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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规

2017-11-14 50页 doc 167KB 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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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规房地产法规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综 述 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已两月有余,各地楼市成交量萎缩明显,但房价并未出现民众预期中的普遍大跌的局面。僵局未破之际,下半年的楼市看似依然扑朔迷离,而有关调控政策储备的预期不减。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近日主持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住建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是当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在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住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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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规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综 述 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已两月有余,各地楼市成交量萎缩明显,但房价并未出现民众预期中的普遍大跌的局面。僵局未破之际,下半年的楼市看似依然扑朔迷离,而有关调控政策储备的预期不减。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近日主持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住建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是当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在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的通知》中要求,规划编制的重点一是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国土资源部日前召开部长办公会,会议强调,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需要在用地预审中足额落实征地补偿费,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划》在国家层面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并明确了各自的范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国家税务总局4日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首次硬性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和清算时的核定征收率。预征率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不得低于1%;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 本期收录的法规主要有:1、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全文) 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的指导意见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4、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5、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北京市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办法》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国家开发银行法律顾问律师团 负责律师:陈文、张德荣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六日 - 1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目 录 综 述 .......................................................................................................................... 1 目 录 .......................................................................................................................... 2 信 息 .......................................................................................................................... 4 1、银监会密令催促地方政府任期内还贷(新世纪周刊) .............................................. 4 2、新政后北京房贷量下降50% 贷款炒房已成过去时(北京商报) ............................. 7 3、市场尚未整体调整 部委表态调控“绝不松劲”(第一财经日报) .......................... 9 4、国土部称楼市调控不放松 进一步加强用地管理(中国新闻网) .......................... 10 5、住建部将搭建部与省级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平台(证券时报) ................................ 11 6、房地产政策满意度调查:逾7成开发商支持调控(证券时报) ............................ 12 7、国家六部门要求 各地保障房规划七月底前公布(北京日报) .............................. 