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儿童健康体检不容忽视

.儿童健康体检不容忽视

2017-09-29 2页 doc 11KB 12阅读

用户头像

is_954223

暂无简介

举报
.儿童健康体检不容忽视当赫伊津哈遇上贡布里希:有关游戏之游戏性与严肃性 119 当赫伊津哈遇上贡布里希:有关游戏之游戏性与严肃性 119 国 立 高 雄 师 范 大 学 高雄师大学报 2005,19,119-136 当赫伊津哈遇上贡布里希: 有关游戏之游戏性与严肃性 陈美杏1 摘 要 本文旨在透过比较方式检视恩斯特 ‧汉 斯 ‧贡布里希 (Ernst Hans Gombrich)与约翰‧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二人分别于《游戏的高度严肃 性》和《游戏的人》等论著里道出之游戏观,以利掌握前者对游戏所作的诠 释及相关问题。全文共分为四节...
.儿童健康体检不容忽视
当赫伊津哈遇上贡布里希:有关游戏之游戏性与严肃性 119 当赫伊津哈遇上贡布里希:有关游戏之游戏性与严肃性 119 国 立 高 雄 师 范 大 学 高雄师大学报 2005,19,119-136 当赫伊津哈遇上贡布里希: 有关游戏之游戏性与严肃性 陈美杏1 摘 要 本文旨在透过比较方式检视恩斯特 ‧汉 斯 ‧贡布里希 (Ernst Hans Gombrich)与约翰‧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二人分别于《游戏的高度严肃 性》和《游戏的人》等论著里道出之游戏观,以利掌握前者对游戏所作的诠 释及相关问题。全文共分为四节:第一节扼要说明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宗 旨;第二节简释赫伊津哈于《游戏的人》一书中呈现的游戏理论;第三节透 过贡布里希的游戏观来评析赫氏的论点,并凸显「扫兴者」此角色来呈现具 自由心智的游戏者才是文化形成的原初动力,而非先验的游戏规则;最后一 节则试图建立游戏与严谨态度之间的关系,并说明为何游戏活动本身具有游 戏性与严肃性等双重特质。 关键字:贡布里希、赫伊津哈、游戏、文化游戏、艺术创作 1 实践大学工业产品学系专任助理教授。120 高雄师大学报 第十九期 When Huizinga Meets Gombrich: On Playfulness and Seriousness of Play Mei-Hsin Chen1 Abstract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review the theory of play mentioned by Ernst Hans Gombrich and Johan Huizinga in «The High Seriousness of Play» and «Homo ludens» respectively, through the comparative method, in order to comprehend the interpretation made by Gombrich about the play and other related issues. The article consists of four sections. The first section briefly describes the essential content and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The second section summarizes and interprets the theory of play formulated by Huizinga in «Homo ludens». The third section evaluates Huizinga’s thought through Gombrich’s opinion on play and emphasizes the role of the “spoilsport” in order to reveal that, instead of the game rule a priori, the player with the free mind and will is the true efficient cause of culture making. The last section attempts to build the relation between play and serious attitude, as well as to explain why the activity of play may contain the dual character of playfulness and seriousness. Key words: Gombrich, Huizinga, play, cultural play, art making 1 Assistan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Design, Shih-Chien University. 当赫伊津哈遇上贡布里希:有关游戏之游戏性与严肃性 121 壹、前言 「游戏」(play,其拉丁文为ludus)经常被用来了解艺术创作的最佳类比或范例之一; 例如说,在英文里用来描写戏剧表演动词是to play,其字义恰好与游戏一词有直接的关 联。人类学家罗杰‧凯洛斯(Roger Caillois, 1913-1978)发展了文化史学者约翰‧赫伊津哈 (Johan Huizinga,1872-1945)之游戏理论,把游玩行为分为四大类别,其为:「比赛」 (Agon),「赌注」(Alea),「乔装」(Mimicry)与「晕眩」(Ilinx),其中,「演戏」一词之意即 与「乔装」意思密不可分。1 二十世纪重要的艺术史学家之一恩斯特‧汉斯‧贡布里希(Ernst Hans Gombrich, 1909-2001) 亦对此课题深感兴趣。他认为游戏之概念不但影响艺术创作与风格的沿变, 同时还与静观活动(contemplation)息息相关。2 贡布里希会对游戏此课题如是关切,赫伊津哈功不可没。赫伊津哈撰述《游戏的人》(Homo ludens)一书,至今仍被认为是探讨游戏理论的重要著作之一;每当贡布里希引用游戏类比时,即经常涉及该书展现之理念。