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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生命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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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生命科学系唐山师范学院生命科学系 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 2004年3月 目 录 第一篇 唐山师范学院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 1(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1 2(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7 3(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9 4(实验室基本信息上报办法„„„„„„„„„„„10 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11 第二篇 唐山师范学院生物实验室工作文件 第一部分 仪器设备管理 1( 关于实验室一般教学仪器和化学试剂管理使用的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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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生命科学系 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 2004年3月 目 录 第一篇 唐山师范学院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文件 1(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1 2(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7 3(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9 4(实验室基本信息上报办法„„„„„„„„„„„10 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11 第二篇 唐山师范学院生物实验室工作文件 第一部分 仪器设备管理 1( 关于实验室一般教学仪器和化学试剂管理使用的规 定 „„„„„„„„„„„„„„„„„„„„„13 2( 生物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5 3( 大型精密仪器室工作制度 „„„„„„„„„„16 4( 关于学生使用仪器的管理规定 „„„„„„„„17 5( 生物实验室加强管理的有关规定 „„„„„„18 6( 关于学生损坏仪器进行赔偿的规定 „„„„„„19 7( 关于暗室的使用规定 „„„„„„„„„„„„20 8( 分析天平使用规则 „„„„„„„„„„„„„21 9( 离子交换纯水装置使用制度 „„„„„„„„„22 10( 普通生物显微镜的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23 第二部分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1(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27 12(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29 13( 生物系实验教师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 „„„„30 14( 管理人员职责 „„„„„„„„„„„„„„32 15( 采买人员职责 „„„„„„„„„„„„„„33 16( 实验准备室工作制度 „„„„„„„„„„„34 第三部分 17( 生物实验室安全„„„„„„„„„35 18( 关于剧毒、特别危险药品的使用意见„„„„36 19( 生物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37 20( 生物系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38 21( 生物实验室三废处理措施„„„„„„„„„39 22( 生物系实验室治安综合治理措施„„„„„„40 23( 生物实验室气体钢瓶使用制度„„„„„„„41 第四部分 实验教学管理 24( 学生实验守则„„„„„„„„„„„„„„42 25( 生物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培训„„„„„43 26( 先进实验分室评选条件„„„„„„„„„„44 27( 生物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分工细则„„„„„46 28( 生物系基础课实验考试考核办法„„„„„„47 唐山师范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部分,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必要手段。要加强仪器设备管理,搞好服务、保证供应、满足教学科研需要。 第二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我校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以校系管理为主的二级管理体制。 第三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产权属于学校,由学校统一掌管,不属于任何使用单位或经费支配人。学校有权监督并在全校范围内直接调度、调配和处置。 第四条 要着力抓好以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为中心的管理工作。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使其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 第五条 坚持勤俭办学方针,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仪器设备的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研自制实验装置和其他教学、科研仪器,不断扩充学校研制仪器设备能力。 第二章 仪器设备的和范围 第六条 教学、科研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凡单价在500元人民币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者,均为固定资产,单价虽不够500元,但与已列入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同品种、同规格者,亦列入固定资产,凡属于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要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由教务处经管,一份由使用单位持有。 第七条 单位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以及单价不满5万元,但在国内比较稀缺的,均列为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 第八条 凡单价不足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单独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设备由使用单位入帐;凡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能确保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为易耗品,由使用单位入帐。 第三章 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 第九条 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分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购置计划。 第十条 仪器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由各部门组织所属实验室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及学校下达的经费指标,提出下年度的申购计划(包括一般仪器设备申购计划,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申购计划,自制设备计划等)。申购计划一式三份,一份自存,另两份交教务处。 第十一条 定购大型精密、贵重的仪器设备,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人员配备、场地及安装使用条件等,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家,逐项进行论证审查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仪器设备年度计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不能轻易变动,如因任务变动,计划不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必须按以上审批程序办理。如已订货,则不能变动。 第十三条 订购仪器设备,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要严格执行仪器 设备年度购置计划。签订合同协议前要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在同类产品中选购性价比最高的产品。 第十四条 需要协作渠道自己联系订货的仪器设备,必须按年度计划进行,并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订货合同或协议应及时送交主管部门,没有批准的计划不得擅自订购,否则不予验收和报销。 第十五条 订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或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仪器设备,必须有使用部门的人员参加,进行技术把关,否则不予订购。 