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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炎洁”不能作为药用[权威资料]

2017-11-14 4页 doc 15KB 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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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炎洁”不能作为药用[权威资料]“妇炎洁”不能作为药用[权威资料] “妇炎洁”不能作为药用 前不久,由某些明星曾经代言、江西仁和药业生产的“妇炎洁”洗剂因其身份问题而备受公众质疑。因为它注册的是“消证字号”,而不是“药准字号”,所以,它不是药品,不能作为药用。 妇科洗剂的使用误区 对“妇炎洁”的质疑,问题不在它的性质,而是在于药品“姓氏”。因为,同是妇科洗剂的药品――“洁尔阴”,无论其药物组成,还是其作用,都十分相似。那么,妇科炎症,可以使用“妇炎洁”吗, 首先,要正确认识人体细菌存在的客观性。人体的皮肤、生殖器、口腔、尤其是肠胃道等处,居住着数兆...
“妇炎洁”不能作为药用[权威资料]
“妇炎洁”不能作为药用[权威] “妇炎洁”不能作为药用 前不久,由某些明星曾经代言、江西仁和药业生产的“妇炎洁”洗剂因其身份问而备受公众质疑。因为它注册的是“消证字号”,而不是“药准字号”,所以,它不是药品,不能作为药用。 妇科洗剂的使用误区 对“妇炎洁”的质疑,问题不在它的性质,而是在于药品“姓氏”。因为,同是妇科洗剂的药品――“洁尔阴”,无论其药物组成,还是其作用,都十分相似。那么,妇科炎症,可以使用“妇炎洁”吗, 首先,要正确认识人体细菌存在的客观性。人体的皮肤、生殖器、口腔、尤其是肠胃道等处,居住着数兆个细菌和其它微生物。事实上,人体内细菌细胞的数目是人类细胞的10倍;而且由各种微生物和它们的基因构成的微生物群系,并不会对人类造成威胁,反而协助了人体从消化、生长到自我防卫等基本生理机制。譬如,白色念珠菌平常与其它寄生菌一起寄生于宫颈和阴道,并不致病,如果由于阴道酸碱环境发生变化。导致由于共生菌群失调,破坏阴道的微生态环境的平衡,加之机体的抵抗力下降,它能得以大量繁殖,才会致病――霉菌性阴道炎。所以,有“霉菌性阴道炎是洗出来的病”之说。 第二,注意阴道炎用药的针对性。现在一些女性,不管什么原因,外阴或阴道不舒服,就去买洗液冲洗,甚至没有明显不适,平时也爱用洗液冲洗。诸不知洗液的选用是有讲究的,无论是慢性宫颈炎,还是阴道炎,首选中药洗剂治疗其实意义不大。阴道炎用药必须要有针对性。 譬如,滴虫性阴道炎表现为阴道局部发痒、出现稀薄的、泡沫状白带。单纯局部用药,不易彻底消灭滴虫,应全 身用药。甲硝唑(灭滴灵)200mg,每日3次,共用7天。同时局部使用甲硝唑栓200mg,每晚放入阴道1次,共用7,10天。可连续用药3周。可选用酸性洗液,如醋酸洗必泰。 细菌性阴道炎,症状轻微的,无须口服药物,可用碘伏(商品名:1%聚维酮碘溶液 药店有卖),用凉开水稀释10倍,(使用浓度为0.1%,1/200)。如果症状较重,须看专科医生,检查确定感染微生物,加口服药抗感染治疗。常用药物有四环素、美满霉素、多西环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等。 霉菌性阴道炎,阴道有“豆腐渣”样或黄色凝乳样分泌物是它典型的特征,且大多数伴有外阴搔痒。症状较轻的,可选用碱性洗液冲洗,如碳酸氢钠溶液等。 “妇炎洁”等中药洗剂对霉菌性阴道炎无效,因为这些中药洗剂大多不呈碱性。亦可用1%聚维酮碘溶液稀释5,10倍,阴道冲洗。冲洗后可根据情况在阴道里放置达克宁栓或克霉唑栓。如伴有外阴搔痒可用:克霉唑软膏和新霉素氟轻松乳膏 ( 两者混合)涂抹在阴道口,大小阴唇和阴毛部位即可,夫妇须同医。 妇科炎症多为混合感染,复发率高,必须规范治疗。最好看专科医生,切记不要相信“难言之隐,一洗了之”的鬼话。 “妇炎洁”为什么姓“消”, “妇炎洁”为什么被质疑呢,我认为需要厘清几个问题: 1、“妇炎洁”是药吗, 从“妇炎洁”的名称和其处方组成――苦参、百部、蛇床子、黄柏等中药来看,与同是妇科洗剂的药品――“洁尔阴”非常相似,且两者的实际效果也不会有太大差别。因此,一般民众将其视为药品,是很自然的事。