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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婚姻家庭的变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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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婚姻家庭的变化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婚姻家庭的变化的特点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婚姻家庭的变化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的改革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婚姻家庭的一系列变化。从社会变化的背景看:第一,7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城市中90%以上的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因此,子女作为夫妻关系的纽带意义大大削弱了;第二,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广大女性广泛参予经济生活,人们(包括广大妇女)的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家务劳动的社会化,使婚姻的经济功能有所削弱;第三,对外开放和文化交流的扩大化,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外来的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婚姻家庭的变化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婚姻家庭的变化的特点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婚姻家庭的变化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的改革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婚姻家庭的一系列变化。从社会变化的背景看:第一,7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推行生育的基本国策,城市中90%以上的夫妻只生一个孩子,因此,子女作为夫妻关系的纽带意义大大削弱了;第二,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广大女性广泛参予经济生活,人们(包括广大妇女)的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家务劳动的社会化,使婚姻的经济功能有所削弱;第三,对外开放和文化交流的扩大化,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外来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会以最快的速度和很大的范围影响着中国人们的价值观念和婚姻观念,人们在对待性、情感方面很开放,尤其是对年青人影响最大。第四,政治因素对人们的私人生活影响不如以前大了,个人的自主意识提高;人们不再会同情感出轨等原因影响个人仁途和前程。 在以上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的婚姻家庭正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显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其主要特点是: ?家庭正在从昔日的“生育合作社”和“经济共同体”向以满足个人需求,尤以情感需求为主的“情感心理——文化”群体过渡。 ?个人择偶和维系取舍婚姻关系的自由度和自主性增强,家庭和单位组织对个人的选择的干预相对减少; ?夫妻关系逐渐代替亲子关系,夫妻双方的心理、情感、文化等因素对于婚姻的存亡和家庭的兴衰起着决定性作用; ?性观念开放,离婚率上升,以前被人们视为异类的单亲家庭、非婚姻同居家庭、婚外恋、同性恋现象有增多的趋势。„„ 有婚姻专家对近年来婚姻的特点这样概括: ?婚姻纳入私人生活范围 60年中国女性婚恋观念变化 从被动接受婚姻到“自己找婆家”,从速配爱情到“丁克”家庭,从“剩女”流行到“我的生活我主宰”„„每个年代的婚恋都打上了各自的时代烙印。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历经风雨,中国女性的婚恋观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关于爱情的梦想开始萌芽。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改变了女性被动接受婚姻的命运 在上个世纪50年代以前,中国女性几乎没有择偶的自由。婚姻对女性而言仅仅意味着传宗接代,于是,包办婚姻、童养媳、一夫多妻等现象长期存在。女性只有被动接受婚姻的命运。 是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彻底改变了这一切。 