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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源控制程序

2017-10-06 3页 doc 14KB 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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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源控制程序过敏源控制程序 一、 目的 制定该程序以保证避免食品过敏源的交叉污染,控制职工将过敏源物质带入厂区污染产品,导致消费者食用后过敏,控制产品本身的过敏源对员工及消费者的保护。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料采购、产品实现过程对食品中本身带有的及可能受到加工环境或人为污染的食品过敏的控制及消费者误用的防止。 三、常见过敏源种类 坚果类 (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果、开心果、澳大利亚昆士兰果),谷物类 (小麦、黑麦、大麦、燕麦、Kamut及其杂交品种),蛋类,海鲜(如:甲壳类、鱼类),花生,豆类,奶制品(...
过敏源控制程序
过敏源控制程序 一、 目的 制定该程序以保证避免食品过敏源的交叉污染,控制职工将过敏源物质带入厂区污染产品,导致消费者食用后过敏,控制产品本身的过敏源对员工及消费者的保护。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料采购、产品实现过程对食品中本身带有的及可能受到加工环境或人为污染的食品过敏的控制及消费者误用的防止。 三、常见过敏源种类 坚果类 (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果、开心果、澳大利亚昆士兰果),谷物类 (小麦、黑麦、大麦、燕麦、Kamut及其杂交品种),蛋类,海鲜(如:甲壳类、鱼类),花生,豆类,奶制品(包括乳糖),芹菜类,芥菜类,芝麻,羽扇豆类,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浓度超过10mg/kg或10mg/litre即为SO 2 。 本公司使用的原辅料中可能带有过敏源成份有:大豆或者豆粉。 四、职责 4.1 供应部:要求供应商对原料过敏源成分进行标识,按其标识检查评估过敏源物质的风险。 4.2 仓储部:负责对进厂所有原辅料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运输车辆内无与采购原辅料无关的食品过敏源;对含有过敏源成分的原辅料进行独立存放并挂牌标识。 4.3 品管部:负责检查每个新产品的成分,设定过敏源,更新清单;监督生产现过敏源控制情况。 4.4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现场设备、设施的清洁,过敏源物料的加工控制,产品标识和防护;检查车间人员是否带入过敏源物质。 4.5 营销部:市场含过敏源产品的跟踪销售,客户投诉处理,信息沟通和产品召回; 4.6 行政服务部:负责员工的宣导和工作,及其员工私人物品禁止带入工作的监督、管控。 五、工作程序 5.1 员工/外来人员带入的过敏源控制 5.1.1 学习 :行政服务部负责员工进厂上岗前集中培训学习过敏源控制程序,并通过实物及图片进行理论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验证,对验证合格的员工同意上岗,对不合格的员工集中继续培训,直至培训合格后上岗。 5.1.2 宣传:行政服务部负责在厂区、车间明显处张贴过敏源物质的警示牌和实物图片,防止员工、来访者以及原辅材料携带过敏源物质进入厂区。 5.1.3 检查:大门门卫人员对所有的进入厂区的员工和来访者通过问询和检查是否有过敏源的带入现象;二道门门卫负责对进入生产区员工带入物品进行检查,防止带入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特别是食品;车间负责进一步监控员工带入过敏源物质。 5.1.4 监管纠偏:如在检查中发现员工、来访者带入过敏源进入厂区,立即要求其将过敏源物质存放到厂区外并对其培训,做好检查记录。 5.2 对含有过敏源物质的产品生产控制及员工、消费者的保护 5.2.1 供应部在采购原辅料时,应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过敏源成分进行标识,按其标识检查评估过敏源物质的风险; 5.2.2 原辅料进厂检验时,品管部检验人员要确认其是否含有过敏性物质。仓储部应对不同原辅料进行分开存放,对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进行标识。 5.2.3 原辅料移动会成为交叉污染的第一来源,在移动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时,应对物料运输工具做好防护措施,以免含过敏原的原辅料对其余物料的交叉污染。 5.2.4 车间取用的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在指定场所放置,严禁与其它混放,并挂牌标识。取用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的器具必须为专用,严禁用于其它原辅料。生产车间对含有过敏源物质的原辅料在生产前组织工人对过敏源反应测试,对有反应的工人进行调整。 5.2.5 如产品配制中包含过敏原,包装时,对产品含有过敏源的成分以及消费者注意事项进行标识,由销售部确认后由客户确认 。 5.2.6 品管部对原辅料的验收、储存、领用、产品包装标识、生产过程等环节对过敏源的控制情况进行监管,如果发现存在交叉污染、员工过敏反应、产品包装标识不符,立即通报领导并停止生产,由品管部组织人员进行纠偏和评估。 5.2.7 如已发现出运的食品中含已知的过敏源成分或怀疑食品受到过敏源污 染,而在产品标识中未明确说明,必须立即实施《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 5.3 纠偏措施 5.3.1 当工厂有新的过敏源出现时,必须重新审核并及时更新清单; 5.3.2 当顾客要求或者进口国的过敏源发生变更时,品管部应重新对工厂产品进行,并对清单做相应的更改; 5.3.3 食品标签没有标识出过敏源成分,须通知有关部门停止印刷和使用并修改; 5.3.4 如果发现车间生产时被误带入过敏源,应对产品及时隔离评估,对可能受过污染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作不合格处理。 相关文件: 1、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相关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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