第十六条 仪器设备需要建立严格的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制度,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及时开箱清点,检验和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验收。 一、一般仪器到货后,教务处应及时通知用户,限于三日内组织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教务处,以便将不合格的产品办理拒付手续。凡在三日内没有完成验收的产品,所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负。因特殊原因或三日内不可能验收完成的产品经教务处同意后可以在十五日内完成验收。 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到货后,订货单位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如下: 1(仪器设备的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2(仪器设备及其零部件是否完好。 3(仪器设备的部件、附件的数量、规格、型号是否正确。 4(做好安装调试工作,考核仪器设备的性能、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要求。 5(凡我校自己验收的大型仪器设备应在到货后一个月内完成;凡需厂方调试和验收的仪器设备,应在到货后及时与厂家联系商定时间、尽快完成。 三、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必须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提出索赔报告,配合订货部门完成索赔工作,验收内容应参照第十六条第二款进行。 四、经批准由使用部门自购的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在一周内持发票和验收单到设备科办理领用手续,逾期不办手续以致造成损失者由经办人负责。 第四章 仪器设备的管理 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可靠、配备齐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保管或指导使用。 第十八条 仪器设备要按规定填写“固定资产卡片”,统一编号,贴固定资产标牌,进行计算机管理。 第十九条 仪器设备的帐卡、凭证、合格证、图书资料、说明书等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对所有仪器设备每年至少清点一次,由教务处会同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进行清查并要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仪器设备使用制度、操作规程、调试维修细则、机房守则等,所有教学人员应严格遵守;对不熟悉性能、不会使用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第二十一条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按其精密程度分级使用,或一般仪器能达到实验要求者,就不要使用精密仪器。做到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使用率、完好率。 第二十二条 学生和初次操作实验人员使用仪器设备时,指导人员必须讲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先做示范,未经指导人员允许,不得接通电源或开机启动。 第二十三条 指导教师和实验人员要掌握仪器设备的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其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知识,能排除一般故障。 第二十四条 关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见《唐山师专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五章 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修理 第二十五条 实验室要建立经常和定期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通电检查、清洗擦拭、注油保养,每双周进行一次清洁整理和维护保养工作。每学期实验结束后,实验室要组织全室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维护保养工作。要重视培养维修人员不断提高自修能力,力争做到一般仪器设备中小修理不出实验室。 第二十六条 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改装、拆卸、挪用。确有必要时必须严格审查,由系报教务处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七条 按技术文件规定有一定机时数(或次数)的仪器设备,工作到一定机时(或次数)时要进行检查修理,以达到恢复性能、延长使用寿命的目的。半年以上不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封存或采取其他妥善保管方法。 第二十八条 要做好仪器设备的检查工作,以达到预先发现仪器设备隐患,全面掌握仪器设备技术状况的目的。仪器设备的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轻度检查、专项检查等。 第二十九条 仪器设备的修理要按计划进行。使用部门及时提出修理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一般由校内维修。校内无能力修复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联系。 第六章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 第三十条 对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实行赔偿制度,是加强对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一种教育手段,以防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 凡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原则上均应赔偿。凡不爱护国家财产,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的区别: 一、责任事故 1(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 2(未经允许、擅自动用仪器设备或拆改仪器设备;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或指导错误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4(保管不当,搬运不慎,领发、外借不按规定造成的损失。 二、非责任事故 1(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确实难以避免的。 2(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 3(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意外事故。 第三十三条 赔偿处理 一、对于一般设备,凡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除批评教育外,还应视具体情节责令赔偿损坏价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于赔偿。 二、对于一般仪器设备的丢失,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赔偿及行政处分。 三、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凡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丢失,按其情节、态度的好坏,除按损坏部分原价值的5-20%进行赔偿外,还要给予扣除奖金 或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赔偿处理极限 一、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由系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批。 二、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上的,由教务处会同系(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三十五条 仪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应立即报告、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由保卫部门专门处理。 对于发生事故后,知情不报、有意隐瞒者要追究责任。 第七章 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理 第三十六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范围,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报废: 1(质量低劣,不符合技术标准,且在实际使用中不能满足最低性能指标者; 2(技术落后,耗能较高,效率很低、以被淘汰者。 3(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使用效率低劣,且不能改装利用者; 4(因事故或其他原因使仪器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者; 5(修复的费用超过原值或接近新购价值者。 第三十七条 报废的鉴定和审批。 一、报废鉴定:一般仪器设备由系提出报废计划,并做出鉴定意见,说明报废理由。 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报废,除系(部)进行上述鉴定外,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验。 二、审批权限: 1(原值在200-5000元之间的经系(部)鉴定后,由教务处审批。 2(原值在5000-50000元之间的由教务处同意报主管校长审批。 