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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为徽州妇

2017-08-31 6页 doc 19KB 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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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为徽州妇难为徽州妇 摘 要:民俗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往往反映出许多沉淀在历史中的真实,地方特色浓重的徽州婚俗也不例外。本文试图从徽州现存的古老民俗以及反映这些民俗的文书、歌谣入手揭开了古徽州妇女生活的神秘面纱。 关键词:徽州;妇女;婚俗;生存状况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1005-5312(2011)35-0176-02 一、引言 徽州地处皖南山区,素有”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层峦迭嶂的黄山、天目山、大鄣山将其阻隔预示外。险恶闭塞的地理环境使徽州成为历史上中原地区人民躲避战乱的理...
难为徽州妇
难为徽州妇 摘 要:民俗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往往反映出许多沉淀在历史中的真实,地方特色浓重的徽州婚俗也不例外。本文试图从徽州现存的古老民俗以及反映这些民俗的文书、歌谣入手揭开了古徽州妇女生活的神秘面纱。 关键词:徽州;妇女;婚俗;生存状况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1005-5312(2011)35-0176-02 一、引言 徽州地处皖南山区,素有”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层峦迭嶂的黄山、天目山、大鄣山将其阻隔预示外。险恶闭塞的地理环境使徽州成为历史上中原地区人民躲避战乱的理想之地。然而山区的自然环境却不利于农业生产,《徽州府志》说:“郡 之地隘,斗绝在其中。厥土骍刚而不化,高水湍悍少潴蓄,地寡泽而易枯。十日不雨则仰天而呼,一骤雨过,山涨暴出,其粪壤之苗又荡然空矣。”因为这种气候地质特征,农作物生长缓慢且产量不高。在人口相对较少、人地矛盾不尖锐的时候徽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徽州人过着自给自足的幸福生活。 随着晋“永嘉之乱”、唐“安史之乱”以及两宋之间的战乱,中原人口大量迁入。人口的增殖使得人多地少、粮食紧张等问日益凸显,生活的压力迫使徽州人走出深山,出外经商谋生。然而此去淞江,前程未卜,然则家族香火不可断,早聘、早婚也就成为必然。我们谨从徽州婚俗入手尝试复原徽州妇女的生活画面,展示她们的生活状况。 二、早婚之俗 《孟子》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早婚是传宗接代的需要,徽州女子早聘早婚除了传统因素外,更与徽商的特殊情况息息相关。对徽商而言,通过子女婚聘确定的姻亲关系,便于增加合作、相互提携的机会。同时,早聘能使女方早日得到预想中的聘金,以充盈经商之资或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一)早聘 在明清时期,女子法定婚龄为14 岁,徽州女子的婚龄主要在16—20 岁之间,女子在此之前当完成婚聘之礼,以便为完婚做准备。清人刘汝骥在其《陶甓公牍》中如是说道“如歙县风俗崇尚早婚,男女嫁娶,年纪都在二十以内。家贫无力聘娶,以及择配稍过苛求,一旦到了二十开外,社会上便都认为是失时了”,在祁门“富厚之家,往往男未及冠,女未及笄即议婚嫁”。 据民国《歙县志》与《重修婺源县志》记载,女子聘定年龄主要在1—14岁之间(占到所有婚聘女子的61.4%),15—20岁次之,而20岁以上聘定的乃极少数。