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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币及人民币汇改比较及合作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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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币及人民币汇改比较及合作途径新台币及人民币汇改比较及合作途径 一、台湾汇率制度改革阶段与特点 (一)台湾实行法定汇率时期 1、由钉住汇率变为复式汇率继而实行多元汇率,并且实施结汇证制度。1949年6月台湾实施币制改革时实行了法定汇率亦称官价,每1美元兑5元(新台币,下同)。从1950年2月开始台湾采用结汇证制度,结汇证价格涨至75元,台当局放弃了钉住汇率,正式采用复式汇率。1951年4月台湾实施新金融措施,规定因进出口物资不同及进出口人身份不同,适用不同的汇率。 2、外汇汇率初步改革,实行二元汇率。1958年4月台湾实施外汇改革,将复杂的多元汇率...
新台币及人民币汇改比较及合作途径
新台币及人民币汇改比较及合作途径 一、台湾汇率改革阶段与特点 (一)台湾实行法定汇率时期 1、由钉住汇率变为复式汇率继而实行多元汇率,并且实施结汇证制度。1949年6月台湾实施币制改革时实行了法定汇率亦称官价,每1美元兑5元(新台币,下同)。从1950年2月开始台湾采用结汇证制度,结汇证价格涨至75元,台当局放弃了钉住汇率,正式采用复式汇率。1951年4月台湾实施新金融措施,规定因进出口物资不同及进出口人身份不同,适用不同的汇率。 2、外汇汇率初步改革,实行二元汇率。1958年4月台湾实施外汇改革,将复杂的多元汇率简化为二元汇率,一种是基本汇率24.78元,一种是基本汇率加结汇证价11.6元,即36.38元。1960年7月所有进出口及汇出入汇款均适用结汇证价40.03元,汇率再度统一。1961年6月基本汇率调整为40元。1963年9月由于台湾结汇证价已接近基本汇率,出口厂商大多将外汇直接售与银行,官方随之废除了结汇证制度,基本汇率定为40元。 3、实行机动汇率,新台币两度升值。20世纪70年代是美元的衰败时期,外汇市场经常发生美元危机,即美元在外 1 汇市场的价格经常出现跌破下限的现象。1973年2月美元弱势未变,美元对黄金再贬值10,,每盎司黄金兑42.22美元,汇率再度浮动,自此时起国际金融市场进入浮动汇率时代。新台币基本汇率调升5,,每一美元兑新台币38元,银行买入汇率37.9元,卖出汇率38.1元。1973年4月台湾取消加工外销外汇登记制度,正式回归实际的单一汇率。1978年7月台湾基本汇率调整为36元,银行买入价35.95元,银行卖出价36.05元。同时汇率改由台湾金融主管部门视市场状况机动调整,称机动汇率。 (二)台湾实行管理的浮动汇率时期 1、建立外汇交易中心,实施管理的浮动汇率。1979年2月台湾建立外汇市场,实施管理的浮动汇率,由市场决定汇率,台“央行”不再挂牌买卖,但实际价格并非完全由各个银行决定,也没有建立外汇经纪商制。依照台湾当局制订的买卖外汇办法,由台银、中银、第一、彰化及华南五家大银行组成外汇交易中心,负责买卖定价及中介外汇业务。初期是交易中心及银行代表与“央行”代表组成汇率拟定小组,1980年3月台“央行”退出汇率拟订小组,并取消中心汇率及其上下限规定,改为银行与顾客买卖中间价,每日变动幅度不超过前一营业日买卖中间价上下各1,。1981年8月新台币汇率政策性贬值4.56,,兑美元汇率由36.24元调整为38元,由于上述办法不能因应国际美元汇率的走势,每日汇率变动 2 幅度随后调整为中间价上下各2.25,。 2、实行加权平均中心汇率制,干预汇率波动幅度。1982年9月台实施加权平均中心汇率制度并恢复中心汇率,以银行间美元交易加权平均价格计算中心汇率,银行间交易不得超过中心汇率上下各2.25,,银行与顾客的交易采用议价制度,每笔交易未达3万美元者,议价范围为中心汇率上下各新台币5分,超过3万美元者,议价范围为新台币一角。各指定银行拥有部份汇率决定权。台湾金融主管部门通过干预市场的价格及数量,大体上可控制加权平均中心汇率的变动。 3、放宽外汇管制,推出远期外汇买卖。1987年7月台湾放开外汇管制,将即期外汇买卖和远期外汇买卖办法合并为《指定银行买卖外汇办法》,并将银行与顾客交易每笔金额超过3万美元者的议价范围扩大为中心汇率上下各新台币2角,另外增订美元现钞价格的议价范围为中心汇率上下各4角。 (三)台湾实行自由的浮动汇率时期 1989年4月3日起台湾金融主管部门废止了指定银行买卖外汇办法,取消加权平均中心汇率制度及其议价的规定。指定银行间交易及其与顾客间交易的汇率,完全由各银行自行决定。外汇交易中心转变为外汇经纪商,开展媒介银行间交易。初期为便利各指定银行定价,由五家大银行与四家每 3 日轮值银行议订小额结汇议定汇率,适用于未超过3万美元非现金美元交易,供各指定银行参考。1990年底台湾取消小额议定汇率的安排,由各指定银行自行挂牌交易,汇率完全自由化。台湾金融主管部门只能通过在银行间市场买卖外汇的方式影响汇率走势,完全符合国际市场外汇交易惯例。 2008年爆发金融海啸以来,随着美国实施两轮的定量宽松政策,美元疲软,热钱也大量涌入台湾,对台湾的汇率、出口、金融业和工业带来严重影响。美国二次宽松货币政策,严重影响亚洲股市汇市,新台币兑美元汇率在2010年11月5日开盘冲破30.219元新台币,汇价续创13年新高。2011年以来新台币对美元升值4.14,,高于韩元的2.94,、欧元的1.73,、新加坡元的0.74,和人民币的0.59,。根据台湾银行2011年1月8日收盘后挂牌的汇率,美元即期买入汇率为28.855元,卖出则为28.955元。2011年上半年,新台币兑美元的汇率一直保持稳定,在28.5元至29.75元的区间内浮动。