3(原值在50000元以上者,经鉴定后,由教务处同意,主管校长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经鉴定不符合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若长期不用,可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调拨处理。 第三十九条 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实验室或使用部门愿意留作教具或拆卸零件改作他用者,经教务处批准后,可注销固定资产原值。 第四十条 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由教务处收回统一处理,残值上缴财务。 第四十一条 丢失的仪器设备应填写“仪器设备亏损处理申请表”不予报废处理。 唐山师范学院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对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实行赔偿制度,是加强对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一种教育手段,以防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二、凡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原则上均应赔偿。凡不爱护国家财产,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三、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的区别: 责任事故 1(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 2(未经允许、擅自动用仪器设备或拆改仪器设备;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或指导错误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4(保管不当,搬运不慎,不按规定领发、外借造成的损失。 非责任事故 1(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确实难以避免的。 2(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 3(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意外事故。 四、赔偿处理 1(对于一般设备,凡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除批评教育外,还应视具体情节责令赔偿损坏价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于赔偿。 2(对于一般仪器设备的丢失,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赔偿及行政处分。 3(对于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凡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坏丢失,按其情节、态度的好坏,除按损坏部分原价值的5-20%进行赔偿外,还要给予扣除奖金或行政处分。 五、赔偿处理极限 1(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由系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批。 2(财产损失在500元以上的,由教务处会同系(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 六、仪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应立即报告、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由保卫部门专门处理。 对于发生事故后,知情不报、有意隐瞒者要追究责任。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一、为了提高我校实验室的管理水平,使实验室的工作正常而有秩序的开展,加强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制度,可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可靠而有价值的原始资料和依据。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实验技术人员准备实验,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情况; ?仪器设备维护、维修、保养的记录; ?各类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记录; ?实验技术人员的科研、技术开发、实验技术的研究等方面的情况; ?实验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情况; ?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考核记录; ?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岗位日志。 四、实验室工作档案,由实验室设专人管理。实验室主任应定期进行检查。 实验室基本信息上报办法 一、为了加强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使实验室系统的各种信息能及时、准确地上报与交流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验室应每学期将本室的下述基本信息上报主管部门; ?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考核表; ?实验课开出情况登记表; ?大型、精密、贵重设备年使用情况上报表。 三、实验技术人员应认真填写报表,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四、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上报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努力保证上报信息的畅通。 唐山师范学院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作用,努力开发其功能,积极开展协作共用,扩大使用范围,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范围。 1(国家科委规定的二十三种精密仪器设备。 2(单价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种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五万元,但属稀缺的进口仪器设备。 二、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 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应首先由申购单位本着节约、适用的原则,根据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编制年度需要计划,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报教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牵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论证小组,对提出的计划报告,逐台进行科学论证。论证内容包括:购置理由,选型论证,技术指标,性能质量,使用维修技术条件及安装条件,经济效益,人员的配备及管理服务,经费来源,安全等,论证通过后报主管校长批准,由教务处组织统一采购定货。 三、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的验收 1(仪器到货前,要阅读消化技术资料,制订具体的验收计划和准备安装场地、条件,组成由教务处和使用单位领导、工程、实验技术和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参加的专家验收小组。货到后要及时拆箱、清点、验收并作详细记录,验收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出厂技术指标逐项检验,并考核其稳定性和可靠性,最后提交验收报告。 2(验收(含安装、调试)中发现有数量、质量问题,应在规定索赔期内办理补、退或索赔手续。 四、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1(每台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在使用前应制定操作规程,要建立使用记录和保养维修记录本。随时记录使用和维修情况,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校验检修,以保持仪器性能良好。 2(每台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都必须选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其结构、性能、精通操作技术,并能承担保养维修、技术培训及开发应用等技能,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3(凡属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都必须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将全部技术资料的原本及验收报告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应及时将需要复制的副本交使用单位存用。 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申请论证报告,订货卡片及订货合同,随机全部原始资料,如出厂检验证、装箱单、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资料、图纸,安装调试验收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 4(使用保管单位在使用仪器过程中,必需认真填写“大型精密仪器使用记录”,详细记录保养检修情况,事故损坏和修复情况。记录本用完后存入本机技术档案。 5(对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实行学期单台利用率的考核和学年设备完好率、综合效益的考核。考核以实际运行记录为依据。 