女子未成年即已被聘定的现象在当时的徽州乃稀松平常之事,而“襁褓时轻许为婚”、“指腹为婚”者亦不胜数。如婺源程某聘妻王氏,因“阳村国学王用宾与盘山国学程炳圭交,指腹联姻,程生子、王生女遂定盟”。 (二)早婚 据《陶甓公牍》记载“婺源乡俗联姻,多尚同齿,婚嫁期在十七八岁为多,富贵之家配合尤早,未胜舞象,已谱求凰„„至乡曲贫民,年逾三十配偶未择者,又在在皆有”,“黟县风俗男婚女嫁也都在十七、八岁以上”由此可见当时徽州妇女的初婚年龄在十七、八岁左右,岁说在封建社会这算是比较正常的年龄,然同一时期相比, 如清代平湖县、海宁州女子的婚龄一般在19—20岁之间,徽州女子相对其他地区至少要早了两年。 上面我们已经谈到徽州女子婚龄主要在16—20岁之间,这是我们基于官方的记载抽样统计的结果,然则基于徽商的特殊情况,女子实际婚龄比官方显示的年龄大大提前了。徽州流行的一些谚语大概能说明一些问题,婺源民间流传的“十三爹,十四娘”就是当时女子早婚的真实写照。这种男未及冠,女未及笄的婚姻造成了“筋力未强,疾病丛生”的恶果。早婚给十三四岁自身生理机能尚未成熟的男女带来体弱多病的弊病,新婚即别,苦守门庭的少妇便要担任侍奉公婆、养家糊口的重担。徽州女子二十即殁的比比皆是,个中辛酸谁人知, (三)童养媳 作为早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童养媳在徽州往往称为“细新妇”、“等郎媳”。《陶甓公牍》中对童养媳有如下的记载:“童养媳俗云小新妇”,“绩溪民情重生男不重生女,俗有‘赔钱货’之呼,憎而贱之„„近又有抱女养媳之一习惯,大抵为节省婚费起见也。”在徽州这种“民情重生男不重生女”的社会中,随嫁的大批嫁妆使得她们有‘赔钱货’之名,作为提前进门的童养媳其遭遇更是可怜。 在婺源“乡曲贫民子息既多,必乳养媳妇,或子未生而先抱媳者”。这种“子未生而先抱媳者”抱来的女子也有女家贫,提前让女儿过门的都称“等郎媳”。民谣《十八岁大姐三岁郎》唱到:喜鹊哥哥尾巴长,十八岁大姐三岁郎。半夜三更要吃奶,“我是你的老婆不是你的娘~”不看公婆待我好,一脚踢你见阎王。 这首流传已久的歌谣诙谐中处处透着等郎媳的哀伤与无奈,正是怀春妙龄却在侍候三岁丈夫中度过,等到三岁孩童长大,她也青春早已逝去了吧。难怪会有《等郎媳》中“娘呀娘,做事真荒唐”的感慨了。 三、做新妇 徽州妇女出嫁后,不管在娘家的地位如何,在婆家都要从最底层做起。民间有句土话叫“做新妇就是要做的”。除了侍奉公婆、相夫教子包揽家中所有大小杂物活外,还要忍受小姑等的闲言闲语,凡事都得小心翼翼,过得诚惶诚恐,当时新媳妇的待遇可见一斑。 徽州妇人的遭遇远不止于此,婺源有句土话,叫“长工不偷懒要做死,小儿媳妇不偷吃要饿死”,又有“三月长长,四月悠悠,小儿媳妇不知饿死多多少少”。新媳妇除了被家族成员压迫、为整个 家族做义务劳工、肩挑家庭重担外,甚至连饭都吃不上,其命运着实悲惨。然而,在从一而终的婚姻观念和敬事父母的家庭观念影响下,自小接受程朱理学熏陶的她们,虽然遭受种种煎熬,心中纵有种种无奈与不满,自始自终都在默默忍受。 此外,徽州男子完婚后便会外出,婚后相聚的日子无多,民间素有“一世夫妻三年半”之说。外出经商的徽州男子,若是发达了的,常年只身在外,为生活生理需要,往往添置填房,回家的次数就更少了;有经商不顺、穷困潦倒的,更无颜回乡,更有客死他乡有去无回的„„ 对徽商妇来说,丈夫发达了,虽然物质生活充裕了,可是常年独守空房,她们的婚姻生活却并不幸福;丈夫没有发迹,更是遭受物质和婚姻双重悲剧,有孩子的多少还有些盼头,膝下无子的便如守活寡一般,甚至可能被当做货物卖掉作为经营之资。 四、典妻卖媳 在徽州典妻卖媳虽没有成为光明正大的风俗,却也是为乡里所认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实。在现存的徽州文书中有许多关于典妻卖媳的文书。在抄本《简要抵式》中有记载:立婚书人房长x人,有弟侄x人近故不幸,侄弟妇x氏自愿守志,奈家贫,日食无措。或服内嫁,则云:兼以弟侄等棺衾银两无可别出。理还一凭媒x氏议配x人为婚。本日收到聘礼银若干正,其银一并得足,x氏即听从x宅择 吉过门成婚,此系两愿,各无异说。今欲有凭,故立婚书为照。 这则婚书里妇人在丈夫去世后,生活失去依靠“日食无措”,本愿意守寡的她,却因为房长的干预再次出嫁,而妇人的出嫁使房长一脉收到“聘礼银若干”,契约虽说是两愿,可到底是谁的意愿尤未可知。