195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北京颁布。这是新中国的首部国家大法,宣布废除包办、强迫的婚姻,实行婚姻自由,建立一夫一妻的新婚姻制度。 关于爱情的梦想开始萌芽。正是在那个时候,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风靡一时。其中敢爱敢恨的小芹成为青年男女的楷模,而作为封建家长代的何仙姑在众人的哄笑中灰溜溜 地下台,标志着中国女性进入了择偶自由的历史阶段。 “昨夜晚小芹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二黑哥你当了模范。人人都夸你是神枪手,人人都夸你打鬼子最勇敢。”小芹在影片里的唱词同样唱出了那个年代的择偶理想,“模范”、“英雄”成为女性择偶的关键词。 虽然是“自己找婆家”,但小芹所代表的新婚姻观里,解放和进步是最鲜明的色彩。 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中,英雄团长石光荣看上了秧歌队里风华正茂的女青年褚琴,于是两人结为夫妻。这是解放初期相当普遍的一种恋爱模式———组织安排。在这种安排下,“先结婚后恋爱”是司空见惯的事。 离婚一度被视为妇女解放的象征。由于新婚姻法的颁布,童养媳、一夫多妻等旧式夫妻关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大量解体,引发了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离婚大潮。据统计,1951年到1956年间,全国大约有600万对离婚夫妇,从而形成了巨大的女性单身人口,这被社会学家称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单身潮”。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离婚的后果对于女性来说显然是悲剧大于喜剧。可以说,作为一个整体,中国女性为自己的解放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然而不管怎样,追求婚恋自由,已经成为女性的普遍共识。 窗边的小豆豆 2009-09-27 11:24 乱世不谈爱情。从“为了革命”而结婚到回归个人意志,婚姻终于重又慢慢恢复它的本来面目 自由、平等的新婚姻正欲一路前行,浩浩荡荡的“文革”却已拉开了序幕。 很多现在听起来让人感到非常荒唐的事,当时却在生活中认真地上演。 那时候,一件鲜艳点的衣服一不小心就成了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代表。所以,人们的着装一律灰蓝色,发型也趋于统一。爱情属于被批判的“小资产阶级情调”,因此谈恋爱只能是“地下活动”,情的开头一定要称呼某某同志,结尾也一定要“致革命的敬礼”。 乱世不谈爱情。在政治挂帅的年代里,信仰和阶级成分成为婚姻的主导力量。红配红,黑找黑,当然也不乏主动或被动攀高枝的。在这个时期的择偶排行榜上,根正苗红的军人高居榜首。婚姻的功能更多是为了生存和安定。 那是一个不堪回首的年代。尤其是对于那些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的女知青来说,她们的爱情和婚姻更加曲折、悲情。一位曾在“北大荒”下乡的知青这么回忆自己的队友:“一位漂亮的女生,当年出于狂热的政治热情而到内蒙古插队。但娇弱的身体无法适应牧区生活,只能听从牧民的劝告,嫁给当地一户人家作儿媳妇,以此期盼由夫家来承担她的劳动任务。但最终,她的命运就此被改写了。”很多在文革期间结婚的女知青,都像这位漂亮女生一样,出于生存的考虑,只要能获得一张政治的护身符或者一个生活的避难所就够了。 而更多的女知青后来回到了城市。她们经历了身体和心灵的双重磨难,返城后又因为早已过了结婚年龄而成了大龄单身青年。这就是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第二次“单身潮”。因为很多男知青在下乡时接受了当地的女青年,恋爱成家,可从大城市来的女青年却很难接受当地的男青年,宁肯单身也不愿“下嫁”。所以,女性再一次成为“单身潮”的主角。 “文革”结束后,整个社会拨乱反正回到正轨,婚姻终于重又慢慢恢复它的本来面目。 1980年,实施了30年的《婚姻法》进行了首次修改。其中重大的修改之一,是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条件。 “遇罗锦离婚案”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的遇罗锦当时迫于生存压力,嫁给了一名普通工人。但两人一起生活才两年,婚姻就触礁了,遇罗锦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诉状中有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有一次,他们一起去香山赏红叶,可走到一半, 她丈夫忽然想起菜市场正在卖处理的黄花鱼,于是赶去排队买鱼了„„遇罗锦说:“我应当结束这种没有爱情的夫妻生活。”而她的丈夫却认为她是过河拆桥,忘恩负义。“遇罗锦离婚案”引发了全社会的大讨论,报纸批判她不检点,有人称其“堕落”,法院审判更是一波三折,但遇罗锦最终还是离婚了。个人意志终于得到了尊重。 政治因素在婚姻中的绝对强势地位迅速衰退,情感、人品、学识等因素开始重占上风。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知识分子的地位得到极大提升,“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成为上世纪80年代初女性择偶的理想对象。 “谈恋爱”终于成为一件光明正大的事情。曾经,上海外滩情人墙挤满了一对对热恋的男女,浓情蜜意却连手也不敢拉一下,生怕被工人联防队的手电筒照见。但《庐山恋》当着全国人民的面吻开了,《原野》开禁了,恋爱不再是洪水猛兽。 开放的中国刚刚打开一条门缝,但此时,中国女性的婚恋观依然是传统和保守的。 窗边的小豆豆 2009-09-27 11:25 速配爱情、试婚、“丁克”家庭、熟年单身„„传宗接代的概念被时代弱化 上世纪80年代,西方文化的涌入和各种思潮的碰撞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到了上世纪90年代,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后,情感需求迅速膨胀,婚姻呈现出五花八门的变化。 经济大潮对婚姻的冲击最为明显。“万元户”早已被“大款”取代,事业、收入、住房、户口都成为女性择偶时的重要因素。上世纪90年代中期,涉外婚姻突然激增,在拿婚姻作跳板出国的人当中,女性占了绝大多数。 爱情不再神圣至上。《非常男女》、《相约星期六》、《玫瑰之约》等电视速配节目的出现和风靡,让爱情变成了一种快餐式的游戏。 性渐渐成为公开的话题。未婚同居虽属“非法”,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偷尝禁果”。与此同时,一种舶来品———“试婚”出现了。 小琳曾经是“试婚一族”。1990年,她从遥远的边陲小城来到上海读大学,并在这里落户。纯真浪漫,相信爱情,又害怕失望,加上孤身一人,这些原因促成小琳走上了“试婚”的道路。“谁也不敢保证自己找的另一半是一个可以托付终生的人,这其中的变数太多。而结婚又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如果单纯从感情方面来考虑结婚与否,显然太理想化了。真正稳固的家庭应该建立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这其中当然包括我做的菜是否好吃、他的工作能力如何、彼此的性格能否相适应„„”后来,小琳经过两年的“试婚”,感觉双方的分歧越来越大,最终和男友分道扬镳。 在上世纪90年代初,还有另一种婚姻时尚———“丁克”家庭,开始出现在中国的各大城市。 “丁克”家庭从概念上讲,是指那些拒绝生育子女的家庭。据上世纪90年代一份对“丁克”家庭的调查问卷显示,他们之所以选择不生育子女这一生活方式的原因,一是出于对中国人口问题的忧虑,二是为了使自己生活得更轻松,三是为了实现自我。 如果说,“试婚”和“丁克”还仅仅流行于小众的人群中,那么,中国第三次“单身潮”,无疑是一场对婚恋观念的大冲击。 这场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前后的“单身潮”,与前两次不同的是:那些追求自由婚恋的青年男女不是被动单身,而是主动选择了单身。 一位新生代作家这样第三次“单身潮”的成因:计划经济时代,个人生活的自由度很低,单身成为“众矢之的”,最典型的例子是单身分不到房子,一些人为此被迫结婚。而随着社会的逐步开放,社会对单身的容忍度在增加,经济上的逐步宽裕也为“熟年单身”提供了可能。特别是1995年的上海,一些在大公司工作的白领女性单独拿到了房屋补贴,成为“单 身潮”的标志性事件。 “熟年单身”现象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尤为突出,其中单身女性远远超过男性。据当时的一项调查,30岁以上的单身女性要比单身男性多出50,。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学者陈慧平则从科学技术发展的角度来看待“熟年单身”的成因。她认为,随着高科技的不断进步,人类的道德观念、生活方式也会发生变化。“当生育不再与婚姻的传统模式紧密结合时,原本息息相关的人类繁衍、生活、爱情、**和亲子等关系就被打破了。”其直接结果是传宗接代的概念被时代弱化,而曾因此备受道德压力的中国单身人群将越来越轻松。 窗边的小豆豆 2009-09-27 11:29 “人品”、“才能”、“性格”、“外貌”、“身体状况”分别列在当前年轻人择偶标准的前五位,年轻人更期望自己的另一半具有“正派宽厚”、“德才兼备”、“善良温柔”等品格 跨入新世纪后,中国女性的脚步继续跟着时代向前迈进。 “我单身,我碍着谁了,”30岁的林芳菲在博客中这样写道。“如果没有真心喜欢的人,与其随便找个人过一辈子,误人误己,还不如一个人来得潇洒。” 旁人眼中的林芳菲属于典型的“三高”女性:高学历、高素质、高收入,这类女性还被称为“剩女”。生活中唯一缺憾的是,在这样一个早该解决终身大事的年龄,她还没有一个可以谈婚论嫁的对象。而在她看来,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没有男朋友,下班后我可以上网跟朋友聊天、参加拉丁舞培训班或者去健身房练瑜珈,生活非常充实。” 但这样的潇洒,却很难被父母接受。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去婚姻介绍所替女儿物色男朋友,已成了林芳菲妈妈每周必修的“功课”。尽管效果并不理想,女儿显得很不乐意,而且成功率很低,但为了女儿的幸福,林芳菲妈妈始终乐此不疲。 “见过几个男生,没有感觉,话题也谈不到一块去。”林芳菲无奈地说:“要不是为了不让我妈伤心,我真懒得去相亲。”当被问到她对未来另一半的要求时,林芳菲思索了片刻说:“感觉很重要,但关键还是要会体贴人、有责任心、孝顺老人。” 这种想法和大多数年轻人的观点不谋而合。据一家婚恋网站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人品”、“才能”、“性格”、“外貌”、“身体状况”分别列在当前年轻人择偶标准的前五位,年轻人更期望自己的另一半具有“正派宽厚”、“德才兼备”、“善良温柔”等品格。 