13 8、国土部: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专户预存制度(新京报) .................................... 13 9、国土部用卫星遥感图片查违法用地 首启问责制(新京报) .................................. 14 10、国土新规划三大变革 限制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经济参考报) ........................ 15 11、国税总局出招挤压房企现金流(南方日报) .......................................................... 17 12、国土部:差别化土地供应 优先保障民生用地(中国新闻网) ............................ 18 13、据七部门意见拖欠公租房租金可从工资中划扣(中国房地产报) ...................... 19 14、北京拟规定"十二五"禁止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北京商报) .............................. 20 15、北京二套房贷利率上调 三套房停贷(上海证券报) ............................................ 25 16、北京:公建5年民宅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竞报(竞报) ................................ 25 17、北京申请限价房原房产净值按市场指导价计算(新华网) .................................. 28 18、上海房产税上报被指太软 征收未含存量房(上海证券报) ........................ 29 19、上海规定公积金结余支持就近动迁安置房建设(新民晚报) .............................. 30 20、四川出6新规 房产中介吃“返点”将入黑名单(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30 21、武汉搁置新政细则 称国家新政影响超出预期(每日经济新闻) ........................ 32 22、成都率先实验普惠制住房制度 每人暂定15平米(中国经济时报) .................. 34 23、哈尔滨开征房屋租赁税打击炒房 税率5%至12%(新华社) ................................ 35 法 规 .......................................................................................................................... 36 - 2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1、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全文) ........................................................ 36 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的指导意见 ........ 39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 45 4、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 47 5、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49 6、《北京市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办法》 ...................................................... 52 - 3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信 息 1、银监会密令催促地方政府任期内还贷(新世纪周刊) 地方债黑箱 理清地方债务的难点在于,对融资平台的定义不清,各家银行对融资平台贷款口径不一,松紧不一。 清理地方融资平台,是房地产调控之外,事关中国经济前景的另一大变数。 5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作出部署。而如何“分类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职能部门间已似对垒。甚至有人担心,过于严厉的治理政策,可能致经济于“二次探底”。 不过,一位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向本刊记者坦言,在强调风险、清理规范的时候,“地方财政能愿意说吗,肯定想赶紧(把项目)藏起来”。 既要防范地方财政金融风险,又须顾及地方已有及今后的政府投资,这是未来政策的平衡点。毕竟,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于地方政府是一项长期任务。 分类管理难点 分类清理的前提是搞清楚总量。这轮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经济刺激之后,地方政府负债规模到底有多大,还是没有正解。 除却过去就有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贷款、金融机构借款和拖欠款等负债,2009年以来地方政府新增的负债主要包括,财政部代发的地方债,以及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和城投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其中,前者属于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的显性负债,后者则多是以地方政府担保或承诺方式存在的隐性负债。 根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估算,200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约4万亿元,其中,融资平台债务约1万亿元。 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余额,银监会的最新统计是7.38万亿元。粗略估算,200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将接近11万亿元,相当于2009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3倍。 一位大型国有银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人向本刊记者坦言,现在的难点在于,对融资平台的定义不清,银监会7.38万亿元的数据,是在各家银行对融资平台贷款“口径不一致、松紧不一”的情况下得出的。 - 4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中央政府希望摸清底数是好的,但是最起码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上述国有银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人透露,银监会听取了几家大行的建议后,有望近期发布统一地方融资平台统计口径的文件。 