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为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科技进
步、科技创新,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结合中铝公司特点,制定本条件。
二、中铝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涉及工程、经济、会计、统计、
职教和普教等六个系列。
三、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
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是在职人员,并且具备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
趋势;
2.具有解决本专业的重大或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3.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取得过重要技术成果和显著的业绩;
4.具有讲授本专业理论课程的能力和经历;
5.具有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申报人员所
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近,否则不予承认)
1.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任本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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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年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五年以上;
4.对于先参加工作,后获得学士学位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除要求取得中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五年以上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学士学位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五年以上;
(2)获得学士学位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四年以上、并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
作十三年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三年以上、并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
作十六年以上;
(4)获得学士学位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二年以上、并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
作十九年以上;
(5)获得学士学位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一年以上、并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
作二十二年以上;
(6)获得学士学位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不满一年、并已从事本专业技术工
作二十五年以上。
(四)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本单位对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后的业绩考核结论应为“优秀”或“称职”,且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五)申报晋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应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的专业相一致,提交的论文、成果证明以及业绩考核、答辩内容等有关材料也应与申报
晋升的专业相一致;申报晋升的专业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不在同一职务
系列时,应任中级职称五年以上且在所申报系列的中级专业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并且
应提交所申请任职专业方面的论文和有关业绩材料,原任职岗位的业绩仅作为评审的参
考,不再作为评审所申报系列任职专业资格的依据;
(六)申报人所提供的成果证明、论文、著作等评审材料以及所在单位提交的考核
和综合材料,均应是申报者在担任中级职务期间的成果和业绩;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属地化的原则,依照单位所在地方职称外语考试要
求,参加外语考试(详见《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
发„1998‟54号),考试合格后方能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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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计算机要求, 按照国家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的要求,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
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能应用计算机进行本专业的数据
和信息处理等项工作,申报
人员应参加国家或省部级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合格。
(九)、送审论文要求:
1.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报送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以后独自撰写的能反映申报人学术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一篇;
2.送审论文的内容应密切结合本人的工作实际,数据准确、分析缜密,论点清楚
正确,论据充分可靠,且具有一定的新颖性;
3.送审论文应有足够的篇幅,一般不少于4000字,并附内容摘要300字左
右,且应按论文格式打印清楚;
4.送审论文须经过三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答辩组答辩。
除应具备总则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有丰富的科研、设计或生产实践经验,有解决本专业重大或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对本专业的科技成果有评价和鉴定能力;
2.将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理论,应用于科研、设计和生产实践,具有将科技成果转化
为生产力的能力和经历;
3.有编制本行业、中铝公司或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或者编制项目立项报告、可行
性研究报告,或者制定技术
、技术设计等工作的能力和经历,并有较高的组织协调
能力。
二、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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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国家级奖励(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的主要贡献者,其成果具
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优秀工程设计奖(工程设计创新奖、优秀工程等奖项)、
优秀工程勘察奖、找矿成果奖、管理现代化成果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的主要贡献
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获得地市级或大型企业科技成果二等奖三项的主要贡献者,其成果具有显著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负责过企业生产技术、工艺流程、设备改造任务或先进技术、先进工法、重大管
理方法的推广,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两项以上并经企业认定;
5.获得本专业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被采用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两项
以上;
6.参与编制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或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参加大、
中型企业改扩建项目的文件,有两项以上经地市级主管部门审批,作为实施依据;
7.参与制订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两项以上,或参与编制单项施工组织设
计或施工方案五项以上;
8.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或中铝公司标准、规程、
,经有
关部门审批,作为实施依据;
9.负责处理或排除重大生产故障,措施得当、组织有力、效果显著,并经同行专家
认可,受到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者;或者解决本专业某项复杂技术难题,并
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10.承担前沿学科的课题,研究周期在三年以上,研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对
该学科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方向性,并为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在信息研究工作中有一定专长并取得重要成果,对促进信息技术发展和科技进
步有明显成效,发表的论著或专著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为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三、专著与论文: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撰写过下列专著或论文之一:
1.累计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专著或十万字以上译著;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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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及其所属各专业委员会(或相当于
该级别的其他行业学会的专业委员会)正式召开的全国性学术交流会上交流或在同级刊
物上发表,两篇以上;
4.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同级刊物上发表,
三篇以上;大型企业级交流或发表,四篇以上;
5.独立或为主撰写由本人承担的工程设计、科技开发、技术改造等项目中有关新