当女性有可能抛却经济因素来考虑择偶条件时,她们往往更多地强调人格尊严、自由和独立。 有这样一个新的现象引人关注:越来越多的都市女性正在拥有自己独立的居住空间。 据有关媒体报道,在北京的一项购房调查中,13.6,的单身职业女性认为购房可以给自己带来“安全感”;75,的人认为购房能让自己“拥有自由的空间”;4.61,的人认为“买房能给我成就感”。 一位女性在博客中这样写道:“房子比戒指来得实在,比被子来得温暖,比闺密来得忠诚,比男人来得可靠。它没有脚,不会跑,不会变心,还能升值。”这就是大多数单身女性选择买房的原因。 社会学家认为,越来越多的女性已经把“住房”视为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东西,与婚姻、家庭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了自己独立的住房权,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对他人的依附,包括个人对于婚姻的依赖,提高自己在处理感情、婚姻等方面事务时的自由度和安全感。 随着网络的进一步普及,网络新名词层出不穷。这些新名词,诙谐巧妙地描述着这个时代某一群人的生活方式和群体特征。 比如,丁宠。近年来,一些年轻的“丁克”夫妻一方面不愿养育子女,而另一方面又想 享受为人父母的温馨与乐趣,于是他们纷纷养起了宠物,这些家庭被人们称为“丁宠”家庭。他们给自己的宠物提供优厚的生活待遇,并把宠物视为自己的精神寄托。 比如,宅女。这种称呼最早出现于日本,是指痴迷于某件事物、足不出户、依赖电脑与网络的年轻女性。她们完全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她们。她们经常一个人逛街,是众多购物网站的忠实用户;她们买东西很果断,只要喜欢就付钱;她们的MSN上挂着不下100个联系人,这是她们与外界联系的主要方式。 还比如,中嫩阶层。特指一些30岁以上的都市女性,她们心智成熟,拥有自己的事业,经济独立,热衷派对聚会,喜爱独自出游,享受恋爱却不愿走进婚姻,也不想生儿育女。她们认为婚姻不是人生的终点,自由快乐的生活才是她们的追求。“我的生活我主宰”,这是“中嫩”女人的快乐宣言。 经济的独立,社会的开放与宽容,让如今的中国女性在婚恋问题上可以有更加多元的选择,毫无疑问,她们的生活依然精彩。 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我的生活我主宰”,60年,女性的脚步何其匆匆。 但无论发生怎样的变化,中国女性心中始终有一个永恒不变的信念———渴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为更美好的生活而努力。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人在婚姻观念上表现出浓厚的政治色彩、阶级色彩。这过分地扼杀了人性,过度地控制人类的生理需求、经济需求,使得婚姻表现为绝对的国家化特征。 改革开放后,人们逐渐将婚姻纳入私人生活范围,使之成为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重要生活体现。人们择偶时对职业、收入等经济因素及容貌、身材等生理因素的考虑在不断增多,对文化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表明中国社会越来越走向世俗化、个性化、人性化。这种观念上的变化,反映出社会大环境的变迁。 ?择偶途径变化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中国的婚姻形成基本是靠“父母之命、媒约之言”,通婚范围比较狭小。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的实行,也由于交通条件、传媒的滞后及传统的婚姻观念的影响,婚姻中大多数还是靠“婚约之言”式的亲戚朋友、同事熟人的介绍来实现,在很长时期内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而结婚的几乎没有。 改革开放后婚姻实现的结识途径明显增多。1998年对上海市的婚姻家庭状况所做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通过媒婆介绍和经父母亲戚介绍成功的婚姻,在改革开放后占总婚姻数的比重大幅下降。通过自己认识的婚姻数量增多,而且破天荒出现了通过媒体介绍成功实现婚姻的。择偶途径的变化,反映了社会交流增多,社会开放度增大。 ?家庭人口规模越来越小 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念以儿孙绕膝、四世同堂为美,因此家庭的人口规模一直比较大。改革开放前户均人口数亦呈上升趋势。随着社会交往的加深、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日益增多、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这种大家庭的局面必然受到冲击。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每户平均人口就呈逐年下降趋势。户均人口数的减少必然使得家庭类型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即核心家庭(指一对夫妇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的数量不断增长。核心家庭的普遍盛行,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新时期以来中国传统大家庭观念的淡化、自我意识的增强。 ?夫妇关系趋向平等 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最为重要,改革开放以来的变化与改革前的变化趋势相一致,就是夫妻间的平等意识不断增强,各自的独立性渐渐增加,与整个国家生活的民主化趋势相一致。 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上,尤其是与成年子女的关系上,相互独立性也明显增强。传统的那种父母把子女看成私有财产而加以任意支配的思想意识明显减弱。正是 因为这种家庭成员独立意识的增强,所以无论是父母,还是子女,都愿意已婚子女和父母分开住。父母和子女从相互依赖中走出,各自独立地融入社会浪潮中,这正是现代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中国家庭关系发生的上述变化正好符合了这一发展规律。 二、职业女性离婚原因的探讨 (1)从我国解放以来,出现过三次离婚高潮,第一次是1950~1953年,新婚姻法颁布后,取消了包办买卖婚姻,也有少数是进城后抛弃糟糠之妻的,大约有600万对;1950年即有115万对离婚。第二次是1976~1979年,十年动乱时期,“划清界限”、“反戈一击”,成千上万对夫妻被拆散,由于“公检法”被砸烂,至今数字难以统计出来;第三次是80年代以来,新婚姻法公布后,使那些早派离婚的“死亡婚姻”和许多久而未判的婚姻解除。1979年全国离婚人数为31.9万对,1988年则达到65.5万对,翻了一番。在这一年里,每天有1795年对夫妻离婚。90年代以来,中国不少地区离婚率一般上升30-80%,少数地区上升1~2倍,全国平均年增10%。1993年我国离婚人数突破100万对,离婚率突破了1?,1996年曾达到12.3%,而在80年代只有4.7%。 (2)在众多离婚现象中,呈现出种种新动向: ?在离婚状况方面,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多,约占70%,而在70%中,知识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多,占86.1%,大城市多于中小城市、中小城市多于农村,沿海开放城市离婚的人更多,35岁左右的夫妻离婚的多,占60%以上,恋爱期短的离婚多,占69.16%,有子女者离婚的多,占离婚总数的64.82%。 ? 在离婚原因方面:因第三者插足而离婚的人数显著增多,全国范围内占总离婚人数的25%左右,沿海高达70%;同性生活不协调,而离婚的占34.7%,有的甚至高达60~70%(常诉感情和性格问题)因职务升迁、工作调动、异地就读等因素提出离婚的人增多;因价值观念分歧而分道扬镳的夫妻增多。,目前,婚外恋已成为婚姻最大的杀手。当今中国,社会和世人对婚外恋的态度已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宽容,这的确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而与此同时,婚外恋现象则更显示出一种“嚣张”和“蔓延”之势。一些年轻女孩征婚时,不愿选择同年龄段或相差几岁的年轻男性,而是把目光锁定年长许多的“大男人”。当然,不排除有些女孩喜欢“大男人”的沉稳和呵护,但更主要还是看中他们较好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 ?在对待离婚的态度和方式方法上也出现了新动向:认为离婚没什么不光彩的人占73.90%;无所谓的占14.83%;不光彩的仅占11.77%。采取离婚的比法院判离的,过去是1:3,现在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变成了3:1。但目前有持平的趋向,主要是因财产分割和争夺子女而诉诸法庭增多。离婚后能正确地评价和对待原配偶的增多,占61%。 三、如何维护知识女性的婚姻权益, 全国妇联权益部通过对去年全国妇联信访工作的统计总结,从群众来访中反映的问题看,婚姻家庭、劳动权益、人身权益问题居前三位。突出问题有丈夫对妻子的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分割、家庭财产纠纷、劳动纠纷、社会保障以及对妇女的人身伤害、强奸等。其中离婚和婚外恋问题仍居首位,家庭暴力问题的投诉量近年也呈现上升趋势。 近年来,我校离婚现象是上升趋势,离婚过程中女性的财产权益有不少受到严重损害,孩子的抚养问题成为影响知识女性生存和发展的障碍。高校离婚率的上升不仅严重伤害了女教工及孩子的感情,而且也影响男教工的生活和工作,给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带来不稳定因素。对此,笔者认为,必须做到: 首先,学校有关部门除了要求女教工要做好教学后勤工作外,应主动关心她们的生活状况。针对离婚增多、女性权益受损等现象,学校有关部门应给女教工进行婚姻家庭问题的教育,各单位部门工会要做好离婚女教工的思想工作和权益保护工作,还可以成立女教工俱乐部(下按“单身俱乐部”(女研究生征婚网站) 其次,学校有关部门及基层单位,应加强对男性婚姻道德观念的教育,倡导文化家庭的道德风尚,学校尽出台教师职业家庭道德管理条例,将教工的道德素质纳入考评范围之内。 再次,女教工应正确认识自己的人生价值,将自己角色主要定位在社会价值上面,同时协调好家庭角色与社会角色的关系;学习婚姻调适技巧,懂得妇女自身的人身、财产等方面权益保护知识。在对待丈夫婚外恋问题上,学会宽容,尽量弥补有裂痕的婚姻,同时也要勇于早日摆脱死亡婚姻,开始新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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