3 公元 1972 年,葛洛宁根大学(University of Groningen)举行赫伊津哈百年诞辰纪念典 礼,并邀请贡布里希致词。他以〈游戏的高度严肃性〉(The high seriousness of play)为讲 题,来重思《游戏的人》一书传达的论点。4 那是一篇相当精采的演讲,其旨在探讨「文 化的游戏成分」(ludic elements of the culture),而非「文化中之游戏成分」(ludic elements in the culture);这点是与赫伊津哈相同的。5 贡布里希于该文中检视赫氏提出几项与游戏 意涵相关的见解,其中主要包括:游戏之本质、游戏规则、社会竞赛与文化形成等课题, 并藉由它们证明游戏与严肃这两项概念并非持对峙的立场。 以下各节将基于《游戏的人》与〈游戏的高度严肃性〉这两篇论著来说明赫伊津哈 与贡布里希的游戏观,并透过比较方法呈现其间的异同,以期更能掌握贡氏对游戏所作 的诠释,以及它与文化推动的关系。首先,我们将简述《游戏的人》一书的核心观点, 接着阐释贡布里希个人对游戏之意的认知,之后他对赫氏游戏观作出的评论,进而 指出游戏是一项有助人类和平共处的德行,并藉由「扫兴」之论点揭露具自由心智的游 戏者才是文化形成的原初动力,而非先验的游戏规则(game rule a priori)。最后,本文作 者分析存于游戏与严肃之间的顺位及微妙关系,并说明「游戏性」(playfulness)与「严肃 性」(seriousness)如何共存于游戏活动之中。 1 Roger Caillois, Man, play and game (New York: Free Press of Glencoe, 1961). 文内的「晕眩」一词意指想要 把自己放在恐惧、失序中的渴望。约翰‧赫伊津哈(J. Huizinga),《游戏的人:关于文化的游戏成分的研 究》(杭州市: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6年),页1-258。 2 Joaquín Lorda Iñarra, Gombrich: una teoría del arte (Barcelona: EIUNSA, 1991), 105。另外,有关静观与游 戏之间的关连,请阅Ricardo Yepes Stork, and Javier Aranguren Echevarría, eds., Fundamentos antropológicos: un ideal de la excelencia human (Pamplona: EUNSA, 1998), 165-167。 3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1-258。 4 Ernst Hans Gombrich, “The High seriousness of play,” Tributes (Oxford: Phaidon, 1984), 139-163。这场演讲的 中文翻译收录于由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出版的《游戏的人》一书之附录。 5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2 (前言) & 261。122 高雄师大学报 第十九期 贰、赫伊津哈与《游戏的人》 毫无疑问地,《游戏的人》是部难得的著作。作者阐述为何可以藉助游戏观念来了 解文化,以及解释为什么游戏是文化的主要成因。6 赫氏尝试透过文字让读者体会到,此 书并非以即兴态度写成的,也亦非修辞学之习作;他的意愿仅是「写」游戏的本质和意 义,只想认真地捞出蕴藏于游戏地中海内的宝藏。7 基本上而言,赫伊津哈对于游戏之意 的看法是多元的,我们将其整理归纳出几项,之后再尝试以综合交错之方式诠析赫氏提 出这些特质的背后因素。 大致上说来,赫伊津哈对于游戏的诠释如下: - 游戏是一项自由活动:被强迫玩的游戏不是游戏。 - 游戏是有别于日常生活的:它有特有的空间限制与时间限制。 - 游戏是不具利益性质的:它不会产生财富;游戏的基准在于「质」;游戏目的 就在它自身之中:它是快乐的同义词。8 - 游戏是不确定的:如果游戏者已事先知道结果的话,游戏即不存在。 - 游戏是有规则可循的:「游戏规则」是一切文化活动的基准点。 - 游戏是虚构的:它不属于真实的生命。 - 游戏是不严肃的:它的本质真义与严肃相悖。 - 社会化的游戏(social play),或称社会竞赛(social game)是文化形成的主因。 - 游戏是隐藏危险性的:它有可能受困于逻辑枷锁,唯有诉诸道德良知,才得以 跳出逻辑的桎梏。 一 、「游戏」的定义与定位 赫伊津哈试着证明游戏乃是文化现象,是一种与生物学现象完全无关的现象。在他 看来,游戏必须是自由的、无目的的;然而,与生物现象相关的游戏并非如此,因为它 们总是有满足某种生物功能的意向。基于此,他并未借助心理学或动物行为学(ethology) 来协助阐释游戏的行为及现象,更甚的是,他还刻意避免运用这两门科学提供的知识, 因为他觉得采用这些方法皆无法解释游戏的主要特质,那即是「愉悦」(fun):全神贯注 地玩,甚至于玩到昏了头。大自然赐予我们的即是游戏,它是有激情、有欢笑、有愉悦 的。换句话来说,这个愉悦特质抵制着所有的分析和逻辑剖析。9 赫伊津哈向读者表明他是基于文化及社会范畴来谈论游戏的;换言之,此处的游戏 定位是异于非理性的游戏,是与生物功能相连的游戏无关,或者更直截了当地说,他否 认彼此间可能存有贯连。10他写道:「我们面对的游戏问题是指作为文化的一种适当功能 的游戏,而非表现在动物或儿童生活中的游戏,我们是在生物学和心理学停止处起步。」 6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10 & 17。 7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1 & 6。 8 有关游戏与快乐之间的关系,请阅Yepes Stork, Fundamentos, 166 & 308。 9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3。 10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4 & 8。当赫伊津哈遇上贡布里希:有关游戏之游戏性与严肃性 123 11对他而言,儿童般的游戏是近乎动物游戏的,二者均为较低等的游戏形式,并不具理 性,亦无任何建设性。