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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人防验收时要具备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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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人防验收时要具备什么资料[汇编]人防验收时要具备什么资料 人防验收时要具备什么资料 2011-11-25 20:30 具体请洽当地人防办公室: 人防工程验收表格(全套) 提供厦门市人防验收的文件做参考: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施办法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编号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A01) 二、行政许可内容 依据人防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规划要求,对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进行竣工验收,对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核发民防易地建设验收认可意见。 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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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人防验收时要具备什么资料 人防验收时要具备什么资料 2011-11-25 20:30 具体请洽当地人防办公室: 人防工程验收表格(全套) 提供厦门市人防验收的文件做参考: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施办法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编号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A01) 二、行政许可内容 依据人防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规划要求,对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进行竣工验收,对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核发民防易地建设验收认可意见。 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 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就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联合验收或业主自行组织单独验收,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参加并核发《厦门市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表》。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建设项目地点在思明、湖里区的,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对建设指标后核发民防易地建设验收认可意见;建设项目地点在其它区的,由相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对建设指标后核发民防易地建设验收认可意见。 五、行政许可条件 (一)就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1、建设工程全部项目竣工,并对照《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自查要求》自查整改完毕; 2、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3、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场验收合格。 法律依据:《厦门市人民防空》第二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建设指标达到人防审批指标,建设工程全部项目竣工。 法律依据:《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六、申请材料 (一)就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1、《厦门市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表》(一式六份); 2、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报告书; 3、防空地下室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变更设计书; 4、防空地下室工程结构验收; 5、人防防护、防化设备产品购销、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检测合格报告; 6、竣工图纸: (1)图纸目录、竣工图说明、图例、设备表; (2)?0.00以上,建筑总平面图、一、二层平面图,层平面图,南立面图、剖面图; (3)?0.00以下全部图纸(基础图除外); (4)人防专篇(原件)。 法律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1、厦门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核许可意见书。 2、测量部门的面积测量表,如超过原审批面积需补缴易地建设费。 七、申请表格 就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申请人需填写《厦门市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表》 下载网址:; 八、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决定机关 (一)就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受理和决定。 (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在思明、湖里区的,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受理和决定;建设项目地点在其它区的,由相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受理和决定。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就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审查——现场核验——出具整改意见——申请人递交整改反馈报告——现场复核——核发《厦门市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表》。 (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审查——核发厦门市民防易地建设验收认可意见。 十、行政许可承诺时限 自收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一)就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厦门市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表,有效期限为防空地下室使用期限。 (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厦门市民防易地建设验收认可意见,有效期限为建设项目使用期限。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一)就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备案。 (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 取得厦门市民防易地建设验收认可意见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备案。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十四、年检年审——无。 十五、申请人办理许可过程中的救济权利 可向上级人防主管部门或市监察局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六、行政许可受理时间、地点、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夏秋),14:30,16:30(冬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受理地点:建设大厦三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驻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及相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监督机构:厦门市监察局驻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监察室及相关区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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