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案件执法处罚文书
全宗号 目录号 案卷号
交 通 行 政 案 件 卷 宗
豫鹤淇滨区路(运)罚案决字( )第 号 案 由
案件来源
当 事 人 性别 年龄 岁 联系电话 办案机关 鹤壁市淇滨区交通运输局路(运)政管理所 办案人 主办人 : 协办人:
处理结果
立案日期 年 月 日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结案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卷共 件 页 保存期限
( )年
案卷目录NO: 号 序号 材料名称 页数 卷内页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现 场 笔 录
NO: 号 执法 年 月 日
执法时间
地点 时 分至 时 分
执法
执法证号
人 人员
姓 名 性 别 现场
身份证号 与案件关系 人员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基本
联系地址
情况
车 号 车 型
在检查中发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笔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情况 内
现场人员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 容
备注:
执法人员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立案审批
豫鹤淇滨区路(运)罚案立字( )第 号
案件
受案时间 来源
案由
姓名 性别 年 龄 公
身份 当 住址 联系电话 民 证号 事
法法定代表人 名称 人人 基
或本
其情
他地址 联系电话 况
组
织
案件
基本
情况
立
受案 案
机构 依 签名:
意见 据 时间: 年 月 日
负责
人审
批意
见 签名:
签 时间: 年 月 日
备
注
询 问 笔 录(首页)N0: 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第 次询问 地点: 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案件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地址:
我们是 的执法人员 ,这是 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_____________、 ,请你确认。现依法向你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如作伪证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清楚吗,
答: 问: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答: 问:你所驾驶的车牌号,是几轴车,车货总括尺寸,长宽高各多少米, 答: 问:你驾驶的车辆车货总括尺寸经执法人员测量,实际长 米、宽 米、高 米 是几何超限车辆,你是否有异议,
答: 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共计 页第 页
询 问 笔 录(续)NO: 号 问:你拉的是什么货,具体货物名称,运输起点和终点,
答: 问:是谁让你拉这货物,
答:
问:你所拉的货物是否是经营性、非法收入, 答: 问:你驾驶车辆是 轴车,经称重检测,车货总重 吨,超限 吨,超限率是 ,,是超限车辆,是否有异议,
答: 问:这是询问笔录,与你说的是否一致, 答: 问:是否需要补充,如没有异议,请签字。 答:
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共计 页第 页
粘贴页NO: 号
豫F02345车辆车辆检测单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驾驶证复印件
车辆营运证复印件
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勘验(检查)笔录NO: 号
案由: 勘验(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天气情况: 勘验(检查)场所:
勘验(检查)人: 单位及职务: 执法证号: 勘验(检查)人: 单位及职务: 执法证号: 当事人(当事人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被邀请人: 单位及职务: 记录人: 单位及职务: 勘验(检查)情况及结果: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勘验(检查)人签名: 被邀请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备注:
案件处理意见书
豫鹤淇滨区路(运)罚案意字( )第 号 案案件调
由 查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公民
住址 职业 当
名 称 法人
事
法定代表人 或者
人
其他地 址
组织 联系电话
案
件
调
查
经
过
及
违
法
事
实
序号 证据名称
数量
证
据
材 料
调
查
结
论
和
处
理
执法人员签名: 、 意
年 月 日 见
法
制
工
作
机
构
审
核主管领导签名:
意年 月 日
见
行
政
执
法
机
关 意 主管领导签名:
见 年 月 日
违法行为通知书
豫鹤淇滨区路(运)罚案通字( )第 号
: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 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从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证据看,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 依据
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
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你单位(或个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的权利。
(注:在序号前?内打“?”的为当事人享有该权利。)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系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湘江路西段路北九州路办事处五楼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
豫鹤淇滨区路(运)罚案决字( )第 号
身份
姓名 性别
证号 公民
当住址 职业 事法人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人 或者
其他
地址
组织
违法事实及证据:
以上事实违反了 的规定。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证据看,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 依据 的规定,决定给予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账号为 ,到期不缴的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淇滨区人民政府或鹤壁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文书送达回证
豫鹤淇滨区路(运)罚案送字( )第 号 案件名称:
送达单位
受送达人
代收人
收件人签名 送达 送达 送达 送达文书名称、文号 送达人
(盖章) 地点 日期 方式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1(如受送达人不在场的,可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并且在备注栏中写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2(受送达人已经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为单位的,交单位收发室签收。