换句话说,有助于文化形成和发展的游戏应该是理性的,应是具 有较高等的形式,异于前述的低等游戏形式。事实上,赫氏在定位「儿童般的游戏形式」 时,他面临了矛盾状态:一方面视其为较低等的游戏形式,是完全有别于文化的游戏; 另一方面则说我们必须保有「如儿童的灵魂」,才能了解「诗」,因为对他来说,诗是游 戏的最高形式,是文化游戏的核心。有关此论点,我们将于本章的第二节内进一歩地解 释。 此外,赫伊津哈亦道出游戏是异于「平常」生活的,而这种「不平常性」或「非真 实性」正是游戏的主要特征之一。12根据赫氏的想法,或许我们可替「游戏」一词作出 以下的简单的定义:游戏是游戏者自由地走出真实生活而进入一个暂时与别具一格的活 动范畴;换言之,游戏者于游戏中融入了某个异于现实的特定时空范畴。 赫伊津哈为游戏下定论的基准在于「质」。他认为「游戏处处表现出一种明显确定 的行动质量」,一种不能以量秤来评量的质量。13他强调游戏是一种特殊的活动形式,是 一种「有意义的形式」,它推动社会团体的形成。游戏具有「社会功能」或「文化功能」, 透过它的表现,种种的公有理想得以满足。基于此,游戏是必要的,它服务的目标是超 出当下物质利益或个人生物需要的满足的。游戏是一项神圣的活动,它当然有益于团体 的兴盛,但是却孑然不同于生活必需品的获得。赫氏鼓励我们「不必去寻找天性刺激和 习惯如何支配游戏,而应该考虑多样且富具体形式的游戏作为社会建构活动本身」,此 外,应如游戏者本人看待游戏那样,「在原初的意义上来面对游戏」。14 虽然赫伊津哈承认各类游戏拥有不同的特质,然而他仅选择从社会游戏的角度来探 讨游戏的本质,因为他认为「个人游戏」是异于「社会游戏」的,而且前者的影响力是 无法与后者在文化创造中造成的影响力相提并论的。在他看来,社会游戏之所以是较高 等的游戏形式,原因在于它们比孩童和动物的原初游戏更具有明确和清晰的形式,而其 特征也更多样和显著。再者,这类较高形式的游戏呈现更紧密的重复因素,其内在的结 构性也更强,如同紧密交错的编织物。15 赫伊津哈也指出社会游戏和「竞赛」(game或competition)之间存有显著的关连。他 提到一般的社会游戏多半是以「再现」(representation)或「竞赛」等面貌出现;而恰好那 种似如游戏的文化正是以宗教仪式,或者以含带「好胜」意义(agonal)的节日庆典方式来 展现。16他陆续地把这个理念和其它与文化相关的元素结合,例如:游戏与法律、战争、 学识、诗、哲学与艺术。17 11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4。 12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9 & 11。赫伊津哈明指游戏有三项主要特征:(一)游戏是自主的, 或自由的;(二)游戏是异于「平常的」或「真实的」生活;(三)游戏具有「隔离性」和「有 限性」,它在特定范围的时空中「演出」。 13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4。 14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5,10,11 & 15。 15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11。 16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57-81。「好胜」(agonal)来自于希腊文的竞技(agon)一词。这词主 要指与运动相关的竞赛,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的。 17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1 (目录)。124 高雄师大学报 第十九期 二、艺术创作中的游戏与严肃 从书内有关艺术之章节当中,我们发现赫伊津哈偏好「谬斯的艺术」(musical arts)。 对他来说,「谬斯的艺术」包括了诗歌、音乐和舞蹈。诗,是《游戏的人》一书之核心。 赫伊津哈说道,创作诗的本质「是任何对于游戏与文化之间关系之讨论的核心,因为在 社会更加高度组织化的形式中,宗教、科学、法律、战争与政治逐步失去了同游戏的接 触,那种接触在更早的阶段中曾如此显著,而诗的功能在它得以降生的游戏空间里,却 仍旧保存着。诗(Poiesis)实际上就是一种游戏功能。它在心智的游戏场、在心智为了诗 所创造的自身世界中展开(…)。为了理解诗,我们必须要能够保有儿童的灵魂(…)。」18 换言之,按照赫伊津哈的观点,诗是游戏,甚于满足对美的渴望。19 另外,他认为神话亦属于诗。在他看来,在神话里「纯然想象式的」与「全然不可 能的」这两者的界限尚未明确划分,而诗恰巧也有类似的特质:诗,常旋绕于可想象与 不可想象之间,常穿梭于神秘的信仰与幽默之间。20他还说,在诗里,文字与意象相遇; 诗用文体安置意象,并将神秘注入其中,从而使得每个意象均蕴含着对于奥秘的答案。「为 什么要使词语臣服于节奏、韵律和节拍?从美或情感的角度来回答是不着边际的。而如 果我们回答:人创作诗歌是因为他们感到有某种社会游戏的需要,我们才算接近了问题 的本质。」21此外,赫伊津哈认为音乐和舞蹈是如同诗歌一般,均诞生于游戏之中,是 于产生(弹奏或舞动)过程中游戏;在此过程中,音乐家和舞者本身即是游戏必不可少的 组成部分。22换言之,就时间之层面来说,作品的具现与展现作品者之间,还存有一种 亲密、相互依存之微妙的同步化关系。 至于其他如建筑、雕塑、绘画、等造型艺术之创作方式,在赫伊津哈看来,是 有别于游戏的创作方式。其原因主要有二:造型艺术得依附于物质,这阻碍了游戏的自 由程度;另一个原因则是属于一种情感效果上的、操作上的区别。他写道:「建筑师、雕 塑家、画家、绘图员、制陶工、装饰工一般都通过辛劳的劳动将某种审美的冲动固定在 物质中。他们的作品能以物质形态长期保存,任何时候都可以见到。其情感效果或操作 并不像音乐那样依赖于别人或艺术家的自己的表演(…)。造型艺术被欣赏,展示的时候 缺乏公众的『行动』这一点似乎使其无法具有游戏的因素,不管造型艺术家多么地为其 创作冲动所陶醉,他却不得不像匠人那样严肃而一丝不茍地工作,不断地检查并改正自 己的错误(…)。」23矛盾的是,在本书的末章里,他却又说道:「(…)在创造或生产艺术 作品的过程中,决不缺乏某种游戏特质(…)。在造型艺术中,我们发现游戏感与装饰的 所有形式密切相关,换句话说,游戏功能引起作用,心灵和手都自由地运作着(…)。」