技术、新材料与新工艺推广应用内容的技术报告,并经主管部门鉴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
两篇以上;
6.编写并被采用的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技术手册或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总字数在
十万字以上。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或者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五年,考
核结论为“优秀”的,可以破格申报评审,但不搞双破格。
破格人员在满足上述一、二、三条件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三条以上(同
一项成果,符合下述两条以上者视为只满足一条,不能重复使用):
1.直接主持并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经主管部门鉴定达到
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已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被该项目参加人员公认为主要业务
骨干者;
2.解决了本专业的技术难题,推动了生产技术进步,为企业或主管部门认定或有
填补国内外空白的科技成果者;
3.国家级奖励(科技进步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的
主要贡献者;
4.取得相应专业国家最高级执业资格证书者;
5.正式出版过十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
6.在国际和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同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的学术论文;
7.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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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应具备总则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应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计划、经营管理、物资管理、市场营销、仓储运输管理、
进出口贸易、劳动工资、现代企业
建立、证券与期货、工程或技改项目经济评价、
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管理人员;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
二、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经济研究课题的主要获奖者;国家经济类先进工作者和其他荣誉称号获得
者;全国优秀企业或企业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得单位中有直接贡献的高层管理人
员;
2.省部级重点经济研究课题或现代化管理成果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的获奖者;
获省部级、地市级经济类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地市级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两项的
主要获得者;多次获得省部级优秀企业或单项企业管理先进单位中有直接贡献的高层管
理人员;
3.负责过行业、中铝公司或企(事)业单位重大经济
改革、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建立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经营承包责任制等方案的设
计、制定、组织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4.提交过两项以上有理论深度和实用价值的经济理论研究、企业经济指标评价方
法研究、市场预测方法研究、经济专题调查分析等报告和重大建议,经有关部门认可或
采纳,取得显著成效;
5.负责或参与制定行业、中铝公司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研究、大
中型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估、投资决策;企
业合并、分立、解散、合资经营等重大方案的制定;大型工程项目发包、投标方案的制
定和实施,且上述项目的文件,经有关部门初审确认,作为实施依据或已组织实施,取
得初步成果或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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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作为主要起草人之一,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中铝公司、大中型企业管理制度、
标准、规程、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颁布实施两项以上;
7.具有解决经济活动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深化改革中能针对本单位经济活动中
出现的复杂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调查分析报告,制定改革方案和加强管理的对策两项以
上,并经批准实施,已取得显著效果和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能运用经济理论和科学管
理方法,使一个单位、部门整体水平有显著提高,各项经济指标不断改善的管理人员。
三、专著与论文:
申报人在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应撰写过下列专著或论文之一:
1.累计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专著或十万字以上译著;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
3.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同级刊物上发表,两篇以
上;
4.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同级刊物上发表,三篇
以上;在大型企业级交流或发表,四篇以上;
5.结合本单位深化改革和加强经济管理的需要,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有理论深度和
实用价值的调查报告、经验总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重大建议及对策、研究报告等,
经实施确有显著实效和实用价值,经同行专家认定,两篇以上;
6.独立或为主编写被采用的培训教材及工作标准、管理标准等总数在十万字以上。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或者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五年,考
核结论为“优秀”的,可以破格申报评审,但不搞双破格。
破格人员在满足上述一、二、三条件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以上:
1.参加国家级经济类重点研究课题,并获得国家级奖励;做为省部级经济类重点
研究课题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全国、省部级经济类先进
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负责行业、中铝公司或大型企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研究、重大新建扩建、技
改项目的经济评估、投资决策、可行性研究;重大项目的引进资金、合资经营等方案的
制定或实施;大型工程项目发包、投标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且上述方案已经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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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初步成果或经济效益;
3.具有较高的理论基础和解决经济活动中复杂问题的能力,负责或部分负责过行
业、中铝公司或大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案的制定、实施;
或提出过重大建议或管理措施被采纳或推广,取得显著效果者;
4.取得相应专业国家最高级执业资格证书者;
5.累计正式出版过十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6.在国际和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同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学术论文;
7.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管理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或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七年。
除应具备总则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应是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管理人员;
2.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财务会计科学管理方法和发展
趋势;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实践经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
根据国家有关经济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解决本行业、本单位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
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建议或措施;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
面有突出贡献;
3.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
二、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在企业深化改革、资产重组、产权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做出显著成
绩;
2.在制定财务计划,加强目标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市场调查预测、制定产品价格、制定销售策略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4.在企业遇到严重困难时,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扭亏增盈措施,使经济效益明显提
高,并做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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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资金管理方面,积极筹措、合理使用资金,保证生产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6.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的同时,进行企业税务筹划,做出重要成绩;
