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企业与个人缴纳最低比例
2017年6月初成都市公布了2016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61330元/年,四川省2016平工资为65781元/年,按照养老保险最低档即40%计算,成都市2017年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193元,上限为16446元。医疗等其他保险(最低档60%)缴纳基数为3067元,上限为15333元,若社保申报工资超过上述最低基数,则按实际工资据实缴纳。继公布了个人参考缴纳基数后,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也已出台,
如下,
类别缴纳比例缴纳金额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合计-- 据计算,2017年度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为元,个人缴纳部分为元。与2016年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元增加到元, 增加元,个人由元增加到元,增加元。
由于2017年1-5月执行的2016年平均工资,因此前5月养老保险需要补扣,其中单位1-5月每人补扣元,个人1-5月补扣元,共计元,补扣在6月结算时一并进行。
关于生育保险比例,成都市2017年5月起决定将生育保险费率从%恢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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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保险比例,新标准根据一到八类行业相应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新的标准为在以前缴纳的比例上再降低30%,即执行7折,上述%为%的7折。
目前成都市个体参保包含养老、医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共分四个档次,已于2017年6月作出调整,缴费金额分别为,40%一档每月缴纳元,60%一档每月缴纳元,80%一档每月缴纳元,100%一档每月缴纳元。
其中,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0%,40%一档每月为元,60%一档每月为元,80%一档每月缴纳元,100%一档每月缴纳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平均工资的80%,缴纳比例为,每月缴纳元。
公积金方面,成都市2016年平均工资为5111元/月,每月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限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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