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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上海普教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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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上海普教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校园2017版上海普教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校园) 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 一、申报准入条件 文明创建工作有领导组织体系,有工作计划、责任制度和创建载体。师生对文明创建满意率在90%以上。 创建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教育系统市级文明单位: 1. 单位主要领导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案件; 2. 单位师生员工发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 3. 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4. 单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责任事件; 5. 单位发生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
2017版上海普教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校园
2017版上海普教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校园) 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 一、申报准入条件 文明创建工作有领导组织体系,有工作计划、责任制度和创建载体。师生对文明创建满意率在90%以上。 创建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教育系统市级文明单位: 1. 单位主要领导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案件; 2. 单位师生员工发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 3. 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4. 单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责任事件; 5. 单位发生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事件。 二、考评的内容与分值结构 1. 内容结构: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 “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单位创建的基本情况,共设置了6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63个评价标准。 “特色指标”主要反映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特色性成果。 2. 分值结构:总分为90+10分。其中基本指标90分,特色指标10分。    3. 根据学校不同类型,对部分评价指标采取“二选一”分类考评,分值相等(33-1、33-2、33-3、33-4;39-1、39-2)。 三、考评方法 1. 各区教育系统可根据“2017版上海普教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适应本区学校的操作。 2. 评价数据的采集,以“网上在线考评”为主,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运用审核材料、听取汇报、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定量评价。 3. 校外教育机构、幼儿园、教师进修学院等不同教育机构如不适用相关评价指标,可酌情采用相近指标替代。 一、基本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评价依据 1 思想教育 深入 师生素质 提升 (28分) 1-1 政治学习 (5分)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重要精神,及时部署最新学习内容。(2分) 审核材料 听取汇报 2.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积极开展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按要求报送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情况,接受督查考核。(2分) 3.教职工学习两周一次,有计划、有考勤、有、有成果。(1分) 1-2 师德建设 (8分) 4.建立健全师德工作机制,加强师德和育德能力建设,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知晓率达到100%。(2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问卷调查 5.明确教职工全员育人的岗位职责,做“四有”好老师,开展形式多样的“为人为师为学”等师德主题教育活动,选树、表彰和宣传教书育人先进典型。(3分) 6.将师德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严格执行“6条禁令”,在教师绩效考核、表彰奖励、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学生、家长对师德的满意率不低于90%。(3分) 1-3 文明修身(4分) 7.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2分)   8.践行新“七不”规范,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行、文明居住、文明用餐、文明上网等主题修身行动,促进师生文明素养提升。(2分)   1-4 学生德育 (11分) 9.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设计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深化“两纲”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用好《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形成学校“立德树人”品牌特色。(3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座谈访谈 实地查看 10.推进学科德育,明确各学科的德育要求。在思品、思政、主题班队会、心理课等德育课程中有课时和师资保证。学科德育有典型课例,教学活动体现核心素养培养目标。建立健全德育课教师培训培养体系。(2分) 11.运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学工学农基地等校外实践场所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大学、社区、企业等社会教育资源开展育人工作。(2分) 12.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组织健全,开展优秀班(队)集体和温馨教室活动,班级文化特色明显。(2分) 13.开展家校互动,提升“家长学校”质量。有丰富、可推广的家庭教育指导案例,有学校、班级微信群管理规则。(2分) 2 学校精神 引领 文化生活 丰富 (8分) 2-5 文化活动(4分) 14.加强对学校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等精神内涵的凝练,利用校园文化符号、重要仪式(开学和毕业典礼、升旗仪式和入党、入团、入队、十八岁成人等)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和上海城市精神。(2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 现场观摩 15.开展文体、科普等校园文化主题活动,组织参与青少年科技节、文化艺术节、高雅艺术进校园、经典诵读等活动。有各类校级社团,活动内容丰富,学生参与率90%以上。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培育兴趣爱好。打造校园文化的“一校一品”。(2分) 2-6 文化阵地 (4分) 16.组织设计不同主题的校园板报、班级板报、宣传栏(橱窗),定期评比展示,利用教室、廊道、墙壁、景观等载体,陶冶学生情操,美化学生心灵,启迪学生智慧。(2分) 审核材料实地查看 17.发挥校园广播站、电视台、校报校刊、校园网、信息屏、公众微信号等宣传平台作用,丰富网络文化活动,健全宣传平台管理制度,有维护,有监管。(2分)   3-7 班子建设 (4分) 18.落实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开好民主生活会。(2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 19.班子成员主动服务师生,建立并落实联系点、谈心、接待日等制度,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班子整改项目落实。班子民主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2分) 3 党的建设 加强主体责任落实 (20分) 3-8 组织建设 (4分) 20.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载体。落实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1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 2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准则与条例,坚持“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开展“两学一做”等党内专题教育。