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2016年】婚外情:家庭不能承受之痛

2017-12-19 7页 doc 20KB 41阅读

用户头像

is_105949

暂无简介

举报
【2016年】婚外情:家庭不能承受之痛【2016年】婚外情:家庭不能承受之痛 社会其它相关论文-婚外情:家庭不能承受之痛 摘 要: 婚姻是神圣的,是两个人的天空,自古都是排他的。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有很多,但最恶劣的是婚外情,留下了许多悲剧,现在是愈演愈烈 。什么是婚外情,有什么危害,我们该如何应对,法律该怎么办,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婚姻、夫妻冲突、婚外情、预防 婚姻是什么,依照一些社会学家的认识,婚姻是男女之间择偶的制度性安排。婚姻既被制度化,并且是人类的一种严格的社会制度,永远是和社会规范相一致(1)。所谓规范不仅是一种习惯上的行为模式,而且...
【2016年】婚外情:家庭不能承受之痛
【2016年】婚外情:家庭不能承受之痛 社会其它相关论文-婚外情:家庭不能承受之痛 摘 要: 婚姻是神圣的,是两个人的天空,自古都是排他的。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有很多,但最恶劣的是婚外情,留下了许多悲剧,现在是愈演愈烈 。什么是婚外情,有什么危害,我们该如何应对,法律该怎么办,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婚姻、夫妻冲突、婚外情、预防 婚姻是什么,依照一些社会学家的认识,婚姻是男女之间择偶的性安排。婚姻既被制度化,并且是人类的一种严格的社会制度,永远是和社会规范相一致(1)。所谓规范不仅是一种习惯上的行为模式,而且是义务上的行为模式,也就是说,它在某种程度上不允许个人任意行事(2)。婚姻有许多的规范和伦理规则需要遵守,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对婚姻的忠贞。在引起婚姻破裂的诸多因素中,许多是可以调和的,但惟独婚外情似乎是难以容忍的,自古均视为奸情,道德规范的约束是极其严厉的。在清代,通奸男女在通奸时被打死,当事人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随着人权观念的提高,人们对婚外情似乎宽容了许多,态度也没以前偏激。同时,社会流动的加剧,物质条件的改善,也为婚外情提供了诸多便利,且呈愈演愈烈之势。一夜情,揽小秘,包二奶„„诸如此类,层出不穷,严重冲击了社会道德规范,酿成了许多家庭悲剧,成为我们不得不重视的社会问题,法律界已展开论争。 一、 何谓婚外情 婚姻制度建基于恋爱、责任、道德。在这三项条件上,若有任何一项的变奏, 也可导致婚姻关系或整个婚姻制度遭受最严峻的考验与冲击。婚外情一般是指夫妇之间出现另一位男性或女性,无论是有爱有性,有爱无性甚至是有性无爱,只要是这种婚外关系,足以一向夫妇二人的情绪及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均界定为婚外情。(3)从这个意义来看,婚外情包括两个方面:男人的婚外情和女人的婚外情,程度上可以发生了性关系也可以是还没有发生性关系。不论是何种程度的 婚外情,非正当的、过于亲密的男女异性关系都会导致夫妻猜忌甚至夫妻反目。 二、婚外情的危害 婚姻的意义在于:爱的结合,一对男女在心理、生理、感情和思想方面均已成熟,渴望与心爱的异性结合,以成互相激励,彼此爱护,帮助彼此成长的理想;爱的分享,藉两人完全的分享和分担,彼此治疗在生命中的创伤,藉着互相激励,以求进步,使两人获得生命所需要的满足;互助相扶持、鼓励共成长,婚姻生活在人生中是一段珍贵的历程,因为夫妻两人会随着不同的阶段与宝贵的生活经验,需要共同经历不同的挑战,克服不少困难,也共同承担重大的责任,共享不少欢欣与温馨,始能逐渐成长;而双方也需要在对方的鼓励与扶持下,不断学习才可以建立完美成熟的人格。夫妻互助互勉,就要彼此体谅,能体会对方的处境,特别是对方失意、气馁及面临失败的时刻,更需要另一方的积极鼓励、安慰与支持,使他能恢复信心,面对现实。对配偶不应苛求,要能恕宥,以成熟态度去处1事,尽量体会对方的苦与乐,让彼此互相勉励,共同成长。(4)婚外情的发生,使婚姻的意义丧失殆尽,爱的结合崩溃了,爱的分享不复存在,互相鼓励、扶持更是成了昨天的事,夫妻间的隔膜会渐如鸿沟。 1) 婚姻关系破裂 、变异 婚外情的出现令双方婚姻关系由紧密演变成疏离。夫妇间的亲密关系因第三者出现有所改变。就算婚外情未被配偶发现,双方的关系也因有另一方介入而有所影响,以至于成为婚姻的第一杀手.伦理学专家、南师大教授王小锡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相互间的宽容度在扩大,而一些先进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然而,对于以感情为纽带的传统婚姻理念来说,婚外情仍然是大多数人不愿意原谅的“敌我矛盾”,而不是可以将就一下或相互调适的“内部矛盾”。