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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晚上哭闹的几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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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晚上哭闹的几个因素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手册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二○一七年七月目录一、文件规定........................................................1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1关于《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说明........6二、聘任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7关于成立“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请示.......
宝宝晚上哭闹的几个因素
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手册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二○一七年七月目录一、文件规定........................................................1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1关于《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说明........6二、聘任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7关于成立“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请示..................72009年第21次校长办公室会议纪要....................................8关于成立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学科评议组的通知..................9关于调整厦门大学辅导员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的通知......................9关于调整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学科评议组成员的通知.............10关于调整厦门大学辅导员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的通知.....................10关于调整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的通知.................11关于成立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的通知.................11关于调整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的通知.................12关于调整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成员的通知.............12三、会议纪要......................................................132016年11月21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132016年11月9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纪要...............142015年12月5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152015年10月28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纪要..............162014年10月23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172014年10月16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纪要..............182014年6月17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192014年4月16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纪要...............202013年12月5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212013年11月26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纪要..............222012年6月14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232012年5月8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学科评议组会议纪要................242011年4月20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252010年2月23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27四、工作通知.......................................................29关于2017年辅导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29关于2017年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工作的通知...........................30关于2016年辅导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32关于2016年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工作的通知............................33关于2015年辅导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35关于2015年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工作的通知............................36关于2014年辅导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38关于2014年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工作的通知............................39关于2013年辅导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41关于2013年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工作的通知............................42关于2012年辅导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46关于二○一二年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工作的通知.........................47关于二〇一一年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工作的通知.........................51关于二○一○年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工作的通知.........................55关于二○○九年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工作的通知.........................58关于组织高聘教师职务的辅导员进行“学生评议”的通知.................60关于辅导员队伍第一课堂教学工作.................