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检测电气防火安全
检 测 报 告
受检单位:
检测类别:
吉林省焱盾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吉林省焱盾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检 测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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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检测条件
检测依据
DB22/T277-2011及国家其它相关标准
检测范围
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
检 测 结 论
我公司按DB22/T227-2011及国家其它相关标准,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
电气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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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焱盾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吉林省焱盾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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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277-2011及国家其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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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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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审核: 主检: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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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设备设施
检测(检查)项目
执行标准
检测结果
复检结果
备注
低
压
配
电
设
备
插
座与照明开关
直观检查
1.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其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DB22/T227—
2011 6.1.1.1
2.地面插座应采用专用产品并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DB22/T227—2011 6.1.1.2
3.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插座。
DB22/T227—2011 6.1.1.3
4.插座和开关靠近可燃物或安装在可燃物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DB22/T227—2011 6.1.1.4
5.导线与插座连接处应牢固可靠,螺丝应压紧无松动,插座应完好无损。
DB22/T227—2011 6.1.1.5
6.使用“I”类家用电器的场所,必须设置带有保护线触头的电源插座并将该触头与PE线连成电气通路。
DB22/T227—2011 6.1.1.6
7.民用插座的保护接地线应选用与相线截面,绝缘等级相同的铜芯导线。
DB22/T227—2011 6.1.1.7
8.移动式插座应采用合格产品,使用时应符合
。
DB22/T227—2011 6.1.1.8
仪器检测
1.插座接线应符合a.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或下孔)与中性线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中性线相接;b.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线(PE线)均应接在上孔,插座的保护接地端子不应与中性线端子连接;c.有插头的工作插座,其触头处应无过热和打火放电现象。
DB22/T227—2011 6.1.2.1
2.插座、照明开关的接线端、触点温度不应超过表5的要求。
DB22/T227—2011 6.1.2.2
3.插座、照明开关的接线端、触点不应有打火放电现象。
DB22/T227—2011 6.2.1.1
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直观检查
1.防止电气火灾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装置或断路器的接线应符合规定。
DB22/T227—2011 6.2.1.1
2.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需要在电源接通的情况下,每月按动按钮一次,雷雨潮湿季节应适当增加试验次数,并应做好试验和运行记录。
DB22/T227—2011 6.2.1.2
3.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断路器表面应无腐蚀、涂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的机械损伤。
DB22/T227—2011 6.2.1.3
仪器检测
1.检测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各接线端子的温度值应符合表5要求。
DB22/T227—2011 6.2.2.1
2.检测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各接线端子,不应有打火放电现象。