但是在2011年8月份欧债危机愈演愈烈的市场状况下,美元较新台币又出现升值,2011年12月汇率在30元至30.5美元的区间内波动。2011年12月30日1元人民币兑换4.2025新台币。 二、大陆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进程与特点 (一)改革开放前的人民币汇率制度。1949―1952年人民币实行单一浮动汇率制,这一时期汇率以人民币对美元的比 4 价为基础,根据当时的物价水平和外汇供求浮动。 1953―1972年人民币实行单一固定汇率制。1973年至1980年人民币汇率采用“一篮子货币”计算的单一浮动汇率政策。 (二)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存阶段。实行“双轨――并轨――双轨”的汇率制度。1981年至1984年实行官方汇率和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并存的双重汇率阶段。1985年至1993年大陆实行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价格(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体制。1981年初1美元兑1.53元人民币。1985年取消贸易内部结算价,重新实行单一汇率,1美元兑2.7963元人民币。1986年至1989年间,人民币汇率始终在3.71到3.73的狭小范围内波动。 (三)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阶段。1994年大陆实行汇率并轨,把官方汇率和市场调剂汇率合并。自1994年到1997年,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升值了4.8,。从1995年到2001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5,,期后人民币兑1美元保持在8.27至8.28元之间,汇率基本钉住了美元。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之后人民币和美元的汇率一直固定在一个水平上。自2005年7月21日起,大陆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一次“汇改”)。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 的人民币汇率。从运行情况看,新汇制运行基本 5 平稳并趋于弹性,从2005年月--2010年5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超过17,。2010年6月19日,大陆开始二次“汇改”,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对人民币汇率浮动实行动态管理和调节,人民币对美元进入了加速升值的通道,从2010年6月19日确定的标底1美元兑6.8275人民币至2010年12月31日的1美元兑6.62人民币,累计升值3,。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摆脱了单一盯住的局面,扩大了波动区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实现了有升有贬的双向波动,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生成机制日趋完善。央行引进市场机制,改革外汇市场交易制度,发展外汇衍生产品,引入人民币对外币交易做市商制度,推出了“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询价交易”模式,标志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进程进入实质性阶段。 (四)汇率改革之后的人民币汇率走势。2005年7月汇改以后,人民币双边和多边汇率总体保持了稳中趋升的走势。人民币对美元双边汇率升值30.2,,人民币名义和实际有效汇率分别升值13.5,和23.1,。尤其是美债危机和欧债危机发生以来的2008年8月至2011年8月间,人民币名义和实际有效汇率分别升值1.2,和5.0,。与200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一样,人民币继续扮演了国际货币体系中的稳定锚角色。按照渐进升值方式,加上其他结构调整措施逐步见效,大陆将渐进、稳妥地实现汇率均衡。人民币汇率改革为亚洲 6 地区乃至世界经济金融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1年12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3152元,创汇改以来新高。2012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对美元汇率预计将呈现基本稳定、小幅升值的趋势。人民币对新台币的汇率自人民币第一次“汇改”以来不断升值,从2005年7月的1元人民币兑3.78新台币至2012年1月的1元人民币兑4.73新台币,累计升值超过25,。2011年12月以来,人民币对于新台币有所升值,在4.7,4.8元新台币之间浮动。 (五)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特点。一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单一的汇率。