五、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借用、调拨和报废 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对于闲置不用的设备,学校和主管部门有权及时另行调拨到其它单位使用。对于因技术落后、损坏、维护运行费用过高,而没有修复价值的贵重仪器设备要收回残值,报废工作要按有关规定经过技术鉴定和经济评价,经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实验室一般教学仪器和化学试剂管理使用的规定 一、管理规定 第一条 所有教学仪器和化学试剂均由专人专管,库房的仪器和试剂由库房人员管理,准备室及实验室的仪器、试剂由本室实验员管理。 第二条 坚持入库和出库制度,入库记帐,出库登记,出库物品每周应出帐一次,库内仪器试剂每学期清点一次。 第三条 仪器、试剂的存放要分门别类,科学管理,保持库房清洁整齐。 第四条 库房严禁吸烟,并要配备防火用具。 第五条 对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加强管理应在铁柜内分类存放,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凡剧毒品单建帐目,支领应记细帐(精确到克),易燃物品(金属钾钠等)要定期查看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隐患要坚决清除,对易挥发、潮解变质的药品,用后要及时封固盖紧。 第六条 库房人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经常检查库房门窗,安全防火设备,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二、使用规定 第七条 教师支领仪器、试剂必须填写登记单方能出库,出库后的仪器、试剂使用人员要妥善保管。学生支领仪器,须持教师签字的支领单。 第八条 使用仪器时,应精心爱护,禁止拆东补西,互相挪用,以免影响仪器的成套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九条 试剂和仪器均为教学所用,不准挪做他用,特殊情况时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用后及时归还。学生使用仪器药品均不能携出室外,私自带出室外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十条 教师损坏玻璃仪器,应填好登记表,其它仪器但属于固定资产的损坏时应报告实验室主任,并组织力量及时修复,报废的要经系主任及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消帐。 第十一条 学生分组实验常用的固定仪器,按照配备单由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共同配齐,每学期末要求学生所用仪器进行一次清点。如有损坏及时补齐,应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二条 外系借用一般仪器或一般试剂用于教学时,在不影响本系教学的前提下,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予借用,用完经手人要及时过问,借用单位应及时按期归还,遇有损坏,借用单位应予赔偿。各种危险品试剂一律不外借。 第十三条 一般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借给校外单位,如遇有关单位急需求援时,须经系主任批准。 第十四条 对于我系长期未用的部分积压仪器,可予以调拨,使其发挥作用。 注:一般仪器设备指普通玻璃仪器和单价在,,,元以下的其它一般仪器。 生物系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低值耐用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单价一般在200-500元范围内能独立使用,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都属于低值品。 1(采购低值、耐用品应按照批准的计划由专职采购人员进行,做到及时采购,保证需要。 2(采购物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入帐手续,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3(加强对低值耐用品的质量管理,严防损坏、丢失。保管应该科学化,做到定位存放、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相符,定期进行查对。 4(库房要设置有品名、数量、单价的物品明细帐,按照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级别对各类低值耐用品根据有关凭证及时进行增减记录。 5(报损、报废、调出校外物品,须报送学校设备处和财务科处理有关帐户。 大型精密仪器室工作制度 大型精密仪器室包括:精密仪器室、计算机室、通用仪器室。为了延长使用寿命,使其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制订如下制度: 1(保持肃静,集中思想,认真操作。 2(保护国家财物、严格按操作规程认真、谨慎、进行操作,如发现仪器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等故障排除后再用。 3(保管好室内主机及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如有缺损,立即报告,保管好室内帐目。 4(各自保管好本室的所有说明书,技术资料及翻译的资料。 5(室内备有灭火器材,禁止吸烟,禁吃各种食物,提高警惕、严防火灾、被盗等事故的发生。 6(除本室人员外其他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室内,禁止在仪器室内会客。 7(各室仪器都设立了使用记录本,每次使用结束后,要按要求详细填写。 8(室内一切仪器、设备及附件未经系主任批准一律不外借,也不准带出室外。 9(系内教师在使用仪器时,必须经过仪器责任人同意,仪器责任人不得随意将钥匙转借他人,否则出了问题由仪器责任人负责。 10(注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关于学生使用仪器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各科实验的正常进行,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有关教研室应与实验室相结合实施共同管理,尤其要强化实验教师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加管理,认真实施检查与处罚相结合,做到管好本班学生,及时互通情况,不护短、不手软、不推托。 二、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实验橱号位置进行实验,并负责橱内仪器的使用与管理,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到别的实验台或接纳别人做实验。 三、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带好自己橱的钥匙,若丢失,应提前找实验室负责人补配(费用自理)凡不带钥匙者不准上实验课。 四、实验中,由于不小心造成仪器损坏,应立即向教师说明,教师确认为无意损坏时,令其填写仪器补领单,由教师签字后,学生到库房支领仪器,并交纳相当于仪器价格20%-100%的赔偿费(赔偿办法详见“赔偿规定”)。 五、实验教师要组织学生随机抽查实验橱,凡检查出下列情况,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1(一次不刷洗仪器者,责令其给实验室洗刷仪器,累计三次以上不洗刷仪器者,实验成绩记为不及格。 2(仪器损坏、丢失不能及时补齐或经检查仪器多出仪器单者,处以该仪器价格2-5倍的罚款,并给予记录批评,累计三次以上者,实验成绩记为不及格。 3(未经允许将实验仪器、药品私自带出室外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若不能确定责任者时,出现的问题由使用同一实验橱的所有同学负责。 六、在任何情况下,学生都不准进入教师准备室,更不准随意拿走教师的仪器,如有违者,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七、由于突然停水不能洗刷仪器时,应将仪器中的残液全部倒净,并由实验老师负责在有水时组织洗刷。 八、发生特殊情况时,由实验老师向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室主任汇报,研究处理办法。 生物实验室加强管理的补充规定 一、实验室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实验室的物品,包括仪器设备及日常用品,一旦损坏或遗失要追查责任,适当赔偿。 二、实验室内的卫生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双重负责。上课时以任课教师为主,督促学生做好值日。遇学校统一搞卫生时,由实验员与班主任负责,以实验员为主,与学生一起进行彻底清扫。 三、本系教师支领任何东西都要去库房亲自签字,严禁捎带,不上实验课的教师不得支领仪器药品。上实验课的教师(及实验员)不得支领与自己所任课程无关的仪器药品。如确实需要支领时,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四、为了便于管理,总结各科仪器药品的用量,为每年的购置工作提供恰当数据,将库房仪器、药品支领单按实验室划分,教师在支领时要说明用途,保管员分开存底。 五、教师从库房借用东西时,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要求按期归还,如延长使用时间可办理续借手续。但每学期末必须归还。库房要在期末清理帐目。凡借用的东西要注意保管好,一旦丢失视情节按50-100%赔偿。 六、保管员要负起责任,按原则办事,不该领的东西不领给,不该借的东西不借给,并及时进出帐,凡库房物品与帐目不相符的,要追查责任,适当赔偿。 关于学生损坏仪器进行赔偿的规定 本、专科班: 1、本、专科班每人用一个实验橱中的所有仪器,要求仪器损坏后立即找实验教师要支领单并填好,由实验教师签字后到库房支领。 2、试管、温度计、锥形瓶、烧杯等所有非标准磨口玻璃仪器。要求用损坏的更换新的,并按照市售价20%赔偿。 3、滴定管夹、三角架、万能夹、铁圈等不易损坏的仪器按市售价格40%赔偿。石棉网由于自然损耗,可免费以旧换新。 4、三角锉、镊子、砝码等若丢失或损坏按100%赔偿。 5、对于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精密仪器者要进行教育。对仪器造成损坏者修理费原则上由其本人自负。 6、对于仪器损坏过多者,除进行思想教育外,还要根据情节加重赔偿。 7、对于精心爱护仪器的同学进行表扬和鼓励。 8、每学期末收赔偿费一次,交学校财务科或经学校财务科批准后另做它用。 