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选

2017-09-17 6页 doc 18KB 379阅读

用户头像

is_482581

暂无简介

举报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第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 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选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第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 第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治。 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第三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第十一条 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场所应当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工作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第十二条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准备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应当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 环境。 第十三条 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 第四条 各级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职责是: 当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 1、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2、组织、活动。 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3、对本法实施情况和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工作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总结、推广预防未成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 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 第五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 第二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六条 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到义务教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同时,应进行预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防犯罪的教育。 第十六条 中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 第八条 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法制宣传活动。 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时依法查处,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 第九条 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依 法查处,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及时康的内容。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门必须加强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对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以及各类演播场所的得让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管理。 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第三十三条 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护职责。 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进入标志。 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二十二条 继父母、养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 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父母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对未成年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 第二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第四十一条 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 第二十五条 对于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施不良行为或者品行不良,影响恶劣,不适宜在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工作的教职员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予以解聘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第五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进入的场所。禁止开办上述场所的具体范围由省、自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立即改正。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出版含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出版物的,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护中小学校周围治安的工作。 由出版行政部门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 第二十八条 公安派出所、城市居民委员会、农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出版物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掌握本辖区内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和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对直的就学、就业情况。对于暂住人员中未成年人实施不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良行为的,应当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有效制作、复制宣扬淫秽内容的未成年人出版物,或的教育、制止。 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传播宣扬淫秽内容的出版 第二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物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人实施不事责任。 良行为提供条件。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未 第三十条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或者利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年人出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上述危害未成年人身售、出租含有诱发未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心健康内容及其信息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 第三十二条 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得有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
本文档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选】,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