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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收费新标准(中价协[201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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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收费新标准(中价协[2013]35号)造价咨询收费新标准,《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执行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自律,规范执业行为,保证工程造价成果质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人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依据《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组织省内有关单位与行业内专家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河...
造价咨询收费新标准(中价协[2013]35号)
造价咨询收费新标准,《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执行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自律,执业行为,保证工程造价成果质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人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依据《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组织省内有关单位与行业内专家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2017年4月28日 抄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抄送:各市造价协会  附件 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第92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4]8号)及《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 第二条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3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社会委托,从事投资估算、经济评价、概算编制与审核、预算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造价咨询、结算编制与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鉴定等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4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6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因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或质量标准,应负责修改完善,委托方不应另行支付咨询服务费。 7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8 第八条  《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为20%,具体收费金额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方根据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9 第九条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应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经营,指导会员单位加强自律,对恶意降低服务费,降低服务质量,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一)约谈; (二)警告; (三)记入信用档案,通过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网站、内刊、简报等形式通报; (四)取消评选或推荐先进企业资格; (五)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惩戒。 10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由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附加收费表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日收费标准 附件1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序号 咨询服务名称 收费基数(X) 划分标准(万元) 备注 X≤200 200<X≤500 500<X≤2000 2000<X≤10000 X>10000 1 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造价 0.8‰ 0.7‰ 0.6‰ 0.5‰ 0.3‰   2 经济评价 投资估算造价 0.8‰ 0.7‰ 0.6‰ 0.5‰ 0.3‰   3 概算编制 设计概算造价 3‰ 2.5‰ 2‰ 1.8‰ 1.6‰   4 概算审核 设计概算造价 2‰ 1.8‰ 1.5‰ 1.2‰ 1‰   5 预算编制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4‰ 3.5‰ 3‰ 2.5‰ 2‰   6 预算审核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3.2‰ 2.8‰ 2.4‰ 2‰ 1.6‰   7 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5‰ 4‰ 3‰ 2.2‰ 1.8‰ 无收费基数时,可按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用计取 8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审核)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2‰ 1.8‰ 1.6‰ 1.4‰ 1.2‰ 依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9 投标报价分析(清标) 最高投标限价 0.6‰ 0.5‰ 0.4‰ 0.3‰ 0.2‰   10 施工阶段造价咨询 (1)基本收费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8‰ 6‰ 4‰ 计费方式按(1)+(2)计算。需提供驻场服务时,驻场人员另行增加费用10000~20000元/人月 (2)效益收费 审减额+审增额 5% 11 结算编制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5‰ 4.5‰ 4‰ 3.5‰ 3‰   12 结算审核 (1)基本收费 建筑安装工程送审造价 4.5‰ 4‰ 3.5‰ 3‰ 2.5‰ 计费方式按(1)+(2)计算 (2)效益收费 审减额+审增额 8% 13 竣工决算编制 建设项目总投资 2‰ 1.5‰ 1.2‰ 1.0‰ 0.8‰   14 全过程造价咨询 (1)基本收费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13‰ 10‰ 8‰ 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和结算审核。计费方式按(1)+(2)计算。需提供驻场服务时,驻场人员另行增加费用10000~20000元/人月 (2)效益收费 审减额+审增额 5% 15 工程造价鉴定 鉴定标的额 12‰ 10‰ 8‰ 6‰ 5‰                       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根据不同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调整,详见附件2。 3.需要进行钢筋工程量精细计算的,另计取工程造价咨询附加收费,详见附件3。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照本标准计算收费,低于每项3000元的按3000收取,超出3000元时按本标准收取。 5.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6.项目划分标准按单项工程计取。 7.采用上述办法不便计算的,可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详见附件4),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8.如因委托方原因出现重复造价咨询服务时,收费由双方协商解决,参考系数(1.5-2.0)。 附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 序号 工程类别 专业调整系数 1 市政工程 0.8 2 水利电力工程 0.9 3 机场场道工程 0.7 4 公路、道路工程 0.8 5 城市轨道工程 0.8 6 桥梁、隧道工程 0.7 7 港口工程 0.8 8 井巷矿山工程 1.1 9 园林绿化工程 1.1 10 装饰装修工程 1.2 11 仿古建筑工程 1.2 12 安装工程 1.2 13 其他工程 1.0       使用说明: 1.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未涵盖的专业工程调整系数为1; 2.投资额较大,计量和计价相对简单的市政、水利电力、机场、港口、城市轨道等工程,降低其收费系数; 3.投资额较小,计量和计价相对复杂的园林、装饰装修、仿古、安装、井巷矿山等工程,提高其收费系数。 附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附加收费表 序号 咨询项目名称 收费基数(吨) 收费标准(元/吨) 1 工程量清单钢筋精细计量 钢筋重量 12 2 结算审查钢筋精细计量 钢筋重量 18         附件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日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工日) 1 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高级职称的造价咨询人员 2500 2 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级职称的造价咨询人员 2000 3 其他造价咨询人员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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