................62关于规范专职辅导员承担第一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63关于《厦门大学第一、第二课堂教育教学任务》的认定说明...............64五、高聘通知.......................................................65关于聘任肖盈等18位辅导员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通知....................65关于高聘谢媛等5位辅导员担任讲师职务的通知.........................65关于聘任袁愉年等4位辅导员担任讲师职务的通知.......................66关于高聘方晨亮等4位辅导员担任讲师职务的通知.......................66关于高聘聂鑫等3位辅导员教师职务的通知.............................67关于高聘肖盈等八人讲师职务的通知...................................68关于高聘廖志丹等三十五位辅导员教师职务的通知.......................68附录...............................................................70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70《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中聘任组织与聘任程序规定的实施细则.....83厦门大学关于核心学术刊物的若干规定.................................90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91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申报材料封面登记表.......................95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96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主要代表作登记表....106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育教学情况考察表......................107厦门大学社会实践工作考评表........................................109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非核心学术期刊目录(101种).............110厦门大学辅导员聘期考核表..........................................112厦门大学辅导员聘期考核延期申请表..................................116厦门大学专职辅导员授课审批表......................................117一、文件规定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厦大学(2009)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队伍的专业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家化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2007年5月修订)及有关人事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是指学校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包括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公寓驻楼辅导员等正科级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第三条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坚持评聘结合、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应根据辅导员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充分考虑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注重考核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关键时刻的表现。对于中级以下职务侧重考察工作实绩,对于高级职务侧重考察组织领导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辅导员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聘任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教授、副教授为高级职务,讲师为中级职务,助教为初级职务。第六条辅导员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在结构上必须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按照不低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平均结构比例,合理设置辅导员教师职务岗位的结构比例,原则上高级职务岗位数占职务岗位总数的30%,其中教授占5%、副教授占25%,中初级职务岗位数占职务岗位数的占70%。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七条受聘教师职务的辅导员除应承担《厦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规定的主要工作职责之外,还须承担第一课堂职业生涯规划、心理健康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或思想政治理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承担第二课堂党课团课、专讲座和带队参加社会实践等教育任务。承担教学任务的辅导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授课资格和能力。1第八条教授除应承担第七条规定的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之外,还应承担以下工作:1.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每学年至少完成第一课堂1门课程(不低于2个学分)的主讲任务和第二课堂不少于40个学时的教育任务,带领和培训副教授及以下职务的辅导员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2.承担科研工作,在3年聘期内至少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单项经费5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的研究(国家级限前3名、省部级限前2名,其他限第1名),或主持过市、厅级科研课题或省邓小平理论研究基地课题的研究,并按完成研究任务。3.在3年聘期内至少要取得下列1项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1)在本学科一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2)在本学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3)在本学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并取得下列2项其它学术成果或获奖成果:①市、厅级一、二等奖项(主持);②完成省部级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主持或第1、2、3合作者);③完成市、厅级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主持或第1合作者)。4.完成学校和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第九条副教授除应承担第七条规定的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之外,还应承担以下工作:1.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每学年至少完成第一课堂1门课程(不低于2个学分)的主讲任务和第二课堂不少于30个学时的教育任务,带领和培训讲师和助教职务的辅导员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2.