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规范党员发展。在高中生中积极开展党的知识教育。(2分) 22.落实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1分) 3-9 党风廉洁 (6分) 23.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校级干部述职述廉。落实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2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个别访谈 2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招生、收费等工作流程。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师生、家长诉求渠道畅通,学校对信访举报、违纪违规等问题及时回复、查处。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4分)   25.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制度完备,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落实学校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2分)   3-10 党群工作 (6分) 26.创建“教职工之家”、“文明(温馨)组室”等,丰富教职工文体活动,关心青年教师群体成长,保障女职工权益。落实教职工疗休养和体检制度,参加市总工会三项互助保障达到95%以上。(1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现场查看 27.形成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的工作机制,团队组织活动有特色、有吸引力。(1分) 28.落实离休干部和退休教职工政策,发挥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作用。做好统战和少数民族工作。(1分) 29.开展“送温暖”活动,建立并落实关心帮助困难师生机制。(1分) 4 教育改革 深化 办学质量 提高 (17分) 4-11 发展规划 (3分) 30.制定并落实学校新一轮发展规划,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办学理念等。(1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 31.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市、区教育综合改革,承担市、区教改任务,推进校本化改革项目实施。(2分) 4-12 教学科研 (5分) 32.深化减负增效,有举措、有成效。发挥绿色指标等综合评价改革的导向功能,提升校长课程领导力。(1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 现场查看 33-1(幼儿园).积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控机制,推进健康教育。(1分) 33-2(中小学).聚焦课程教学改革,优化教育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1分) 33-3(中职学校)加强校企合作、普职融合和中高职贯通,深化职教专业课程与教学改革,注重实习实训中心建设。(1分) 34.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有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保障措施,有德研、教研、科研等研究成果并转化应用。(2分) 35.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健全,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注重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校园用语用字规范。(1分) 4-13 师资建设 (4分) 36.重视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形成结构合理、梯次发展的教师队伍,有分层培训、校本研修(培养)的计划和措施。(2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 37. 重视名师、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和班主任的培养,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2分) 4-14 学校治理 (5分) 38.制定、公开并实施学校章程,形成依法治校的制度体系,开展“法律进学校”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 39-1(公办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人事、财务、科研、后勤等管理制度。(2分) 39-2(民办学校).学校各项制度管理规范,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积极落实教师年金制等制度。规范使用财政资金。(2分) 5 平安健康 达标 校园环境 优化 (11分) 5-15 平安校园 (3分) 40.建立学校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机制,依据岗位要求签订安全。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紧急信息报送机制。安全教育进课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开展疏散逃生等演练。(1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 现场查看 问卷调查 41.校内交通设施和标识完备、醒目,车辆安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校园安保全覆盖管理制度,技防设备设施管理到位,人防、物防、技防联动。(1分) 42.落实公共安全教育及民防、国防教育要求,落实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师生员工对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1分) 5-16 健康校园 (4分) 43.实施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确保“三课两操两活动”,开展“阳光体育”、校园足球等活动。保障学生每天运动1小时、掌握1-2项体育技能,体质健康达标。运动场地设施完善、管理制度规范。(2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现场查看 44.健全卫生预防体系,落实专职卫生人员和预防保健措施,卫生保健室设置配备达标。落实学生医保制度和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体检率达到100%。无烟学校达标。(1分) 45.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硬件设施达标。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校、班两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1分)   5-17 服务保障 (4分) 46.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卫生安全。从业人员资质齐全,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学校后勤服务规范,监管有力,师生满意率达到85%以上。(2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 现场查看 问卷调查 47.加强生态校园和特色人文景观建设,开展绿色教育、环保教育和低碳节能教育,推进节约型校园(垃圾减量、分类达标)创建工作,有举措、有成效,建设美丽校园。(2分) 6 社会责任 担当 学校形象 良好 (6分) 6-18 志愿服务 (2分) 48.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实践常态化。倡导加入上海市志愿者库,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和网络文明志愿服务,师生员工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40%以上,党员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95%以上。(2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 6-19 共建共享 (4分) 49.整合社会资源,助力学校建设。学校体育、文化等场所向社区规范开放。(1分) 审核材料听取汇报 50.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同创共建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社区对学校履行社区责任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2分) 51.落实献血任务,开展拥军优属、双结对、社会捐助、扶老帮困等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1分)         二、特色指标(共10分) 序号 指标名称 考评依据 分值 1 在区级以上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有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如:“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校”、“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等。 