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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同步录音的故事

2018-03-28 7页 doc 19KB 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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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同步录音的故事第一次同步录音的故事 那是1986年,我刚到检察院 工作时间不长,在刑事检察科做书 记员.我们科长办理一起公安局提 请逮捕的强奸案件,这是一起犯罪 未遂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 同村邻居,又是被害人的丈夫发现 报案案发的,没有其他证据,犯罪嫌疑人 的供述对事实的认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 用.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局行 政拘留(那时对刑事诉讼法的执行还是不 太重视的),我多次跟随科长到行拘所提 审犯罪嫌疑人,但犯罪嫌疑人对事实时供 时翻,案件一直没无法认定.. 一 天,科长又安排我和他一起去提审...
第一次同步录音的故事
第一次同步录音的 那是1986年,我刚到检察院 工作时间不长,在刑事检察科做书 记员.我们科长办理一起公安局提 请逮捕的强奸案件,这是一起犯罪 未遂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 同村邻居,又是被害人的丈夫发现 报案案发的,没有其他证据,犯罪嫌疑人 的供述对事实的认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 用.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局行 政拘留(那时对刑事诉讼法的执行还是不 太重视的),我多次跟随科长到行拘所提 审犯罪嫌疑人,但犯罪嫌疑人对事实时供 时翻,案件一直没无法认定.. 一 天,科长又安排我和他一起去提审 这个犯罪嫌疑人.刚刚谈到事实部分,犯 罪嫌疑人又全部翻供,科长当时气得几乎 要对他动手了,犯罪嫌疑人依然嬉皮笑脸 的,这次提审没有任何结果.回到办公室, 科长坐在椅子上思索了半晌,把我叫到跟 前说:”你是个无线电爱好者,录音机你会 使用么?”我说:”会.你要干嘛?”科长没 有回答我的提问只是说:”院里有一台录 音机,我找检察长借来你先试试能不能 录.”不一会,他提了一台便携式的手提录 音机给我.我接过录音机,经过试录,这台 机器的录音效果还行,就是话筒的灵敏度 低,必须靠近录音机说话才能录下清晰的 声音.我把机器的情况向科长汇报,他说: “行,你准备好,我们明天再提审.” 第二天,我和科长到行拘所把犯罪嫌 疑人带到我们的办公室,科长先对犯罪嫌 疑人进行了一番教育,看到犯罪嫌疑人的 态度也比较配合,就问他同不同意我们对 他进行录音,犯罪嫌疑人思索了一会,答 应了科长的要求.我随即拿来了录音机, 由于当时没有什么电器设备,墙壁上都没 有电源插座,只在科长办公桌上面吊着的 灯头上有一个插座,而录音机的电源线又 短,我只好搬了一只椅子放在科长的桌子 上,又把录音机放在椅子上才解决了录音 机的供电问题.正式录音的时候,我让犯 罪嫌疑人站在桌边,指着录音机上的话筒 的位置,让他说话的时候嘴尽量靠近 话筒.就这样科长对这话筒说一句, 犯罪嫌疑人对着话筒说一句,我完成 了第一次的同步录音. 案件处理的结果已经模糊了,但 给犯罪嫌疑人录音这件事我至今记 忆犹新,除了惊异于科长想起使用这么前 卫的形式外,还有当时犯罪嫌疑人翘 着脚努力将嘴靠近话筒的古怪情. 第一次看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个 词又是在几年以后的事情了.一本法学杂 志刊登剖析台湾警方对大陆劫机犯审讯策 略的文章,文中点评时候说道:”台湾警方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要进行同步录 音录像……” 现在,我们院已经建立了的同步 录音录像讯(询)问室,还有数套移动同步 录音录像设备.其他的办公设备也与当年 不可同日而语了,这一切的变化让人感慨 万千. 当年的科长已退休在家颐养天年,不 知他现在是否还记得当年的那次创新实 践.同 在谈论到国民法律意识的时 候,总是听到人们抱怨国民法律意 识比较淡薄,也能举出许许多多的 行为表现加以证明.但对于原由起 因,就说法各异了.这里,笔者只想 对于人们所列举出的诸多原因,再 补充上一点 就普通公民而言,对于法律的认识和 知晓程度,决不可与那些专门从事法律工 作的人相提并论.在普通人群中,没有几 个能背出多少具体法律条文,更没人能通 晓几部什么法学大典.在这点上,不仅中 国如此,就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同样如 此.即便像美国这样号称法律完善,公民 法律意识比较强的国家,老百姓们也不可 能精通多少法律,不然的话,人人都成了 法律百科全书那些靠诉讼,官司为生的 律师们,岂不是也要无事可做,去感受”失 业”的滋味了. 那么,一般的普通老百姓应该有什么 样的法律意识?其底线和基本要求又是什 么?应该承认,在这点上不同的国家之间 有着差别,东西方文化之间也有着差异, 不能够简单地一概而论.不过我以为,对 “权利,义务”关系的认识和理解,应该是 基本相通的.而恰恰是在这点上,国民的 意识却有着很大的缺失,由此也促成了法 律意识的淡薄. 最常见的例子,就是很多国民作为纳 税人,且不说对自己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 应尽的义务不是十分清楚,就连起码的依 法纳税意识都十分薄弱.在不少人的眼 里,公民的权利,义务只是一种看不见,摸 不着的虚幻之物.总以为,大家都有的,自 然也少不了我;大家没有的,我更不去想. 一 句话,任何时候都犯不着我去争天夺地 为他人抢好处.多数的国人对自己缴纳的 税收究竟用到哪里去了关心很少,对自己 应该享受的公共服务知之不多. 国民中这种对应有社会权利无所谓, 也不想主动去尽什么义务的想法,虽不能 说就是什么”奴婢”心态,至少也是缺乏 “主人”意识的表象.追根溯源,极有可能 与曾经的一段岁月里,”税收”被归于”苛 杂”之列有关.再加之过去很长的时间中, 我国税收的征缴在形式上基本上只与单 位有关,而与国民个人几乎没有什 么直接的联系.在这样环境的潜移 默化熏染下,也就难怪普通百姓对 依法纳税的概念和意识极为淡薄. 其实,通过税收,国家得以正常 运转,也使得国民有了一种为国尽力 的荣誉感.而通过纳税,国民得以享 受到各项公共服务,在此基础上,国民还能 以纳税人的身份理直气壮地对国家的管理 和公务人员的活动进行监督.所以,税收不 仅仅是一种经济手段,它还是将国家和国 民紧密相连的一条重要纽带.而且通过依 法纳税,还可以有效增强国民的法治意识. 只可惜,前些年在我国,公民依法纳税这一 纽带的作用不仅没有很好地得到发挥,甚 至出现了人为的扭曲.时至今日,还有人认 为主动依法纳税是一种犯傻行为,忘了这 是每一个公民依法应尽的义务.同时,不少 国民并没有意识到”纳税人”身份的重要 性,更不要说拍着胸脯,底气十足地以”纳 税人”的身份伸张自己应有的权利. 这种国民权利义务观上的缺失,进而 对国民的法律意识的普及和强化产生了 相当的消极作用.不能不说是现代国民头 脑中不应有的缺憾,是一种法律的悲哀和 社会的悲哀.日 青春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伟大力量,它催发青年人的躯体,启迪着他们的智慧,同时也灌输着热 烈的感情和坚强曲意志. 0_ 江?誊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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