承担科研工作,在3年聘期内至少主持或参与市、厅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单项经费3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的研究(省部级以上限前4名,市、厅级限前3名,其他限第1名),或主持过校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并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3.在3年聘期内至少要在本学科一、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4.完成学校和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第十条讲师除应承担第七条规定的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之外,还应承担以下工作:1.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每学年至少完成第一课堂1门课程(不低于1个学分)的主讲任务,或第二课堂不少于30个学时的教育任务,带领助教职务的辅导员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2.参与科研工作,参加科研团队完成科研项目,在3年聘期内至少要在CN刊号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3.完成学校和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助教除应承担第七条规定的辅导员的主要职责之外,还应承担以下工作:1.承担第二课堂每学年不少于20个学时的教育任务和教学辅助工作,参加我校组织或认可的课程培训并取得授课资格。2.参与科研工作,完成科研项目负责人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3.完成学校和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2第四章任职条件第十二条受聘教师职务的辅导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奉献精神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具有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生工作的基本技能,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能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第十三条担任教授职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岗位工作5年以上。2.具备较强的思想教育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担任副教授职务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个人累计获得校内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2)个人累计获得校内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取得下列工作实绩之一:①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市级以上教育主管等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②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3次以上(荣誉称号的认定以证书签章是否为校级行政或者党委的签章为准)。3.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系统地讲授过1门以上的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担任副教授职务期间,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单项经费5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的研究(国家级限前3名、省部级限前2名,其他限第1名),或主持过市、厅级科研课题或省邓小平理论研究基地课题的研究。5.在担任副教授职务期间,取得过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本学科一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2)在本学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3)在本学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并取得下列1项其它学术成果或获奖成果:①省部级奖项(主持或第1、2合作者);②完成国家级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主持或第1、2合作者);③完成省部级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主持或第1合作者);④出版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或编著(25万字以上)。6.能运用1门外国语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7.具备学校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第十四条担任副教授职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担任讲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其他人员担任讲师岗位工作6年以上。2.具备较强的思想教育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3理与服务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担任讲师职务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个人累计获得校内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2)个人累计获得校内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取得下列工作实绩之一:①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市级以上教育主管等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1次以上;②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2次以上(荣誉称号的认定以证书签章是否为校级行政或者党委的签章为准)。3.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系统地讲授过1门以上的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担任讲师职务期间,主持或参与市、厅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单项经费3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的研究(省部级以上限前4名,市、厅级限前3名,其他限第1名),或主持过校级科研课题的研究。5.在担任讲师职务期间,取得过具有较大影响的科研成果,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本学科一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2)在本学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3)在本学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并取得下列1项其它学术成果或获奖成果:①省部级奖项(主持或第1、2、3合作者);②完成国家级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主持或第1、2、3合作者);③完成省部级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主持或第1、2合作者);④出版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或编著(15万字以上)。