鹏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总监周沅帆认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应该分类管理,发债审批流程和偿债方式也应有所区别。这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有项目但几乎没有收益的公司,偿债资金主要靠财政补贴,这类公司应该发市政债或准市政债;第二类是有项目也有收益的公司,应该逐步转为项目收益债;第三类是既无项目也无收益的公司,纯粹是投融资平台,可以考虑关掉。 对于不同类别的融资平台债务,地方政府的偿债责任也迥异。北方某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向本刊记者提到,上述第一类公司是典型的政府平台,财政可以负责还钱,而第二类是企业型的,其负债不能都算地方财政的责任。 政府角色嬗变 融资平台负债之所以被笼统地视为地方政府债务,是因为这些公司都与地方财政有或明或暗、或松或紧的联系。 周沅帆说,在城投债的评级中,要看公司的财务指标,但不是那么关键,也要看当地政府与城投公司的关系,综合分析给出评级。 融资平台贷款和发债时,政府角色也充斥其中,最直接的是第一还款来源为财政补贴,如上文提及的诸城城投。 甚至有一些公司为债务提供增信的第二还款来源,也是建立在政府信用上。建行山东分行在融资平台贷款“解包还原”中发现,乳山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8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单位,是同样具有政府背景的乳山市国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地方政府不能做偿债承诺、也不能担保的情况下,政府对融资平台的支持态度只能通过“曲线救国”的方式体现,转换成各种商业上合理可行的条款。“希望把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的关系拉得越近越好,毕竟这些企业设立是为地方政府建设项目投融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分析师郭承来告诉本刊记者。 不过,评级公司对上述相关性过高的担保增信方式的综合评级不会太高,“最多取其中信用级别最高的一级,不会叠加增级。”郭承来说。 与一般的企业债一样,城投债评级要考虑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两个因素,“往往偿债意愿比偿债能力更重要。”周沅帆说,城投债面向公众发行,如果还款有问题,社会舆论 - 5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压力会很大。 郭承来说,多种把融资平台与政府关系拉近的方式,也是为了确保“地方政府承认这个债务”,万一出问题,地方政府会愿意花时间处理问题。 上述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则认为,政府不能对企业有直接的担保关系,也不能有间接的利益输送关系,财政资金只能作为资本金注入公司,不应以补贴的形式成为公司的收入。 风险几何 由于对债务总量以及地方政府对这些债务负多大责任心中无底,在很多市场人士看来,地方政府债务像一个黑洞,令人担忧而又无法把握。 银监会内部人士透露,融资平台的贷款债务率平均为97.8%。这一水平落在了90%-120%的国际警戒线区间之内。部分城市平台公司贷款债务率甚至超过200%。本刊记者从天津相关部门获悉,截至2009年7月末,天津市的债务率超过300%,偿债率为31%,也超过10%的国际警戒线。 不过,上述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认为,以地方可支配财力为基础得出的债务率和偿债率,还不能完全反映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因为可支配财力包括“社保、工资、医疗教育等的刚性支出,这些钱不能作为偿债来源”。 商业银行在衡量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实践中,也发现了仅看财政可支配收入的局限性。上述国有银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人更关心的是,扣除刚性支出外,地方财政每年还能有多少余钱用于经济建设,“真正能用于偿债的是这部分”。然而,这个关键数据无法从地方政府每年公布的预算报告中找到。 郭承来说,在城投债的评级中,会考虑建设性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重,以及债务余额比建设性资金的倍率。 此外,还应特别关注长期债务的情况,包括长期债务的比例,以及到期时间分布与地方财政收入是否匹配等。 多数地方政府向融资平台注入的资产都包括土地,且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负债的担保或抵押,也依赖土地升值带来的土地出让收入。建设银行(4.81,-0.05,-1.03%)河北分行相关部门的一位负责人此前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地方财政吃紧,银行都希望有土地质押,“将来寄希望于土地升值。” 4月下旬开始的房地产调控,似乎正在打破之前的美好预期。不过,一位评级公司资深分析人士认为,2009年房地产市场的案例证明,土地价值确实是存在的。 - 6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多位分析人士认为,对于大多属于中长期负债的融资平台贷款和城投债,不能仅以当前的地方财力来衡量其风险,而应该在中长期的时间视野中考量。上述国有银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人说,融资平台贷款的确有风险,但总体而言,如果时间拉长一点,全国性的骨干项目肯定没有问题。 从长期规范发展的角度看,多位市场参与人士建议,对地方政府的负债余额或基于可支配建设性资金的债务率,进行上限管理。 上述国有银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确定负债余额或债务率,能对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产生约束,在这个范围内,地方政府的承诺和担保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纳入预算,超出这个范围就不行。 结合中国地方政府的任期特点,上述省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建议,应该明确本届政府任期内的总负债不能超过任期内的总财政收入,否则透支未来几届政府的收入,后来者只能继续透支了。 商业银行已经开始防范“新官不理旧账”的风险。银监会内部人士透露,监管部门要求银行推动地方政府在本届任期内履行还款责任,以避免脱逃偿还责任。 也有人建议对融资平台应该采取更加市场化的管理方式。周沅帆认为,没有必要规定负债限额,而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公布融资平台以及相关政府的负债总额,让投资者自己作出选择。 