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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制度

2017-09-18 33页 doc 63KB 1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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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制度企业人力资源制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文秘资源网 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
企业人力资源制度
企业人力资源制度 企业人力资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文秘资源网 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 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 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 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 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 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 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 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 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 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 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 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 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 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 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 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公司人事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一)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 第二条 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一)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二)合理配置人员。 (三)晋升、提薪。 (四)奖励。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就业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职工。然而,下列人员除外: (一)兼职、特约人员。 (二)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三)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第四条 用语的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 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二)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四)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二、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 考核执行机构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第六条 考核者训练 (一)为了使人事考核统一、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训练工作。 (二)考核者训练按照要求制订训练计划,予以实施。 第七条 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一)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二)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 出评价。 (三)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四)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三、考核的分类 第八条 人事考核的分类 人事考核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如下。 (一)E(Extra 临时工阶层)——临时工。 (二)J(Junior作业层)——?.?.?.?级职工。 (三)S(Senior中间管理层)——?.?.?级职工。 (四)M(Management经营决策层)——?.?.?.?级职工。 第九条 考核的等级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级)。 (二)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级)。 (三)B——称职、令人安心(较好级)。 (四)C——有问题、需要注意(较差级)。 (五)D——危险、勉强维持(很差级)。 第十条 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员分类,分为《作业层人事考核表》,《中间管理层人事考核表》、《经营决策层 人事考核表》。 四、考核的实施 第十一条 实施期与考核期 (一)人事考核的实施期一年次, 月和 月。 (二)考核观察期如下: 1.与 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 月日起至第二年的 月底,为期 个月。 2.与 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 月日起至 月 日,为期 个月。 第十二条 考核者 (一)人事考核按职务等级进行,原则上进行两种层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二)一次、二次考核的担当者,即考核人员,原则上按下表中规定执行。 (三)在考核期间,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调动,被调离现职务,则考核者所担当的考核工作,进行到被调离日为止,由后任者担当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继续推进下去。 (四)因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由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 (五)因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 (六)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单位或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略。 (七)因一次、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由总务部长对此作出决定。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 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企业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保证日常办公需求,控制费用支出,集团研究决定对所属各单位的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一(集中采购和管理的原则 1. 保卫物业部是全集团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的主管部门,凡涉及办公用品事宜均由保卫物业部负责。 2. 保卫物业部要设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为各单位提供质价相符的物品保证办公需要。 3. 集团所属各单位办公用品以部室、门店为单位设专人管理,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计划编制、物品领用和保管工作, 4. 财审部负责核算并制订各单位的预算费用和考核指标。 5. 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指标对各单位实施考核。 二、审批权限 购置办公用品、维修配件等、500元以下的由保卫物业部征得板块、门店、部室主管领导同意进行购置。500元以上的一律写书面请示,相关部室会签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的范围 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电脑、电脑耗材、电脑零部件、飞机票、火车票、邮品、印刷品、牌匾、灯箱、工作服、汽油及集团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等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四、集中采购程序 1.各部室、门店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和经财审部核定、总经理批准的费用预算指标,使用统一表格《物品领用计划表》编制次月物品领用计划,经主管部长审核批准后,于每月20日送达保卫物业部。 2.保卫物业部根据各单位的申请计划、预算指标、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保卫物业部根据领导批准的内容,对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成批大宗物品以招标的形式采购,其他零星物品采取货比三家的形式实施集中采购。 