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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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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doc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doc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文件签收表 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签收确认 表 篇一:劳动合同签收公示 廣東省勞動合同簽收公示暫行辦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颁布尔日期】 2007-10-22 【实施日期】 2007-10-22 【发 文 号】 粤劳社发〔2007〕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 现将《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厅反映。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doc
签收公示表.doc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文件签收表 劳动 劳动合同签收确认 表 篇一:劳动合同签收公示 廣東省勞動合同簽收公示暫行辦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颁布尔日期】 2007-10-22 【实施日期】 2007-10-22 【发 文 号】 粤劳社发〔2007〕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 现将《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厅反映。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 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 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04〕19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 则,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面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法定条款。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订 立条款空白或约定不明确 的劳动合同。 第五条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 盖章生效。用人单位一方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 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 托其他人员代签的,须出具。劳动者一方由劳动者本人 签名。 第六条 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 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附后)上签名 确认。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在 便于职工阅览的场所公开《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有条件的用人 单位可同时通过单位内部信息网络、电视、厂报、墙报等形式公 示。 第八条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第九条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由用人单位保管,并在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后至少保存二年。 第十条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 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核实相关情况并告知 劳动者。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 同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应及时依法查处。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颁布尔日期】 2007-10-22 【实施日期】 2007-10-22 【发 文 号】 粤劳社发〔2007〕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 现将《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厅反映。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 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 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04〕19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 则,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法定条款。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订 立条款空白或约定不明确的劳动合同。 第五条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 盖章生效。用人单位一方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 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 托其他人员代签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劳动者一方由劳动者本人 签名。 第六条 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 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附后)上签名 确认。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在 便于职工阅览的场所公开《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有条件的用人 单位可同时通过单位内部信息网络、电视、厂报、墙报等形式公 示。 第八条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第九条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由用人单位保管,并在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后至少保存二年。 第十条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 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核实相关情况并告知 劳动者。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 同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应及时依法查处。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篇二: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 公司 篇三: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需公示不少于7日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的《劳动合同签收公 示表》需公示不得少于7日,此后由用人单位保管,并在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后至少保存二年,记者昨日获悉,省劳保厅下发了 《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 《办法》),对劳动合同签收公示作出了规定。 《办法》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并 由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上签名确认。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应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在便于职工阅览的场所 公开《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同时通过单位 内部信息网络、电视、厂报、墙报等形式公示。 此外,《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劳动者 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出。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至少保存二 年。 《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 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照本办法 执行。 《办法》要求,《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由用人单位保管,并在劳 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至少保存二年。(记者蒋悦飞 实习生庞晓 茗)篇四: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 篇五: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2013-3-1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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