24 综观上述文字,吾人认为赫氏如此排除游戏的物质性的原因之一,很可能在于他忽略了 18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131。 19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132。 20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143。 21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157。 22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176-182 & 184。 23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185-186 & 224。 24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24。此想法深深地影响了贡布里希的游戏观和竞赛论点。当赫伊津哈遇上贡布里希:有关游戏之游戏性与严肃性 125 希腊文中poiesis一词亦传达「制作」(to make或to produce)之意,它涵盖一切透过构思与 安排产生异于主体的实物之艺术活动。25 对赫伊津哈而言,任何一项井然有序的工作,或是需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来完成作品 之活动,均不能被视为游戏。他坚持游戏是一项自由活动,是一种「不严肃的东西」,是 一种与物质性或物质利益无关的活动;在他看来,游戏应完全有别于严肃的工作,唯有 在那种带有强烈的直觉属性与无目的性或无忧无虑的工作里,游戏的特质较能被突显。26 由此看来,赫氏肯定人类会自发或本能地展开装饰活动,并且将这种本能以「游戏功能」 称之;然而,赫伊津哈却认为此项游戏功能是一种较低等的游戏形式。他于〈艺术的游 戏形式〉章节中说道:「这种功能对于那些手拿一支铅笔参加枯燥无味的董事会的人而言 是非常熟悉的。他们几乎是无意识地在纸上乱画一些线条、方块、曲线。然后,从这种 乱涂乱画中出现了奇怪的图案,奇怪的动物和人形。我们可以让心理学家去决定这种出 于厌烦和空虚而产生的『超级艺术』究竟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无意识『冲动』。但不可否 认的是,这是一种低等的游戏功能形式,与小孩在其生命初期的游戏相近,这时有组织 的、更高等的游戏结构尚未形成。」27 换句话说,赫伊津哈认为游戏因素在造型艺术中不如在「谬斯的艺术」中明显,因 为前者的创作方式较严谨,较不自由。唯有当人们从艺术创作本身转换至社会接受艺术 的方式之角度时,方能察觉造型艺术创作内的游戏特质,而那是一种与竞赛概念相连的 游戏特质。赫氏认为艺术创作经常是处于社会竞赛的状态,而这可谓游戏的高潮,并提 及带着竞赛特质的艺术技能在艺术与技术的实际发展中引起非常明显的作用。由此可 知,对赫伊津哈而言,造型艺术必须是在竞赛当中或透过竞赛才得以获得发展,是在竞 赛中发掘新的创意;同时,由于造型艺术被视成一种社会竞赛的科目,它才得以和人类 拥有的其他能力享有同样高的地位。28例如说,正因竞赛的存在,公元十五世纪的义大 利建筑师布鲁内莱斯基(Filippo Brunelleschi, 1377-1446)才能在一次设计佛罗伦萨的圣玛 利亚大教堂穹顶的比赛里,于十四位参赛者中脱颖而出。这段文字叙述不外乎影射布鲁 内莱斯基所设计的教堂穹顶,是无法仅以功能满足的观点释之的。29 总而言之,在赫伊津哈的想法里,真正的游戏不应该是严肃的。倘若有严肃的活动 被视成游戏,那是因为它的定位改变了:它进入了社会层面,与带有「社会性质」的游 戏相结合(亦即社会竞赛),并因而有机会展现其建构文化之潜力。唯有在这类含有文化 25 Richard Buchanan, “Human-centered Design: Changing Perspectives on Design Education in the East and West,” Design Issues 20.1 (2004): 33. 亦请参阅:亚里斯多德,《诗学》(陈中梅译注)(台 北市:台湾商务印书馆,2001 年),页 241。 26 矛盾的是,赫氏在不久之后却又写道:「真实自发的游戏也会是深为严肃的。游戏者能忘却 身心地游戏,这『仅仅』是一种游戏的意识被掷入背景。与游戏紧密相连的兴致不只是卷入 紧张,也进入高昂。」请阅: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15 & 23。 27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187。 28 综观当代国内外的艺术和设计活动,不少赞助者透过举办竞赛的方式来刺激创意,藉此向艺 术家、设计师和社会抛砖引玉。这不但可活化整体的创作环境,亦有助于创作质量的提升, 尽管吾人认为这绝非是改善创作质量或环境的唯一途径或 对性因素。请参阅官政能: 絶 《产 品物径:设计创意之生成、发展与应用》(台北市:艺术家出版社,1995 年),页 193-194。 29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188-192。Giorgio Vasari, Vasari's lives of the painters, sculptors and architects Vol. 1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1996), 330-340. 126 高雄师大学报 第十九期 形成特质的游戏里,「游戏性」与「严肃性」才有并存的可能,才有和谐共处的空间。照 这样看来,赫氏似乎认为「竞赛」才是文化推展的动力,才是文化构成的主因。 三、游戏的真义与道德 接着,赫伊津哈于《游戏的人》的第十一章里探讨西方文明的发展与游戏层面之间 的关系,尤其是对古希腊文明和法国洛可可风格作了一番较为深入的剖析。而末章则是 探讨当代文化的游戏成分,并在此提到当代人对于「严肃」和「游戏」两个概念混淆不 清,也因而导致「幼稚行为」(puerilism)的产生,而这种「幼稚的游戏」事实上是一种虚 假的游戏。幼稚游戏的玩者或许拥有高人一等的能力,他们玩弄技俩,以利自我宣传; 但是,就精神层次而言,却比真正的游戏者低一等级,因为他们并不具有真正的游戏精 神:他们丧失了自发性和关心投入,他们既不游戏,又不正经。