如果 “妇炎洁”同“洁尔阴”一样注册为药准字号,它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药品。但是,它注册的是消证字号,它就是消毒产品。 2、“妇炎洁”为什么姓“消”, 原因有三:企业钻概念不清的空子――当前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和食品没有明确的区分概念,更没有科学的甄别标准和完整的管理体系,一般遵循的是谁审批,谁主管,这样使一些介于药――械、食品、消毒之间模糊概念的产品纷纷以械、食、消等名义混入市场。利益驱使――将药品贴上“非药品”的标签,可以绕开药品审批,容易获得“假户口”上市销售。从而达到既降低生产成本、获得高额利润,又能规避药品监管的目的。因为药品审批环节很多,包括生产条件、厂房、设备、人员、原料进货、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和售后服务等,十分严格。而食、消、械等不需要前置审批,只要企业能够提供相应部门出具的有关鉴定证书,就可以在相关部门批准生产,在工商部门办理营销批准手续,即可上市销售,相对容易许多。多头管理――上述的“非药品”审批部门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级卫生厅,形成两级、两部门审批的局面,加之审批数据不整合、信息不透明,无可供查询的统一数据库,造成文号杂乱,真假难辨;尤其一些省级审批的产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由于拥有“合法”的身份,难以监管。 实际上,现在市面销售的名似、貌似药品还有很多,譬如:以“消证字号”身份上市的妇科千金洗液、烧伤药膏等;以“械准字号”面目出现的纳米银鼻腔冲洗液、人工肾透析液、玻璃酸钠注射剂等;以“食健字号”招牌上架的“江绿21金维”、“牡蛎壮骨颗粒”、“草珊瑚甘草良咽糖”、“凉嗓胖大海含片”、“儿康宁”、等。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出现在这些“非药品”身上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产品缺乏应有的质量标准。譬如,血液透析浓缩液执行的产品标准是Q/GZBT01-1999,而不是中国药典标准。这种产品势必缺乏严格的药品检验、产品验证、临床实验等环节。 说实话,单从“血液透析浓缩液”的名称看就不规范,严格讲应该称“血液透析浓溶液”或“浓血液透析溶液”,因为其并没有在配制过程中使用浓缩工艺。问题是这些“非药品”却在临床上当作药品使用,其安全性值得质疑。 王树平,主任药师,湖北黄冈市中心医院药剂科主任。中国药学会会员。从事医院药学工作30余年。 文档资料:“妇炎洁”不能作为药用 完整下载 完整阅读 全文下载 全文阅读 免费阅读及下载 阅读相关文档:关于医疗改革在社会和医院管理中的探索 浅议产后出血相关因素问题 血液细胞检验中的注意事项和质量控制措施探讨 桓台县美容美发店公共用品卫生状况调查 浅析民事诉讼法中的小额诉讼 医疗事故争议案中举证责任倒置对医疗服务影响的经济学 新形势下法医参加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的特点 异地未成年缓刑犯判后帮扶机制刍议 耳损伤47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分析 乡镇卫生院康复理疗科现状及发展对策 内科学教学中多媒体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与对 颅脑损伤法医病理分析 医学会医疗策 我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的实施探讨 事故技术鉴定独立性相关问题的探讨 论我国海上行政监管制度的完善 120例抗菌药 感谢你的阅读和下载 *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本文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留言或者发站内信息。我将尽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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