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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疫苗接种的副作用和处理原则

2017-09-27 7页 doc 20KB 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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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疫苗接种的副作用和处理原则预防疫苗接种的副作用和处理原则 预防接种副反应及处理原则 绝大多数接种对象在预防接种后能获得抗感染的有益的免疫反应。但是,作为免疫预防制剂,对机体来说,是一种异种或异体大分子物质,一些接种对象在获得免疫保护的同时,也会发生一些除正常免疫反应以外的其他不利于机体的反应。在这些反应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临床症状和体征,称为疫苗接种副反应。有时,疫苗接种中也可能发生一些与疫苗反应无关的偶合病症,不属于疫苗接种副反应。 预防接处副反应按发生的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一般反应 是指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不会造成生理和...
预防疫苗接种的副作用和处理原则
预防疫苗接种的副作用和处理原则 预防接种副反应及处理原则 绝大多数接种对象在预防接种后能获得抗感染的有益的免疫反应。但是,作为免疫预防制剂,对机体来说,是一种异种或异体大分子物质,一些接种对象在获得免疫保护的同时,也会发生一些除正常免疫反应以外的其他不利于机体的反应。在这些反应过程中所现出来的临床症状和体征,称为疫苗接种副反应。有时,疫苗接种中也可能发生一些与疫苗反应无关的偶合病症,不属于疫苗接种副反应。 预防接处副反应按发生的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一般反应 是指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不会造成生理和功能障碍。这类反应是由于疫苗本身含有的菌体蛋白、内毒素及其他毒性物质,以及附加物等物理和化学作用所造成的局部红肿、浸润,引起发热及伴随发热而致的全身症状。有时可表现为局部和全身症状的加重,或发生的例数超过正常比例,或仅发生在个别批号的疫苗和某些次数的疫苗接种中,因而也被称为加重反应。其实这种反应在性质上仍属一般反应范畴,只要经过适当处理,一般都无严重后果。 1、局部反应 部分人在皮下或肌内接种疫苗后12—24小时,在接种部位出现红晕、浸润,并有轻度肿胀和疼痛。一般红晕平均直径<2.5cm为弱反应; 2.6- 5.0 cm为中反应;>5.1cm 为强反应。个别人除局部有红晕、浸润外,可能有局部淋巴肿大或淋巴管炎,也称为强反应。以上反应一般在48—72小时内消退,很少持续3—4天。 接种某种活疫苗,可出现特殊形式的局部反应。如皮内接种卡介苗,2周左右在局部出现红肿,以后局部化脓,偶有同侧腋下淋巴结肿大,一般要在2个月左右结痂,形成疤痕。接种含有吸附剂的疫苗,少数人局部可出现硬结。 2、全身反应 部分人在接种疫苗后8—24小时体温37.1—37.5度为弱反应;37,6 — 38.5为中反应;>38.6度为强反应。发热一般持续1—2天。少数儿童接种麻疹或风疹疫苗5—7天左右可有发热、一过性皮疹。在发热的同时,部分人伴有头晕、头痛、乏力和周身不适。个别人可伴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 以上反应无论是局部反应还是全身反应,一般都无需特殊处理,注意适当休息,多饮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其他疾病。对较重的局部反应,可用清洁毛巾热敷,每日数次,每次10—15分钟,可以帮助消肿,減少疼痛。但卡介苗的局部反应不能热敷。对较重的全身反应,可采取对症治疗,如有高热头痛,可适当给予退热药。 二、异常反应 指只在极少数被接种者中产生,与一般反应同时或先后发生与疫苗接种有一定联系、程度比较严重需要诊治的症候群。