30 最后,赫伊津哈试着说明如何在人类生命中替游戏定位,因为他深觉真正的文化不 能缺少游戏此因素。继随柏拉图(Plato, 429-347 B. C. E.)的想法,赫伊津哈把人视为神的 玩物,取悦神的玩具。他说:人的生活应当如同游戏,玩确定的游戏,献祭、歌唱、舞 蹈,这样才能慰藉众神,确立自身。他从这个想法得到「一切皆是游戏」之结论;尔后, 还把此想法与圣经〈箴言〉道出的游戏概念相比拟。然而,吾人认为这个比拟并不妥当, 因为在〈箴言〉的「智慧颂」里,人并非神的玩物,而是神与人同在,同人游戏,神人 共享游戏的喜乐;是一种植于智慧(Wisdom)的静观活动;是一种亲子之爱的表现,父亲 与孩子之间的玩耍,是一种玩味永恒的游戏。31这里并没有牵制人内在自由之处;在这 项静观游戏里,游戏者自觉体会到仁爱之中的一种既丰富又紧张的经验。32 对赫伊津哈而言,文化即是游戏,文化的目的就在它自身之中,尽管他曾提及文化 并非一切,文化必须承认自身的侷限,文化也并不是宇宙万物中最杰出之事物。根据他 的想法,若想发现文化的有限性,以及其有限性为何,我们则得先试着静观人类精神的 宝藏。他坚持游戏本身即意味着发展人的本能、条件,而且是人类唯一的行为方式,唯 一创造文化的方式。因此,游戏值得受到尊重,值得珍惜;换言之,人必须以纯粹的、 公正的态度来亲身参与文化游戏。此外,人类还得遵守游戏规则,不作弊。不然的话, 文化会因而走向毁灭之路。赫氏强调若欲使游戏成为必然的文化创造力量,「这一游戏成 分必须是纯粹的,它不能是虚假的表面之物,不能是以真实游戏形式的错觉作为面具的 政治企图」。33事实上,他赋予文化对于人的价值颇似当代哲学家高达美(Hans-George Gadamer, 1900-2002)的观点;他提到,文化应属「一种更为高尚、更为内在的,属于心 灵的态度,透过理智和道德的努力而产生之知识与感受,并贯注于感性和品格之中」。34 30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18-237。 31 请参阅〈箴言〉,《圣经》(台北市:思高圣经学会,2000 年),第 8 章,22-31 节,页 1017, 以及Josemaría Escrivá de Balaguer, Friends of God (London: Scepter, 1981), no 152。 32 基督宗教的信仰显示出其终极信仰的对象一方面既是超越的,另一方面又内在于万物和万民 之中。上主虽为全知全能,但丝毫不会妨害人内在的自由。换言之,这里并无把游戏者「工 具化」或「媒介化」的意图,无将人视为玩偶之意图。 33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35。 34 引自沈清松教授之著作:沈清松,《解除世界的魔咒—科技对文化的冲击与展望》(台北市: 时报文化出版公司,1984 年),页 216-217。当赫伊津哈遇上贡布里希:有关游戏之游戏性与严肃性 127 基于此,我们察觉到这两位学者均认为文化意指一种陶冶、形塑的过程,是人性的形塑 和实现的历程。 在肯定文化游戏价值的同时,赫伊津哈意识到游戏蕴含着变成锁链的可能,一种具 理性逻辑特质或是非理性的枷锁。被戴上游戏锁链的人,唯有藉由道德良知,才能摆脱 那个源自游戏的逻辑枷锁。游戏就其自身而言,它既非善亦非恶;游戏者必须求助于其 良知才能辨别他可不可以玩此游戏。道德良知赋予了游戏真义。赫伊津哈写道:「人类精 神只有在朝向终极目标时,才会摆脱游戏的魔圈。」35 然而,何谓游戏?何谓严肃?究竟如何区辨其间的差异或建立其间的关连?。赫伊 津哈仍旧无法回答这些问题。他认为解决之道应该在伦理学的领域中寻求,才能找到逻 辑思维所无能为力的定点。正如我们之前所述,游戏在伦理范畴之外,就其自身而言, 它并无善恶之别。「但是—赫氏说道—如果我们必须辨别受意志驱使的行为究竟是严肃的 还是合法的游戏,道德良心就会立即树起标准。一旦真理与正义、同情与宽恕影响了我 们行动的决心,我们焦虑的问题就失去了全部意义。一滴怜悯从正义信仰、神恩和道德 良知意识中涌出,就足以使我们越过理智的辨析,那自始至终困扰我们的问题就将淹没 无声。」36 若从人本的社会文化角度来看,吾人认为赫氏的前述的论点是值得被肯定的,值得 被提醒的。当游戏是被置于文化活动中探讨时,游戏者不能忽视游戏的社会向度,而这 个向度或多或少势必会涉及道德面向的。游戏者亦是文化人。他之所以是文化人,其原 因在于他拥有透过外加形式来改变物质面貌的能力,拥有藉由源自于内心世界之意义来 转化物质的能力。藉由文化,人类的游戏活动可传递与人之理智、意志和情感相关的讯 息,而这的确与伦理学的面向相关。37 参、贡布里希评论《游戏的人》 在简扼介绍赫伊津哈的《游戏的人》之后,接着我们将检析贡布里希对该著作提出 的看法。贡布里希于《游戏的高度严肃性》这篇短文中指出赫氏不应仅以先验(a priori) 的观点来谈论游戏与文化的关系,并提到他不同意赫氏只从文学、艺术和历史的角度来 谈论游戏,同时对赫氏完全拒用心理学来协助阐释游戏此行为的态度稍有异议,亦不赞 同赫氏为游戏和严肃作出那种「非此即彼」之概念区别。然而,他同时强调,尽管其人 对于赫氏之《游戏之人》稍有异议,但绝不因此否认那是一本极具启发价值的良书。38 吾人认为贡布里希主要想强调下列几个想法: - 应从人的本质来探讨游戏之真义,而非以先验的「本质主义」(essentialism)来 定论它。39 35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36。 36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37。 37 潘诺夫斯基(Erwin Panofsky),《造型艺术的意义》(台北市:远流出版社,1997 年),页 4-5。 亦请阅:Yepes Stork, Fundamentos, 243-244. 38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59-262,291-292。 39 文内提及的「本质主义」或「唯心主义」主要意指一种强调本质(essence or the mode of being)128 高雄师大学报 第十九期 - 适当地运用各类合理的科学方法,是有助于了解游戏之本质。 - 游戏中存有规则:社会游戏的规则即是社会盟约(social compact)。 - 「扫兴的人」(Spoilsport)是理解游戏真义的关键。 - 游戏与严肃之间的区隔是可消弭的;游戏并非严肃的反义词。 一、对先验本质主义的游戏观批判 贡布里希指出赫伊津哈不应立足于先验的本质论来探讨游戏的本质。