(4)在本学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并取得下列2项其它学术成果或获奖成果:①市、厅级一、二等奖项(主持);②完成省部级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主持或第1、2、3合作者);③完成市、厅级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主持或第1合作者)。6.能运用1门外国语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7.具备学校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第十五条担任讲师职务,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具有硕士学位者担任助教岗位工作3年以上,其他人员担任助教岗位工作6年以上。2.具备良好的思想教育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独立解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方面的问题。3.具有合格的教育教学能力,完成学校规定的第二课堂的教育任务,效果良好。4.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担任助教期间在有CN刊号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4上学术论文。5.能运用1门外国语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6.具备学校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第十六条担任助教职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2.具有合格的教育教学能力,通过相关单位组织的课程培训并取得授课资格。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4.能运用1门外国语进行学术研究和资料搜集。5.具备学校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学术论文必须是本人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署名,必须是学生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论文,必须发表在有CN刊号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正刊上。科研课题必须是与学生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研究课题。第十八条“本学科核心刊物”指《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所列的核心学术刊物。本学科“一类核心学术刊物”包括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相关分类刊物;本学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还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导刊》、《思想教育研究》。第十九条2003年7月31日以前已在厦门大学工作的辅导员在申请教师职务高聘上的学位要求暂不做限定,其余人员聘任教师职务的学位要求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本条例中所称“以上”、“以前”、“以后”,如无特别说明,均含其本数。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中关于辅导员教师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的规定的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2007年5月修订)及厦门大学的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共同解释。5关于《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说明为健全评聘制度,保证申报学术成果质量,经校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厦大学〔2009〕48号)中级职称评聘涉及的“CN刊号学术刊物”作出明确规定,现就相关认定标准公布如下:一、“CN刊号学术刊物”,指以下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刊物(一)《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所列的文科核心学术刊物(以研究论文发表时学校最新公布的名录为准);(二)列入“211工程”的高校、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教育科学版);(三)全国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重要期刊,包括《思想理论教育研究导刊》、《思想理论教育》、《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思想教育研究》、《高校辅导员学刊》、《高校辅导员》;(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主办的党建或思想政治类刊物;(五)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共青团组织、青年研究中心主办的青年研究类刊物;(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会、党建研究会主办的思想政治教育类刊物;(七)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办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刊物;(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及所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会主办的教育研究或思想政治类刊物;(九)其他经“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学科评议组”认可的教育研究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二、其他(一)研究成果须在以上刊物的正刊上发表(在增刊、副刊、网络版等非正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研究成果);(二)学术论文要求不低于4000字。学生工作部(处)二○一○年四月二十日6二、聘任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关于成立“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请示校领导: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拟成立“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经学生工作部(处)会同人事处商议,建议聘任委员会由11名成员组成,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如下:主任委员:朱之文副主任委员:辜芳昭吴世农委员(按姓氏笔画):王炳华白锡能朱福惠林东伟郑建华林培三高忠华谭绍滨妥否,请批示。附件:(略)1.关于设立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说明2.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摘录人事处学生处二○○九年十二月二日72009年第21次校长办公室会议纪要厦大办纪要[2009]21号2009年12月4日上午,在嘉庚主楼16楼3号会议室,朱崇实校长主持召开了2009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议。