二是通过外汇市场形成汇率。人民银行按前一营业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加权平均汇率,公布人民币对美元、港币、日元、欧元的基准汇率。三是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由包括央行在内的342家中外金融机构组成,是一个金融机构之间为调剂平补外汇头寸而买卖外汇的同业市场。为提高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规避汇率风险服务的能力,推出远期结售汇业务。四是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2006年1月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marketmaker)根据自身的风险能力和市场判断持续提供买卖双向报价。截至2010年6月末,大陆26家商业银行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其在保障市场流动性、提高市场交易效率、转移和分担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11年12月,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一共有26 7 家即期做市商,20家远期掉期做市商,8家即期尝试做市商以及8家远期掉期尝试做市商。五是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篮子货币汇率变动,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推动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创新。 三、海峡两岸外汇市场与汇率机制合作 (一)两岸汇率机制合作途径 扩大外汇市场交易范围、交易币种和交易业务种类。逐步吸纳台资金融机构参加外汇交易。建立两岸外汇市场联系网络,推出人民币与新台币挂钩的交易产品,形成统一的报价系统和统一的外汇市场操作规则,与台湾外汇市场在部分外汇交易品种进行合作。两岸互设离岸货币交易市场,在台湾扩大无本金人民币远期汇率交易(NDF和NDO)市场规模,在大陆银行开设新台币交易市场。条件成熟时统一货币交易。互相吸引两岸合格机构作为各自外汇交易所的会员。互相开展外汇交易产品开发和互相挂牌业务合作。相互引进外汇交易所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机制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两岸确定外汇交易的清算机制,机处置机制等。 (五)推动台湾地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开展两岸货币互换 根据MOU有关货币管理条款,双方同意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 8 务。两岸货币互换合作的思路,一是期限安排。鉴于海峡两岸货币互换更多的是基于长远的区域货币合作和货币区域化考虑,所以期限应以长期为主。二是适用国际收支账户范围。根据目前大陆已签署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资金主要用于跨境贸易支付,没有规定资本与金融账户下也可以支付使用。可考虑也用于资本项下的支付和结算,可先以直接投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进行试点。三是合作途径。鉴于海峡两岸目前官方货币当局直接合作平台尚未建立,两岸也没有直接的货币清算安排,货币互换采取先间接后直接方式,可以是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理想选择。如通过第三地(香港)货币当局例如金融管理局的模式,通过第三地(香港)商业机构例如中国银行的模式,通过在台湾的商业银行总行授权其在香港的分行直接参与香港中银集团人民币清算,之后台湾本岛商业银行再与该总行之间进行间接互换的模式。 (六)建立海峡两岸人民币资金回流机制 未来人民币在离岸市场上的流通量将会大量增加,应通过建立安全、有效的渠道保证台湾地区人民币资金有地回流内地。可以借鉴香港实行的CEPA经验,完善海峡两岸MOU和ECFA协议,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由于大陆目前的利率、汇率未完全实现市场化,内地金融监管和央行货币政策的调控积累了经验。可采取的具体措施有,第一,在管理模式的选择上,仍应保留对居民和非居 9 民的区别管理。由于利率汇率未完全实现市场化,基于稳健性的原则,须对投机行为进行有效监控。第二,在业务准入方面,应扩大人民币离岸业务的机构和范围,包括逐步允许香港和台湾的商业银行将存款转给其内商议交易汇率定价机制。协调和统一两岸外汇交易品种、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措施。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品种和范围,推动两岸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规模和范围,探索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推进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人民币对新兴市场货币交易。 (二)建立两岸货币汇率定价机制 目前人民币和新台币的汇率是不挂牌的且汇率水平处在长期不变动的内部牌价状态。实行计价货币之后,两岸都必须公开挂牌双币的汇率。汇率水平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而成,或在首日以相同汇率同时挂牌之后各自决定。由于人民币和新台币均为不可兑换货币,目前通过中间货币例如美元交叉汇率的计算方法不能准确地反映出这两种货币的实际汇率。两岸的金 融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双币之间的定价机制,一是由两岸金融管理机构协议人民币和新台币汇率定价模式、基础汇率和公布方式,二是由两岸金融管理机构指定授权的商业银行自行按国际外汇市场汇率套算确定,并且在银行营业柜台标示。 10 (三)逐步建立两岸货币直接清算渠道 在目前两岸货币监管当局无法直接开展货币清算的状况下,可以先行先试由两岸货币监管当局各自指定一家商业银行担任人民币和新台币业务清算行,并签订相关清算协议,两岸货币当局签订两岸货币清算协议备忘录(MOU)或签署关于人民币业务和新台币业务监管合作备忘录,协商确定台湾人民币业务和大陆新台币业务的范围及相关限额等。 (四)探索建立台湾人民币离岸市场 两岸贸易扩大使用人民币结算规模,由于大陆对台湾贸易存在巨大逆差,可能使台湾的人民币市场规模很快超过香港。台湾已意识到其在这方面的优势,考虑建立台湾人民币离岸市场。如果两岸在没有签订清算机制之前,两岸也需订定货币互换的单项协议。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应该为人民币在岸和离岸市场建立防火墙,例如两岸跨境联合监管机制和金融危地的分支机构,推出创新的人民币计价产品,扩大人民币资金池,发行人民币定价股票等。第三,在监管安排上,为防止对人民币利率和汇率等的影响,准入方面应严格控制非居民对人民币资金的借贷,对港澳台地区的人民币资产业务提供便利,应根据审慎监管规定采取措施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第四,在该阶段离岸业务必须符合大陆的资本项目管理和外汇兑换政策。第五,建立港澳台地区人民币回流机制可以借鉴R,QFII渠道。第六,继续完善人 11 民币离岸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机构间市场,目前已是大陆主要债券市场,托管量和交易量都占大陆债市的绝对比重。2010年大陆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办法,允许包括香港、澳门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在内的三类金融机构运用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时机成熟后可以考虑扩大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和结算的境外商业银行范围。鼓励在大陆的台湾企业赴香港和台湾发行人民币债券,条件成熟时在台湾地区建立人民币离岸债券市场,完善人民币回流机制。 (七)建立两岸外汇市场的汇率稳定机制 借鉴台湾金融管理的经验,一是防止外资炒汇引发汇率大幅波动方面采取管制措施,包括限缩金融机构特定业务、联合新兴亚洲央行共同干预、以及资本流动管制等。在以资本流动管制措施打击炒汇方面,台湾金融主管部门不但要求外资汇入资金应依申报投资岛内证券,并建立大额结汇案件通报系统,密切监控大额资金的进出,以防范资金频繁且大额的进出造成新台币汇率的大幅波动危及金融稳定。二是在新台币汇率波动大的情况下,台湾当局重启资本管制措施,不准做海外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NDF)、不准美元空单留过夜、不准在最后一盘挂单,以及没有交易凭证就不准帮出口商操作远期外汇,违反规定将受到电话警告或金融检查。三是积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进行冲销干预。主要有三种方法, 12 冲销干预、增加汇率弹性及财政紧缩,其中冲销干预是当前各经济体最常采用的方式,主要是在公开市场上发行票据,以回收多投放的基础货币。 (八)推动大陆与港澳台区域货币统一进程 从货币跨境合作的经验看,区域金融合作进程最终到达货币统一的目标,大致需要经历危机救援机制、汇率协调、区域汇率机制、单一货币等若干发展阶段。海峡两岸经济(ECFA)和金融合作备忘录(MOU)的签订为两岸金融市场开放打开了合作大门,未来的货币合作紧迫性突出。从主要国际货币走过的“周边化一区域化一全球化”的区域扩展顺序,和在功能演进的“结算货币一计价单位一价值储备”顺序,以及在岸市场开放与离岸市场培育相互推动,促进境内外人民币市场协调发展看,人民币下一步的使用地域范围会继续拓展,两岸金融合作参照上述发展阶段,可在人民币区域化与国际化的大方向下,从短期和长期两个层面拓展思路。一是在短期内可就与危机救援机制相关的跨境贸易本币结算、货币互换开展合作,二是长期目标,探讨把港、澳、台地区货币合作纳入到港澳台和大陆“两岸四地”货币合作框架中的途径和步骤,商讨建立共同储备、汇率协调、区域外汇市场稳定机制以及单一货币,推动人民币区域化并且最终实现两岸四地货币统一。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北京大学光华 13 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张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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