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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2019-09-04 6页 doc 26KB 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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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1、工资类型=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出勤奖+月奖金 2、社保缴存基数是3500元 3、女职工劳动保护法:产假期间是基本工资。 4、陕西省生育保险的支出: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职工正常出勤的月工资÷30*产假天数,该处月工资基本上指的是生育保险的缴存基数。没有上生育险的,生育津贴有单位支出。 (2)生育医疗费用,也就是指生育后报销的剖宫产6000和顺产4000元。 5、西安市医保,生育保险指出主要是生育医疗费用。 (1)生育医疗费用 (2)产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6、单位给职工上的是西安市生育...
生育保险
1、工资类型=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出勤奖+月奖金 2、社保缴存基数是3500元 3、女职工劳动保护法:产假期间是基本工资。 4、陕西省生育保险的支出: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职工正常出勤的月工资÷30*产假天数,该处月工资基本上指的是生育保险的缴存基数。没有上生育险的,生育津贴有单位支出。 (2)生育医疗费用,也就是指生育后报销的剖宫产6000和顺产4000元。 5、西安市医保,生育保险指出主要是生育医疗费用。 (1)生育医疗费用 (2)产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6、单位给职工上的是西安市生育保险,该保险没有生育津贴补助,按规定应该由单位支付。 西安市生育津贴的问题 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3 根据【2006】《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及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享受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西安地区无生育津贴,生育工资由单位支付,基金不支付。如您参加的省医保,建议您具体咨询陕西省医保中心生育报销部门。  综上所述,国家规定有生育津贴,陕西省规定提到了生育津贴,西安市规定西安地区没有生育津贴,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是 (1)《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  (2)《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 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及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享受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 陕西省职工生育保险 西安市社保 西安市职工生育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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