就游戏之宗教 层面而言,他暸解赫氏想透过《游戏的人》来呈现文化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唯他不认同 赫氏把游戏和人类文化先验地置于某种特定的思想背景上来研究,并提到他不赞同赫伊 津哈以「游戏一定是不严肃的」之先验观念出发来阐述游戏思想,而非从那具个人向度 及社会向度之游戏者为探索起点。40在贡布里希看来,赫伊津哈似乎过分受制于先验的 游戏观,因而始终无法理解为什么任何具严肃性质的活动既不能成为一项崇高的游戏。41 对赫氏而言,那道存于「游戏」与「严肃」之间的先验分界线似乎是无法跨越的,是不 容消弭的。 贡布里希坚信,欲了解文化的游戏成分即不应该只注重「由上而下」的单一取向, 或仅是盲目地套用观念或规则。然而贡布里希绝无否定游戏规则的存在价值之意图,相 反地,他予以肯定,并认同赫氏提出的另一项观点:尊重游戏规则的前提在于拥有「诚 意」。42吾人认为贡氏的主要用意在于突显文化形成中之「由下而上」的向度,以及游戏 者拥有的自由本质。赫伊津哈持有的先验观点可能源于他仅在乎是否能使其自身的信仰 成为一种合理的文化,忽略了信仰是如同一项邀请,是一种受邀人对邀请者所作的个人 回应,而非一种文化企图或文化系统。43相对于赫氏的观点,贡布里希期待的是一种从 游戏者的内在本质出发,引至自觉,逐步扩而充之的过程,而非相反的步骤。吾人认为 这不外乎与中国传统哲学所提供的智慧相契合;例如,孟子在尽心篇中所言:「尽其心者, 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此段文字之要义在于 显示人内心中有超越的动力,而人必须对内在所含的超越动力有所自觉,才能下学上达, 先于存有(act of being)之哲学论点。本文作者认为,这项论点似乎忽略了本质只存在于「个 体化」的存有内(the essence of beings exists only in an individuated way),而非「一般的」 (general or universal)或「抽象式」(abstract)的存在。请参阅:Tomás Alvira, et al. Metaphysics. Trans. Fr. Luis Supan (Manila: Sinag-Tala, 1991), 89-105。 40 贡布里希并绝无把宗教信仰排除于文化之外的意图,也从未否认文化形成与宗教之间实存的 密切关系;相反地,他数度透过艺术作品积极肯定其间的互动。请阅:Ernst Hans Gombrich, 《艺术的故事》(台北市:联经,2000)。 41 这项论述可从贡布里希叙述的一段话里头得知;他说道:「他(赫伊津哈)在演讲中告诉我们, 他有一次向一位同事解释完《游戏的人》的观念之后,这位同事直截了当地问赫伊津哈,他 是否认为自己的工作是一种崇高的游戏?『这个问题把我问呆了。我心不在焉地回答说,“是 的”,可是我的内心深处却大声叫着“不是”。』这一苦恼的叫声显示了赫伊津哈矛盾的内心 (…)。」请阅: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63。 42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83-284。 43 赫伊津哈提及:「文化最终的目的必须是形而上的,否则将不成其文化。」请阅:赫伊津哈, 《游戏的人》,页 276。当赫伊津哈遇上贡布里希:有关游戏之游戏性与严肃性 129 完成仁德。44关于贡布里希与赫伊津哈两位学者的观点,吾人认为应于其间寻出和谐之 处,那即是:由游戏者而达于天,继而由天而达于游戏者及其行(游戏);由人之心智达 于天,再活出已被接受之天。然而,这并不是一种如电路的必然循环,因为游戏者 拥有自由心智。45 总之,贡布里希认为赫氏的论述落入了「本质主义」的陷阱,因为他「先验地」将 游戏本质全盘定义为一项绝对异于生物性的活动。46赫伊津哈写道:「(…)这里我们就有 必要提出一个完全而首要的生活范畴,使我们一眼就能看出它(游戏)贴近每一个人而完 全有别于动物水平。我们也许应该称游戏为一种『总体性』(totality),以该词的现代意 思而言。游戏正应作为一种总体性来理解和评估。」47他试着把这个总体抽象化的游戏 概念套用至文化的各种层面,进而提出先验的游戏规则,用以代替「乔装」(pretending) 之概念,仅管他始终未能合理地把乔装成份自文化游戏成分中抽离。48在游戏范畴里, 规则并不是乔装的替代物,两者的意涵是不一样的,亦没有前后的区别。简单地说,乔 装仅是一项行为方式,而规则可谓前项行为途径的指标;二者是可以并存的,可以互相 呼应的。这个可能性不但取决于游戏的形式和类别,亦取决于游戏的人。 二、游戏的生理与心理层面 我们之前提及,由于赫伊津哈不愿陷入所谓的「简化论」(reductionism)潮流,因而 拒绝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解析游戏观。49他之所以逃避「简化论」,主要是因为当时一些欧 美的心理学家尝试以进化论及心理学来研究历史、艺术、文化和宗教等课题,拟藉 此将这些学科变成「科学的」学门。事实上赫伊津哈影射的是「佛洛伊徳主义」(Freudian theories),那种试图以从「幼儿欲望」衍生之观点来解释一切文化和艺术的起源。赫伊 津哈认为这类的简化归纳法是一项危险事物,因此他采取了近乎独裁主义的方法来加以 抵抗,那即是躲入类似哥德(Johann Wolfgang Goethe, 1749-1832)的「原型堡垒」(其原文 为Urphänomen)以抵挡心理学和动物行为学研究的猛烈冲击。50 吾人认为赫伊津哈的这番考量是不容忽视的。的确,若想全面深入了解文化与艺术 的根源,单用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作为游戏理论的基准、阐述与探索是不足够的; 44 沈清松,《解除世界的魔咒》,页 164。 45 Gombrich, Tributes, 62-63. 46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83-284。 47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3-4。 