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危险情节识别、风险评估、安全状况等级、风险类别评定以及降低风险
项目序号
情节
风险要素评估
风险类别
防护措施
(风险降低措施)
实施防护措施后
风险类别
遗留风险
危险状态
伤害事件
原因
后果
S
P
S
P
1.1
轿厢经装潢后净高度不足2m,乘客在轿厢内。
乘客不能舒适的站立,头部碰到轿顶
乘客有不舒适感,并有头部碰伤的危险
3
B
Ⅲ
在不变更轿厢主体结构情况下,改变装潢,保持净高度不小于2m。
3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2
轿厢面积大于规定面积
轿厢内乘客和载荷重量超标
轿厢坠落以及乘客和货物剪切
1
C
IV
轿厢隔离减小轿厢面积
1
E
Ⅱ
考虑使用了装载装置后,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3
轿厢面积不到规定面积
轿厢内乘客和载荷重量不能达标
轿厢输送能力不足
3
F
Ⅰ
不需采取措施
/
/
/
1.4
允许超面积的货梯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电梯工作能力不足
轿厢坠落以及乘客和货物剪切
1
C
IV
1.
时考虑各受力部件强度和刚度,曳引能力及安全部件的能力。
2. 层站装卸区域设置载重量限载标志。
6. 使用超载保护装置。
4. 专用于运送轻质货物。
5. 专职司机操作。
1
E
Ⅱ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项目序号
情节
风险要素评估
风险类别
防护措施
(风险降低措施)
实施防护措施后
风险类别
遗留风险
危险状态
伤害事件
原因
后果
S
P
S
P
1.5
轿厢内有非正常封闭开孔
乘客手指伸出轿厢
乘客手指剪切
2
C
Ⅲ
将轿厢内的非正常开孔封闭
4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将轿厢内的非正常开孔至少减小到6mm。
2
D
Ⅱ
仍有小孩的手指放入孔内剪切的危险
1.6
玻璃轿壁使用非夹层玻璃
玻璃在外力作用下破碎
玻璃损坏碎片伤害乘客
2
D
Ⅱ
使用夹层玻璃
4
D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7
夹层玻璃厚度不足
玻璃在外力作用下破碎
玻璃破碎安全功能丧失
2
D
Ⅱ
使用规定厚度的夹层玻璃
4
D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改变夹层玻璃的固定方式
1.8
轿门上有孔
乘客手指伸出轿门
乘客手指剪切
2
C
Ⅲ
将轿门上的非正常开孔封闭
4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将轿门上的非正常开孔至少减小到8mm。
2
D
Ⅱ
仍有小孩的手指放入孔内剪切的危险
1.9
轿门关闭后缝隙大于10mm
乘客手指伸出轿门
乘客手指剪切
2
C
Ⅲ
专职司机操作
2
D
Ⅱ
专职司机疏忽仍可能使得乘客手指剪切
调整间隙至多10mm
2
E
Ⅱ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10
玻璃轿门使用非夹层玻璃
玻璃在外力作用下破碎
玻璃损坏碎片伤害乘客
2
D
Ⅱ
使用夹层玻璃
4
D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11
夹层玻璃厚度不足
玻璃在外力作用下破碎
玻璃破碎安全功能丧失
2
D
Ⅱ
使用规定厚度的夹层玻璃
4
D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改变夹层玻璃的固定方式
项目序号
情节
风险要素评估
风险类别
防护措施
(风险降低措施)
实施防护措施后
风险类别
遗留风险
危险状态
伤害事件
原因
后果
S
P
S
P
1.12
动力驱动门撞击乘客,乘客进出轿厢
乘客进出轿厢时门关闭
轿门撞击乘客,撞伤或撞倒乘客
2
D
Ⅱ
降低门的速度使冲击的动能降低到不会将虚弱的乘客撞倒在地板上的程度
2
E
Ⅱ
即使小的动能也可能将非常虚弱的乘客撞倒
提供可靠的感应装置,当人员进出轿厢时,停止关闭或再次打开门。
感应装置失效,门仍以全部的能量撞人。
1.13
轿门闭锁电气保护装置损坏,乘客进出轿厢。
乘客进出轿厢时电梯启动
乘客身体剪切
1
C
IV
提供可靠的轿门闭锁电气保护装置,当乘客进出轿厢时电梯应不能启动。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14
轿门闭锁电气保护装置被短接,乘客进出轿厢。
乘客进出轿厢时电梯启动
乘客身体剪切
1
B
IV
检查电路,去除短接回路,当乘客进出轿厢时电梯应不能启动。建议将电路设计成能防止短接的电路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15
安全窗验证开启开关使用非安全触点,救援人员打开安全窗。
救援和撤离过程中电梯突然启动
乘客和救援人员身体撞击或剪切
2
E
Ⅱ
使用安全触点
2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安全门验证开启开关使用非安全触点,救援人员打开安全窗。
救援和撤离过程中电梯突然启动
乘客和救援人员身体坠落
1
E
Ⅱ
使用安全触点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16
安全窗尺寸小于规定的0.35m﹡0.5m,乘客通过安全窗撤离。
安全窗的尺寸偏小。
乘客身体卡住
3
C
Ⅱ
取消安全窗
4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提供符合规定大小的安全窗
2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项目序号
情节
风险要素评估
风险类别
防护措施
(风险降低措施)
实施防护措施后
风险类别
遗留风险
危险状态
伤害事件
原因
后果
S
P
S
P
1.17
安全门尺寸小于规定的1.8m﹡0.35m,乘客通过安全门撤离。
安全门的尺寸偏小。
乘客身体卡住
3
C
Ⅱ
取消安全窗
4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提供符合规定大小的安全窗
2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18
设置安全门的相邻轿厢距离大于0.75m,乘客通过安全门撤离。
安全过道过长
乘客心理影响
3
C
Ⅱ
取消安全门
4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19
检查和维修人员站在轿顶,轿顶边缘和井道壁的边缘水平距离大于100mm,轿顶未设栏杆
检查和维修人员退出轿顶边缘
检查和维修人员坠落
1
C
IV
提供符合规定大小的栏杆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20
检查和维修人员站在轿顶,轿顶边缘和井道壁的边缘水平距离大于100mm
将轿顶边缘和井道壁的边缘水平距离降低为100mm
4
F
Ⅰ
消除了坠落的危险,但引起了检查和维修人员的脚可能被陷入间隙中的危险
1.21
检查和维修人员站在轿顶,轿顶边缘和井道壁的边缘水平距离不大于100mm,轿顶未设栏杆
检查和维修人员退出轿顶边缘,脚被陷入间隙中
检查和维修人员扭伤脚
3
D
Ⅱ
将轿顶边缘和井道壁的边缘水平距离降低为100mm
3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项目序号
情节
风险要素评估
风险类别
防护措施
(风险降低措施)
实施防护措施后
风险类别
遗留风险
危险状态
伤害事件
原因
后果
S
P
S
P
1.22
乘客关在轿厢内,轿厢内未设置通风孔或者通风孔的面积不达标
乘客关在轿厢内,空气流通性差