南京白下区法院在对近年来受理的1600多件离婚诉讼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后发现,导致离婚的原因非常多,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经常被媒体和公众大力批判的家庭暴力问题,而是婚外情。这些离婚案中,有近55,的起诉原因是夫妻一方有婚外情、通奸,或者是有配偶者和他人非法同居和重婚。(5) 2) 家庭破裂 婚外情导致婚姻冲突,若问题处理不当,更激发分居、离婚及家庭破裂。严肃而合法的两性关系是我国婚姻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性行为创造的快感一方面来至于生理的反应,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方面是男女双方相互完全拥有、彻底信任的精神享受。实现这一享受最基本的条件包括:1、排他,如果你的性伴侣总是惦记着他(或她)另外的情人,这当然会使你感到索然无味;2、稳定,如果你的爱人已经决定另寻新欢,你是否还有和他(她)一起生活的信心,3、共同生活、绝对信任,这是爱情的归宿,而朝三暮四、同床异梦总是让人想起苦涩的悲剧。从普遍意义的角度看,婚姻恰好能够同时实现上述条件,道德规范自然就将婚姻定义为性行为的基础关系,而大多数人在追求性行为快感享受的过程中也都选择了婚姻的保障。(6)婚外情出现时,这些条件都不复存在,家庭也就会摇摇欲坠,面临瓦解的危险。相当大一部分的家庭破裂是由婚外情引起的。 2) 个人情绪困扰 受婚外情影响的配偶会感到愤怒、担心、灰心、自我形象低落,有些更会有抑郁及精神困扰,影响日常生活、工作及照顾子女,甚至产生自杀及伤害他人念头及行为。当婚外情被揭发,外遇者及第三者亦深受情绪困扰,他们会产生罪疚、紧张、焦虑、混乱、不安及不知如何抉择等情绪,继续拖拉的感情关系更会令外遇者、配偶及第三者感到痛苦。 3) 子女情绪及行为影响 父母的婚姻冲突影响子女的情绪行为。情绪方面,子女会担心、失望、愤怒、恐惧、失去安全感。行为方面:子女会出现反叛、退缩及成绩退步、拉拢父母复合或像大人般安慰父母。此外,子女的人生价值观及婚姻观念也因此而变得负面。徐安琪通过分析近10年在杂志上发表的定量研究文献,并对上海500名父母离异的孩子及其家长、班主任定量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婚外情对学龄子女的生活福利、学业、品行、心理发展和社会适应有消极影响。在对上海市500名父母离异的孩子的调查“父母离婚对孩子心理的负面影响”一项中,徐安琪发现孩子“自 卑”、“孤僻”、“冷漠”、“任性”、“自私”、“欺骗行为较严重”、与同学关系欠佳等方面有一定的联系。(7) 5) 性病传染 许多外遇者都会和第三者进行性接触,假若大家不清楚对方的情况,在没有在安全情况下发生性行为便有可能感染性病甚至爱滋病。众多的案例显示,性病的传播途径中,婚外情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6)败坏社会风气,对社会道德形成严峻挑战。婚外情严重的地区,社会风气变质,男盗女娼,鲜廉寡耻。男则贪图安逸,女则不守妇道,社会失范。因为婚外情而发生命案亦不在少数。(8) 三、 对婚外情的一些思索 有一本里写的挺好,“男人来自金星,女人来自火星”,男女的差别是很大的,很多的夫妻冲突也是源于夫妻之间的差别,如性格、爱好等。婚外情的发生与之亦不无关系,求同存异才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 1)宽容是基础:婚姻是两个人的缘分。若还不想结束这段婚姻,而且犯错的一方也及时认了错,那就不妨多宽容。这比吵闹、冷战、警告等其它手段更为有效。 2)头脑要冷静:当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时,另一半常常会由于遭到伤害和侮辱而作出激烈的反应,。有的人会马上提出离婚,有的人会跑去亲友那 里倾诉,而实际上,这样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会把事情弄得更加复杂化。 3)不要以牙还牙:以牙还牙,不但自己时刻要受到道德、良心的谴责,导致自身价值观的沦丧,而且会加速婚姻的灭亡。这样不但报复不了对方,最重要的是,无端地牺牲了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 4)保持自尊自爱:当发现对方负心后,仍一味迁就,对方会在出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至无可救药。正确的做法是,受损的一方应保持自尊自爱,不卑不亢,在严正地指出对方的错误并发出警告的同时,也应耐心、细致地帮助对方摆脱目前的困境。 