函授班、专科三勾通、本科自考班: 1、所有进修班在每次面授时集中做实验,2人一组,要求实验开始前按组把实验台上所有仪器与配备单核对一次。若有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报告实验教师给予补齐,在实验过程中要随时把损坏的仪器进行更换,找实验教师要支领单填好,并由实验教师签字后到仪器库支领并交费。每次实验结束后,实验教师与学员再核对一次。将损坏的仪器补齐,如有特殊情况未来及补齐的,则在下一次面授时必须补上。 2、损坏仪器赔偿办法:普通玻璃仪器按市售价格的50%赔偿;滴定管夹、三角架、铁圈、万能夹等不易损坏的仪器按照70%赔偿;三角锉、镊子、砝码等若丢失或损坏按100%赔偿。 3、实验教师负责上述制度的实施工作,实验室负责上述制度的监督工作,希望全系师生严格遵照实行。对于不按上述要求及时补齐仪器的同学,除进行思想教育外,还要在核收正常赔偿费的基础上在曾收20%;对于在执行制度方面对学生管理不严的教师,要根据情况扣发当月部分奖金。 暗室的使用规定 暗室只限本系教师使用,本系学生除上课及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得进入暗室,教师自己如确实需要可带三名以下学生帮助工作,凡进入暗室工作者必须遵守如下规则: 一、凡属教师个人照相、冲洗,暗室只提供仪器及用具。个人借用照相机不得超过一周,到期不还者,下次不再借给。个人使用胶卷、相纸及药品一律自理(少量药品酌情提供),个人所借相机,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有损坏者,视情况予以处理。 二、因公照相经系主任批准,可延长借用照相机时间,暗室负责提供胶卷、相纸、药品,任何人不得以公用名义,自己照相及冲洗。 三、进入暗室工作要爱护仪器,凡因使用不当损坏仪器者,按情节轻重全价或折价赔偿损失。 四、暗室内的仪器、药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及转借他人。 五、暗示的仪器、药品用完后,一定放回原处,不得乱放。 六、要注意室内卫生,剩余药品若能使用的,妥善保管不可任意泼洒,完毕后,摆好用具等. 七、要注意节约用水、电、药,在离开暗室前,一定要断电(尤其是烘干机), 关上水龙头,避免事故发生。 分析天平使用规则 1、进入天平室工作时,必须保持绝对安静,称量时不准喧哗,不准随便走动及干扰他人工作。 2、天平必须专人专用,未经教师允许不能随便使用其它天平。每台分析天平都设有使用档案,每人每次使用时都必须填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等,以便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3、称量前先将天平护罩取下叠好,检查天平是否处于水平状态,用软毛刷拭去灰尘,检查天平是否正常,砝码是否齐全,如有异常或故障情况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予以调整和修理。 4、旋转升降枢时,要轻开轻关,取放物体、或加减砝码时都必须把天平梁托起,以免震动,损坏刀口。 5、称量时,应关好两个侧门,前门不得随意打开,所有试祥都不能直接放在天平盘上称量,而应放在表面皿或称量瓶内。 6、取放砝码必须用镊子夹取,严禁用手拿。砝码取下时应放在砝码盒内的固定位置上,加减砝码的原则是“由大到小,折半加入”,电光天平加减环码时应一档一档地慢慢进行,防止环码跳落或互撞。 7、绝不能使天平载重超过最大负载,为了减小称量误差在做同一实验时,应使用同一台天平和与之相互配套的砝码。 8、不能把热的或散发腐蚀性气体的物质放进天平称量,天平内放变色硅胶,要经常检查其吸湿性能。 9、称量过程中,要将数据写在记录本上,不能随便写在纸条上。 10、称量完毕后,托起天平取出被称物和砝码,关好天平门。指数盘拨回零位,切断电源,罩上护罩。 11、要保持天平室内的清洁,每次称量结束,都要整理台面及室内地面的卫生。 12、凡与称量无关的工作,一律不准在天平室内进行。 离子交换纯水装置使用制度 一、有机、生物中心准备室分析两个分室离子交换纯水装置制纯水人员要认真负责,往桶里注入自来水时,一定要看守,等水注满后立即关闭水龙头。纯水制完后,纯水出口一定要关闭好。 二、使用纯水室离子交换纯水装置制取纯水时,必须有专人看管,不得擅自离开纯水室。 三、任何人使用纯水时,用完后一定要负责把纯水桶再制满纯水,以保持纯水桶总处于有水可用的状态。 四、自觉爱护纯水装置,不要把脏水、油类及其他赃物流入交换树脂中。盛放自来水和纯水的搪瓷桶由各室保管人员定期洗刷。 五、各套离子交换纯水装置由所在分室负责同志定期检验水质,发现树脂失效后,由所在分室负责同志主动进行再生处理。 六、自觉维护室内卫生。 普通生物显微镜的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 一、 显微镜的使用方法 ?准备工作:首先将显微镜的工作台擦干净,然后将要观察的标本和各种器具准备好。 ?显微镜的使用 ?取用:将显微镜从镜箱取出,取出时一手握镜臂,一手托底座将其轻放在离工作台边缘8,10厘米处,偏左的位置。 ?低倍镜的使用 ?对光:对光前,先安上合适的目镜(一般采用10×目镜),将10×、40×、100×物镜按照顺时针安在物镜转换器上,逆时针转动转换器使10×物镜对准载物台中央的通光孔。从目镜中观察,同时调节反光镜或接通电源,直至视场明亮、均匀为止。 使用双目显微镜对双目镜宽度要进行调节,用推或拉的方法调节两目镜之间的距离,直到在两个目镜上双眼同时观察时,两个图形的视场正好完全重合,此时镜筒刻度盘上所示的数字,就是观察者两眼瞳孔之间的距离。 根据物镜的放大倍数调节聚光镜的高度,使用油镜时由于放大倍数大,镜像亮度小,需要较强的照明,需要将聚光镜升至最高处。 调节可变光阑(光圈)使聚光镜的镜口率与物镜的镜口率一致,才能充分发挥舞静的分辨率,方法为:将显微镜调整到工作状态后,从目镜筒中拔出目镜,一边观察(向拔出目镜的目镜筒里看),一边缩小光阑,这时可看到缩小的光阑被物镜成的像,然后逐渐调大光阑,当光阑像的边缘与物镜通光孔黑圈的边缘一致时停止,这时的聚光镜镜口率与物镜镜口率就一致了。如显微镜可变光阑圆框上刻有表示口径的标尺,可调至物镜镜口率的80,,即物镜镜口率为0.65,则可变光阑的标尺调至0.65×80,,0.52即可。 ?观察:将标本放置在载物台上,使标本对准通光孔正中,下降镜筒或升高载物台,并从侧面观察,使物镜下端和标本逐渐接近,但不能碰到盖玻片。从目镜观察,用粗准焦螺旋慢慢升起镜筒和下降载物台直到看到标本为至,再调节细准焦螺旋至物像清晰。 ?高倍镜的观察 在低倍镜下,找到要进一步观察的部位,移至视野中心,再上升聚光镜、逆时针转动物镜转换器换上高倍镜。合格的显微镜操作距离是由低倍镜转换到高倍镜时刚好合用的,一般稍为调节一下细准焦螺旋即可看到清晰的物像。 ?油镜的观察 在高倍镜下看到标本后,把需要进一步放大的部位移至视野中心。上升镜筒或下降载物台约1.5厘米。将物镜转离光轴,在盖玻片所要观察的部位上滴一滴香柏油,把光阑升至最大。换上油镜,小心调节粗准焦螺旋,使油镜慢慢下降或慢慢上升载物台,从侧面观察油镜下端与标本之间的距离,当油镜的下端开始触及油滴时即可停止。从目镜观察,调节细准焦螺旋,直至看清标本物像。 观察完毕,上升镜筒或下降载物台,将油镜转离光轴,用干的擦鏡纸轻轻地吸掉油镜和盖玻片上的油,再用浸湿二甲苯的擦鏡纸擦拭两三次,最后用干净的擦鏡纸再擦拭两三次。 ?观察后的处理工作 清洁:显微镜上的污物(残物或灰尘),用擦鏡纸擦干净,若擦不干净可蘸 少许二甲苯进行擦拭。 显微镜各部分的放置:擦完后,把物镜转离光轴,把反光镜转到与载物台垂直的方向,以减少灰尘粘落上面,而后罩上鏡套,小心的放回鏡箱内,保存备用。 二、 使用显微镜时应注意的事项 ?取放时动作一定要轻,切忌震动和暴力,否则会造成光轴偏斜而影响观察,而且光学玻璃也容易损坏。 ?由于物镜的螺丝口容易损伤,安装物镜时要特别小心,即先向左方倒转一小段,凹凸双方吻合后再向右方旋转,不要转的太紧,轻轻捻到头,再稍紧即可。 ?鏡检标本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观察时要从低倍镜开始,看清标本后再转用高倍镜、油镜。 ?使用油镜时一定要在盖玻片上滴油后才能使用。油镜使用完后,应立即将镜头、盖玻片上的油擦干净,否则干后不易擦去,以致损伤镜头和标本。但应注意二甲苯用量不可过多,否则,物镜中的树胶溶解,透镜歪斜甚至脱落,盖玻片移动甚至连同标本一起融掉。 ?使用时不可用手摸光学玻璃部分,如需擦拭应严格按照光学部件擦拭办法。 ?使用的盖玻片和载玻片不能过厚或过薄。标准的盖玻片为0.17?0.02毫米,载玻片为1.1?0.04毫米。过厚或过薄将会影响显微镜成像及观察。 三、生物显微镜的擦拭和保养 ?擦拭 ?光学部分的擦拭 顺序:吸耳球吹――毛笔、刷子和羽毛轻刷――擦鏡纸轻擦——擦鏡纸 蘸二甲苯轻擦。 镜头表面发霉和发雾可用擦鏡纸蘸少量酒精乙醚混合液(3:7)轻擦。 内表面发霉和发雾,一般无法清除,所以严防发生。 ?机械部分的擦拭 用干净的软布擦拭,或用擦鏡纸蘸二甲苯轻擦,不得用酒精和乙醚,因 为这些试剂会侵蚀油漆,容易把油漆擦掉。 ?保养 防潮、防尘、防腐蚀、放热 四、检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及其分析解决的途径 问 题 原 因 解 决 方 法 视野不亮 调节反光镜对光源的角度 灯泡、光源变压器或保险管是否更换烧坏部件 烧坏 视野照明不均聚光镜是否在光路中央的正确位低倍镜下,关闭可变光 匀 置 阑,靠调中螺旋把光束调 中 物镜是否转到光路中的正确位置 转入正确位置 透镜上有无指纹或油渍 擦鏡纸蘸二甲苯擦拭所 有外露透镜 所有物镜均难目镜表面生霉 更换目镜 以调焦 细准焦螺旋是否调至极限 改变起位置至可调范围 中间 是否标本太厚,厚薄不均 换较薄均匀清晰的标本 标本正面朝下 高倍镜和油镜盖玻片厚度是否正确 换标准盖玻片 难于调焦 聚光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和正确调节聚光镜位置和聚焦 聚焦 利用合适的油镜浸没油镜检查 高倍镜和油镜用低倍镜准确地把标本移到视野 下难于找到标的中央,然后用高倍镜或油镜把 本 标本调中 视野中所见到当转动目镜时鏡内霉斑或污物是是 清洁目镜 的图象有污物、否随之转动 否 清洁物镜 霉斑或人工假检查载玻片和盖玻片之间是否有移去盖玻片重新封片 象 气泡 是否看到清晰黑色界限的环状物 存在小气泡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技术人员基本职责是:在系主任和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实验室的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做好本分室实验的准备工作,协助实验室主任搞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总要求是: 第一条 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会同实验教师每学期末向实验室主任提出下一学期的实验仪器和化学试剂的需用计划。 第二条 会同实验教师提出本实验室学生常用玻璃仪器的配备标准,提交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会同实验教师做好本实验室教师准备实验及公用仪器的配备标准,提交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按实验课要求和实验教师提出的实验通知单在实验课的前一周准备好实验所用的仪器和各种试剂,做到浓度准确,易失效试剂应临时配制,保证所有试剂有效,纯水要求足量,满足使用,并在实验课前将仪器、试剂放入实验室,如遇有仪器、试剂缺少时,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五条 掌握实验课的实验内容、原理及方法,协助实验教师上好实验课。