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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部门首违不罚项目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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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部门首违不罚项目手册行政执法部门首违不罚项目手册 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充分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维 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 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行“首违不罚”制度, 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初次违法,且情节较轻的,免于罚款处罚。 第一批纳入“首违不罚”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11个,涉及处罚项目123项。其中,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4项,济宁市交通局6项,济宁市水利局17项,济宁市文化局3项,济宁市卫生局9项,济宁市环境保护局14项,济宁市...
行政执法部门首违不罚项目手册
行政执法部门首违不罚项目手册 为行政处罚行为,充分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维 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 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行“首违不罚”, 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初次违法,且情节较轻的,免于罚款处罚。 第一批纳入“首违不罚”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11个,涉及处罚项目123项。其中,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4项,济宁市交通局6项,济宁市水利局17项,济宁市文化局3项,济宁市卫生局9项,济宁市环境保护局14项,济宁市建设委员会2项,济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1项,济宁市畜牧兽医局5项,济宁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8项,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4项,现予以公布。 敬请社会各界监督执行。 济宁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1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2 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未减速的。 条 驾驶室内悬挂、放置不妨碍安全视线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3 品的。 条 车辆已经参加年检合格、未按规定粘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4 检验合格标志的。 条 车辆已经购买强制保险、未按规定粘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5 保险标志的。 条 驾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能当场证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6 本人有驾驶证的。 条 驾车时未随身携带行驶证,能当场证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7 本人有行驶证的。 条 车辆发生故障时不及时移开,未造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8 通堵塞的。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9 实习期驾车不悬挂、粘贴实习标志的。 条 外地车辆因对路况不熟悉,驶入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10 区,能够听从劝阻的。 条 外地车辆因对渠化路口不熟,不按路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11 渠化规定行驶的。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机动车违法停车,驾驶人在现场,能立12 条第2款、《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即驶离的。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 搭载危重、急症病人到医院就诊的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13 辆,发生较轻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条 通安全的。 运送鲜活物品的车辆发生较轻违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14 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 条 - 1 - 序号 处罚项目 处罚依据 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志的。 《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 1 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 2 运证运输的(不含危险化学品)。 山东省交通厅依据《公路法》制订的文件《关于调 车货总质量超限10%以下。批评教整超限车辆处罚标准的通知》(鲁交体法[2008]223 育,并作超限记录。 号) 外廓尺寸高度超限15厘米以下。批《关于调整超限车辆处罚标准的通知》(鲁交体法 4 评教育,并作超限记录。 [2008]22号) 外廓尺寸宽度超限15厘米以下。批《关于调整超限车辆处罚标准的通知》(鲁交体法 5 评教育,并作超限记录。 [2008]22号) 外廓尺寸长度超限50厘米以下。批《关于调整超限车辆处罚标准的通知》(鲁交体法 6 评教育,并作超限记录。 [2008]22号) - 2 - 序处罚项目 处罚依据 号 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运行不正常,能及时更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1 或修复的。 (国务院460号令)第五十三条 在禁止开垦坡度(25度)以上开垦种植农作《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2 物,能及时纠正,并采取补救措施的。 法>办法》第三十五条 擅自开垦禁止开垦坡度以下,5度以上荒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3 地,能及时纠正,且采取补救措施的。 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情节较轻,能及时纠正,4 《水法》第六十九条 且能补缴水资源费的。 假材料骗取取水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情节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5 轻,能及时补缴水资源费并采取补救措施(国务院460号令)第五十条 的。 擅自转让或改变取水量,情节较轻, 能及时《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6 纠正的。 (国务院460号令)第五十一条 不按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 情节较轻,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7 及时纠正的。 (国务院460号令)第五十二条 不接受监督、检查或弄虚作假, 情节较轻,《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8 并及时纠正的。 (国务院460号令)第五十二条 退水水质不达标,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9 果,且能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的。 (国务院460号令)第五十二条 未安装用水计量设施,能按要求安装,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10 且能补缴水资源费的。 (国务院460号令)第五十三条 中水设施和节水设施未建成或未达到国家《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省政府160号11 和省规定的要求擅自使用,情节较轻,未造令)第33条 成影响,且能及时纠正的。 - 3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2212 未按要求设置入河排污口, 能及时纠正的。 号令)第21条 未经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建设桥梁、码头、 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13 《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缆,未造成严重后果,并能按要求及时纠正 的。 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 14 的林木及高秆作物,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能《水法》第六十六条 及时纠正的。 侵占、损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和防汛水文15 《水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检测设施,情节较轻,且能及时纠正的。 影响水工程运行,危害水工程的爆破、打井、 16 采石、取土等活动,情节较轻,且能及时纠《水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正的。 