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学校领导干部违反行政管理行为准则处理暂行办法
Xx县学校领导干部违反行政管理行为准则处理
暂 行 办 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学校行政管理效能~提升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范围和对象为全县公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学校领导干部包括学校党支部
记、正副校长、教导处正副主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德育办正副主任、安全办正副主任、教科室正副主任、总务处正副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共青团团委书记以及后勤管理人员。
第四条 对学校领导干部违反行政管理行为准则的处理~以建立“不良记录”档案为载体~分为“不良记录”、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学年末进行考核总评~考核结果由学校记入领导干部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干部考核、提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对学校领导干部违反行政管理行为准则的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理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
~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第六条 学校领导干部违反行政管理行为准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责任领导“不良记录”1次,情节严重的~全县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年度考核降低等级~直至评为“不合格”~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有关处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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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管理混乱~教师不认真备课、上课~经常不批改作业~工作时间打牌或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影~造成不良影响~学校教学质量长期低下。
2.学校违规补课~教师长期有偿补课~学校或教师乱收费、推销资料和其他商品~教师坐班、请假等
不健全且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3.组织考试时集体违纪舞弊。
4.学校校园“脏、乱、差”。
5.学校值班领导脱岗、行政人员不作为造成安全事故或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
6.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器材和药品管理不规范、没有按规定使用。
7.学校未经审批搞建设~违规采购物资~未按
约定提前或超额支付工程款~未经审计结算工程款。
8.违反财经纪律使用经费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入不及时入账~违规坐收坐支。
9.学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公务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10.工作不逗硬或不公正执行各类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影响。
第七条 对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有“不良记录”的学校领导~一年内只出现1次~教办提醒帮助,一年内累计出现2次~由教育局实行诫勉谈话,一年内累计出现3次~全县通报批评~当年年度考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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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一年内累计达4次~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 学校领导管理行为~由学校教代会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过程记载和学年度总评~教办和县教育局进行督查。教办、县教育局督查中发现违反管理行为准则的行为~责成学校按上述规定处理,学校主要领导对本校领导干部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及时处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对学校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九条 学校领导干部“不良记录”情况登记
~年终总评后~装入个人档案。
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由xx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于20xx年xx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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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Xx县 学校 学年领导干部行政管理
“不良记录”登记表
姓名: 行政职务: 时 间 违规情况 本人签字 考核人签字 备注
学年度总评情况:
年 月 日
说明:1.此表由学校教代会填写。年终总评后,装入干部个人业务档案。
2.“学年度总评情况”栏,包括:违规次数、总评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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