承担实验辅导工作,实验课时,实验室人员应坚守岗位,做好必要的保证供应和安全监督工作,使实验课能安全顺利进行。 第六条 实验课后,会同实验教师督促学生进行实验仪器整理、卫生扫除和废液处理工作,做好公用仪器、试剂的整理工作。 第七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填写岗位日志,记录实验开出开放情况、实验准备情况和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等情况。 第八条 每学期初填写“实验项目卡”,每学期末,各实验分室上交原始数据记录及其它有关报表。 第九条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每次实验完毕都要检查本实验室内的上下水、电、煤气设备、防火用具,及时发现隐患,遇有问题时应迅速向实验室主任汇报,以便处理,离开实验室时,关好门窗,必须切断水、电、煤气源。 第十条 负责本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保管、保养和维修,独立承担一般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检修、保养和使用,一般仪器损坏后,能自行修理的应及时修复,自己无法修理的应主动向实验室提出。精密、贵重仪器损坏、失灵后要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确定修理后及时修复,搞好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化学试剂的管理工作,坚持节约,反对浪费。 第十一条 搞好本实验室的卫生工作,保持实验台、橱整齐干净,物品摆放规范有序。 第十二条 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完成实验室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协助任课教师做好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 未经系主任批准,不得使用实验设备进行与所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无关的工作,不允许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各级实验技术人员具体职责是: 一、实验员: 了解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完成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承担本实验室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或其它具体工作。 二、助理实验师: 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较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负责承担并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写出实验报告,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实验师: 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独立地创造或改善某些实验技术条件,根据学术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负责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指导和培养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 四、高级实验师: 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 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导和 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领导并组织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实验室工作任务; 三、搞好实验室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四、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五、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六、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生物系实验教师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 一、专职实验教师应是大学本科毕业,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准备工作一年以上,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具有实验师及其以上职称,可以承担实验课教学工作。 二、实验教师在首次上实验课前,应熟悉本门实验课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了解本门实验课对学生的要求,认真写好实验课教案。本人提出上课申请后,经系主任批准并组织试讲,经听课组大多数成员同意后方具备上课资格。 三、实验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学期实验教学进度,经教研室主任审查后交教务科、系秘书及实验室主任各一份,由实验室主任通知实验员。 四、每学期初会同实验员做好学生成套仪器、教师准备实验仪器的准备工作。 五、会同实验员在每学期末向实验室主任提出下一学期实验仪器和化学试剂的需用计划。 六、认真完成实验课的教学工作,课前应认真备课,指导学生预习,在实验课的前一至两周内向实验员提交实验通知单,说明实验所用仪器、试剂和实验材料的数量规格等具体要求,并在实验员准备好后,详细检查准备情况,做好预备实验,实验课应认真指导,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在关键操作环节上教师要亲自作示范,实验完成后,督促学生搞好仪器的整理、卫生扫除和废液处理等项工作。 七、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和公物,节约水电和试剂。对违反操作规定,又不听劝阻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验。学生损坏仪器时,应督促及时补上,签发补领仪器通知单。 八、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上课时不得离开实验室,更不能在学生没有做完实验时先行离开实验室。每次实验课后要会同实验员检查本实验室内的上下水、电器设备、门窗是否关好,确实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学生的实验成绩,注意总结经验,改进和提高实验课质量。 十、及时向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反映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建议。 十一、完成系领导或实验室主任交给的其他有关实验教学的工作。 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负责仪器、试剂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指定专人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员和物品安全。 2(熟悉管理业务,做到四知:即知道所管物品的名称、规格、用途和存放位置。 3(坚持出入帐制度,每周应出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每学期至少核实一次。 4(严格支领手续、借还手续,对归还的仪器物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5(对新购入的仪器、试剂应在一周内验收、入库、上帐完毕,发现问题及时向实验室主任反映,以便妥善处理。 6(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 7(做好库房的安全、防范工作,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8(保持库房整洁、干净,经常清扫。 9(遵守工作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仪器、试剂借支给非实验人员(教学用仪器除外)。 10(坚持缺货登记,并按要求编制购置计划。 11(所有教学仪器设备说明书必须严格保管,防止丢失,借用说明书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用完及时归还。 采买人员岗位职责 1(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 2(负责实验室日常仪器、试剂及试验材料(植物、动物)的采购工作,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3(认真执行采购计划,不擅自更改所购物品的规格、数量,严格进货手续,保证进货质量,做到货、票、款无差错。 4(遵守财务制度、票证、收据、货款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进货后及时核实入库、报帐。 5(坚持物美价廉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省开支。 6(严格执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保证购货安全。 7(及时汇报购置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有关事宜。 8(遵守财经纪律,不索贿受贿,不搞歪门邪道。 实验准备室工作制度 1(保持肃静,集中思想,认真操作。 2(爱护国家财物,小心使用仪器和实验室设备,注意节约用水、电和化学药品。 3(使用精密仪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细心谨慎,避免粗枝大叶而损坏仪器,如发现仪器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排除故障。 