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砂石、钻山东省实施《河道管理条理》第二十六条17 探、挖筑鱼塘,未造成危害结果,且能及时第一款第三项 纠正的。 - 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网吧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能及时1 第三十条 纠正的。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2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场次未重新报批,能及时纠正的。 美术品经营单位未按法律规定向文化行政部《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3 门备案,能及时纠正的。 - 5 -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未造成《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一条 1 食物中毒事故,经告知后能积极改正的。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食品卫生法》 2 品生产经营的,经告知后立即纠正的。 第四十七条 定型包装食品法定标识不全,未造成严重后《食品卫生法》 3 果或社会影响的,经告知后立即停止使用或第四十六条 销售的。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取得有效的体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 4 合格证者,经告知后立即进行健康查体的。 条 医疗废物未分类,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设备《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5 不符合卫生要求,未造成污染事故的,经告 知能立即改正的。 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 6 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 者的,经警告能积极改正的。 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或订立、变更劳动合 7 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 经警告积极改正的。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职《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条 8 业病、疑似职业病,未造成严重后果,经警 告后能积极改正的。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 9 九条 员证》的,经警告后能积极改正的。 - 6 - 序处罚项目 处罚依据 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 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存在排放废气、噪声、医疗废物弄七十条 1 虚作假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并5、《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能及时纠正的。 条 6、《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 九条 谎报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未2、《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2 造成严重后果,并在规定期限内改条 正的。 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不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超标准条 3 排污费的,情节较轻,并能及时补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 缴的。 4、《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 4 的技术和设备尚未投入生产,或投 产后能及时封存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转让违反环保规定的设备未投入生5 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 产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成、未经验收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 6 定的要求,投入生产(试生产)或 者使用,没有造成环境危害,且能 按要求及时予以纠正的。 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 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有毒物质气体,未造成严重后果并 能及时纠正的。 未按照规定设置排污口、安装自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 8 监控装置的,在限期内能够改正的。 - 7 - 初次在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 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 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违9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 反有关保护规定造成污染和破坏 的,造成轻微污染或对生态造成一 定破坏但易于恢复的。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初次未 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向所在 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 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10 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法》第三十六条 类、数量、浓度,以及燃烧设备燃 用煤炭、燃料重油含硫份和灰份的 情况的,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并能及 时纠正的。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初次在城市建成区内无规则排放废法》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11 气和粉尘的,环境影响较轻并按要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求及时整改的。 十二条 初次排放粉尘、粉煤灰、煤矸石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2 单位和个人,并能及时纠正,未造办法》第三十六条 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 13 建燃煤供热锅炉的,限期整改违法 行为并未投入使用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不正常使用(运行)污染防治设施,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 污染物排放初次超过规定的排放标14 准的,并能限期整改,未造成严重 影响的。 - 8 - 序 处罚项目 处罚依据 号 未经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动物 1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园内摆摊设点,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 2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垃圾的,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 9 - 在城市建筑物、电线杆、公共汽(电)车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1 站点等设施及树木上乱贴、乱画、乱写,例》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情节较轻,能当场改正的。 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主街道临街建筑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2 物阳台和窗外,堆放、摆放或吊挂有碍市例》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 容的物品,能主动改正的。 摊点的经营者不能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卫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3 生,经批评教育能主动当场改正的。 例》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八)项 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影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4 响市容,能立即改正的。 例》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擅自修剪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5 的树木,情节较轻,未造成损失的。 (二)项 在树上张贴或者悬挂物品,情节较轻,经《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6 批评教育能当场改正的。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 在施工等作业时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7 固定物,未对树木造成损害,能当场主动《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 改正的。 