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副作用(范本)
甲硝唑副作用
甲硝唑副作用
药效学
本品为硝基咪唑衍生物,可抑制阿米巴原虫氧化还原反应,使原虫氮
链发生断裂。体外试验证明,药物浓度为l,2μgml时,溶组织阿米巴于 6,20小时即可发生形态改变,24小时内全部被杀灭,浓度为 0.2μgml时,72小时内可杀死溶组织阿米巴。本品有强大的杀灭滴虫的作用,其机理未明。抗菌谱包括脆弱类杆菌和其他类杆菌属、梭形杆菌、产气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属和消化链球菌属等。其杀菌浓度稍高于抑菌浓度。甲硝唑对缺氧情况下生长的细胞和厌氧微生物起杀灭作用,它在人体中还原时生成的代谢物,也具有抗厌氧菌作用,但对需氧菌和兼性厌氧菌无作用。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药物的硝基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菌的 DNA代谢过程,抑制细菌的脱氧核糖核酸的合成,干
扰细菌的生长、繁殖,最终导致细胞死亡。而耐药菌往往缺乏硝基还
原酶。
药动学
口服或直肠给药后能迅速而完全地吸收,蛋白结合率 20%,吸收后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且能通过血脑屏障,药物有效浓度能够出
现在唾液、胆汁、乳汁、羊水、精-液、尿液、脓液和脑脊液中。有
报道,药物在胎盘、乳汁、胆汁的浓度与血浆浓度相似。健康人脑脊
液中血药浓度为同期血药浓度的 43%。少数脑脓肿患者,每日服用 1.2,1.8g后,脓液的药浓度0.25g0.5g
口服,一次0.25-0.5g,6小时1次,一日不超过4g.重症静滴给药,首次15mgkg,以后每6小时用7.5mgkg,每次滴注1小时,7-10天一疗程. 治破伤风一日2.5g,分次口服或滴注. 预防用药,腹部或妇科手术前一
天开始服药,一次0.25g,一日3次.
1.肠阿米巴病:0.4,0.8g,1日 3次,疗程 5,7日。 2.肠外阿米巴病:0.6,0.8g,1日 3次,疗程 14,20日。贾第虫病:每日 12,25mgkg,疗程 5,10日。
3.滴虫病:0.2,0.4g,1日 3次,疗程 7日。 4.麦地那龙线虫:0.2g,1日 3次,疗程 9日。 5.小袋虫病:0.2g,1日 2次,疗程 5日。
6.皮肤利什曼病:0.2g,1日 3次,疗程 10日,间隔 10日重复一疗程。
7.微丝蚴病:0.4g,1日 3次,疗程 10日。
8.厌氧菌治疗:静脉用药,首次剂量 15mgkg,以后 7.5mgkg,每6h 1次。
9.假膜性肠炎:每日 1.2,1.5g,疗程 15日或视病情而定。 10.克隆病:0.2,0.6g,1日 3次。
片剂:0.2g片。栓剂:0.5g枚。注射液:0.5g100ml。 片剂:每片 0.2g。
注射液: 50mg; 100mg;500mg; 1.25g; 500mg。 禁用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亦禁用。
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
孕妇:药物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实验发现腹腔内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并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只有具明确指证时才选用本品。 本品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中浓度相似。乳母是否停药或中断授乳取决于用药的必要性。若必须用药,应中断授乳。
年人用本品时药动学有所改变,因此需监测血药浓度。 对本品和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应禁用。
本品为硝咪唑类药物,血液恶液质者应慎用。
动物实验中有致癌、致畸胎、致突变作用。
哺乳期妇女、妊娠 3个月内的孕妇、有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和血病患者禁用。
有肝脏病者剂量宜减少。
给药说明:
对某些动物有致癌作用,曾发现接受本品治疗患者的尿液对细菌有诱发作用。
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 8小时延长至 12小时。
致癌、致突变:动物实验或体外测定中发现本品具致肿瘤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肝功能严重损害者本品代谢缓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积蓄,应予减量,且应作血药浓度监测。
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的患者,本品可经胃液持续清除,引起血药浓度下降。无尿患者血透时,本品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给药剂量不必减量。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念珠菌的药物。 可引起轻度粒细胞减少,用药前后需检查血象。
药物不应与含铝的针头和套管接触,静滴速度宜馒,并避免与其他药物一起滴注。