48 赫伊津哈(Huizinga, Johan)(刘军等译):《中世纪的衰落:十四和十五世纪法兰西,尼德兰的 生活方式,思想及艺术的研究》(The Waning of the Middle Ages: a study of the forms of life, thought, and art in France and the Netherlands in the XIVth and XVth centuries)(杭州市:中国美 术学院出版社,1997)。赫伊津哈于该书内探讨「乔装」的概念。 49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84。举例而言:赫伊津哈拒绝把「爱情游戏」(love-play)纳入于 其游戏观念中。贡布里希认为其间的原因主要在于许多语言倾向把「爱情游戏」放在与色欲 相关之议题与场合里讨论,或把这类游戏玩全「动物化」。这种种使得赫伊津哈感到十分失 望,也因此,赫氏觉得爱情游戏应该纯为比喻,而不应该包括在游戏定义中。另外,大陆中 译者把love-play翻译为「性爱游戏」;然而本文作者认为其应以「爱情游戏」译之较为妥善, 因为「爱情」(Love)与「性爱」(Eros)二词之间的意涵是不尽相同的。 50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68,274,276 & 284-286。130 高雄师大学报 第十九期 再者这也有可能导致「人文智障」,因为游戏者的自由意志与理智思维遭抹煞了。基本而 言,贡布里希是反对这类简化论点的;他提醒:欲理解赫伊津哈探讨的游戏本质和定义, 我们不能期待透过阅读精神分析学家关于精神病本质的种种辩论,即可完全掌握其真 义,因为一般的心理学家及精神分析学家关于游戏的讨论,是与赫氏真正关心的游戏问 题毫无关连。51简而言之,赫伊津哈与贡布里希这两位学者均不同意那种只用潜意识说 来解释所有游戏和艺术之源起。 不同于赫伊津哈,贡布里希不否认游戏者会受潜意识的影响,同时也认为人确实具 有游戏的本能。52我们可以透过观察小婴儿的生活予以佐证;例如:他最喜欢的事情是 「食」,当他一旦满足了这项基本的生物需求后,他即想「玩」、「游戏」。这样的状况会 持续几年。在这段时间内,他生活的核心是「玩具」。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或许会更换玩 物,可是,无论如何,他总是会想找东西玩。这不正意味着人是天生的玩家吗?他似乎 未曾停止过「玩什么」;未曾停止过「想玩什么」;未曾停止「游戏」。53 贡布里希赞成赫伊津哈不采用佛洛伊德主义来诠释文化与艺术创作,唯他认为赫氏 不应受到精神分析理论的影响即全盘否定适当地运用心理学门是有助于了解游戏之本质 的。的确,就艺术创作游戏之层面来说,佛洛伊德的理论并无法全面阐述美之本质,无 法解释艺术的价值问题,更无法说明艺术与技巧之间的关系,尽管这项理论确实替创作 游戏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例如说:它提出了艺术作品与梦的类比是有助于了解艺术创作 及艺术家创造象征影像的部分原始动机。54然而,艺术游戏除了含有个人心理成分之外, 它还具有社会文化向度,带有传统惯例的成分。以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来看待游戏 观之缺点在于忽略了艺术游戏者所具有的自由心智,并将艺术创作游戏自社会与历史座 标脱离。55 至此我们可说,赫伊津哈有关游戏因素存于文化与艺术里的想法是受到贡布里希认 同的。贡氏说道:「我们都通过内省和观察知道,这本书(《游戏的人》)可能阐明了人类 生活和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我们确实玩游戏,也确实表演、装假(…)。像赫伊 津哈一样,我们也常常搞不清楚我们到底是严肃认真的,还是纯粹在玩游戏。」56他认 为人类生活中的确有许多活动是可被视为如游戏般之活动的,其中之一即是所谓的「竞 赛」(game),意指那种基于互相尊重和某些判断标准的竞争游戏,而竞赛的展开要求某 项目的之存在。57竞赛一定是为了某件事,为了取得某种明确的、可以论定的成就,例 51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91。之前已提及赫伊津哈主要是从文化角度切入谈论游戏此议 题的。 52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187-188。 53 Lorda Iñarra, Gombrich, 179. 54 Arnold Hauser, Introducción a la historia del arte (Madrid: Guadarrama, 1961), 107. 并非所有的 影像均含有象征意涵,艺术家也有仅于其创作影像中再现现实而已,而并无任何象征意义; 再者这些象征影像也不一定与艺术家个人受抑制的暴力倾向或性倾向有关联。 55 贡布里希于〈精神分析与艺术史〉(Psycho-analysis and the history of art)这篇短文中,除了道 出精神分析理论对于艺术史研究的正面价值之外,亦清楚地指明其缺陷。这篇文章收录于前 述之《木马沉思录》一书之中。Ernst Hans Gombrich, Meditation on a hobbby horse and other essays on the theory of art (London: Phaidon, 1985), 30-44. 56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62。 57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80。当赫伊津哈遇上贡布里希:有关游戏之游戏性与严肃性 131 如:把人送上月球或参与设计竞图。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事先确定「赛什么」。58贡氏 指出,以竞赛的观点来诠释一切活动并非难事:做事有目标是件合理的事;如果此目标 确实存在的话,我们即能很容易地从「竞赛」的角度来诠释「参赛者」之与事态度。反 之,若是以赫伊津哈的「乔装」概念,或者是以那近乎孩童般之「游戏感」(at play)之概 念为出发点,来诠释那些具有目标的活动时,我们既可能无法获得一个较为合理的答案。 上节末段曾略提赫伊津哈刻意忽视文化游戏中的「乔装」成分,并企图把它自其中 抽离,进而以先验的概化「游戏规则」代之。相对于赫伊津哈,贡布里希并未否定「乔 装」的存在价值,反而说明它于文化游戏中扮有的角色是异于游戏规则的,尽管他指出 以乔装的概念来诠释所谓的社会竞赛是不合适的。