根本上看,地方政府建设资金不足是长期存在的问题。贾康一直呼吁,每一级地方政府有一级事权,还应有合理的财权、税基和举债权。 地方债务问题未来的治本之道,应考虑扩大地方财政预算的覆盖范围,把目前由融资平台做、但事实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服务投资纳入其中,并建立长期可持续的融资渠道。 2、新政后北京房贷量下降50% 贷款炒房已成过去时(北京商报) 新政出台前的房价高位,让许多人萌生了将老房子卖掉再换新房子的念头,然而突然而至的贷款新政让这种想落套房子再赚点钱的想法落空。近日,伟嘉安捷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截止到5月底,北京市的房贷量对比新政前(3月份)缩水50%,其中用于投资型的房贷下降尤为明显。新政出台前在二手的房贷中有近五成的购房者是利用贷款炒房,新政实施后,这一比例明显减少。目前,在二手房贷中具有炒房性质的贷款者不足一成。 新政打压贷款炒房已见成效 - 7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3月底是北京的房地产市场最为疯狂的时刻,短炒买家积极涌入二手房市场,不少投资者由于资金不足利用贷款炒房的案例比比皆是。中易安北京营业部总经理宛玉敏回忆说,根据他们当时的交易数据和北京市住建委公布的网签数据,当月北京市发放的贷款中有五成的贷款为炒房者所贷。 “其中有不少业主是将自己的房子抵押或者是出售,然后再贷款多买几套二手房,在高位时卖出的。”宛玉敏表示。但是进入4月后,随着政府打压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的政策不断出台,让不少业主“在高位”被套牢。 “在市场上纯凭自己手头资金炒房的投资者毕竟是少数,随着国家严控二套房贷、叫停三套房贷后,市场上的投机行为基本上已经被挤干。”宛玉敏说。 记者从伟嘉安捷了解到,截止到5月底,北京房贷市场交易量继续回落,环比上月降幅约25%左右。同时记者了解到,4月份房贷环比3月份下降幅度约为24%,综合来看,到5月末,北京房贷市场相比新政前下降近50%,而其中投资客所占的房贷比例已经不足一成。 二手房全款客户上涨近1倍 导致5月交易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对二套房认定标准的从严。伟嘉安捷分析,一方面,从宏观调控的政策精神层面看,各商业银行对二套房以住房套数和贷款记录“双项选择”作为认定标准,执行起来虽说有着不小的困难,但各银行已然“铁面无私”,借款人只有妥协接受。另一方面,公积金贷款对二套房审核更为严格,其规定只要借款人的家庭成员名下有过住房或是有过贷款,不论该房产是否出售或贷款已结清,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时一律被视为第二套房。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双双从紧,对借款人产生了很大的心理影响,从而导致交易量下降,新政调控的“威力”在5月份较为集中地体现出来。 由此也造成市场上全款买房人数的增加。记者获悉,在3月份时,贷款买房和全款买房的人数在市场上的比例约为8:2,而目前随着政策的调控,这一比例已经降至6:4左右。 记者了解到,这部分的全款购房者中,一部分为刚性需求,另一部分为此前房价高位时趁机卖掉老房子想赚一笔的人群。由于银行卡死二套房贷,首付比率调高和利率优惠取消,导致这部分购房者不得不全款买房。 伟嘉安捷认为,在相关政策完全落地后,银行及借款人将比照细则,根据自 - 8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身实际需求,决定是否应出手入市。不过,虽然5月北京房贷市场的整体交易量出现下降趋势,但是非交易类贷款中的抵押消费贷款却是逆市增长,不少借款人纷纷通过抵押个人或亲朋好友名下房产来购房。宛玉敏预计,抵押消费贷款有可能成为下半年房贷市场交易量的有力支撑。 3、市场尚未整体调整 部委表态调控“绝不松劲”(第一财经日报) 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已两月有余,各地楼市成交量萎缩明显,但房价并未出现民众预期中的普遍大跌的局面。 僵局未破之际,下半年的楼市看似依然扑朔迷离,而有关调控政策储备的预期不减。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各地要加强调控政策落实力度,绝不能松劲。 要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障人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决心和信心。” 市场尚未迎来整体调整, 以打击投机性需求为主的本轮楼市调控,率先影响的是楼市成交量。 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日前联合公布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6777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5.8%。 但从价格来看,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4%,环比上涨0.2%,房价涨势依旧,只不过是环比涨幅比4月缩小了1.2个百分点。 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上周四发表博客称,在调控政策出台后虽然销量下滑速度远大于2008年,但价格的波动则小于2008年,大降价暂时尚未出现。 究其根源,任志强表示,一是因为2009年的丰收让更多的企业手中拥有了大量的现金;二是2009年的救市政策让许多开发商对未来抱有幻想;三是中国的宏观经济并未出现紧缩和通胀(至少目前还没有那么严重的通胀)。 美联物业近日发布“北京住宅市场盘点”认为,目前二手房市场均价出现两极分化态势,高端物业高位坚挺与老旧住宅大幅折价甩售并存。而一手开发商尽管已纷纷使出各色打折手段,但总体9.8折左右的力度只能算是“优惠”,市场尚未迎来整体调整。 国土部:土地调控效果初显 下半年楼市何去何从,市场本身的调整和后续政策将是关键因素。 由于楼市销量下滑,存量房源正在增加。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6日,北京、上海、 - 9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重庆、深圳、广州、杭州6个一线城市的住宅期房库存已经高达261081套。在2008年,市场大规模的价格调整恰恰发生在一线城市库存总量在28万,30万套的区间。 在以往业界非议颇多的土地供应上,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幅。国土部昨日披露最新数据,2010年1,5月全国住宅用地供应同比增加59%。 国土部并未详细透露上述住宅用地中商品房用地的具体规模和涨幅,而这将是影响未来两三年房源供应的主要因素。 不过,6月28日下午,国土部部长办公会强调,房地产市场正朝总体向好的预期发展,当前,土地市场逐步回归理性,调控效果初步显现。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近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当前新房价格没有出现明显且普遍松动,全面的抄底依然为时尚早。房产税及加息举措如果近期能够推出,或将会对楼市进一步产生影响。 