治疗滴虫病时需每日更换衣裤,免致重复感染,配偶也应同时接受治疗。采用阴-道给药时,可能使并存的念珠菌病恶化。 服药后尿液可呈深红色,此系本品代谢产物所致。 应用期间应减少钠盐摄入量,如食盐过多可引起钠潴留。 不良反应:
15— 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等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静脉给药的不良反应。最严重的为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程用药时,周围神经病变持续。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口腔金属味;
?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红斑疹、荨麻疹;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
局部反应如血栓性静脉炎;?其他有发热、尿色发黑,可能为本品代
谢物所致,似无临床意义。
口服时的不良反应。
?肠胃道症状,如恶心、厌食、呕吐、腹泻、中上腹不适、腹部痉挛、便秘。
?口腔:偶有口腔明显金属异味、舌苔厚、舌炎和胃炎,可能与念
珠菌急剧增长有关。
?血液系统:可逆性粒细胞和红细胞减少。
?心血管:心电图 T波平坦。?中枢神经系统:癫痫、周围神经病变、眩晕、共济失调、精神错乱、易兴奋、抑郁、乏力和失眠。?过敏、荨麻疹、红斑疹、潮红、鼻充血、阴-道或外阴干燥、发热。?泌尿系:排尿困难、膀胱炎、多尿、尿失禁、黑尿。?其他:阴-道霉菌过长、性欲减退、直肠炎、关节痛似血清玻应用本品时若饮酒,可出现腹部不适、恶心、呕吐、潮红、头痛、酒味改变;罕见胰腺炎,停药后即消退;节段性回肠炎患者大剂量长程用药,其胃肠道癌肿、乳-房癌的发病率增高,原因不明。
逾量表现:有报道口服本品 27mgkg,每日 3次,共 20天;或首剂 75mgkg,继以7.5mgkg维持,未见不良反应。意外顿服 15g,出现恶心、呕吐和共济失调。恶性肿瘤患者用本品作为放射致敏剂,隔日给药 6一 10.4g,5— 7天后出现癫痫、周围神经病变等神经毒性反应。 可引起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腹泻.个别病例头痛,失眠,皮疹,白细胞减少,麻木,感觉异常,运动障碍,共济失调,情绪失常.可引起过敏性暂时近视,剥脱性皮炎.
15%,30%的病例可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如恶心、呕吐、口腔金属味、舌炎、口腔炎、腹痛、腹泻等,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皮疹及白细胞减少,均属可逆性的,停药后自行消失。约25%用此药患者对酒精发生有双硫仑样反应。
注射此药患者,6%可发生血栓形成性静脉炎。
首次报道此药可致肺炎,1例有花粉过敏史并口服避孕药多年,患复
发性阴-道炎,用此药治疗当天即发生高热、咳嗽、结膜炎及周身斑
丘疹,胸部X线检查示肺浸润及双侧胸腔积液。
一般剂量可引起头痛、头晕、共济失调、抑郁、甚至癫痫样发作但罕见。大剂量或治疗时间长可发生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毒性作用,如惊厥、共济失调及意识错乱,偶尔出现末梢感觉神经病变。静脉用药可发生头痛、发热、头晕及虚脱。
可发生食欲不振、口有金属味、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症状的严重性大多与剂量有关。
可出现尿道不适及黑色尿。
可有轻度的白细胞及中性细胞减少,1例用药1周后有骨髓受抑制现
象;1例发生粒细胞减少,停药3天后有改善;2例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 此药可致瘙痒及皮疹。1例发生固定性药疹及玫瑰糠疹样皮疹。1例首次服0.4g,服后40分钟感全身皮肤瘙痒,继而面颈、躯干及四肢出现大小不等淡红色丘疹,搔之迅速融合成片。
相互作用:
可减缓口服抗血凝药的代谢,而加强其作用,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与土霉素合用可干扰甲硝唑清除阴-道滴虫的作用。
抑制乙醛脱氢酶,因而可加强乙醇的作用,导致双硫醒反应。在用药
期间和停药后 1周内,禁用含乙醇饮料或药品。饮酒后可能出现腹
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本品能加强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
长。
同时应用苯妥英、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可加速本品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的排泄减慢。
同时应用西咪替丁等减弱肝微物体酶活性的药物,可减缓药物的清除,延长本品的半衰期。
同时应用本品和双硫仑的患者若饮酒可出现精神症状,故二周内使用双硫仑者不应再用本品。
本品能致使华法林的t12延长而加强其疗效。用药期间应忌酒,否则,可发生戒酒硫样作用,表现为颜面潮红、脉博加快、呼吸困难、斑疹,
继之面色苍白、低血压、心律不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