现就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会议同意成立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朱之文副主任委员:辜芳昭、吴世农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炳华、白锡能、朱之文、朱福惠、吴世农、林东伟、林培三、郑建华、高忠华、辜芳昭、谭绍滨出席会议人员:办公会成员缺席会议人员:朱之文(公务)、孙世刚(出国)、吴世农(上课)、张颖(公务)、赖虹凯(出国)、叶世满(出国)、王巧萍(上课)、韩景义(出差)列席会议人员:林东伟、林金枝、陈光、黎永强、张军奎、潘玮、林奋强、吕子玄、廖青厦门大学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8关于成立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学科评议组的通知厦大人(2009)136号全校各单位: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学科评议组,成立后的评议组成员名单如下(其中成员均按姓氏笔划排序):组长:辜芳昭副组长:林东伟成员:邓净阳王康平石红梅何丽新徐进功高忠华潘宝柱厦门大学二○○九年九月十八日关于调整厦门大学辅导员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厦大人(2012)34号全校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其中成员均按姓氏笔划排序):主任:朱崇实副主任:陈力文陈国凤吴世农成员:王炳华白锡能刘梅朱崇实朱福惠吴世农陈力文陈国凤陈怀锋林东伟高忠华谭绍滨厦门大学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9关于调整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学科评议组成员的通知厦大人(2012)35号全校各单位:经研究,决定调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学科评议组成员,调整后的评议组成员名单如下(其中成员均按姓氏笔划排序):组长:陈力文副组长:林东伟成员:王康平邓净阳石红梅何丽新张龙海陈力文陈怀锋林东伟徐进功高忠华黄新华厦门大学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关于调整厦门大学辅导员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厦大人(2012)77号全校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其中成员均按姓氏笔画排序):主任:杨振斌副主任:陈力文陈国凤吴世农成员:王炳华白锡能朱福惠刘梅杨振斌吴世农陈力文陈国凤陈怀锋林东伟高忠华谭绍滨厦门大学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10关于调整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厦大人„2013‟166号全校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主任:杨振斌副主任:林东伟杨斌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孙理计国君杨斌杨振斌吴立武陈怀锋陈武元林东伟夏侯建兵徐进功高忠华厦门大学2013年7月30日关于成立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的通知全校各单位:经研究,现成立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徐进功副组长:苏劲张龙海成员(按姓氏笔画):石红梅苏劲何丽新张龙海周朝晖郑若玲原宗丽徐进功黄新华厦门大学2013年10月31日11关于调整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厦大人(2014)149号全校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张彦副主任:林东伟杨斌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孙理计国君杨斌吴立武张彦陈怀锋陈武元林东伟夏侯建兵徐进功高忠华厦门大学2014年12月31日关于调整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厦大人(2016)23号全校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对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主任:黄新华副主任:何丽新徐进功成员(按姓氏笔画):石红梅何丽新张龙海张有奎张剑文张艳涛郑若玲原宗丽徐进功黄新华董云伟厦门大学2016年3月14日12三、会议纪要2016年11月21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2016年11月21日,在嘉庚主楼16楼3号会议室,校党委书记张彦、校党委副书记林东伟和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其他8名成员出席了2016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会议由聘委会主任张彦主持。会议应到人数11人,实到9人,符合开会要求。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一、张彦首先介绍了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的到会情况,并介绍了会议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议程。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组长黄新华就辅导员高聘申报以及辅导员聘期考核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主要包括辅导员教授委员会对肖盈等5名高聘副教授的申报审核情况、张闻博等13名高聘讲师的申报审核情况和肖盈等9名聘期考核审查情况。二、聘委会对肖盈等18人的高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同意聘任肖盈、晏振宇、黄佳佳、赖丹凤和祝婧媛等5位同志为副教授,同意张闻博、周晓牧、吴光锡、揭上锋、徐莹、苏毅辉、黄艺明、蔡胜男、吴佳蓓、范荣、水永生、游璐茜和姚莹颖等13位同志为讲师,全部9票通过。会议还对肖盈等9人考核材料进行了审议,大家举手表决,一致通过肖盈等9人聘期考核合格。会议还对刘洁等2人延期考核的申请进行讨论,一致同意刘洁、吴珊珊2位同志延期考核。三、会议讨论了《厦门大学辅导员职称评审非核心学术期刊目录(100种)》的修订,一致同意将《厦大党政工作研究》纳入《厦门大学辅导员职称评审非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四、与会委员建议对《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将其中几处表述与《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达成一致。之后还将依据教育部最新召开的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进一步补充修订有关条款的内容。出席会议人员:张彦、林东伟、孙理、吴立武、陈怀锋陈武元、夏侯建兵、徐进功、高忠华、黄新华缺席会议人员:杨斌、计国君列席会议人员:王洁松、叶又菁、郑音人:郑音厦门大学学生处2016年11月21日132016年11月9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纪要2016年11月9日,2016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在颂恩楼10楼9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校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组长黄新华主持。会议应到人数11人,实到8人,符合开会要求。现就会议主题内容纪要如下:一、审议2016年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申报材料。会议对肖盈等5人的高聘副教授材料以及张闻博等13人的高聘讲师材料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全票同意推荐聘任肖盈、晏振宇、赖丹凤、祝婧媛4位同志为副教授,对黄佳佳同志申报副教授职务表决结果为2票否决、6票弃权;全票同意张闻博、周晓牧、吴光锡、揭上锋、徐莹、苏毅辉、黄艺明、蔡胜男、吴佳蓓、范荣、水永生、游璐茜、姚莹颖13位同志为讲师。会后,黄佳佳同志对此表决提出了复议申请,同时提供了新的申报材料,教授委员会对此进行了通讯评议,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二、审议2016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期考核情况。会议对肖盈等9名讲师聘期考核材料进行审议,针对9人发表的论文情况以及在第一、二课堂的教学情况进行讨论,一致同意肖盈等9人聘期考核合格。会议还对刘洁等2人延期考核的申请进行讨论,一致同意刘洁、吴珊珊2位同志延期考核。三、会议讨论了《厦门大学辅导员职称评审非核心学术期刊目录(100种)》的修订,一致同意将《厦大党政工作研究》纳入《厦门大学辅导员职称评审非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四、与会委员还建议将《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进一步明晰有关条款的内容。