4.保卫物业部采购用品后,由各企业、机关各部室到保卫物业部一次性登记领用。 五、 实施中注意事项 1.计划内采购须填制《物品领用计划表》见附表 2.购置计划需注明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并由主管部长、店长审核签字。 3.各门店、机关各部室临时急用和超预算需购置的办公用品,需写出书面请示,报总经理审批,由保卫物业部负责采购,或由保卫物业部委托该部门自行采购。 4.书面请示需写清楚原因、用途、价格、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 5.电脑、耗材、零部件的申请,按照集团京东集办字〔2005〕1号执行。 6.部分特殊专业用品原则上由保卫物业部购置,保卫物业部委托相关部门自行采购的,自采购后3日内需到保卫物业部办理相关登记报销手续。 7.各部部长、门店店长为实物负责人。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的计划要依据实际需求和费用预算编制,不得虚做冒估超预算。 2.按照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未经审批购置的将不予报销。 3.当月计划当月有效。本月未购置须次月重做计划。 4.各单位和个人对管理的物品不得挪做私用、避免浪费、损坏和丢失。 5.保卫物业部采购所需用品时,须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经招标或审批同意,逐步建立资信度高的采购基地,建立互惠合作伙伴关系,长期合作。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企业,机关各部室。 本办法由保卫物业部负责解释。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企业商标的设计、制定、注册的职责,规范商标的使用,保护企业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按照国家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正确使用商标,树立和维护企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的专用权,在发展生产繁荣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扩大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等诸方面,商标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为此,特制定本制度。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 第二条本企业的商标管理由商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商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为:商标管理领导小组主管日常事务和广告宣传,销售科主管商标流通过程中商标管理,技术科制定质量标准,工艺纺织操作规程,品质科负责出厂的检验工作。 第三章商标管理 第三条按商标法的规定,依法办理注册申请、续展、变更、使用许可等手续,以取得商标专用权。 第四条企业目前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名称为: 类别: 核准使用的商品:使用商标必须符合注册规定合法使用,不得滥用和乱用商标,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仿冒、复制和销售,或采取手段损害企业商标信誉,否则视为侵犯我厂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凡需增添注册商标,必须由商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经审定商标全部内容后,即可申请注册。 第六条合资企业使用本厂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需履行相关手续。经向厂部提出书面申请,同意批准后,由商标管理小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手续。 第七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依法报国家商标局备案,报市工商局存查。 第八条商标被许可人不能将使用许可的商标再许可他人使用。 第九条商标注册获准后,即由商标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商标档案,管理其设计件、印刷件和注册证件,接受商标查询,积累商标资料,监督和维护商标信誉,负责检查商标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部门汇报,并处理报废商标等事宜。 第十条任何人员未征得商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同意,不得向外订购,制版注册商标的图形和字样及包装装潢和广告(包括礼品袋纸盒、包装箱、吊牌、合格证等印刷及装饰性商标图案和字样)。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复印、偷盗、倒卖商标,一经发现,按《商标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产品出厂由品质科按质量标准检验,严格出厂程序,对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出厂。 第十二条商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商标统计及各类包装物的管理,负责按计划产量限额发放,严格领付手续,做好收付记录。后处理车间必须有专职或兼职保管人员负责商标和各类材料的发放、使用和保管。 第十三条广告宣传包括印刷品、实物及公司有关福利劳保用品所采用的商标图形和字样的样稿,凡涉及商标者应由商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并取得标准样稿,核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商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有关财务报销问题的几项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财务管理要求,针对目前报销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要支取支票、汇票、信汇、电汇的各种借款和报销业务,必须详细填明收款单位全称。汇款需同时具备对方银行帐号、结算行全称。 二、凡对外支付加工费,协作费、工程款等开支项目,必须有双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书,大项工程款必须具有工程结算单。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国家监制统一发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票,一概不予报销。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处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财务规定办理三人签字手续,其中一人为负责人。各单位购买物品、材料、办公用品、技术图书、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任何人不得在未见实物的报销单上签署验收人,如有发现假发票、假报销、虚报假帐时,要按违反财经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按贪污金额大小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连号发票没有特别说明的,一律不予报销。对超现金报销金额起点以上的支出(限额1000元,国家规定现金使用范围内的除外),北京地区请使用转帐支票,外地支出办理汇款。 六、每年度发票的报销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31日。 七、个人立项的课题费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北京外国语大学财务处 2000年10月9日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所谓财产系指资产负债表上所列属于固定资产科目者,其有关事务处理悉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 1.土地。 2.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酸洗间、仓库、宿舍、护堤、水道、围墙、停车场、道路。 3.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推高机、起重机、机车、手推车、台车。 4.机器设备:连续式铸造钢板设备、钢铁热轧设备、钢铁冷轧及冷压成型设备、金属热处理设备。 5.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 6.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 7.事务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俱设备(写读家俱、储放家俱、坐息家俱)、通讯设备。 8.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马达、给水配管设备。 9.其他设备:防护设备(清防警卫、医疗)装潢设备、康乐设备。 第三条财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定期盘点,但对新置者每月对帐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 第四条由购入而取得之不动产,应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其有关产权之登记与变更登记及税法规定事宜与减损报废之报备均由财务部另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各项工程修造不论金额多寡均应编列预算表,并送财务部备查复核,其紧急处理者仍应补办手续。 第六条有关不动产出租或租入,均应事先订立契约书,并会财务部复核转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 第七条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划分之标准如下: 1.支出结果能获得其他资产者属资本支出,否则应列为费用支出。 2.资产之因扩充、换置、改良而能增加其价值或效能者属资本支出,否则即为费用支出。 