审核材料 2 2 教育教学改革、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等方面的成绩、经验在国家和市级主要媒体刊发,并产生广泛影响。 审核材料 2 3 参与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承担对口支援、托管等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听取汇报、审核材料 2 4 提交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评为B级以上。 审核材料 2 5 学校自设文明创建特色项目并取得标志性成果。 听取汇报、审核材料 2         2017版上海普教系统文明单位(文明校园) 创建评价指标体系修改说明 1、遵循保持连续性与增强创新性相统一的总体基调。本次修改总体思路、基本框架与2015版相比,保持了总体稳定。调整创新包括:新增、删减、归并相关内容并做文句描述及文字精准表达的调整。修改的主要依据:一是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二是《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2016版)》,《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2016版)》三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近两年中央、市委、两委有关党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平安校园建设等的新部署、新要求。四是吸纳各区教育局文明办、各中小学文明单位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各职能部门总结2015版实施效果后提出的修改意见。 二、指标总量有所减少。修改后的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6个,与2015版相同。二级指标共19个,比2015版增加了1个(文明修身),三级指标(评价标准)共51个,比2015版减少了 12个。 三、指标分值微量调整,进一步聚焦精神文明核心内涵。指标结构中,“思想教育深入、师生素质提升”分值由2015版的25分增加到28分,“学校精神引领、文化生活丰富”分值由2015版的10分减少到8分,“党的建设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分值由2015版的19分增加到20分,“平安健康达标、校园环境优化”分值由2015版的12分减少到11分,“社会责任担当、学校形象良好”分值由2015版的7分减少到6分,“教育改革深化、办学质量提高”指标分值不变。 四、“思想教育深入、师生素质提升”部分做了修改。评价标准由2015版的16条调整为13条。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增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并将中心组学习的要求具体化为“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积极开展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按要求报送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情况,接受督查考核”。二是在师德建设中首次提到“育德能力”建设的要求,并增加“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执行“6条禁令”,“做‘四有’好老师”,开展形式多样的‘为人为师为学’等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等要求,并将“师德一票否决制”的范围细化到“教师绩效考核、表彰奖励、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等工作中。三是对接上海市文明单位指标,增加“文明修身”二级指标,提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和“践行新‘七不’规范,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行、文明住宿、文明用餐、文明上网等主题修身行动”的要求。四是在学生德育中新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宗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有学校、班级微信群管理规则”等要求,并将学科德育细化为“思品、思政、主题班队会、心理课”等德育课程。 五、“学校精神引领、文化生活丰富”部分做了修改。评价标准由2015版的5条调整为4条。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增加“加强对学校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等精神内涵的凝练”,“弘扬上海城市精神”的要求。二是将原二级指标“文化设施”修改为“文化阵地”,新增“组织设计不同主题的校园板报、班级板报、宣传栏(橱窗),定期评比展示,利用教室、廊道、墙壁、景观等载体,陶冶学生情操,美化学生心灵,启迪学生智慧”,“丰富网络文化活动,健全宣传平台管理制度”等要求。 六、将原一级指标“党的建设加强、核心作用强化”调整为“党的建设加强、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标准由2015版的15条调整为12条。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在班子建设中,增加“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和“ 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的要求。二是将原二级指标“组织党建”修改为“组织建设”,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具体化为“落实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主体意识形态责任制”,并新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准则与条例,坚持‘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开展‘两学一做’等党内专题教育”和“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要求。三是将原二级指标“党风廉政”修改为“党风廉洁”,将“落实党政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调整为“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的‘一岗双责’”,干部述职述廉的对象明确为“校级干部述职述廉”。四是党群工作中,新增“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制度完备”和“关心青年教师群体成长”等要求。 七、将原一级指标“体制改革深化、办学质量提高”调整为“教育改革深化、办学质量提高”。评价标准由2015版的12条调整为10条。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将原二级指标“发展战略”修改为“发展规划”,鉴于各校都已经制定完成“十三五规划”,因此改为“新一轮发展规划”。二是将原二级指标“教学工作”修改为“教学科研”,指标将“减负增效”纳入其中,要求“深化减负增效,有举措、有成效”,幼儿园要“积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控机制,推进健康教育”,中小学要“聚焦教学改革,优化教育教学方式”。三是在师资建设中增加“重视名师、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和班主任的培养”,“形成结构合理、梯次发展的形成教师队伍”的要求。四是将原二级指标“内部治理”修改为“学校治理”,在原“制定学校章程”的基础上,要求“公开并实施学校章程”。 八、“平安健康达标、校园环境优化”部分做了修改。评价标准由2015版的11条调整为8条。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增加“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紧急信息报送机制”,“车辆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公共安全教育”。二是增加“掌握1-2项体育技能”。三是增加“学校食堂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资质齐全”,“加强特色人文绿化景观建设”等要求。 九、“社会责任担当、学校形象良好”部分做了修改。评价标准与2015版的4条持平。主要修改包括:一是增加“倡导加入上海市志愿者库,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和网络文明志愿服务,师生员工志愿服务参与率达到40%以上”。二是根据是文明单位指标体系要求,增加“开展社会捐助、扶老帮困等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 十、“特色指标”部分做了修改。评价标准由2015版的7条调整为5条。将原“在国际、全国和上海重要活动或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出重要贡献”和“获‘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校’、‘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等市级荣誉、奖项”与“有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或具有区(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的好人好事”,进行了合并、归纳。将“在市级以上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调整为“在区级以上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测评分数调整为5个条目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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