。企业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和主体的社会组织。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
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
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
1(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
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就可以。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5、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特征方面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
?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
?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
?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
?财务不必公开。
(2)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票可以自由转让;
?财务公开。
二、设立条件方面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出资额方面区别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四、出资方式方面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股份转让方面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申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六、组织机构方面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态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其中创立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的过渡机构。
七、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方面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时间以外召开的会议。
?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的形式分为年会和临时会两种。年会即每年按时召开一次的大会。临时会是指在年会以外遇有特殊情况依法召开的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特别决议是指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和修改公司章程所作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一般决议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八、董事会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3人至13人组成。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人至19人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2人。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九、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除这两次法定应召开的会议外,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决定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
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主持。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因紧急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董事会开会时,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须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