参会人员:何丽新、张龙海、张有奎、张剑文、张艳涛、郑若玲、徐进功、黄新华缺席人员:石红梅、原宗丽、董云伟列席会议人员:夏侯建兵、王洁松、郑音记录人:郑音学生工作处2016年11月9日142015年12月5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2015年12月5日,在嘉庚主楼16楼6号会议室,校党委书记张彦、校党委副书记林东伟和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其他6名成员出席了2015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会议由聘委会主任张彦主持,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一、张彦首先介绍了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的到会情况,并就2015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的议事规则进行了说明,大家举手表决一致通过议事规则。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副组长徐进功就辅导员高聘申报以及辅导员聘期考核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主要包括辅导员教授委员会对谢媛等6名高聘讲师的申报审核情况和谢斌剑等24名聘期考核审查情况。二、聘委会对谢媛等6人的高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同意聘任谢媛、曹亮、陈运动、刘茜和倪建超5位同志为讲师,同意刘群鑫同志从2015年8月1日起具备讲师资格,全部8票通过。会议还对谢斌剑等24人考核材料进行了审议,大家举手表决,一致通过谢斌剑等23人聘期考核合格,同意魏艳聘期考核基本合格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会议还对刘洁等5人延期考核的申请进行讨论,一致同意刘洁、王洁松、晏振宇、刘建敏、刘晓峰5位同志延期考核。三、会议通过了《厦门大学辅导员职称评审非核心学术期刊目录(112种)》的修订,同意《目录》删除《吉林教育》这一反映较差的期刊。四、经党委书记张彦同志提议,会议讨论决定,我校将创办非核心学术类刊物,以此搭建平台推进在辅导员队伍中形成学术训练与学术思维锻炼的氛围。出席会议人员:张彦、林东伟、计国君、陈怀锋、陈武元、夏侯建兵、徐进功、高忠华缺席会议人员:杨斌、孙理、吴立武列席会议人员:王洁松、郭异冰、郑音记录人:郑音厦门大学学生处2015年12月5日152015年10月28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纪要2015年10月28日,2015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在颂恩楼16楼9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校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组长徐进功主持。会议应到人数9人,实到6人,符合开会要求。现就会议主题内容纪要如下:一、会议对谢媛等6人的高聘材料进行审议,另外对刘群鑫因担任助教年限差一天满三年的特殊情况进行讨论,并投票表决。经表决,一致同意推荐聘任谢媛、曹亮、陈运动、刘茜、倪建超和刘群鑫6位同志为讲师。二、会议对谢斌剑等24名讲师聘期考核材料进行审议,针对24人发表的论文情况以及在第一、二课堂的教学情况进行讨论,一致同意谢斌剑等23人聘期考核合格,同意魏艳聘期考核基本合格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会议还对刘洁等5人延期考核的申请进行讨论,一致同意刘洁、王洁松、晏振宇、刘建敏、刘晓峰5位同志延期考核。三、会议讨论了厦门大学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换届改选的事宜,推选产生下一届教授委员会,组长为:黄新华,副组长为:何丽新、徐进功,成员为:石红梅、张龙海、张有奎、张艳涛、郑若玲、原宗丽。四、会议讨论了《厦门大学辅导员职称评审非核心学术期刊目录》的修订,一致同意《目录》删除《吉林教育》这一反映较差的期刊。出席会议人员:石红梅、何丽新、张龙海、周朝晖、原宗丽、徐进功缺席会议人员:苏劲、郑若玲、黄新华列席会议人员:夏侯建兵、郑音记录人:郑音学生工作处2015年10月28日162014年10月23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年6月17日,在嘉庚主楼19楼5号会议室,校党委书记杨振斌、校党委副书记林东伟、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斌和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其他6名成员出席了2014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会议由聘委会主任杨振斌主持,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一、杨振斌首先介绍了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的到会情况,并就2014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的议事规则进行了说明,大家举手表决一致通过议事规则。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组长徐进功就辅导员高聘申报以及辅导员聘期考核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主要包括辅导员教授委员会对袁愉年等4名高聘讲师的申报审核情况和戴晓燕等3名聘期考核审查情况。二、聘委会对袁愉年等4人的高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同意聘任袁愉年、赵小姝、黄木河和袁国柱为讲师,全部9票通过。会议还对戴晓燕等3名讲师的聘期考核材料进行了审议,大家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会议还同意了法学院刘洁同志因病第二次提请延期考核的申请。三、会议通过了《厦门大学辅导员职称评审非核心学术期刊目录(112种)》的修订,同意《目录》删除《黑河教育》,增添《思想政治课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华东师范大学主办,双月刊,CN31-1771/G4)。出席会议人员:杨振斌、林东伟、杨斌、孙理、计国君、吴立武、夏侯建兵、徐进功、高忠华缺席会议人员:陈怀锋、陈武元列席会议人员:陈泗林、叶又菁、郑音记录人:郑音厦门大学学生处2014年10月23日172014年10月16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年10月16日,2014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在颂恩楼19楼5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校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组长徐进功主持。会议应到人数9人,实到6人,符合开会要求。现就会议主题内容纪要如下:一、会议对袁愉年等4人的高聘材料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一致同意推荐聘任袁愉年、赵小姝、黄木河和袁国柱4位同志为讲师。二、会议对戴晓燕等3名讲师聘期考核材料进行审议,针对3人发表的论文情况以及在第一、二课堂的教学情况进行讨论,一致同意戴晓燕等3人聘期考核合格。会议还审议了法学院刘洁同志因病第二次提请延期考核的情况,并一致通过。三、会议讨论了《厦门大学辅导员职称评审非核心学术期刊目录(112种)》的修订,一致同意《目录》删除《黑河教育》这一反映较差的期刊,增添《思想政治课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华东师范大学主办,双月刊,CN31-1771/G4)。出席会议人员:石红梅、张龙海、原宗丽、周朝辉、郑若玲、徐进功缺席会议人员:何丽新、苏劲、黄新华列席会议人员:夏侯建兵、郑音、龚君记录人:郑音学生工作处2014年10月16日182014年6月17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年6月17日,在嘉庚主楼19楼2号会议室,校党委书记杨振斌、校党委副书记林东伟和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其他6名成员出席了2013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会议由聘委会主任杨振斌主持,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一、杨振斌首先介绍了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成员的到会情况,并就2013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的议事规则进行了说明,大家举手表决一致通过议事规则。