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信用社(银行)金燕卡(借记卡)章程

信用社(银行)金燕卡(借记卡)章程

2018-03-15 5页 doc 17KB 70阅读

用户头像

is_358746

暂无简介

举报
信用社(银行)金燕卡(借记卡)章程信用社(银行)金燕卡(借记卡)章程 信用社(银行)金燕卡(借记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金燕卡(借记卡)(以下简称金燕卡),是由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接受辖内各县级联社自愿委托申请统一品牌的人民币磁条借记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两种。金燕卡具有存取现金(单位卡除外)、转账结算、消费、查询等功能。 第二条 金燕卡属记名式借记卡,不具有透支功能。 第三条 金燕卡所有权属河南省各县级联社,各县级联社为发卡主体和法律关系主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金燕卡的发卡机构是河南省各县级联社,依照本章程申请...
信用社(银行)金燕卡(借记卡)章程
信用社(银行)金燕卡(借记卡)章程 信用社(银行)金燕卡(借记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金燕卡(借记卡)(以下简称金燕卡),是由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接受辖内各县级联社自愿委托申请统一品牌的人民币磁条借记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两种。金燕卡具有存取现金(单位卡除外)、转账结算、消费、查询等功能。 第二条 金燕卡属记名式借记卡,不具有透支功能。 第三条 金燕卡所有权属河南省各县级联社,各县级联社为发卡主体和法律关系主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金燕卡的发卡机构是河南省各县级联社,依照本章程申请取得金燕卡的单位和个人为持卡人。 第四条 发卡机构、持卡人和特约商户均需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申领 第五条 凡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均可向该机构申领金燕卡。 第六条 单位卡凭单位基本存款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代码证书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书面指定,由被指定人出示有效身份证 件申领;个人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申领。 第七条 金燕卡实行一折一卡。申领人申办金燕卡时,应按规定出示有效证 件,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发卡机构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准予领卡。 第八条 金燕卡起存金额不限。金燕卡初次开户免收工本费,挂失 补发新卡或损坏换卡时收取5元工本费。 第三章 使用 第九条 持卡人凭密码可在河南省辖内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经签订协议联网的其它金融机构网点柜台和自动柜员机(ATM)上办理存取现金(单位卡除外)、查询、转账结算或修改密码等业务。加入银联后,可在联网的其它金融机构有“银联”标识的自动柜员机(ATM)上办理取现(单位卡除外)、查询或转账等业务,持卡人还可通过电话银行等其他渠道查询账户余额、历史交易、电话挂失等。 第十条 单位卡账户资金一律从其基本结算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单位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单笔交易超过规定起点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个人卡账户的资金只限于现金存入或工资性款项及个人合法收入转账的存入。严禁将单位款项转账存入个人卡账户。个人卡还可办理转账收付、代收代付和代扣代缴业务 第十一条 金燕卡只供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凡因出租和转借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持卡人承担。单位卡如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更换持卡人时,应由持卡人单位开具更换持卡人的证明,并及时到发卡机构办理换卡手续。在此之前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持卡人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 发卡机构对持卡人存(取)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业务,按现行储蓄大额现金存取规定办理。客户在自动柜员机(ATM)上取 款每日累计不得超过20000元。 第十三条 持卡人跨行、跨地区(发卡城市外)办理业务时,须按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缴纳手续费,由取款终端直接从持卡人存款账户扣收。 第十四条 持卡人如遇金燕卡被自动柜员机(ATM)吞没时,应及时与自动柜员机(ATM)所属营业机构联系,凭持卡人有效身份证 件办理领回手续。 第十五条 金燕卡暂未设定有效期。持卡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因磁性消失或卡片破损影响使用,可持金燕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到发卡机构申请换领新卡,并缴纳工本费5元。 第四章 挂 失 第十六条 持卡人如遗失卡片、遗忘个人密码,应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到原发卡机构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支付挂失手续费10元。如在异地,可通过电话银行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口头挂失,农村信用社在确认该卡存款未被支取的前提下,方可受理挂失。口头挂失后,持卡人须在5天内,凭有效身份证 件到原发卡机构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挂失不再有效。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书面挂失手续,但被委托人要出具持卡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书面挂失7天后,持卡人可凭《挂失申请书》回执和有效身份证 件,到发卡机构办理补卡或销户手续。书面挂失、补(换)卡交纳手续费。 在发卡机构受理挂失手续之前所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持卡人承 担。 第十七条 如持卡人口头挂失后,在补办新卡前又找回原卡或在重置密码前记起原密码,本人可凭有效身份证 件向发卡机构申请恢复使用原卡或原密码。 第五章 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持卡人的权利、义务。 一、持卡人凭金燕卡可按规定办理存取现金(单位卡除外)、转账结算、消费、查询等业务,如遇拒绝办理业务,持卡人有权向发卡机构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二、持卡人如对交易记录有疑问,有权向发卡机构查询核对。 三、金燕卡必须凭密码使用,交易密码(不得少于六位)由持卡人自行输入。持卡人对密码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透露,因持卡人不慎泄露密码或其他因持卡人的原因而引起的资金损失全部由持卡人承担。 持卡人交易时一天内若连续3次密码输入错误,系统会自动锁定该卡,持卡人可到就近网点凭有效身份证 件及正确密码办理解锁。在申请解除密码锁定时,如果持卡人仍然记得原来的密码,并且输入的密码是正确的,原发卡机构立即为持卡人开通账户,不得以密码挂失或者其他名义向持卡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金燕卡停止使用,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继续有效。 五、持卡人有关资信资料变更时,必须及时、如实向发卡机构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否则因资信资料变化而引发的全部责任由持卡人承 担。 六、持卡人需注销金燕卡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向发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结清余额,交回 燕卡。单位卡销户时,其卡内账户资金须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如已办理挂失的,须出示挂失证明。 七、持卡人因密码输入错误被锁定账户时,可凭其有效身份证 件及正确密码办理账户开通手续;如遗忘密码的须先办理密码挂失手续。 八、持卡人如违反本章程规定使用金燕卡,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由持卡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九条 发卡机构的权利、义务。 一、发卡机构要依法合规经营金燕卡业务,根据本章程规定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为持卡人提供优质、快捷、安全的服务。 二、金燕卡不寄发对账单,持卡人应及时与发卡机构核对账务,如对交易有疑问的,可向发卡机构查询。 三、持卡人长期不使用金燕卡时,发卡机构有权停止持卡人使用金燕卡的权利,但其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四、持卡人如违反本章程或国家相关规定时,发卡机构依照本章程有权取消持卡人的使用资格并收回金燕卡。 五、发卡机构对下列行为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虚假挂失;伪造金燕卡;使用伪造或作废金燕卡;冒用他人金燕卡等。 六、发卡机构可以制定和修改金燕卡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 准,在履行相关手续并在营业机构公告后,持卡人继续使用金燕卡的视同接受所公告的收费。 七、发卡机构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违反规定泄露持卡人的资信资料。 第六章 计息 第二十条 金燕卡内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储蓄存款利率和计息方法计付利息。 个人卡账户的存款利息按有关规定由发卡机构代征个人利息所得税。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发卡机构制定的相关业务规章办理。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发生争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金融法规予以解决。 第二十二条 受河南省各县级联社自愿委托,本章程由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本章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
本文档为【信用社(银行)金燕卡(借记卡)章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