为了使竞赛不失公平,游戏规则有存 在的必要,而妥善的规则应是经过考量参赛者的属性而制定的。至于乔装或假装之意, 则指与人的基本生理与心理层面息息相关的生活态度。贡氏即于《游戏的高度严肃性》 该文里写道:「『假装』显然深深地植根于我们对感情生活的需要。学会玩游戏其实就是 学会能够这样安全建立一些发泄感情的渠道。」59 事实上,贡布里希的游戏概念与中世纪哲人圣多玛斯‧亚奎纳(Saint Thomas Aquinas, 1225/7-1274)的游戏观之间存有些许相似之处;例如:二者均尝试从人的本质出发来谈论 游戏的意义。亚奎纳认为,游戏亦即消遣(recreation),而游戏本是源自人类内在本质的 需要。他说道:「对人类社交生命而言,游戏是必须的」(Ludus est necessarius ad conversationem humanae vitae,其英译为:Play is necessary for the conversation and social activity of human life);换言之,欲过人性化的生活,游戏是不可或缺的。人追求快乐, 而人在游戏中找到快乐。人会疲惫,他需要休憩,需要那种可使人的身体和心灵休息的 活动,人藉由它恢复体力和心力。圣多玛斯视游戏是那种具幽默感或可令人发笑的活动, 透过文字或行为引发愉悦感的活动,会使生命更愉快的活动。这里强调的是「游戏」,例 如:文字游戏、猜谜、行为影射、演喜剧等活动中引发出来的愉悦。此外他亦称游戏是 一种具有社会意义并带有崇高意涵的活动,因为它可帮助人类适当地宣泄情感,提供人 与人之间谈话及相处的机会,如此一来,人们可取得心灵的和谐,进而得与邻人和平共 处。60 三 、「社会盟约」与「扫兴的人」 继解释竞赛、游戏规则与乔装的意涵之后,我们将基于贡布里希的论点来分析社会 竞赛与文化构成其间的关连,并透过「扫兴者」与「社会盟约」之间的对话说明为何贡 氏认为文化形成不应以先验的游戏规则释之。 之前我们提到,赫伊津哈视「社会竞赛」是文化形成的主因。在赫氏的想法里,「社 会竞赛」是一种较有组织、较高等的游戏,并进而以「社会游戏」一词称之。这个想法 对贡布里希来说,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论点。不论是贡布里希或是赫伊津哈,两者皆视艺 58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87。 59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287-288。 60 St. Thomas Aquinas, Summa Theologica (New York: Benziger Bros., 1948), II-II, q. 168, a. 3, ad 3. 132 高雄师大学报 第十九期 术宛如一场社会竞赛,而此想法即是把「竞赛」之概念置于艺术创作舞台的前景。贡布 里希甚至说道,透过竞赛较易使人领会「艺术精通」(artistic mastery)的概念,而此处的 「精通」意味着创作技巧的纯熟度。「精通」的概念经常出现于《理想与偶像》这本书之 中;贡氏喜欢引用该辞,并视其为「游戏」的代名词。61 虽然我们并未在贡氏〈名利场逻辑〉那篇探讨竞赛如艺术创作原动力的散文里察见 「游戏的人」此字眼,然而该篇文章的确反映出赫氏游戏理论的影响。62举例而言,贡 布里希引用印地安部落的「波特来奇」(Potlatch)与十八世纪各式假发之变化等例子,实 际上是源于《游戏的人》一书。63当我们细观贡布里希的思想时,我们发觉,每逢他以 精通的理念来诠释艺术价值,或从游戏情境的角度来谈论精通课题之时,赫氏那「游戏 的人」之旋律总是环绕于字里行间;或者当贡布里希谈及艺术沿革之因的时候,他总是 说竞赛是艺术风格变革众多缘由里的要因之一。64除了视艺术宛如社会竞赛之外,贡布 里希与赫伊津哈这两位学者之间还存有另一个共通点,那即是:两人均认为「扫兴的人」 是了解游戏真义的关键。65 何谓「扫兴的人」?赫伊津哈称「扫兴的人」为「破坏游戏的人」,因为他触犯了 游戏规则。66破坏游戏规则的人是不同于弄假欺骗的人。后者是假装参加游戏,表面上 看来,他明白「游戏」是幻术之所。一般说来,社会对破坏游戏者的苛刻程度似乎甚于 弄假欺骗者;这是因为破坏游戏的人粉碎了游戏世界本身。赫氏认为扫兴者因为破坏游 戏规则而被勒令退出游戏,不外乎「显示出那一度令人投身其中之游戏世界的相对性和 脆弱性」;换言之,扫兴者揭穿了游戏的错觉。赫伊津哈提到扫兴的人必须被罚出场,「因 为他损害了游戏共同体的存在」。67在反覆思考这位学者的想法之后,我们发现扫兴的人 不外乎证明了文化世界中存有许多既定的行为方式,而证明这项事实的方式之一却是「不 接受这些既定的行为方式」。这项说法道出文化是构筑于「认同」之上的。而「认同」一 词即意味着某种共通事物的存在,某种行事规范的存在,某种共同规则的存在。换个角 度来看,透过扫兴者之否认行为,那些被众人视为「理所当然」的事物得以重现于思维 61 Ernst Hans Gombrich, Ideals and idols: essays on values in history and in art (Oxford: Phaidon, 1979). 62 Gombrich, Ideals and idols, 60-92. 63 赫伊津哈,《游戏的人》,页 62-66 & 262-263。 64 Ernst Hans Gombrich, “Style,”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 (D. L. Sills, ed.), vol. 15 (New York: Macmillan, 1968), 354. 值得提醒的是,尽管贡布里希认为社会竞赛是艺术 变革的外力之一 ,他绝未视其为仅存的因素。他强调真正的变革因素实在于艺术创作者和 观众的判断力与自由抉择能力。另外,他还提到竞赛的确有助于改善艺术作品之质,但亦指 出艺术家创作技巧的精通、创造力与价值观才是成就大师与否的关键因素;社会竞赛只不过 是有助于营造追求卓越的气氛罢了。请阅:Vid., The sense of order: A study in the psychology of decorative art (London: Phaidon, 1993), 2
/
本文档为【.儿童健康体检不容忽视】,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