4(室内备有灭火器和防火砂,易燃物品远离火源,水、电、煤气使用完毕立即关闭,提高警惕,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5(每次准备实验等工作结束后,都必须及时将仪器洗刷干净,并注意保持实验台面和室内的卫生。 6(未经允许学生不得随便进入准备室。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生物实验室各分室工作人员兼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保证工作,每次实验结束后,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水、电、煤气使用完毕立即关闭,不要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 2(实验室严禁饮食、吸烟,严禁试剂入口;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样品时,应用洗耳球操作,不得用嘴;实验完毕,必须洗净双手,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3(绝对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起研磨。 4(有机溶剂(如乙醚、乙醇、丙酮、苯等)极易引燃,使用时必须远离明火,用完立即盖紧瓶塞。 5(能产生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室内也必须打开排风扇。 6(加热试管时,不要将试管口指向自己或别人,也不要俯视正在加热的液体,以免飞溅把人烫伤。 7(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的化合物、汞的化合物,不能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剩余废液不能随便倒入下水道,而要倒入废液桶,金属汞一旦洒落,必须尽量收集起来,并在洒落的地方盖上硫磺粉,使之转变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8(微生物试验后,应将所有用过的玻璃仪器、器具用75,乙醇浸泡过后才能洗刷,废弃培养基也应高温灭菌后再倒掉。 9(室内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安全员和实验教师要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10(实验室所有仪器、药品不得携出室外,如遇违者,将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1(实验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烧水、取暖。 关于剧毒、特别危险品的使用意见 根据上级公安部门和学校保卫科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剧毒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规定下列剧毒危险药品和一种爆炸品为双人双锁保管。教师需使用时一定要严格支领手续,支领时要以克为单位进行称量,决不允许马马虎虎,粗枝大叶。 剧毒药品和危险品是: 1.氰化钾 KCN 5.烟碱(尼古丁) 2.氰化钠 NaCN 6.亚砷酸酐 AsO 23 3.砷酸三钠 NaAsO 7.苦味酸 34 4.亚砷酸钠 NaAsO 8.砷酸二钠 NaHAsO2 24 9(氯化汞 10.三氧化二砷 其它危险品也要做到严格支领和保管。 生物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 为使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我们必须提高警惕、防止火灾、爆炸、防止中毒、被盗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如下安全防范措施: 一、坚持贯彻落实生物系实验室《关于实验室一般教学仪器和化学试剂管理使用的规定》《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实验教师岗位职责》《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生物系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生物系安全保卫制度》。对仪器、药品既注意使用,又注意保管。 二、照相机、计算机、录像机、精密仪器等高档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严格借还手续。 三、全系各实验分室,在每次学生结束实验后,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室工作人员共同检查一次实验室的安全情况,每次实验完毕,将水、电关闭、检查酒精等危险品的存放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实验室的各种隐患。关好窗户、锁好门,若发现问题,自己不能马上解决时,请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进行解决。 四、仪器室、药品库的管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加强责任心,认真做好管理工作,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爆、防毒、防盗,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五、实验室全体同志要增强防范意识,配合保卫科加强对药品库、仪器库、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于忽视治安防范,玩忽职守而酿成事故的个人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六、落实《生物系安全保卫制度》,系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每月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发现并解决一切不安全因素。 生物系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1、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务例》特制定了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危险品,系指下列六类: (1)易燃品 (2)易爆品 (3)有毒性物品 (4)强氧化性物品 (5)强腐蚀性物品 (6)放射性物品 3、危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危险品铁柜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仓库内外严禁烟火。危险品指定专人保管,并应经常对采购、保管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库。 4、危险品库应有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盗、防水、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5、危险品入库,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必须按规定储存,对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混放。 6、对下列八种剧毒品、爆炸品有如下特殊规定: (1)氰化钾(2)氰化钠(3)砷酸二钠(4)砷酸三钠 (5)烟碱 (6)三氧化二砷(7)亚砷酸钠(8)苦味酸 上述八种危险品存放在专用危险品铁柜内,进行双人双锁保管。 7、对所有危险品一定要严格支领手续,定量取用、特别是对6中的各种危险品支领时要以克为单位进行称量,并在专用登记册上记录。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 8、执行《生物系安全保卫制度》,对危险品库每月要进行安全检查一次,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齐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9(对违反本制度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生物实验室三废处理措施 一、废气: 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使排出气在外面大量空气中稀释,以免污染室内空气。 产生毒气量大的实验必须备有吸收或处理装置。如:NO、SO、Cl、HS、2222HF等可用导管通入碱液中使其大部分吸收后排出,CO可点燃转变为CO。 2二、废渣: 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三、废液: 1、废液桶中的废酸液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滤液加碱中和,调pH至6-8后就可排出,少量滤渣可埋于地下。 2、废铬酸洗液可用高锰酸钾氧化法使其再生,继续使用。少量的废洗液可加入废碱液或石灰使其生成Cr(OH)沉淀,将此废渣埋于地下。 3 3、氰化物是剧毒物质,含氰废液必须认真处理,少量的含氰废液可先加入NaOH-调至pH=10以上,再加入几克KMnO使CN氧化分解。量大的含氰废液可用碱性氯4-化法处理,先用碱调至pH=10以上,再加入次氯酸钠,使CN氧化成氰酸盐,并进一步分解为CO和N。 22 4、含汞盐废液应先调pH至8-10后,加适当过量的NaS,使生成HgS沉淀,并22-加FeSO与过量S生成FeS沉淀,从而吸附HgS共沉淀下来,静置后分离,再离4 心,过滤;清液含汞量可降到0.02mg/L以下排放。少量残渣可埋于地下,大量残渣可用焙烧法回收汞,但注意一定要在通风橱内进行。 5、含重金属离子的废液可加碱或加NaS把重金属离子变成难溶性的氢氧化物或2 硫化物而沉积下来,再过滤分离,少量残渣可埋于地下。 生物系实验室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唐山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各项规定,从严治系、从严治室。 二、为了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我系教学仪器设备、化学试剂存放安全,防止失火,失盗案件的发生,我们与保卫科共同签订了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合同书。 三、生物实验室的重点部位有和仓库,责任人分别为: 精密仪器室: 石洪凌(六室) 仓库: 柴凤瑞(四层) 计算机室: 田立民(四层) 我们要严格执行我系制订的《生物系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关于剧毒、特别危险药品的使用意见》。 