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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补亏合法不合理

2017-11-10 2页 doc 12KB 1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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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补亏合法不合理资本公积补亏合法不合理 会计之友2001.7 资本公积补亏合法不合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张琦 钟洪亮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债务重组》规定,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不再计入当期利润,而只被确认为资本公积。这样上市公司想依靠债务重组快速“扭亏为盈”似乎不再可行。然而,近期一些面临ST或PT窘境的上市公司为渡过难关,又提出了新的方案一拟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六章17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的资本”。由于该条款中的“公...
资本公积补亏合法不合理
资本公积补亏合法不合理 会计之友2001.7 资本公积补亏合法不合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张琦 钟洪亮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一债务重组》规定,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不再计入当期利润,而只被确认为资本公积。这样上市公司想依靠债务重组快速“扭亏为盈”似乎不再可行。然而,近期一些面临ST或PT窘境的上市公司为渡过难关,又提出了新的一拟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六章179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的资本”。由于该条款中的“公积金”并没指明是盈余公积还是资本公积,一些业内人士便认为,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有其法律依据,甚至认为这将意味着上市公司又有了扭亏为盈的新出路。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 我国的《公司法》自 1994年7月 1日实施至今,就鲜有修改。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深入进行,我国经济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而我国的法律对这些新情况却还存在不少空白;同时,随着我国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出台,我国的财务会计正逐步与国际接轨,会计信息的质量也日益提高。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法一《公司法》在财务会计方面的规定却存在一定的漏洞,以至于一些上市公司有机会利用这些漏洞来粉饰会计报表。因此,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弥补亏损在现阶段也被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然而,笔者认为这种作法并不合理。 其一,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有悖于修订债务重组准则的初衷。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最大的特点就是将重组产生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而非当期损益。这意味着债务重组将不会再产生巨额的报表利润,从而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大大提高。因此,上市公司如果以资本公积来弥补亏损,等于又回到了利用债务重组产生的利润弥补亏损的老路上,使会计报表的相关性受到了严重影响。 其二,从资本公积的来源和本质来看,用资本公积补亏并不合适。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被分为两类:一类是投入资本,包括股本和资本公积;另一类是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我国多年的会计实践中,能弥补亏损的通常是以前年度滚存的利润、盈余公积、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和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等四项,即所有者权益中的留存收益部分。实践中这样处理是因为留存收益本身便来源于企业的税后利润,用其弥补企业的亏损就理所当然了。而对于资本公积,其本质是一项投入资本,其来源是股东或他人所投入或捐赠的,由全体股东享有的资金。由于资本公积的来源与本质均与企业的经营结果无关,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公积来弥补亏损实际上成为其操纵经营结果,粉饰年度的手段。 其三,从资本公积的内容来看,部分明细科目不能移作他用,更不能弥补亏损。资本公积明细科目中的各项准备科目,是所有者权益的一项准备。这些准备性科目在未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之前,其金额还有发生变动的可能,是一种未真正实现的资本公积。如果将这些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用于其他用途,如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则等于将这部分未实现的资本 公积提前实现了。 上市公司拟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是新的会计准则出台后出现的新情况,如何限制和这种作法,需要会计理论界、实务界和准则制订机构的共同努力。同时,这也扼要相关经济法规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使其真正起到规范市场行为,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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