7.在建立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降低企业财务风险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8.在审计或财税大检查中,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成绩
显著;
9.在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或全员经济核算培训中成绩显著,为人才培训做出突出
贡献;
10.获得国家级奖励一次,或省部级单项奖励两次以上,地市级单项奖励三次以上。
三、专著与论文: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撰写过下列专著或论文之一:
1.累计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专著或十万字以上译著;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
3.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同级刊物上发表,两篇以
上;
4.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同级刊物上发表,三篇
以上;在大型企业级交流或发表,四篇以上;
5.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调查报告、专题财务分析报告、改革方案、经验总结、重大
建议和对策、经济理论课题研究报告等,经同行专家认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实用价
值,两篇以上;
6.编写并被采用的专业教材、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办法等资料,总字数在十万字
以上。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或者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五年,考
核结论为“优秀”的,可以破格申报评审,但不搞双破格。
破格人员在满足上述一、二、三条件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三(或二条,待定)条以上:
1.参与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股份制改造的可行性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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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引进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价等,项目建成后,经济效果良好;
2.解决了会计专业的技术难题,提出制定先进可行的财务成本、会计信息、经营
管理方法或合理化建议等,得以采纳或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并获得国家级奖励或作为省部级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获
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4.取得相应专业国家最高级执业资格证书者;
5.累计正式出版过十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
6.在国际和国家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同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三篇;
7.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或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七年。
除应具备总则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报人员应是直接从事统计工作的管理人员;
2.应具备系统的统计理论,了解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的方针、
政策,了解国内外统计专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统计调查分析能力和丰富的统计工
作实践经验;具有解决统计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组织协调管理本单位各有
关职能部门和下属机构的统计工作;
3.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
二、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组织并参与一个单位(部门、企业)的重大社会经济调查,并根据主管部门的
要求,按时完成调查任务,并形成有指导作用的调查报告;
2.主持建立、健全企业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及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效果良
好;
3.参与行业、中铝公司指标计算方法与填报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或对行业、
中铝公司统计提出过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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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或为主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在全国综合或分专业的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
选中获奖,两篇以上;或所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被采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经地市级主管部门确认,两篇以上;
5.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并获得国家级奖励或作为省部级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并
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获得国家级奖励一次,或省部级单项奖励两次以上,地市级单项奖励三次以上。
三、专著与论文: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撰写过下列专著或论文之一:
1.累计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专著或十万字以上译著;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
3.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同级刊物上发表,两篇以
上;
4.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同级刊物上发表,三篇
以上;在大型企业级交流或发表,四篇以上;
5.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有理论深度和实用价值的分析报告被单位领导或地市
级主管部门采纳两篇以上,经同行专家认定,具有较高水平;
6.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改革方案、经验总结、重大建议和对策,以及统计理论、方
法制度等方面的课题研究报告,经同行专家认定具有实用价值,两篇以上;
7.编写并被采用的专业教材,总字数在十万字以上。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或者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五年,考
核结论为“优秀”的,可以破格申报评审,但不搞双破格。
破格人员在满足上述一、二、三条件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三条以上:
1.参与拟订省部级以上统计制度(方案)或主持拟订地市级统计制度(方案),经
地市级主管部门审定予以颁布;或对统计制度方法中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改革方案
或建议,被省部级以上统计机构采纳;
2.组织实施一个部门大型统计调查,调查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经省部级以上业
务主管部门确认达到先进水平(以奖状或证书复印件为据);或在大型企业组织实施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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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上级各项统计调查,主持建立或整顿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及基层各项统计制度,
使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得到确实保障;
3.在行业、中铝公司大型统计资料汇编中,作为主要参加者整理和编制本专业、
地市级部门相关部分;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加工整理和编制并正式出版本地区、地市级
门统计资料汇编一本以上,或内部发行二本以上;主持加工整理和编制大、中型企业统
计资料三个年度以上。在上述工作过程中,能够独立解决疑难问题;
4.独立或作为主要执笔人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在全国综合或分专业的优秀统计
分析报告评选中获奖,两篇以上;或经地市级主管部门确认,所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被
采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三篇以上;
5.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并获得国家级奖励;或作为省部级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
并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累计正式出版过十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
7.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同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8.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或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七年。
除应具备总则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职教系列的高级讲师,一般应限于从事职工教育的专任教师或各级各类(含培训机
构)教育、教学职能部门的高级管理者。教育、教学职能部门的一般管理人员中,不设
高级讲师职务岗位。