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组长徐进功就辅导员高聘申报以及辅导员聘期考核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主要包括辅导员教授委员会对方晨亮等4名高聘讲师的申报审核情况和肖盈等6名聘期考核审查情况。二、聘委会对方晨亮等的高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同意聘任方晨亮、吴珊珊、刘锦锗和洪伟为讲师,全部8票通过。会议还对肖盈等6名讲师的聘期考核材料进行了审议,大家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其中肖盈考核获优秀等级。三、会上,杨振斌书记还就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辅导员职务评聘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大家交换了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推动一线辅导员到基层地区挂职,包括和学校机关干部进行轮换交流,采用更加灵活的方式促使他们在不同岗位工作,拥有更丰富的职业阅历,进而提升工作能力。二是要进一步提高辅导员整体素质,建立评差筛选机制,把不适合辅导员工作的同志可以通过适合的方式转移出去,优化辅导员队伍。三是要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中高级职称的比重,提高辅导员科研能力,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出席会议人员:杨振斌、林东伟、孙理、计国君、陈怀锋、夏侯建兵、徐进功、吴立武缺席会议人员:杨斌、陈武元、高忠华列席会议人员:陈泗林、叶又菁、郑音记录人:郑音厦门大学学生处2014年6月17日192014年4月16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年4月16日,2013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在颂恩楼19楼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校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组长徐进功主持。会议应到人数9人,实到6人,符合开会要求。现就会有主题内容纪要如下:一、教授委员会组长徐进功就教授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的资格要求、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做了说明。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宋友良向委员会汇报了本次申报中级职称的方晨亮等4人的基本情况,并汇报了肖盈等6名讲师聘期考核审查情况。二、会议对方晨亮等4人的高聘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一致同意推荐聘任方晨亮、吴珊珊、刘锦锗、洪伟为讲师。三、会议对肖盈等6名讲师的聘期考核材料进行审议,针对肖盈同志在聘期内于文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情况进行讨论,一致同意肖盈聘期考核优秀,对于高斌同志在聘期内无公开发表论文的情况进行讨论,认为其积极参与学生工作课题,有其他科研成果,一致同意其考核合格。四、讨论结束后,会议组织对肖盈等6名讲师的考核情况进行投票,考核人员获全票通过,其中肖盈考核等级为优秀,其他5名考核等级为合格。五、会议还鼓励辅导员要勤于思考,将研究资料整理归纳,形成论文,公开发表,展现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出席会议人员:石红梅、何丽新、张龙海、原宗丽、徐进功、黄新华缺席会议人员:苏劲、周朝晖、郑若玲列席会议人员:宋友良、郑音、杨国平记录人:郑音学生工作处2014年4月16日202013年12月5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2013年12月5日,在嘉庚主楼16楼3号会议室,校党委书记、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主任杨振斌主持召开了2012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一、校党委书记、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主任杨振斌首先介绍了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组成情况,并就2012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的议事规则进行了说明。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组长徐进功就高聘申报的前期工作以及辅导员聘期考核情况进行了说明,详细介绍了本次申报副高职称的杨玲,申报讲师职称的朱晓芳等14人的基本情况,汇报了谢斌剑等21名讲师聘期考核审查情况。二、会议对杨玲、朱晓芳等的高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同意聘任杨玲为副教授,朱晓芳、陈勇、魏艳、陈启妍、吴荣梅、李新元、郑娟、王亚群、陈洪、郑辉、李竟菲、韩海雄、王骥洲、刘慧为讲师,全部9票通过。会议还对谢斌剑等21名讲师的聘期考核材料进行了审议,举手表决,一致通过谢斌剑等21人聘期考核合格。三、会议中,各委员对高聘申报、辅导员聘期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委员们提出:一是要推进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的及时召开,尽可能的为辅导员高聘申报提供便利;二是要调整各项制度,对相关部门进行结构调整,优化高聘申报标准和机制;三是要促进辅导员科研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选聘制度体系,提高对辅导员科研成果的重视程度。四、会上,杨振斌书记就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辅导员职务评聘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在总体政策方针不变的情况下,鼓励在一线工作的辅导员同时开展科研研究,找准辅导员科研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平衡点,教授委员会、学工部、团委等一线工作单位也要将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特别优秀的辅导员进行培养提拔;二是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科学合理、符合我校实际的辅导员评聘工作条例,在政策制度上要有延续性,积极听取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促进评聘工作条例的规范化。三是建议辅导员教师职务聘期考核增加“优秀”等级,以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促进辅导员工作优质化。出席会议人员:杨振斌、林东伟、杨斌、孙理、陈怀锋陈武元、夏侯建兵、徐进功、高忠华缺席会议人员:计国君、吴立武列席会议人员:宋友良、陈泗林、郑音、谢丹琳记录人:谢丹琳厦门大学学生处2013年12月15日212013年11月26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纪要2013年11月26日,在颂恩楼19楼2号会议室由校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组长徐进功主持召开2012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教授委员会会议,会议应到人数9人,实到7人,符合开会要求。现就会有主题内容纪要如下:一、教授委员会组长徐进功就教授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的资格要求、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做了说明。学生工作处处长夏侯建兵向委员会汇报了本次申报高级职称的杨玲、申报中级职称的朱晓芳等14人的基本情况,并汇报了谢斌剑等21名讲师聘期考核审查情况。二、会议对杨玲等15人的高聘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一致同意推荐聘任杨玲为副教授,推荐聘任朱晓芳、陈勇、魏艳、陈启妍、吴荣梅、李新元、郑娟、王亚群、陈洪、郑辉、李竟菲、韩海雄、王骥洲、刘慧为讲师。