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考核细则--丰城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17-09-28 4页 doc 17KB 94阅读

用户头像

is_531654

暂无简介

举报
考核细则--丰城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考核细则--丰城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桂平市南木镇卫生院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 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村群众,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具体表现,是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和乡村医生从业资格的...
考核细则--丰城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考核细则--丰城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 桂平市南木镇卫生院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 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村群众,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具体现,是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和乡村医生从业资格的前提,是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卫生所(室)化建设的基础,是关系乡村医生切身利益及基层卫生队伍稳定的大事,考核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要高度重视,把对乡村医生考核工作作为规范乡村医生从业行为、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强化为群众服务的重要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严格按照考核的内容、程序、时间安排、任务及,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经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册并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且 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在岗乡村医生(含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下同)。 三、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一)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1、业务水平考核:由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命题进行笔试考核,考核内容分医学基础理论(含中、西医,临床技能); 2、开展个人述职:由乡村医生本人评定,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以来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医疗、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新农合等),取得了什么成效,受到的奖励或处罚,存在的问题等; 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由各考核小组检查乡村医生平时工作记录、医疗文书记载和学习培训情况,依法执业和医疗纠纷防控等工作,并认真填写考核记录。 4、在岗工作时间:一直在村级卫生室(所)从事预防保健工作,并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 1、召开座谈会:应当由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并有签到册及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2、利用座谈会的形式,充分听取村卫生所(室)、乡村医生、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评定记录。 四、成立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 主任:甘志华 副主任:欧阳武、肖辉、余国胜、聂伏龙、鄢飞鹏 成员:周焕武、刘强、聂殷、谢六平、周群力 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设立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卫协会,刘强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管理、落实与监督,并将考核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进行上报。 (二)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小组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要成立由卫生院领导为组长,医疗、预防、妇幼、护理、公共卫生和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乡村医生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落实本乡镇的考核工作,并于2009年8月30日前将考核小组名单报我局考核委员会备案。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培训工作及通知: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召开全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培训会议,及时通知应考核的乡村医生按接受考核工作,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程序及方式 1、第一阶段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必须完成符合规定的乡村医生的业务考评(除业务水平考核由市考核委员会负责外)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并上报乡村医生业务考评、职业道德评定等相关材料。 2、第二阶段 由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完成业务水平考核试卷印制。 全市统一组织乡村医生业务水平考核(笔试)。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考核小组负责组织乡村医生业务水平考核,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委派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监督。 月底前完成乡村医生业务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 六、考核结果、通知及公示 (一)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卫生局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二)由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将综合评定考核结果,通过考核小组书面送达乡村医生,并由其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三)申请复核:乡村医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 (四)乡村医生经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 (五)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公共卫生服务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共卫生服务的资格,甚至从业资格,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六)公示: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及时进行公示。 七、考核周期及首次考核工作安排 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年组织一次。 乡村医生的首次考核周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八、监督工作 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将对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的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不积极开展考核工作的,将视情节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 九、责任 (一)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及考核小组责任:应按规定组织召开培训会议,及时通知到应参加考核的乡村医生。若因组织工作不力未及时通知或考核小组未按相关规定开展乡村医生考核的,局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乡村医生应当严格遵守《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等规定,接受乡村医生考核,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考核不合格的,或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其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原注册部门将依法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
本文档为【考核细则--丰城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