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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运营方案

2017-09-01 6页 doc 18KB 19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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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运营方案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运营方案 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 服务中心运营方案 一、服务中心组织架构 保留小企业信贷部,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简称:中心)隶属于小企业信贷部领导,为小企业信贷部的二级经营部室,中心暂设立营销中心和结算中心两个部门。 营销中心由营销团队组成,营销团队主要负责客户营销、合同签订、贷款管理等。营销团队由客户经理组成,每个团队设立营销负责人,初期暂设立一个营销团队,根据业务发展可增设多个。 结算中心主要负责贷款发放、内部核算、数据统计绩效考核、资金拆借等。结算中心根据会计管理要求申请结...
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运营方案
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运营方案 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 服务中心运营方案 一、服务中心组织架构 保留小企业信贷部,内蒙古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简称:中心)隶属于小企业信贷部领导,为小企业信贷部的二级经营部室,中心暂设立营销中心和结算中心两个部门。 营销中心由营销团队组成,营销团队主要负责客户营销、签订、贷款管理等。营销团队由客户经理组成,每个团队设立营销负责人,初期暂设立一个营销团队,根据业务发展可增设多个。 结算中心主要负责贷款发放、内部核算、数据统计绩效考核、资金拆借等。结算中心根据会计管理要求申请结算号,设立结算柜台,可以开立贷款账户,并可在贷款账户放款。 二、中心市场定位、目标客户及业务范围 中心目标客户是单笔申请金额或单户累计申请金额在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待各方面经营和管理进行顺利的情况下,可根据情况申请扩大受理额度和客户范围。 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仅办理贷款业务,暂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 三、中心人员的招聘和管理 (一)中心客户经理来源 客户经理数目初始定为十人,其中本行内有营销经验的占50%以上,其他从行内新招募的大学毕业生中选聘。 (二)客户经理的管理 客户经理由小企业信贷部和服务中心共同进行管理,客户经理实行等级制,一年后按业绩进行评定,不同等级的客户经理实行不同等级的工资制度,服务中心和小企业信贷部每年根据客户经理的综合考核进行资格认定。 客户经理暂时全部为初级客户经理,工资标准参照我行现行标准制定。 (三)客户经理的聘期。 客户经理由服务中心和小企业信贷部共同组织聘任,被聘任的客户经理一般聘期为一年。到期后,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职级、续聘及解聘。 四、客户经理的考核 (一)小企业信贷部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每年根据每位客户经理级别及我行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战略确定其考评年度内应完成的任务,初始阶段暂不确定考核任务。 (二)客户经理的任务完成情况由小企业信贷部和服务中心共同考核,在确定考核任务后,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季度考核不称职的,根据考核扣减分数扣除其绩效工资相应部分,同时每年进行年度考核。 (三)客户经理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进行级别调整;业绩达到晋级标准的,每年调整一次。 (四)客户经理的考核内容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 1、定量考核包括管理业绩和拓展业绩,主要考核对现有存量客户的维持与管理业绩,对新客户的拓展及开发新产品的业绩等。 定量考核指标:主要是小企业贷款营销任务,包括客户数量、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收息率。 营销任务实行按季确定,营销任务包括完成的客户数量和贷款余额,服务中心开始运营后根据情况确定每个客户经理应完成的任务量。每个季度完不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确定奖励发放比例。 不良贷款率考核:不良贷款率达3%的,停发奖励,不良贷款率低于3% 的,按比例计发,比例:1-实际不良率/3% 小企业贷款按利息收入5%计提营销费用,该费用用于奖励客户经理,考核周期与对支行的考核周期相同。 (1)贷款营销成功,经审批同意发放后,按季给予该笔贷款应计提奖励的 40%。 (2)贷款按期收回的,给予应计提奖励的60%;逾期一个月内收回,且未跨年度的,给予50%,超过一个月收回或跨年度收回的,给予奖励30%,贷款逾期超过六个月,无论收回与否,均不予奖励。 (3)客户经理中途离开该岗位,无论该笔贷款是否按期收回,均不给予奖励。 (4)考核周期内完成营销任务的,全部计发营销奖励。未完成营销任务的,按比例计发。 (5)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为3%,不良贷款率超过3%的,不计发奖金。 小企业贷款不良率高于3%的,不计发奖励,介入3%以内的,按比例计发,计算公式为:1-不良贷款率/3% (6)小企业客户经理收入等于(营销奖励+收回奖励)×计发比例。 (7)对于小企业贷款的展期、转贷、不良贷款的收入客户经理不计提奖励。 2、定性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 3、对突出贡献者给予特殊奖励。 五、服务中心会计业务处理 业务处理上,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可以采用自己设立业务办理柜台的模式,服务中心业务处理柜台仅限于办理贷款发放、扣收利息和内部核算等,结算账户在支行开立,每发放一笔贷款,向总行拆借一笔资金,利息支出计入服务中心资金成本。 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向总行拆借,拆借利率依照我行政策执行。 六、服务中心核算方案 服务中心实行独立核算,核算原则根据我行的财务执行。收入方面,主要核算利息收入,支出方面,根据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确定。主要核算资金成本支出,拨备支出、人工成本和营销费用。 变动费用方面,服务中心按利息收入的10%计提营销管理费用,既变动费用,该费用用于奖励客户经理、服务中心日常营销费用支出、办公用品支出等,支出管理按我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总行暂不对机构设立营销任务,变动费用节余部分由服务中心分配。 七、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流程 (一)咨询 客户向中心咨询业务,咨询人员向客户介绍业务产品和所需提供的基础资料。 (二)申请 客户基础资料齐备后,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和相关资料,客户经理同客户约定调查时间。 (三)调查 客户经理同客户预约时间,到客户经营现场进行尽职调查,细致了解客户全面情况,调查实行双人调查制,调查结束后,撰写调查报告和调查意见,参与调查的两位客户经理均需签署调查意见,同意的报团队负责人评审。 (四)团队负责人评审 团队负责人负责评审本团队调查的项目,为突出工作效率和不浪费人力资源,评审一般限于资料和要点审核,不鼓励再进行现场调查。团队负责人签署评审意见,同意的报小企业信贷部负责人审批。 八、小企业信贷部职责 随着中心特别是我行各分行的陆续成立,小企业信贷部的职能增多、职责增强,涉及的管理和经营领域更为宽泛。小企业信贷部将肩负以下职责: (一)由于中心是小企业信贷部二级部门,小企业信贷部将负责中心的管理,包括人员的选聘、绩效约束订立、财务和费用的管理和监督、营销业绩的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小企业信贷部将负责中心以及呼和浩特市市属范围内各支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审、报批工作。该部分职责流程不变,超负责人权限的,按原有流程上报。 (三)围绕内控制度建设和六项机制建设,制定各分、支行的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战略。 (四)培养、培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专业人才,建立小企业信贷业务客户经理培训计划,并向各分、支行输送小企业信贷业务专职客户经理。 (五)负责对各分、支行的贷后检查和风险测评,指导其合规经营。 (六)负责小企业信贷业务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小企业信贷部设立产品研发岗,中心则作为新产品的试验田,部门研发的产品中心试营成功的,可向各分支机构推广。 (七)小企业信贷部负责内蒙古银行全辖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数据统计工作。数据统计工作任务也很繁重,小企业信贷业务面临的审计管理和上级监管,都需要有准确、详实的统计数据作为依据。 (八)小企业信贷部负责内蒙古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金融品牌的塑造、维护和推广工作。 上述方案为小企业信贷部经调研学习并同实际工作相叠总结而成,因全国各商业银行情况不一,且均无成型和成熟经验可以复制,因此我行的方案在订立中所列的要素,难免要经实践的检验,确需调整的,我部和中心会积极向领导和相关部门请示汇报,目的只有一个:顺利实现我行小企业信贷业务事业部制改 革,助推内蒙古银行发展。 小企业信贷部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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