二、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地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优秀(示
范)学校、教育(培训)先进单位的主要领导(管理)者;
2.负责组织重大教学教研活动,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或对教育、教学方法
进行重大改革,取得明显效果,受到大型企业主管部门表彰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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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评定的教学能手或优质课奖两次;
4.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单科统考或竞赛考试,其所教班级或学生获得地市级
前三名,或全省前六名的主要任课教师;
5.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初级工),持证率三届以上(含三届)达到
70%的专业课教师;
6.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十年以上(其中任讲师期间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教育学
生严格,班级管理成绩显著,且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班主任。
三、专著与论文:
申报人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应撰写过下列专著或论文之一:
1.累计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专著或十万字以上译著;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
3.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同级刊物上发表,两篇以
上;
4.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同级刊物上发表,三篇
以上;在大型企业级交流或发表,四篇以上;
5.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有关教育改革、教学研究、教育科研以及专业技术的论文或
报告,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两篇以上;
6.为主编写并被采用的教材(含技术培训教材)、技术手册或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
总字数在十万字以上。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或者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五年,考
核结论为“优秀”的,可以破格申报评审,但不搞双破格。
破格人员在满足上述一、二、三条件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三条以上:
1.直接主持并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教育科研(或技术工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
平或已取得显著效益,并经该项目参加人员公认为主要业务骨干者;
2.提出或推广新的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方法,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同行
专家所公认,或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承认并给予表彰或奖励者;
3.受到国家、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模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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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以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获奖者或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三次以上者;
4.累计正式出版过十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5.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论文;
6.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七年。
除应具备总则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要求:
中学高级教师一般应限于从事普通中学教育的专任教师或教育、教学职能部门的高
级管理者,而教育、教学职能部门的一般管理人员中,不设高级教师职务岗位。
二、业绩与成果:
申报人在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
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两次获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教育)工作者、
教学能手、先进个人等称号;
3.两次获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评定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赛讲课、
公开课等)奖励;
4、所教学科的高考或会考成绩名列地、市同类学校前五名;中考成绩名列所在县
(区)前三名;非统考科目(音体美劳等)及格率98%以上,优秀率60%以上,且获得地市级比赛前四名或省部级比赛前六名;
5.所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在地市教育主管部门专业会议上作为典型经验交流推
广两次以上;
6.所指导的学生有五人次在国家规定的各学科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励或在地、市
排前十名,且本人相应荣获辅导类奖;
7.所主管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受到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两次以上;
8.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十年以上(其中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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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生严格,班级管理成绩显著,受到地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班主任。
三、专著与论文:
申报人在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应撰写过下列专著或论文之一:
1.正式出版过五万字以上专著或十万字以上译著;
2.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
3.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同级刊物上发表,两篇以
上;
4.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同级刊物上发表,三篇
以上;在市地级交流或发表,四篇以上;
5.主持或承担地市级以上教改实验课题,本人所撰写的教改实验方案、实验报告、
实验总结等,获地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证书;
6.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有关教育改革、教学研究、教育科研以及专业技术的论文或
报告,经同行专家认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两篇以上;
7.独立或为主编写并被地市级教育部门采用的教材、教参,总字数在十万字以上。
四、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或者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不满五年,考
核结论为“优秀”的,可以破格申报评审,但不搞双破格。
破格人员在满足上述一、二、三条件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三条以上:
1.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
先进个人称号,或三次获得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
育(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先进个人等称号;
2.获省部级以上的教学单项奖或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评定的优质课(示范
课、观摩课、赛讲课、公开课等)两次以上;
3.所教学科的高考或会考成绩名列地、市同类学校前五名,中考成绩名列县(区)
前三名,或所指导的学生有五人次在国家规定的学科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励(或名列前
五名),或非统考科目比赛获得地市级前三名;
4.主持或承担省部级教改实验课题,获省级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或地市级一等奖;
5.所主管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受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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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会议上进行过交流两次以上;
6.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同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7.正式出版由本人撰写或主编的专著、教材、教学参考书等十万字以上;
8.大、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二十五年以上或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间超过
七年。
五、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总则中所列条款适用于分则中所有六个系列。
六、有关概念的解释:
(一)为主撰写的论文:系指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
(二)经同行专家认定:系指经两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本专
业有一定影响的专家所作出的评价。
(三)地市级:含地市级大型企业或中国铝业公司成员单位(含中国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各分公司)。
(四)省部级:含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中国铝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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