乘客胸闷窒息
3
D
Ⅱ
轿厢内设置符合
规定的通风孔
3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23
电梯超速失控,对重块未固定
对重块坠落到轿厢内
砸伤和砸死乘客
1
D
Ⅲ
用至少两根拉杆将对重块固定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24
轿厢内控制装置和地板上的照度不足50lx
乘客进入轿厢,轿门关闭
乘客不能快速找到目的楼层按钮,乘客有不安全感
4
A
Ⅱ
加装照明灯,使得轿厢内控制装置和地板上的照度至少为50lx
4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1.25
轿厢内没有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照明电源
乘客在封闭轿厢内, 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轿厢内没有任何照明
乘客不能快速使用紧急报警装置,影响救援,乘客有不安全感
3
C
Ⅱ
轿厢内设置自动再充电的紧急照明电源
3
D
Ⅱ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2.1
电梯下行,速度超过限速器的动作速度
限速器-安全钳系统不能动作
轿厢高速坠落,砸伤和砸死乘客
1
D
Ⅲ
完善限速器-安全钳系统调整正确性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限速器-安全钳系统动作后不能有效制停轿厢
轿厢坠落,砸伤和砸死乘客
1
D
Ⅲ
完善限速器-安全钳系统配置合理性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项目序号
情节
风险要素评估
风险类别
防护措施
(风险降低措施)
实施防护措施后
风险类别
遗留风险
危险状态
伤害事件
原因
后果
S
P
S
P
2.2
电梯超速下行,限速器-安全钳系统动作
限速器-安全钳系统电气保护装置未动作
电梯继续运转,机器损坏
3
D
Ⅱ
完善限速器-安全钳系统电气保护装置
3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电梯上行,电梯速度超过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速度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不能动作
轿厢高速冲顶,砸伤和砸死乘客
1
D
Ⅲ
完善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调整正确性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2.3
电梯上行,电梯速度超过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速度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后不能有效制停轿厢
轿厢冲顶,砸伤和砸死乘客
1
D
Ⅲ
完善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配置合理性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2.4
电梯超速上行,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电气保护装置未动作
电梯继续运转,机器损坏
3
D
Ⅱ
完善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电气保护装置
3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最大减速度大于1g
轿厢内的乘客受到撞击
3
D
Ⅱ
完善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调整正确性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项目序号
情节
风险要素评估
风险类别
防护措施
(风险降低措施)
实施防护措施后
风险类别
遗留风险
危险状态
伤害事件
原因
后果
S
P
S
P
2.4
电梯超速上行,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后的释放需要接近轿厢或对重
释放人员可能受到剪切或者撞击伤害
1
E
Ⅱ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装在机房内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在井道内装能远程释放的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2.5
电梯上行超速,对重安全钳动作。
对重安全钳动作后不能有效制停对重
对重撞击底坑轿厢内的乘客被砸伤
2
E
Ⅱ
完善限速器-安全钳系统调整正确性
2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2.6
钢丝绳过度磨损
钢丝绳断裂,乘客在轿厢内
电梯坠落,乘客受到撞击受伤甚至死亡
1
D
Ⅲ
更换同型号规格的钢丝绳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2.7
人的身体或其部分进入到无防护的曳引轮、滑轮和链轮等旋转部件和钢丝绳之间的空间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人的身体或其部分受到旋转部件的卷入伤害
2
C
Ⅲ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等旋转部件装设防护网
2
E
Ⅱ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2.8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等旋转部件没有设置挡绳杆
钢丝绳因松驰而脱离绳槽或链轮
钢丝绳或链条的功能丧失
3
C
Ⅱ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等旋转部件设置挡绳杆
3
E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项目序号
情节
风险要素评估
风险类别
防护措施
(风险降低措施)
实施防护措施后
风险类别
遗留风险
危险状态
伤害事件
原因
后果
S
P
S
P
2.9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等旋转部件没有设置防止异物进入的防护罩
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钢丝绳或链条的功能丧失
3
D
Ⅱ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等旋转部件设置防止异物进入的防护罩
3
E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3.1
需要的缓冲行程不足
电梯失控,轿厢或对重撞击缓冲器
机器损害,操作人员被砸伤
2
E
Ⅱ
电梯降低额定速度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也作相应调整
2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3.2
需要的缓冲行程不足
电梯失控,轿厢或对重撞击缓冲器
机器损害,操作人员被砸伤
2
E
Ⅱ
使用含电子组件的安全电路组成的电梯行程末端速度监控电路,并作为减行程缓冲器使用.
