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续报告表
附件1: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续报告表
备案人纳税
备案人名称 人识别号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付汇日期 年 月 日 号
对外付汇外币金额? 外币币种 对外付汇
汇率
折合人民币金额
是否地税扣缴预提
?是,源泉扣缴义务人的所得税在地税征管, ?否 所得税
是否不予征收企业?是,支付项目为非居民在境外提供的劳务费, ?
所得税 否
?2008年前税后利润分配
是否免予征收企业
?是 ?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 ?否 所得税
?其他
是否享受税收协定?是 协定优惠审批/
优惠 ?否 备案号:
是否向关联方支付 ?是 ?否 国税涉税信息
税已纳增值
收入已纳所所得税
票增值税税税票号 类型? 得税额 税率
号 税额 率
地税涉税信息 境外收款人地税管地税
备
理码 案号
已缴纳个人
已缴纳营业税 所得税
已缴其他各
已缴企业所得税 税费
声明:
我谨在此声明:以上呈报事项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案人签名或盖章:
填表说明:
1、对外付汇外币金额应填写扣除各项税费后向外方实际支付的外币金额, 2、收入类型指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不动产租金、股权转让、其他
财产转让、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建筑安装、调试、设计、管理监督、培训、检测、认证、广告制作发布、质检、代理、加工修理修配、维修保养、装修装饰、审计、保险、咨询、国际运输、文体演出,娱乐,、市场拓展费、售后服务费、旅游、仓储租赁、技术服务、其他,或其他收入。 请于备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本表交予对外支付备案税务机关。
附件2:对外付汇税务备案审查要点
税务机关在审查时~除审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支付项目是否一致~是否按规定缴纳各项税款~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程序和实质是否符合规定以外~还应按支付项目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股息、红利项目
1.审核企业利润分配决议、审计报告和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确定对外支付金额未超过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
2.审核股东实际持股比例及利润分配决议~确认利润分配比例与持股比例相符~境外收款方与股东一致,
3.享受2008年前股息免税的~确认2008年前未分配利润的额度,
4.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核是否经过审批~且境外实际收款方是否为经审批的非居民企业。
二、特许权使用费
1.审核确认境外收款人为合同列明的特许权许可人,
2.审核特许权使用费支付
、额度是否与行业常规相符,
3.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同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审核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4.同时支付较多劳务费用的~审核是否存在重复收取费用的问题,
5.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的~审核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是否适当,
6.对比该企业发生的特许权使用费标准前后的一致性~发生变化的审核是否有合理的原因,
7.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核是否经过审批~且境外实际收款方是否为经审批的非居民企业。
三、利息
1.审核借款过程中是否有安排费、承诺费和代理费等视同利息合并征税的费用发生~如有~确认已合并征税,
2.利息支付的对象是关联企业或其他非金融企业的~审核利息支付标准是否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超过部分不予税前列支,
3.利息支付的对象为关联方的~审核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1,~超过部分不予税前列支,
4.股东贷款的~审核其注册资本是否已到位~未到位的~相应利息费用不得税前列支,
5.境内金融机构支付给其海外分支机构的~审核是否按规定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6.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核是否经过审批~且境外实际收款方是否为经审批的非居民企业。
四、租金
1.审核租金的支付对象是否与签订合同的租赁人一致,
2.审核租金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计算是否准确,
3.租赁人是关联企业的~应与同类租赁业务相比~审核租金是否合理,
4.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核是否经过审批~且境外实际收款方是否为经审批的非居民企业。
五、股权转让,其他财产转让参照执行,
1.审核股权转让价格~随股权一并转让的留存收益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格中扣除,
2.审核是否按初始投资或购买时的币种确认股权成本价,
3.存在多次投资或购买股权的~审核是否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
4.同时转让多个公司股权的~审核是否准确划分各公司的转让价格,
5.关联方之间的股权转让交易~应与评估价相比较~审核转让价格的合理性,
6.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核是否经过审批~且境外实际收款方是否为经审批的非居民企业。
六、提供劳务项目
1.了解劳务结果~审核劳务是否真实提供,
2.了解劳务内容~审核劳务是否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劳务~而非股东行为~如集团合并报表审计费用等,
3.关联方提供劳务的~审核劳务计费标准是否符合营业常规,
4.了解劳务过程~审核是否派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构成常设机构,
5.涉及境内外劳务的~审核是否有详细的划分标准及依据~并判断其合理性,
6.了解劳务项目是否与其他特许权使用费相关~审核是否存在将特许权使用费的一部分拆分为劳务的情况,
7.了解企业是否有其他类似劳务项目~审核是否存在人为拆分合同~避免构成常设机构的情况,
8.审核是否存在将特许权使用费混淆为劳务的情况,
9.享受协定待遇的~审核是否履行备案手续~是否符合协定免税规定。
对于多次付款的源泉扣缴项目~在最后一次付款时还应审查备案人是否办理扣缴税款清算手续。
对于最后一次付款的劳务项目~应对工程作业和劳务的总体情况进行审核~对劳务的征免税情况进行判断~按规定结清税款。
附件3:对外付汇税务备案后续报告附报
一、股息、红利项目
1.
未分配利润、应付股利等项目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证明股东实际持股比例的相关凭证,
3.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
4.银行确认的汇款文书,
5.其他。
二、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租金项目
1.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
2.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租金等费用计算的具体情况说明, 3.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4.银行确认的汇款文书,
5.其他。
三、财产转让项目
1.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
2.被转让财产转让价与成本价的具体说明
3.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4.银行确认的汇款文书,
5.其他。
四、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
1.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
2.不构成常设机构的~提供相关说明及合法证据~包括派遣人员的姓名、
国籍、出入境时间、在华工作时间、来华人员考勤表,双方签字确定,、地
点、内容、雇佣
等,
3.在境外提供劳务的情况说明及合法证据~包括提供劳务的具体内容、地
点、人员、提供方式等,
4.外方收取各项费用的具体说明及计算方法,
5.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6.银行确认的汇款文书,
7.其他。
五、代付工资项目
1.境内支付方与领取工资的个人之间的雇佣合同或雇佣关系说明, 2.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单据,
3.代付工资的报酬标准、支付方式、完税凭证等书面材料。 4.银行确认的汇款文书,
5.其他。
上述资料只需提供复印件~之前已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不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