这类反应的发生率极低,同批疫苗,同时接种后只在极个别人发生。与疫苗的种类及被接种者个体的病理生理状态有密切联系。这类副反应有些临床症状往往严重,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可产生严重后果。异常反应大体上可分为非特异性的严重反应以及其他一些至今原因不明的反应等。 1、非特异性反应 (1)局部化脓性感染 由于疫苗分装或安瓿破裂而使疫苗污染致病菌,或者是由于注射器材、接种局部消毒不严而引起,典型的症状有接种局部的红、肿、热、痛,严重的引起脓肿。 处理:主要采用抗炎症治疗。 (2)全身化脓性感染 多数是由于不安全注射引起,有高热昏迷和败血症等一系列症状。如果不及时抢救,往往造成死亡。 处理方法:住院抢救治疗。 (3)无菌性脓肿 多数是由于接种含吸附剂疫苗引起,或因注射部位不正确,或因注射过浅、剂量过大、疫苗使用前未充分摇匀所致。于注射后2—3周在局部出现硬结、肿胀、疼痛,持续数周至数月不愈。轻者局部有波动,或从针眼流出粉色或带有血丝稀薄脓液,重者溃破,经久不愈。 处理方法:轻者用湿毛巾热敷促进吸收。若已形成脓肿,未破溃前切忌切开排脓,可用注射器抽脓,以防止经久难愈合。如脓肿已破溃,或发生潜行性脓肿而有空腔,则需切开排脓,必要时扩创将坏死组织剔除。有继发感染时,应用抗生素治疗。 1、精神性反应 常见有: (1)晕厥 是指被接种者在接种时,由于精神过度紧张和恐惧心理,而造成暂时性脑缺血引起的短时间失去知觉和行动能力的现象,俗称晕针。在空腹、过度疲劳、接种场所空气污浊、气候闷热等情况下,易发生晕厥。晕厥还多发生于精神脆弱的儿童和妇女。临床表现多样,轻者有心慌、恶心、面色苍白、手足发冷、发麻、全身出汗等,经过短时间休息即可恢复正常。严重者,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出冷汗、四肢发冷、心跳缓慢、脉搏无力、血压略有下降,并失去知觉。数十秒钟至数分钟即可恢复清醒,一般可完全恢复或有1—2天头晕、无力。 处理方法:保持安静和空气新鲜,轻者平卧,头部放低,解开衣扣,注意保暖,口服温开水;针刺人口、合谷、少商等穴位,一般短时即可恢复。严重可 :1000肾上腺素或给予安钠加(苯钾酸钠咖啡因)中枢神经兴奋剂。皮下注射1 经过处置后,在3—5分钟内仍不见好转者,应立即送附近医疗单位抢救。 (2)急性精神反应 是一种与精神因素或身体素质有关的急性休克性反应,在疫苗接种中偶可见到。常见的有癔症和急性休克性精神反应。这类反应并非是疫苗直接所引起,而是精神或心理因素所致。在临床表现上既不同于过敏性休克,也不同于晕厥。这类病人的最大特点是主诉症状和客观体征不符,而且意识并不丧失。各种症状常在患者注意力转移或进入睡眠状态后明显减轻,预后良好。有植物神经系统紊乱、癫痫、脑病和颅内损伤史者尤易发生。 临床表现可分为:1、急性休克性反应,可在注射疫苗不久即发生,轻者表现为面色苍白和潮红,心慌,气急,胸闷,呕吐;较重者出现脉搏减弱,血压下降,神志迟钝,严重时可一时丧失知觉,瞳孔散大;个别人可发生上下肢或一侧强直性痉挛或弛缓性麻痹。2、癔症性发作,以至假死。常见的有植物神经系统紊乱一类症状(如头痛、头晕、面色苍白、乏力、恶心、阵发性腹痛);亦可表现为运动障碍(如麻痹)、感觉障碍(如肢体麻木)、语言障碍(如语不成句)、情感障碍(如哭笑无常)中的一种或数种,但无病理反应出现,病人意识不丧失,预后良好。以上情况即可发生于个别人,也有群发性癔征流行的报道。彼此互相影响,同时发作。 处理方法: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大多数采用针灸、暗示疗法即可恢复。发生在群体中应迅速分散隔离,避免相互影响,严重者可给予镇静剂。 3、变态反应(超敏反应、过敏反应) 是预防接种多见异常反应,其临床表现多样,病情轻重悬殊,轻者一过而愈,重者救治不当可造成死亡。多见于有过敏史的人,常接种后数小时或数天发生。 (1)各种类型皮疹 散在或全身皮疹(丘疹、斑丘疹)、荨麻疹为多见,接种后数小时至数天内发生,严重时融合成片。 (2)过敏性紫癜 属于出血性皮疹。有的表现血小板减少、凝血异常,也有血小板正常。有血液病史者接种疫苗后发生的可能性较大。 (3)血管性水肿 注射类毒素、抗毒素可溶性抗原后,极少数人发生的一种异常反应,并以反复注射者多见。此类变态反应是由于患者粘膜通透性异常,粘膜表面缺乏分泌型IgA,因而伴有IgE抗体过份增长所致。其特殊性是出现急,消退快,消退后不留瘢痕。 反应发生在注射后不久,最迟1—2天发生。