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规定

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规定

2018-03-15 2页 doc 12KB 9阅读

用户头像

is_633423

暂无简介

举报
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规定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规定 (教育部教学司[2005]35号文件) 1、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2、符合国家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3、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达到录取条件;或 符合毕业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条件。 4、报考专业必须符合部队建设需要。 5、一般应报考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的研究生, 也可报考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其他普通高校。 1、国防生报名前应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确定报考 院校和专业。申请时间为本科生第三学年7月20日前。 2、驻校选培办接到国防生考研申请后,应对报考对象...
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规定
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规定 (教育部教学司[2005]35号文件) 1、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2、符合国家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3、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达到录取条件;或 符合毕业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条件。 4、报考专业必须符合部队建设需要。 5、一般应报考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和本校的研究生, 也可报考与军队有签约的其他普通高校。 1、国防生报名前应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确定报考 院校和专业。申请时间为本科生第三学年7月20日前。 2、驻校选培办接到国防生考研申请后,应对报考对象的政 治思想、现实现、报考院校和专业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和把关, 于当年8月底前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国防生情况上报军区级单位 干部部门。 3、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对驻校选培办的上报意见进行审核, 于当年9月底前下达审批意见。 4、驻校选培办应及时将审批情况通知报考对象,未经批准 不得报考。 l、驻校选培办应积极协助有关招生单位共同做好录取和入 学后的复查复审工作。 2、普通高校在复试前应认真核查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审批 表(附件2),未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的不得复试及录取。录取 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报考专业。 3、对志愿到军队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 国防生,经驻校选培办与研究生招生单位协商同意后,可酌情破 格复试。 4、各招生单位对报考的国防生,应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 1、普通高校要积极支持国防生攻读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研 究生。被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国防生,经复查复试合格后, 由录取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 2、国防生在军队院校、军队科研单位攻读研究生期间的待 遇、管理和毕业分配,按照军队院校、科研单位招收研究生工作 的政策规定执行。 1、被普通高校录取者均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生,其研究生入 学资格予以保留,先到军队报到工作1至2年之后,再以军队干 部身份返校学习。 2、保留入学资格的国防生入伍后,军队有关单位应在保留 资格的有效期内,按时安排其返校攻读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期 间,在部队表现较差、不适合继续担任军队干部的,按任免权限, 由其所在单位政治部通报普通高校,有关高校应根据军队意见取 消其入学资格。 3、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读研期间的管理和学费问,按照 教育部和军队关于军队干部到地方攻读学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
本文档为【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规定】,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