在城区露天焚烧落叶,情节较轻,能当场《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8 主动改正的。 治法>办法》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 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9 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经批五十八条第(二)项 评教育能当场改正的。 - 10 - 擅自变动生产经营场地,对在城市道路、《山东省实施<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10 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随意摆摊设点,经例>办法》第九条 教育能立即改正的。 擅自在路灯设施上设置挂浮物,情节较11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轻,未造成损失,能当场主动改正的。 - 11 - 序处罚项目 处罚依据 号 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 1 物及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情节较轻,能够《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 立即改正的。 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病死或 2 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情节较轻,能够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 改正的。 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运载工 3 具中的动物排泄物、垫料、包装物、容器,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 节较轻,能够立即改正的。 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经检验 4 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情节较轻,能够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 即改正的。 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5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饲料添加剂,情节较轻,能够立即改正的。 - 12 - 序处罚项目 处罚依据 号 未经登记擅自举办商品展销会,或者在登 1 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较轻,《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 经批评改正的。 举办单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2 《商品展销会登记证》,情节较轻,经批《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 评改正的。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退货、 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3 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条第七项。 情节较轻,经批评改正的。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4 者人身自由,情节较轻,经批评改正的。 条第八项。 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 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情节较轻,十六条 经批评改正的。 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 准的经营范围的,情节较轻,经批评改正十六条 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首次年检逾期,情节较轻,经批评改7 印发《关于发挥工商职能助企解困的实施意见》正的。 的通知 鲁工商企字[2009]42号 从事无照经营行为,情节较轻,经批评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管理办法》 8 正的。 - 13 - 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属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 售,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第四十三条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 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 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第四十六条 令其停止使用,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 果的。 计量检测机构、计量中介服务机构未经计量认证或者经计量《山东省计量条例》 3 认证不合格向社会出具检测数据或者计量公正数据的,违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 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违反规定没有配备与《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4 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一条 度等计量检测设备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 危害后果的。 从事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违反规定没有配备与经营业《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5 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一条 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从事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违反规定没有保证出具的眼《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6 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一条 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茧丝经营者收购蚕茧,从事收购桑蚕鲜茧的,不具备《茧丝《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7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条件的;违法行条 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茧丝经营者收购蚕茧,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8 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保证收购蚕茧的质量的,违法行为较轻条 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茧丝经营者收购蚕茧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9 准以及技术规范,对收购的桑蚕鲜茧进行仪评的,违法行为条 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茧丝经营者收购蚕茧不根据仪评的结果真实确定所收购桑 蚕鲜茧的类别、等级、数量,并在与交售者结算前以书面形《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10 式将仪评结果告知交售者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条 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茧丝经营者收购蚕茧收购毛脚茧、过潮茧、统茧等有严重质《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11 量问的蚕茧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条 后果的。 茧丝经营者收购蚕茧不按照要求分类别、分等级置放所收购《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12 的蚕茧,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条 茧丝经营者加工茧丝在设施和环境、设备和仪器、从业人员、 质量检验标准、内部质量保证制度等方面不具备规定的条《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13 件,并未经过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审核的;违法行为较轻并条 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14 - 茧丝经营者销售茧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每批茧丝附有 有效的质量凭证,质量凭证有效期为6个月;在质量凭证有《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14 效期内,发生茧丝受潮、霉变、被污染、虫蛀鼠咬等非正常条 质量变异的,质量凭证自行失效,不符合该要求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茧丝经营者销售茧丝,茧丝包装、标识不符合《茧丝质量监《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15 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的,违法行为较轻条 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茧丝经营者销售茧丝,茧丝的质量、数量与质量凭证、标识《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16 不相符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条 茧丝经营者销售茧丝经公证检验的茧丝,没有附有公证检验《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17 证书。