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规定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规定
,修订,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学校实情~特制定本规定。
一、 申请转专业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2,学生按照培养
规定~已完成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修读并获得学分~且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以内,含3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所属招生科类与申请转入专业所属招生科类要求不一致的,
,2,招生时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者,
,5,入学以来有违纪记录者,
,6,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二、转专业人数控制
1.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5%以内,含25%,;
2.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以内,含10%,。
三、转专业考试及确定转专业名单
1.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按专业类别,普通类、艺体类,及层次,本、专科,分类组卷和考试~该考试成绩占学生转专业总分的20%,
2.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不含全校性任选课,成绩加权平均分占学生转专业总分的80%。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不含全校性任选课,成绩加权平均分即
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
课程采用五级分制和二级分制记载成绩的~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如下:
五级分制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
五分制成绩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百分制成绩 95 85 75 65 55
二级分制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
二分制成绩 合格 不合格
百分制成绩 85 55
3.学校在转专业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当年考试及格线的学生中~根据转专业限额,即本规定第二条,及学生申请转专业志愿~按转专业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综合考核后进行录取。
四、申请转专业
学校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组织报名申请、资格审核、转专业考试、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与公布。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大学
在校本、专科学生~按学校统一时间安排~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
》,附件1,并附其它证明材料~交学生所在学院,
2.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审核、签章后~连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3.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学校根据转专业总分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5.学校发文公示与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五、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1.在学校下达同意转专业正式文件之前~学生学籍仍归原学院管理~学生若无故旷课、旷考~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学位授予按转入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生转专业后~其学籍转入新的专业~由新专业所属学院管理~原专业所建立的学籍档案材料和转专业材料存入该生档案,
4.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
缴纳学费。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