四、上述重点部位的门、窗、锁都采取了安全措施,如防盗门,窗户安装铁栏杆。 五、除重点部位外,生物系一般实验室也采取措施严格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六、系治安综合治理小组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制度,对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表扬,对于忽视治安防范,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酿成事故的个人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生物实验室气体钢瓶使用制度 1、钢瓶要稳拿轻放,在实验室中应竖直放入固定架中,防止倒下击爆。开启安全帽和阀门时不能用锤、凿等敲打,要使用扳手慢慢开启。 2、钢瓶要放在阴凉、干燥,无易燃、易爆品并远离热源1米的地方,离明o火要在10米以上,室温不要超过35C,并有必要的通风设备。 3、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当瓶嘴上的螺丝口完好时,可装上专用的减压阀控制气体流量,开启阀门放气时,要缓慢操作,操作者要站在减压阀测压表的侧面,以免因减压阀失灵伤人。 4、钢瓶附件各连接处,都要使用合适的衬垫,(如薄金属片、石棉垫等)防漏。检查接头或管道是否漏气时,对于危险气体,可将肥皂水涂于检查处进行观察;检查钢瓶嘴是否漏气,可用气球紧札于瓶嘴上进行观察。 5、钢瓶中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尽,残留量应该不少于49KPa的压力。乙炔气瓶不应低于196-29KPa的压力,防止大气倒灌。钢瓶里的气用完后,要及时关闭,防止大气倒灌。钢瓶里的气用完后,要及时关闭,用完气体的钢瓶,要在外壳上注明“空瓶”字样,并要上好安全帽。 6、几种气体钢瓶同时使用时,要首先开启危险气体的钢瓶,关闭时应先关闭危险气体的钢瓶。使用氢气等易燃气体钢瓶时,如若需要点燃,则在未点火前不能开启阀门。注意:氧气钢瓶与可燃性气体钢瓶不要存放在一起;氢气钢瓶也不要与氯、氧气钢瓶存放在一起。 7、钢瓶应每隔1-3年定期进厂检验一次,涂以规定颜色的油漆,不应使用过期和未经试压检验的钢瓶,钢瓶停用时间较长时,也应进行全面检查,贮存中的钢瓶必须戴好安全帽。 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前,一定要做好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了解实验的步骤、方法和基本原理。检查实验所需的药品、仪器是否齐全,做规定以外的实验必须经教师允许。 2(保持肃静,遵守纪律,集中思想,认真操作。 3(服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仔细观察,周密思考,如实详细地做好记录。对不服从指导,经教育无效者,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资格。 4(实验后,废纸、火柴梗、碎玻璃等严禁倒入下水道池内。而应清扫倒入垃圾箱中,以防管道堵塞;酸碱废液应倒入废液桶,经过处理后,由废液桶再倒入专用下水道,并迅速用自来水冲洗,切勿倒入瓷水槽内,以防锈蚀下水管道。 5(实验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得乱动乱用,凡因乱动乱用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6(爱护国家财物,小心使用仪器和实验室一切设备,注意安全,注意节约化学药品、水、电和煤气;每人应使用自己的仪器,不得动用他人的仪器;公用的仪器和临时共用的仪器用毕应洗净并立即送回原处,仪器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支领单,经实验教师签字后进行补领。 7(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将所有仪器洗净,放入实验橱内,做到存放有序,清洁整齐,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必须组织学生清扫与整理实验室,检查水、电、煤气开关等是否关闭,保证实验室安全、整洁,经教师认可后,学生方能离开实验室。 生物系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为了不断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素质,我们制定了2004年至2007年三年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 一、学历培训 我系实验室人员现有6名同志,均为大学本科学历,为了提高实验能力更好的为教学服务,提倡进行研究生学历培训,我系积极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短期专门技术培训 为了使用好我系现有的各种大型仪器,为上本科实验,我们还将再购进部分贵重仪器,为此我们必须提前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工作,我们计划从04年下半年开始,每年送出1-2名同志到重点院校或其它本科院校,针对某种仪器有重点地去学习、提高(重点学习使用和简单的维护、维修)。 三、参加实验技术培训班 每年暑假全国各地或省内有部分兄弟院校将举办一些实验技术培训班或有 关的实验室工作会议,今后只要有这样的班或会议,我系实验室根据情况,至少派1人参加。 四、岗位培训 积极参加校内或本系举办的有关培训班。如英语系举办的英语培训班,我系举办的计算机培训班等。 先进实验分室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 在本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进修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遵章守纪、团结同志、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能按实验室制订的规章制度中“学生实验守则”严格管理学生,经常对学生进行艰苦奋斗、勤俭建实验室的优良传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工作习惯。 二、完成任务好 (1)能按教学大纲的规定努力开出各科所有必做实验项目,在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发学生智力。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方面做出重要成绩。 (2)积极、主动、热情、优质完成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3)实验中坚守岗位,居安思危,具有能迅速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三、科学管理好 (1)认真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实验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要认真负责,对仪器的使用状态做到心中有数,故障要有登记。处理要有方案、查询要有结果。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实验室内一切设备要加强维护,保持完好无损。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3)加强对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每次新购玻璃仪器和化学试剂验收后,及时上帐,不得迟误一周。要有明细消耗帐,每周至少出帐一次。严格履行支出和借用手续,做到帐、物相符,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存放整齐有序。 (4)按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做好填写记录的监督工作(包括教师、学生实验,如分析天平的使用等)。 (5)保管好所用大、中型,精密、贵重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做到借阅有手续、维修可查询。 (6)修旧利废为国家节约开支做出成绩。 (7)水、电、门窗管理严格,一年内没有发生二次跑水、没有关灯、没有 锁门的现象,会使用本室内消防器材,防火、防盗、无事故发生。 (8)重视实验室卫生,经常保持实验室地净、窗明,实验台、试剂架、仪器设备、防火器材无积尘。 (9)各实验分室或库房借出的各种物品必须要有手续,并由借出人负责定期收回。仪器丢失或损坏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验教学科研 1、各实验室除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努力开出各科所有必做实验项目外,还应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及科研。 2、实验教学改革应在不增加过多的经费,适应教学发展的前提下进行。 3、各室应立足于本专业,制定详细可行的改革大纲、科研计划,促进本专业的发展。 五、检查评比方法 采用“积分法”总分数定为:100分,各单项分见下表: 实验室 年 月 日 项目 满分 得分 政治思想 10 完成任务 30 科学管理 30 实验教学科研 30 合计 100 生物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分工细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生物系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搞好全系实验室各个部位的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做好各科实验的准备工作,特制定如下分工细则: 1、实验室主任田立民同志负责生物专业各个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库的全面工作,带领全室人员完成各项实验工作。搞好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生物实验室各部位负责人,具体分工如下: 生物实验室,植物教法实验室、计算机室、植物标本室:田立民 生物实验室,生化植物生理实验室、天平室:马作东、王桂兰 生物实验室,动物生理实验室、动物标本室:朱连英 生物实验室,细胞微生物实验室、组织切片室:石洪凌 生物仪器库:柴凤瑞 生物药品库:柴凤瑞 六层生物中心:植物化学,柴凤瑞;微生物,李小六;细胞工程,石洪凌;遗传工程,陈桂平;动物生理,朱连英;精密仪器—石洪凌、田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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