DB22/T227—2011 6.2.2.2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表
共 9 页 第 3 页
被检设备设施
检测(检查)项目
执行标准
检测结果
复检结果
备注
低
压
配
电
设
备
低 压 成 套 配 电 箱 ︵ 盘 ︶
直观检查
1.配电箱(盘)和开关箱的近旁,不应堆放可燃物。
DB22/T227—
2011 6.3.1.1
2.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用螺栓压接,并应有防松装置。
DB22/T227—2011 6.3.1.2
3.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烧蚀现象。
DB22/T227—2011 6.3.1.3
4.熔断器不应随意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更换熔体时,不应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DB22/T227—2011 6.3.1.4
5.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应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应改装使用。
DB22/T227—2011 6.3.1.5
6.配电箱(盘)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DB22/T227—2011 6.3.1.6
7. 照明配电箱(盘)内,对TN-S系统,应分别设置中性线(N线)和保护接地线(PE线)汇流排,中性线和保护地线应分别接在各自的汇流排上,不应绞接,并应有编号。
DB22/T227—2011 6.3.1.7
仪器检测
1.配电箱(盘)内母线的连接点、分支接点、接线端子的温度不应超过表5中的数值,同相(路)上下接线端子温差应少于100C。
DB22/T227—2011 6.3.2.1
2.配电箱(盘)内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GB50303中6.1.6的规定。
DB22/T227—2011 6.3.2.2
3.测量各接线端子连接线上的相线电流、中性线(N线)电流和PE线的电流是否异常。
DB22/T227—2011 6.3.2.3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表
共 9 页 第 4页
被检设备设施
检测(检查)项目
执行标准
检测结果
复检结果
备注
配
电
线
路
电
线
电
缆
直
观
检
查
1.建筑物内电线电缆的绝缘水平应符合GB50217中3.3的有关规定。
DB22/T227—
2011 7.1.1.1
2.公共建筑、民用建筑的配电线路应采用复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电线电缆。
DB22/T227—2011 7.1.1.2
3.电线电缆阻燃等级应符合GB/T18380.3规定,应提供见证取样检测合格报告。
DB22/T227—2011 7.1.1.3
4.在严重腐蚀性的场所(如酸、碱和具有腐蚀性的化学气体),不宜采用金属管配线。
DB22/T227—2011 7.1.1.4
5.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PE线-黄绿相间色,N线-淡蓝色,L1-黄色,L2-绿色,L3-红色,PEN-全长黄绿相间,两端包浅蓝色带。
DB22/T227—2011 7.1.1.5
6.闷顶内严禁采用聚氯乙烯绝缘护套铜导线、聚氯乙烯绝缘平型铜芯软线和聚氯乙烯绝缘绞型铜芯软线明敷。
DB22/T227—2011 7.1.1.6
7.在低压配电系统中,相线、中性线的实际负荷电流应小于电缆电线的允许载流量,并应记入谐波电流的影响。
DB22/T227—2011 7.1.1.7
8.当用电负荷大部分为单相负荷或三相电流严重不平衡时,其N线或PEN线截面不宜小于相线截面。
DB22/T227—2011 7.1.1.8
9.以气体放电灯为主要负荷回路中,其N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
DB22/T227—2011 7.1.1.9
10.供可控硅调光或计算机供电的三相四线或二相三线配电线路,其N线或PEN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的两倍。
DB22/T227—2011 7.1.1.10
11.闷顶内有可燃物体时,其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敷设。
DB22/T227—2011 7.1.1.11
12.防火分区内的电气布线系统应符合GB16895.6中527.1的规定。
DB22/T227—2011 7.1.1.12
13.电线电缆应封堵布线穿孔,应符合GB16895.6中527.2的规定。
DB22/T227—2011 7.1.1.13
14.导线、线槽的敷设应整齐牢固,干线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的40%;导管内导件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
DB22/T227—2011 7.1.1.14
15.在可燃装饰层内的暗敷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若受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时,可穿金属软管保护,其长度不应大于2.0m,导线不得裸露。
DB22/T227—2011 7.1.1.15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表
共 9 页 第 5页
被检设备设施
检测(检查)项目
执行标准
检测结果
复检结果
备注
配
电
线
路
电
线
电
缆
直观检查
16.储存可燃物的仓库的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
DB22/T227—
2011 7.1.1.16
17.金属管配线应符合规定要求a.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用防火材料将管口密封;b.在入接线盒、灯光盒、开关盒等处,明装金属管应加锁母和护口,多尘、潮湿场所外侧还应加橡皮垫圈,有震动的地方和有人进入的木质结构闷顶内的管路,入盒时应加锁母;c.金属管和柔性金属管应有可靠接地,但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DB22/T227—2011 7.1.1.17