2
F
Ⅰ
当监控电路或减速执行组件失效时,仍有机器损害和操作人员被砸伤的危险。
3.3
缓冲器配置型式和规格不当
电梯失控,轿厢或对重撞击缓冲器,减速过快
机器损害,操作人员被砸伤
2
E
Ⅱ
选择合适的缓冲器型式和规格
2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3.4
导轨只使用1个导轨支架
安全钳动作时,导轨的导向和受力方向不稳定
安全钳不能有效制停电梯,轿厢坠落,乘客受伤
1
D
Ⅲ
加装另一轨支架,保证每一导轨上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
2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项目序号
情节
风险要素评估
风险类别
防护措施
(风险降低措施)
实施防护措施后
风险类别
遗留风险
危险状态
伤害事件
原因
后果
S
P
S
P
3.5
导轨上的支架之间的距离大于2.5m
安全钳动作时,导轨承受的应力和变形过大,影响制停效果,导致导轨过度损坏。
安全钳不能有效制停电梯,轿厢滑移距离过长,乘客受伤
3
D
Ⅱ
加装另一轨支架,保证导轨支架之间的距离均不大于2.5m
3
E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按照GB7588-2003 附录G的要求进行计算,证明安全钳动作时,导轨的应力和变形均能满足
的要求
4 .1
电梯井道内
面与轿厢地坎、轿厢门框架或滑动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水平距离大于规定值
电梯非正常停车时,乘客从轿厢和井道之间的间隙中进入井道。
乘客坠落井道
1
D
Ⅲ
安装隔离网,使得电梯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轿厢门框架或滑动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水平距离符合规定值。
1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安装层门机械锁,且只能在层门的开锁区内打开,且轿门锁紧必须由符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则电梯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轿厢门框架或滑动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受限制。
4.2
轿厢及其关联部件与对重(或平衡重)及其关联部件之间的距离小于50mm
电梯运行时,轿厢和对重碰撞
机器损害
3
B
Ⅲ
调整导轨、轿厢部件、对重部件的布置,确保50mm的间隔距离。
3
D
Ⅱ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5.1
轿厢载有125%额定载荷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制动器突然制动
制动器力矩过大
乘客受到轿厢内物体的撞击而受伤
2
D
Ⅱ
调整制动器力矩
2
E
Ⅱ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项目序号
情节
风险要素评估
风险类别
防护措施
(风险降低措施)
实施防护措施后
风险类别
遗留风险
危险状态
伤害事件
原因
后果
S
P
S
P
5.2
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只有1组
制动器机械部件因任何机器原因卡阻,制动力不足甚至消失
轿厢坠落或者冲顶,乘客严重受伤。
2
C
Ⅲ
安装另一套制动器组
2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5.3
使用平滑且无辐条盘车手轮
盘车时手指伸入到辐条间或者手轮孔洞里时,电梯突然运动。
盘车人员手指剪切或挤压受伤
2
D
Ⅱ
盘车手轮外光应为平滑且无辐条的形状
2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5.4
没有盘车手轮开关
盘车操作时电梯启动
盘车人员手指剪切或挤压受伤
2
D
Ⅱ
装设盘车装置,在盘车前该装置必能起作用
2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5.5
制动器接触器的防粘联功能无效
制动器接触器损坏时,制动器不能闭合,制动力消失
轿厢坠落或者冲顶,乘客严重受伤。
2
D
Ⅱ
增加制动器防粘联功能
2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
5.6
主机接触器的防粘联功能无效
主机接触器损坏时,主机持续运行
电梯设备损坏,乘客受伤。
2
D
Ⅱ
增加主机接触器防粘联功能
2
F
Ⅰ
不需采取其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