5)用爱心感化对方: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负心汉”或“负心女”对自己的配偶有负疚感,因而此时若能适时地向他们施以爱心,会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6)清楚问题症结:导致对方发生婚外情的因素很多,其中有心理的,也有生理 的,应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然后对症下药。双方在心平气和的条件下推心置腹地进行沟通与分析,冰释前嫌,使婚姻质量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当然,在婚外情未发生时,保持良好的夫妻关系,防范于未然,是最好的办法。 四、 法律对婚外情的态度 《婚姻法》专家意见稿中提出了配偶权的概念,并由此为对婚外情实施法律惩罚提供理论依据。广东省出台的一个地方性法规,将对婚外情的法律惩罚赋诸实施。这一法规的一大突破是赋予婚姻的受害方分割从事婚外情一方为第三者所购置的财产。许多法学专家激烈地反对对婚外情实施法律惩罚。 他们认为,惩罚婚外情是道德泛化的表现,是对个人自由的侵犯,是开历史的倒车。婚姻法并不禁止婚外恋,法律的手不要伸得太长。婚姻法上没有通奸或者婚外恋的概念。法律并不调整婚外恋、第三者插足,法律并不禁止通奸,那是道德调整的范围。法律意识的增强是件好事,人们景仰法律,但不能迷信法律。对法律的过分迷信将导致法律万能论,从而忽略其它更恰当的社会控制力量的替代作用和价值,比如道德。最后导致的是法律滥化、丧失权威性。法律不是万能的,尤其是人类私生活领域,法律不可取代道德的作用。如果道德的东西非让法律来取代,管的效果肯定不如道德好。道德是通过说教和舆论来实现控制的,法律是以强制力做后盾的,就是要强行让你这样做或者不让你这样做,不管你内心是否服气。法律管得太多的时候,人们就会丧失很多个人自由,不自由的社会是一个很不宽松的社会,会产生很多问题。对通奸、第三者插足法律为什么不管,法律要给人们留下一个私生活空间。“通奸、第三者插足是不道德的”,这肯定是一种主流道德规范。但能否上升为法律,要看它是否是全社会公认的一种具有社会支撑效果的公共道德准则,立法者应该非常苛刻地去选择、清理。对通奸进行惩罚恐怕并不是全社会共同的道德认知,非要上升为法律,就成为立法中的道德霸权主义。 五、 结语 我国婚姻法保护婚姻自由,婚姻自由的含义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由于每个人对爱情的观念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国家应该保护人们对理想的爱情的追求。而人的感情是复杂多变的,康有为曾言:“凡人之情,见异思迁,历久生厌,推新是图,惟美是好。离婚与“婚外恋”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企图通过国家强制的手段达到整齐划一的绝对化,这也是不现实的。 黑格尔说:“婚姻实质上是伦理关系,婚姻是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9)这句名言鞭辟入里地概括了婚姻、伦理、法律三者间的关系。现代社会,婚姻作为一种制度,是靠法律来保障的,没有法律的制约,婚姻就会紊乱;另一方面,婚姻又包含着性爱,无爱的婚姻是不幸的,婚内的道德评价决定着婚姻的质量。合法的婚姻并不一定顺应道德规范,受道德褒扬的婚姻又不一定具有合法的形式。道德与法律本来就是相互影响、紧密联系的,表现在婚姻家庭领域就更为突出。对婚外情的谴责和惩戒,起到净化道德风尚的作用。 除了道德和法律的强制因素的约束外,美满婚姻的保持主要还在于夫妻关系的和谐。夫妻之间应当多沟通,消除隔膜,加深感情。亲密无间的夫妻关系才是抵御婚外情的坚实堡垒。 参考文献: (1)J.罗斯.埃什尔曼,《家庭导论》第7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2)[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17页,三联书店,2000。 (.3)婚外情问题支持服务,香港明爱家庭服务网,2003 (4)嘉义大学家庭教育研究所,〈家庭与婚姻〉,1999年第1版 (5)刘明,《中国婚姻状况调查》,《法制与生活》2002年第6期 (6)李玉真,《爱到哪去了》,《家庭》2001年第3期 (7)徐安琪,《青少年犯罪研究》,湖南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1版46页。 (8)王跃生,《清代中期婚姻冲突透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192页。 (9)〈黑格尔全集〉,译林出版社,1999年第1 版。
/
本文档为【【2016年】婚外情:家庭不能承受之痛】,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