18.塑料管配线应符合规定要求a.闷顶内无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可穿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b.塑料管不应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引出地(楼)面低于0.5m的一段管路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c.塑料管与管、管与盒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接口应牢固密封,导线不得外露。
DB22/T227—2011 7.1.1.18
19.护套线配线应符合规定a.护套线严禁直接敷设在抹灰层、闷顶、护墙板、布幔角落和墙壁内,受阳光直射的室外场所,不应明敷塑料护套线;b.护套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贴)交叉处,应加绝缘保护管;c.当电气线路易受机械损伤时,应采用阻燃塑料管、塑料槽板或金属管保护;d.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明敷的护套线,应平直,不松弛、扭绞和曲折,并用线卡固定;e.公共场所直敷线路应采用铜芯护套绝缘导线,其最小截面应不小于1.5mm2。
DB22/T227—2011 7.1.1.19
20.槽板配线应符合规定a.槽板配线宜敷设在干燥场所,塑料槽板应具有阻燃性能,并有阻燃标记;b.导线在槽板内不应有接头,接头应置于接线盒或器具内;盖板不应挤伤导线绝缘层。
DB22/T227—2011 7.1.1.20
仪器检测
1.电线电缆电气连接点、接线端子不应有放电现象。
DB22/T227—2011 7.2.1
2.导线连接点、接线端子温升应符合表5中的规定。
DB22/T227—2011 7.2.2
3.导线芯线长期工作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表3中的规定。
DB22/T227—2011 7.2.3
4.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其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其它线路其相线间和相对地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
DB22/T227—2011 7.2.4
5.电力电缆的表面允许升温应符合表3的规定。
DB22/T227—2011 7.2.5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表
共 9 页 第 6页
被检设备设施
检测(检查)项目
执行标准
检测结果
复检结果
备注
低
压
用
电
设
备
照
明
器
具
直
观
检
查
1.超过60W的白炽灯、卤素灯、荧光高压汞灯等照明灯具(包括镇流器)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和可燃构件上,聚光灯的聚光点不应落在可燃物上。
DB22/T227—
2011 8.1.1.1
2.当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除不燃性(A级)以外的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难燃性(B1级)等级。
DB22/T227—2011 8.1.1.2
3.嵌入顶棚内的灯具,灯头引线应采用柔性金属管保护,其保护长度不宜超过1m.嵌入式灯具、贴顶灯具以及光檐照明,当采用卤钨灯以及单灯功率超过100W的白炽灯时,灯具(或灯)引入线应选用105-250℃耐高温的绝缘电线,或采用瓷管、石棉等非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DB22/T227—2011 8.1.1.3
4.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满足本标准8.1.2.1所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要求,当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DB22/T227—2011 8.1.1.4
5.储存可燃物的仓库及类似场所照明光源,其垂直下方与堆放可燃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m,不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DB22/T227—2011 8.1.1.5
6.聚光灯、回光灯不应安装在可燃基座上,贴近灯头的引出线应用高温或瓷套管保护,配线接点必须设在金属接线盒内。
DB22/T227—2011 8.1.1.6
7.每个灯控开关所控灯具的总额定电流值不应大于该灯控开关的额定电流。
DB22/T227—2011 8.1.1.7
8.气体放电灯等启动电流大、启动时间长的照明灯具应合理确定每个配电回路所接的灯具数量及线路保护措施。气体放电灯具的镇流器不应安装在可燃物上。
DB22/T227—2011 8.1.1.8
9.卤素灯、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不应在有火灾危险性场所装设。
DB22/T227—2011 8.1.1.9
10.生产腐蚀性气体的蓄电池室等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灯具。
DB22/T227—2011 8.1.1.10
11.在有尘埃的场所,应按防尘的保护等级分类选择合适的灯具。
DB22/T227—2011 8.1.1.11
12.照明灯具上安装的光源,不应超过灯具的额定功率。
DB22/T227—2011 8.1.1.12
13.灯头及接线应符合GB50303种19.2.2的规定。
DB22/T227—2011 8.1.1.13
14.用于舞台效果的高温灯具,其灯头引线应采用耐高温导线或穿瓷管保护,再经接线柱与灯具连接,导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或敷设在高温灯具附近。
DB22/T227—2011 8.1.1.14
15.储存可燃物的库房及类似场所照明应采用符合相关规定的灯具。