常表现注射局部红肿,皮肤发亮,范围逐渐扩大,严重者可延至肘关节以下及手背。有瘙痒、麻木、肿胀感,有时可伴有过敏性皮疹出现。 (4)过敏性休克 是由变应原引起的一种严重的以周围循环衰竭为主要特征的症候群,发病急,一般在接种数分钟后出现症状。有的出现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肺水肿引起的胸闷、哮喘、心悸、喉头阻塞、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严重的有循环衰竭症状,如怕冷、面色苍白或发绀、脉细、心率慢、血压下降等。更严重的有神经系统症状,如抽搐、昏迷等,少数有消化道症状出现,如腹痛、腹泻等。 (5)血清病 这是一类抗原-抗体复合物所致的免疫反应。由于复合物性质不同所致异常的临床表现,有发热,皮疹、关节痛、淋巴结肿大等症状,个别有肾小球肾炎所致蛋白尿、管型尿、血尿等。检查中性白细胞增多、血沉加快、尿蛋白阳性。 (6)阿瑟(Arthus)反应是一种过敏反应。当抗原(疫苗)接种于局部,此时血液中已有大量高滴度相应抗体与接种的抗原形成复合物,激活补体,引起血细胞浸润,出现炎症或组织坏死。 过敏反应的处理方法:立即肌内注身1:1000肾上腺素0.5—1.0ml(必要时可静脉注射),同时肌注苯海拉明。以上两种药物应用10分钟后可再行注射一次。为阻止组织胺的释放,可给予氢化可的松或氟美松葡萄糖生理盐水静滴。病情严重用肾上腺素后血压仍不升高者,可用去甲肾上腺素1—2ml加入5%葡萄 糖生理盐水中静滴。呼吸衰竭者要肌注山梗菜3—10mg或尼可刹米250mg,同时吸入氧气。有喉头水肿,必要时可进行气管切开,以及其他的对症治疗。血清病一般也用肾上腺素及抗过敏药物治疗。 三、疫苗合并症 也称疫苗特应症,是疫苗物有的合并症。和该疫苗的特性有一定关联,其表现与相应微生物特性所形成的感染症状相似。症状轻重不等,有些可危及生命。 1、卡介苗 卡介苗所致合并症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有人注意此问。1948—1973年国际防痨协会(IUAT)统计了世界各地卡介苗接种后发生的合并症,主要有卡介苗狼疮、卡介苗骨髄炎、卡介苗全身播散。上述合并症在我国也有报道,发病原因主要与机体免疫功能缺陷有关。 2、脊髄灰质炎(脊灰)活疫苗 与疫苗相关病例,分为服苗相关病例和与服苗者接确相关病例。服苗病例主要多见于初次服苗者,接触病例多见于服苗儿童的双亲。临床表现呈典型脊灰病例的临床表现,且留有残留麻痹VAPP多见于首次服苗者由2或3型疫苗所致。患免疫缺陷症者发生率高于正常人。 3、减毒活疫苗引起的类自然感染 其症状如同相应微生物形成的一次感染,临床病程短,不会发生严重并发症.如症状较轻,往往不予处理即可自愈.如症状严重,需及时送医院治疗。处理原则是根据相应微生物特性所形成的疾病,给予抗感染、中和毒素或增强免疫功能以及支持疗法等措施,都可以收到一定的效果。 四、预防接种的偶合症 疫苗接种后偶合其他疾病,严格地讲,可以分为偶合、诱发和加重原有疾病三种情况。偶合是指被接种者时,正好处于某一急性传染病(包括疫苗所针对的疾患)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接种后刚好发病,或患有某种慢性疾病但症状不明显者,或有禁忌症及其因疏忽进行接种而发生原发病。上述偶合症都能明显地查出由原发疾病而引起的有关症状或和后遗症。这是一种无关的夹杂症,纯属巧合,即不论接种与否,这种疾病都必将发生,因此,它与预防接种无明显因果关系。诱发是指被接种者患有某种疾病,但临床症状不明显,进行接种后上述某种疾病症状明显,或影响生理过程。据有关报道认为,肾炎缓解期或慢性肾炎在接受白喉类毒素接种时,高血压病人在接受有关肠道疫苗接种时需慎重,否则有诱发该病的可能。加重是指病人原有慢性疾病,在预防接种后立即引起加重或急性复发。因此,不少疫苗对重症慢性疾患,如活动性肺结核、心脏功能代偿不全、急慢性肾脏病变、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血液系统疾患、活动性风湿病、严重化脓性皮肤病等均列为禁忌症,因为上述人员接种疫苗后可能加重原有病情,故一般暂缓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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