三、会议对谢斌剑等21名讲师的聘期考核材料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一致认为谢斌剑、戴蓥、乐无恙、王婉琼、江娇、蒋超杰、曹璐、徐登攀、张秀丽、晏振宇、刘静、刘晓峰、林晶、郑晖阁、李加冕、李绍玉、刘建敏、黄佳佳、张宇斌、王洁松、沈丽秀21人聘期考核合格。四、会议建议,将学院党委副书记列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适用范围,以进一步推动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和可持续发展。五、会议建议,辅导员教师职务聘期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建议对获得优秀的辅导员,给予一定物资鼓励。六、会议建议,辅导员申报高级职称需发表符合《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年版)》的学术论文,同时建议,可以适当放宽辅导员申报中级职称的学术成果要求。七、会议认为学校要创造条件鼓励辅导员发表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建议以内刊形式创办《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研究》学术刊物,所刊发文章可作为辅导员申报中级职称的学术成果。并适时公开出版优秀论文集,入选论文可作为辅导员申报副高职称的学术成果。八、会议还讨论了《关于2013年厦门大学学生工作课题的通知》,建议取消选题指南上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区别,并根据现有的研究基础或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以及应用价值来确定重点课题。出席会议人员:石红梅、苏劲、何丽新、周朝晖、原宗丽、徐进功、黄新华缺席会议人员:张龙海、郑若玲列席会议人员:夏侯建兵、陈泗林、郑音、陈晨记录人:陈泗林、郑音学生工作处2013年11月26日222012年6月14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2012年6月14日,在嘉庚主楼16楼3号会议室由校党委书记、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主任杨振斌主持召开了2011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一、校党委副书记、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副主任、学科评议组组长陈力文就2011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的议事规则、高聘申报的前期工作进行了说明,介绍了本次申报副高的聂鑫、申报讲师的戴晓燕和熊剑龙的基本情况。二、会议对聂鑫、戴晓燕和熊剑龙的高聘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同意聘任聂鑫为副教授,聘任戴晓燕和熊剑龙为讲师,全部10票通过。三、会议中,各委员对申报“副高职称”和“讲师职称”的资格条件进行了讨论,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评聘高级职称不仅要注重辅导员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还需要考虑工作实绩,工作实绩总体关注“学生评价”、年度考核和获得荣誉等方面情况;二是要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建立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认定标准和评价制度;三是辅导员的科研成果要更加注重质量,严格按照厦门大学辅导员职称评审规定的学术期刊目录来审核科研成果。四、会上,杨振斌书记就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辅导员职务评聘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厦门大学新晋教师,最好能在一线先当辅导员带学生,一年后再转回教学岗;机关部处工作人员应从辅导员队伍中选聘。二是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科学合理、贴合我校实际的辅导员评聘工作条例。三是辅导员考核不仅要考察辅导员的工作实绩,对于辅导员的科研能力和论文水平也要有基本的要求,要帮助辅导员提高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的能力。四是辅导员队伍特别重要,政治素质、应急能力和心理素质都要求较高,因此,要严格把关、积极进人,逐步补全编制的缺口,也要适当建立淘汰机制。出席会议人员:杨振斌、陈力文、白锡能、王炳华、朱福惠、刘梅、林东伟、陈怀锋、高忠华、谭绍滨缺席会议人员:陈国凤、吴世农列席会议人员:郭锦星、李承华、徐莹、刘群鑫记录人:刘群鑫厦门大学学生处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232012年5月8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学科评议组会议纪要2012年5月8日,在嘉庚主楼16楼3号会议室由校党委副书记、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学科评议组组长陈力文主持召开了2011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学科评议组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一、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林东伟就2011年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的议事规则、高聘申报的前期工作和申报的资格要求进行了说明,介绍了本次申报高级职称的聂鑫、中级职称的戴晓燕和熊剑龙以及申报破格讲师的王坤钟的基本情况。二、会议对申报副高的聂鑫、申报讲师的戴晓燕和熊剑龙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同意聘任聂鑫为副教授、戴晓燕和熊剑龙为讲师,10票通过。三、会议对申报破格高聘讲师的王坤钟个人资料进行审议,认为王坤钟不符合破格条件,不提交学科评议组投票表决,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新修订的教师职务聘任条例只规定了申请高级职称的破格条件,没有对中级职称的破格进行规定。按照惯例,中级职称不予破格;二是破格申报还需考虑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三是王坤钟的外语成绩不符合破格要求,缺少职称外语成绩;四是要破格申报讲师需考察科研水平是否优秀,王坤钟上报的会议论文未被学术认定。综上几项,认定其不符合破格要求。四、会议要求,对于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的评审条件和申报表填写要进一步规范:一是第一课堂教学工作评价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取消辅导员自评,增加学生评议和学生处评价两项指标;二是在“单位推荐”一栏中,需要学院针对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方面填写具体的评价意见;三是表格填写要进一步规范,如“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一栏中,就读和工作经历要表述清楚。出席会议人员:陈力文、林东伟、高忠华、王康平、何丽新、张龙海、陈怀锋、徐进功、黄新华、邓净阳缺席会议人员:石红梅列席会议人员:郭锦星、李承华、徐莹、刘群鑫记录人:刘群鑫厦门大学学生处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242011年4月20日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纪要2011年4月20日,在嘉庚主楼16楼3号会议室由校党委书记朱之文主持召开了2010年辅导员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一、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林东伟就2010年辅导员教师职务高聘议事规则、高聘申报的前期工作和申报的资格要求进行说明,介绍了本次申报中级职称的9位辅导员的基本情况。二、会议对申报中级职称的9位辅导员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经表决,同意聘任杨机像、刘恩恩、周颖、郑淑真、林瑞馨、蒋慧琼、肖盈、刘洁等8人为讲师,9票通过;郑镇锋未通过表决,8票弃权,1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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