DB22/T227—2011 8.1.1.15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表
共 9 页 第 7页
被检设备设施
检测(检查)项目
执行标准
检测结果
复检结果
备注
低
压
用
电
设
备
照
明
器
具
仪器检测
1.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a.普通灯具不应小于0.3m;b.高温灯具不应小于0.5m;c.剧院、礼堂用的面光灯、耳光灯不应小于0.5m;d.容量为100-5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5m;容量为500-20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7m;容量为2000W以上的灯具不应小于1.2m。
DB22/T227—
2011 8.1.2.1
2.霓虹灯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距离应符合GB50303中21.1.2的规定。
DB22/T227—2011 8.1.2.2
3.节日彩灯的检查应符合a.安装在建筑物轮廓线上的彩灯应符合GB50303中22.1.1的规定;b.彩灯线路应采用绝缘铜导线,导线截面积除应满足载流量要求外,不应小于2.5mm2,灯头线不应小于1.0mm2c.悬挂式彩灯应采用防水吊线灯头,灯头线与干线的连接应牢固、绝缘包扎紧密。彩灯电源导线应采用橡胶多股铜芯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4.0mm2,灯头线截面不小于0.5mm2,垂直敷设时,对地面的距离不小于3.0m;d.彩灯的电源除统一控制外,每个支路应有单独控制开关和过流保护,过压保护、管线应安装牢固。
DB22/T227—2011 8.1.2.3
4.建筑物内景观照明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电阻应符合GB50303中21.1.3的规定。
DB22/T227—2011 8.1.2.4
5.荧光灯镇流器线圈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给定Tw值,如没有标注Tw值时,其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95℃和85℃,镇流器外壳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Tc值,如没有标注Tc值时,其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40℃。
DB22/T227—2011 8.1.2.5
6.霓虹灯专用变压器外壳温度,当环境温度为40℃时,其最高允许温升为40K。
DB22/T227—2011 8.1.2.6
7.照明灯具及其附件应无火花放电现象。
DB22/T227—
2011 8.1.2.7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表
共 9 页 第 8页
被检设备设施
检测(检查)项目
执行标准
检测结果
复检结果
备注
低
压
用
电
设
备
电
热
器
具
直
观检
查
1.超过3KW电炉等固定式加热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a)电加热器具应采用单独回路供电,电源线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过载及接地故障保护电器;导线和热元件的接线处应紧固,电炉箱引入线处应采用耐高温的绝缘材料予以保护;b)电加热器具周围0.5mm以内不应放置可燃物;
DB22/T227—
2011 8.3.1.1
2.低于3KW以下可移动式电加热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a)电加热器应放在不燃材料制作的工作台上,与周围可燃物应保持0.3mm以上的距离;b)电加热器应采用专用插座和单独回路供电,引出线应采用石棉、瓷管等耐高温绝缘套管保护。
DB22/T227—2011 8.3.1.2
仪器检测
1.电源线的温升不应超过表8中规定的数值。
DB22/T227—2011 8.3.2.1
2.电源插座、开关电器触点温升不应超过表5中规定的数值。
DB22/T227—2011 8.3.2.2
3.电源线电流不应超过允许载流量。
DB22/T227—2011 8.3.2.3
空调器具
直观检查
1.空调器应单独供电,空调电源线应设置短路、过载保护,其电源插头与插座应匹配。
DB22/T227—2011 8.4.1
2.空调器不应安装在可燃结构上,其设备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DB22/T227—2011 8.4.2
3.分体式空调穿墙管路应选择不燃或难燃材料套管保护,室内机体接线端子板处接线牢固、整齐、正确。
DB22/T227—2011 8.4.3
4.空调器具压缩机、风扇电机应无异常声响。
DB22/T227—2011 8.4.4
仪器检测
空调器具的接点、连接点温升不应超过表5中规定的值。
DB22/T227—2011 8.4.2
吉林省焱盾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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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气检测的说明
1、 我公司在业务技术上受消防监督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指导,为消防监督部门提供执法的科学依据。
2、 本次检测是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一旦条件发生变化
(如乱接线路或改扩建线路,增加用电设备,用电负荷大幅度
季节性变化,负荷聚增,长期超负荷运行等),都将使电气设
备运行受到影响,电气火险程度将发生变化。受检单位应加强
用电管理和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杜绝设备带故障运行,从根
本上消除电气火险隐患。
3、本报告有效期一年。
4、本报告未加盖公章无效;涂改、复印无效。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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