有公证检验标记粘贴规定的,没有附有公证检验标记条 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茧丝经营者承储国家储备茧丝,不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茧丝入 库、出库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保证入库、出库的国家储备茧《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18 丝的质量、数量与标识、质量凭证相符的,违法行为较轻并条 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茧丝经营者承储国家储备茧丝,不按照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维 护、保养承储设施,保证国家储备茧丝质量免受人为因素造《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19 成的质量变异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条 后果的。 茧丝经营者承储国家储备茧丝,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关《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20 质量义务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条 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收购毛绒纤维,不按照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21 技术规范真实确定所收购毛绒纤维的类别、等级、重量的,十条 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收购毛绒纤维,不按照要求按照国家标准、 技术规范挑拣、排除导致质量下降的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22 纤维物质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十条 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收购毛绒纤维,不按照要求对所收购毛绒纤《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23 维的水分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进行晾晒、烘干等技术十条 处理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收购毛绒纤维,不按照要求对所收购的毛绒《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24 纤维按类别、等级、型号分别置放,并妥善保管的,违法行十条 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从事毛绒纤维加工活动,不按照要求挑拣、《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25 排除毛绒纤维中导致质量下降的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十一条 维物质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从事毛绒纤维加工活动,不按照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毛绒纤维分类别、分等级加工,对加《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26 工后的毛绒纤维成包组批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十一条 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从事毛绒纤维加工活动,不按照要求按国家《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27 标准、技术规范,对加工后的毛绒纤维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十一条 - 15 - 且标识有中文标明的品种、等级、批次、包号、重量、生产 日期、厂名、厂址的;标识与毛绒纤维的质量、数量不相符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从事毛绒纤维加工活动,经毛绒纤维质量公 证检验的毛绒纤维,没有附有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和《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28 标志;未经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毛绒纤维,没有附有质十一条 量凭证,质量凭证与实物质量不相符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未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以下统称 原毛绒)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包装要防止异性纤维及其《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29 他非毛绒纤维物质混入包装,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十二条 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未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类别、型《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30 号、等级、标识与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不一致的,违法行为十二条 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未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不符合下 列要求的: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或省、自治区、直辖 市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或者其指定的地(市)级以上专业纤维 检验机构检验的毛绒纤维,附有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 书、标志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或者其指《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31 定的地(市)级以上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检验的证书;既未经十二条 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也未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 纤维检验机构或者其指定的地(市)级以上专业纤维检验机 构检验的毛绒纤维,附有质量凭证,质量凭证与实物质量相 符,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批量销售未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的及以下要求的:毛绒纤维经营者销售经 过加工的毛绒纤维,除应当保证所销售毛绒纤维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加工后的毛绒纤维《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32 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且标识有中文标明的品种、等级、批十二条 次、包号、重量、生产日期、厂名、厂址;标识与毛绒纤维 的质量、数量相符,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 害后果的。 毛绒纤维经营者承储国家储备毛绒纤维,没有建立健全毛绒 纤维入库质量验收、出库质量检查制度,保证入库、出库的 国家储备毛绒纤维的类别、型号、等级、数量、包装、标识《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33 等与质量凭证相符的,违法行为较轻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十三条 危害后果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34 般质量问题的,及时进行改正的。 七条 豆丁网(DocIn)是全球优秀的C2C文档销售与分享社区。 - 16 - 豆丁允许用户上传包括 .pdf, .doc, .ppt, .txt 在内的数十种格式的文档文件,并以Flash Player的形式在网页中直接展示给读者。简而言之,豆丁就如同文档版的Youtube。现在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文档会上传到豆丁,正基于此,豆丁将致力构建全球最大的中文图书馆。 豆丁努力使世界上任何人都能够自由地发挥他们的创造力。文档资料只通过少数、单一 的出版物来传播的时代已经结束。现在,互联网给文档资料提供了世界范围内的传播渠道, 豆丁希望能够给每个独立的文档持有者利用这个新机会的。现在,我们为原创人群提供 安全、自由、民主、便利的文档发布与营销平台。借助豆丁,你可以为你的文档定价,并通 过豆丁发表到不同博客、论坛、联盟中,进行广泛传播,在分享的同时获得收入回报。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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