至少有一点,妇人在失去丈夫后,在家族中便成为一个不相干的人(有儿女的例外),被家族无情的抛弃,成为家族营得聘礼银的工具,可见当时的徽州妇人家庭地位何其卑贱。悲哉,徽州女人~ 五、关于家庭财产 安徽省博物馆编.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丛编(第一集)载录了自明洪武二十六年至清末宣统二年徽州地区所遗存的666件土地买卖文书中,有妇女参与的仅有113件。其中妇女独立卖产文书有29份(其中有8份文书有代笔男、奉书男、奉书孙等押署),约占总数的4.4%。母子同卖文书有51份,约占总数的8%。与侄同卖文书10件,祖母、孙同卖有6份。其他婆媳同卖、与叔、侄媳、侄孙媳同卖等有14份。所载95件典卖房屋的契约中有妇女参与的有13件,其中8份为同子、孙同卖,妇女单独典卖的仅有4件,剩一件为与侄同卖。 通过对徽州土地、房屋典卖文书的研究,笔者认为妇女直接参与到土地、房屋典卖中有以下几种情况:占绝大多数的是丈夫不在世,妇女成为家庭主母(或主盟母)与子孙共同参与土地房屋的典卖;二是继承了丈夫部分财产的寡妇,在亲族的陪同下可以共同典卖土地或者房屋;三是丈夫在世的情况,这种情况比较少,一般是丈夫在外经商或求功名而长期不归,妻子不得不处置家产以应付户役或维持家庭生活或者在丈夫的指令下进行买卖(如《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丛编》载乾隆三十四年歙县程鲍氏卖田赤契“二十二都八图立卖契人程鲍氏同孙男世渭,今因夫在外生意艰难,有信回家嘱将承祖分受己业大字三百号„„”)。妇女典卖或参与土地交易存在着大量的先决条件与特殊,妇女是不具有完整的处置财产的权利的。 在对财产的继承关系中,妇女也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大清民律草案?继承篇》规定: 第一四六六条:所继承人之直系卑属,关于遗产继承人,以亲等近者为先。若亲等同,则同为继承人。前项规定,于直系卑属 系嗣子者适用之。 第一四六七条:继承人若在继承前死亡,或失继承之权利者,其直系卑属承其应继之分,为继承人。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得承其夫应继之分,为继承人。„„ 即便是有一定的继承权利,也是以有子为基础或是以守寡为代价。 六、结语 徽州妇女之难,难在人多地寡的恶劣自然环境迫使大量男子外出谋生所带来的早聘早婚、新婚之别;徽州妇女之苦,苦在养家的艰辛与独守空房的孤寂;徽州妇女之痛,痛在宗族与舆论导向下的贞节观念对人欲的压迫。幼女缠足的伤痛、初为人妇时家庭成员的刁难与责难、丧夫之痛后被典卖的无助是她们心中抹不去的伤,永留心底的痛。尽管遭受种种不公,她们却依旧勤劳、默默忍受,默默的付出„„徽州妇女以他们的肉体和灵魂为代价,才换得了家族的繁衍和兴旺,换来“无徽不成镇”的空前盛景,她们为徽商的崛起、振兴做出了牺牲和奉献。在每一位成功的徽商背后都凝聚着徽州妇女的辛劳和血泪, 徽州的荣耀历史有一半是这些历史背后的徽州妇人撑起的。但历史往往不公平,她们付出的努力并没使她们获得与之相等的地位 与尊重,徽商衣锦还乡时,徽商妇却早已人老珠黄,而族谱上记载的总是站在前台的徽商,对徽州妇女的记载也不过是拿一座座沾满鲜血和泪水的贞节牌坊来炫耀家族的荣耀。 参考文献: [1][清]李德淦,洪亮吉.安徽府县志辑[M].江苏: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2][清]刘汝骥.陶甓公牍.[C].合肥:黄山书社,1997. [3][清]何应松,方崇鼎.道光休宁县志[M].江苏: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4]江峰青,葛韵芬.民国重修婺源县志.民国十四年(一九二五)刻本. [5]王振忠.徽州社会文化史探微:新发现的16,20世纪民间档案文书研究[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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