3.支出结果所获得之固定资产,其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其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者属资本支出,其耐用年限不及二年或其效用仅及本期者属费用支出。 4.凡为维持财产之原始使用效能,所需之维护费用作为费用支出。 第八条财产支出核决权限,依内购核决权限表之规定办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法,并以帐面价值为准,其折旧耐用年限依所得税规定。 第十条使用年限届满之固定资产,仍继续使用者,得不折旧,但主要或重要生产设备得予调整以往旧额,并继续折旧。 第十一条有关固定资产设帐,财务部于总分类设置土地、房屋及建筑、机器设备、电气设备、空气调节设备、事务设备、供水设备、其他设备,机械与各项设备之备抵折旧等科目,设置财产目录卡(附表十一),并于各负责管理部门设置同式财产目录表,详细记录负责保管人及移动情况,并经使用人签认留存。财务部门与管理部门于每年会同盘点时并应互为核对双方登记卡表所载内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即查明更正。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呈准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劳动考勤管理办法 劳动考勤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考勤管理,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全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对公司所有员工的基本要求。 4.2 各部门必须统一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目前公司执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星期六及星期日休息。 4.3 在工作时间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坚持工作岗位,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4.4 各部门考勤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记录要公开,考勤记录与请假单要相符。 4.5 各部门的考勤员必须每天认真负责做好考勤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其情节给考勤员和有关领导予以经济处罚。考勤记录要如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考勤登记表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更改人必须在更改处盖章,并简要说明其情况。 4.6 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考勤制度,重视考勤管理,支持考勤员工作。对遵守纪律好,出勤率高,完成任务好的员工要给予表扬;违纪的员工要按有关规定给予惩处。 4.7 部门每月的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及部门领导签字后,在次月1日前交送综合管理部。 4.8 各部门除上交考勤表外,还需将每月考勤表电子文件通过微机传送至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汇总、统计,审核全公司职工考勤,分析和填报员工出勤率情况。(如以后的办公系统可实行在网上审批签字后,则可以不上交考勤表,直接在网上传送。) 4.9 员工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公假、年休假等)应说明理由,填写好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各部门副职请假,须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一周以上要经总经理批准;正职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请假,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4.10 请假期满,回公司上班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逾期不能返回者,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逾期不办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4.11 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4.12 员工加班的有关规定 4.12.1 各部门应尽量安排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一般情况不允许安排加班。除公司统 一安排的加班外,部门人员单加班的需要提出申请,部门领导批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办理,中层干部的加班由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提出申请的,需事后补申请。(加班申请单格式见附件) 4.12.2 加班时间以小时计,累计加班满8小时计算为1个工作日。工作日的加班每天不得超过4小时。工作日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可计为补休。原则上补休不准累计,必须在月内安排调休,如工作需要可适当累计,由部门进行调整。 4.12.3 员工因公外出期间,自行调节工作和休息时间,公出期间不计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4.12.4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如因公外出正常计加班,但每天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4.12.5 员工根据领导安排参加各类学习或其它非生产活动期间,不计算加班时间。 4.12.6 员工加班发给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发放办法如下: • 在休息日工作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200%发给加班工资; • 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300%发给加班工资。 • 日基本工资:按月岗薪工资?20.92计算。 4.12.7 法定节假日加班,节日后15天内发给加班工资,其余时间加班的加班工资每月结算一次。 4.12.8 部门负责人应通过对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调剂或及时安排补休。 4.12.9 各部门要严格考勤,真实反映员工的加班情况,对不认真考勤,考勤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应追究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及当事人的责任,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4.13 各类假期考勤的处理 4.13.1 迟到、早退除按相关的人事考核规定处理外,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4.13.2 病假 • 员工在探亲、婚、丧、产假期内患病,不另给病假。 • 员工在外地出差、开会、学习、考察等期间发生疾病不另给病假。 • 月病假8天以内的按每天20元扣发月度奖金;8天以上的扣发月奖的1/2;达到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4.13.3 事假 • 月事假6天以内的按每天30元扣发月度奖金;6天以上的扣发月奖的1/2;达到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 员工未经请假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 假期已满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而又不能如期回岗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 员工因酗酒、打架斗殴、家庭邻里纠纷等不能上班者,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 员工因违反治安条例或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安、司法机关拘留、传唤的均作旷工处理。 • 仿造假期证明或虽已请假但在从事不正当活动者,一经查实,均按旷工处理。 • 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部奖金,旷工按旷工天数扣发工资。 4.14 检查与考核 4.14.1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检查考核。 4.14.2 综合管理部每月按本办法规定的内容与要求,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考核意见。 4.14.3 本办法与公司现行的部门经济责任任制考核、人事考核结合进行考核。 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_________ 培训学校聘请_________ 籍_________ (外文姓名)________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 至________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 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 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__ 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 聘方(签章)_________ 受聘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 办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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