3(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员在场,说明情况,并在备注栏中写明拒收事实和日期。送达人在备注中签字。
处罚结案报告
豫鹤淇滨区路(运)罚案结字( )第 号 案件名称:
公民 年龄 性别 当事所在单位 联系地址 人基联系电话 邮编 本情
法人或其他组织 地址 况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处
理
结
果
执行
情况 执法人员签名: 、
年 月 日
法制
行政
工作
执法
机构
机关
审核
签名: 审批 签名: 意见
年 月 日 意见 年 月 日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豫鹤淇滨区路(运)罚案证保字( )第 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公民 联系电话 职业
住 址 当
事名 称
法人或人 地 址
者其他
法定代表人
组织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需对你(单位)下列物品登记保存。在7日内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 转移。请 于 年 月 日前到淇滨区交通运输局
接受处理。
序号 证据名称 规格 数量 登记保存地点
1
2
3
4
5
被取证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及时间: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件号: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签名: 证件号
签名: 证件号
执法机关负责人签( 名)章: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豫鹤淇滨区路(运)罚案证决字( )第 号
: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的涉嫌
车辆,车号: 及所装货物等物品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现依法对上述物品作出如 下处理:
你(单位) 车辆,车号为 ,经过证据保存,现调查取证完毕, 解除登记保存。请到 提取证据保存车辆及相关证件。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陈述申辩书
豫鹤淇滨区路罚案陈申字( )第 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陈述申辩人: 性别: 单位职务:
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记录人:
陈述申辩内容:
陈述申辩人签名及时间: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名:
责令改正通知书
豫鹤淇滨区路(运)罚案责改字( )第 号
: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下列违法事实:
1. 年 月 日 时 分, 在执法检查中,发现:
2.
3.
4.
根据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对 上述第 项问题立即改正;对第 项问题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
1.
2.
3.
4.
被责令改正人签名及时间: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当场交纳罚款提请书NO: 号
鹤壁市淇滨区交通运输局路(运)政管理所:
本人(单位)因 ,于
年 月 日在 被贵机构给予行政罚款处罚(《行政案件(当场)处罚决定书》豫鹤淇滨区路(运)罚字( )第 号 。我认为,你单位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适当,愿意当场接受行政处罚。本人(单位)因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自愿当场交纳罚款。
提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日 期:
处罚结案报告
豫鹤淇滨区路(运)罚案结字( )第 号 案件名称:
姓名 年龄 性别
所在 联系地
当事 单位 址
人基
联系
本情 邮编
电话
况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处理
结果
执行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 情况
1.
2.
年 月 日
法制 行政 工作 执法
机构法制机构领导签名: 主管领导签名: 机关
审核 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意见
豫鹤淇滨区
路(运)政处罚档案案卷审核备考记录表
NO: 号 本卷情况说明:
本案卷 第 号已编号的文件材料共 张,其中:文字材料 张,照片 张。 立卷单位对本案卷完整准确情况的审核说明:
立卷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路(运)政档案室的审核说明:
审核人:
年 月 日
档案接收人:
年 月 日
询 问 笔 录(首页)NO: 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第 次询问 地点: 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被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案件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地址:
我们是 的执法人员 ,这是 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_____________、 ,请你确认。现依法向你询问,请如实回答所问问题,如作伪证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执法人员与你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回避。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清楚吗,
答:
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共计 页 第( )页
询 问 笔 录(续)NO: 号
被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询问人签名及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共计 页 第( )页
案
卷
封
底
豫鹤淇滨区路政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档案种项 目 保管备 注 号 类 期限 1 路产档永久性路产档案 永久
案 2 临时性路产档案 永久 行政许可
项目 3 法律文赔简易档案 2年
书档案 补4 一涉案金额5000元以下 5年
偿般5 涉案金额5000-10000元(含10年
档档10000元)
案 案 6 涉案金额10000元以上(含10000永久
元)
7 特殊案件:如涉诉案件、涉及复议案永久
件、有争议的案件
8 处罚档案 永久 9 路政法路政诉讼案件 永久
事档案 10 路政复议案件 永久 11 路政处罚听证会档案 永久 12 路政占占用(利用)路产审批档案 永久
用利用13 控制建筑区临建物档案 永久
案件档
案
14 路政装备、破案器材、人员服装、警械领用与管理档使用期内保存
案
15 路政宣路政法规宣传 5年
传、文书16 各种
统计 永久
档案 17 文件规定 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