调控力度松紧争论 在楼市调控推进的过程中,一些噪音的出现值得关注。有的开发商就直言,“保八”目标会让中央政府对楼市的调控松动。 在近日国土部下属单位组织的一场内部座谈会上,中国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系教授朱道林即表示,最近可以看到一些地方已经在思考新的问题,比如是保持GDP稳定增长,还是选择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 不过,一些参与楼市调控的核心部委已出面表态,否认调控趋松。 除了住建部有关负责人的表态外,国土部也有后续动作。前述国土部部长办公会专门研究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 而从6月18到23日,国土部还就房地产用地管理问题先后在南京、长沙、重庆等地召开了座谈会,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强调,要主动坚决落实好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保障性、政策性和有合理需求的群众住房用地供应。 此外,国土部表示要全面推进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和处置力度;加强对土地供应和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 4、国土部称楼市调控不放松 进一步加强用地管理(中国新闻网) 记者29日获悉,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近日主持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会议强调,要狠抓落实,进一步坚定整个国土资源系统主动参与 - 10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房地产用地调控的决心。市场人士认为,此次会议发出的声音,可看作是针对目前楼市胶着僵局,有关部门作出的首个官方表态,即中央政府的房地产调控并不会放松。这将有助于市场各方明确楼市政策预期。 在此次会议上,徐绍史表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调控要求加大房地产用地供应,有力有序推进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各项工作。据统计,1-5月全国(不含新疆、西藏、生产建设兵团)住宅用地供应同比增加59%。 会议强调,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是国土资源部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接下来要狠抓落实,进一步坚定整个国土资源系统主动参与房地产用地调控的决心;及时调整完善以保障性住房用地为主的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狠抓落实;加快推进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确保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部署开展坚持和完善招拍挂试点,加快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地诚信制度;主动沟通协调,做好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自今年4月“新国10条”出台已经两个多月,楼市成交量低迷,观望情绪愈来愈浓,如何打破胶着僵局正在考验中央政府的智慧。而国土部此次会议,是政府相关部门发出的首个表态,对于明确政策预期或起到拨云见日的作用。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也表示,要“进一步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贠小苏在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分片座谈汇报会上强调,土地参与楼市调控政策将不会改变。他表示,要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中小套型商品房三类用地量占住房供地计划总量的70%以上;全面推进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闲置地清理和处置力度;加强对土地供应和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房地产用地调控和监管的共同责任机制等。 5、住建部将搭建部与省级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平台(证券时报)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是当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住建部将制定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系统建设框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搭建部与省级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平台。 该负责人表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思路是以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房屋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部、省、市三级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实施房 - 11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创造条件。 6、房地产政策满意度调查:逾7成开发商支持调控(证券时报) 调控政策出台之后,SOHO中国的老板潘石屹曾公开表示,支持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新政。同样,对调控政策表示支持的还有万科。近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万科总经理郁亮表示,这次调控不是严厉打击的开始,而是重新建设的开始,市场格局重新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也将发生变化,发展商必须主动配合这种趋势。 5月底发布的《中国房地产政策满意度调查》也显示,逾七成开发企业对今年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新政表示“支持”,并认同政策的调控方式与调控力度,认同比例分别为77.27%与68.18%。 在很多人看来,所谓“支持”或许是房地产开发商故作姿态。因为楼市调控出台之后,受到直接影响的就是房地产开发商,惨淡的楼市成交、日益绷紧的资金链条、面临下调的房价,都会对开发商的盈利前景造成影响,他们没有理由支持调控新政。对于潘石屹的表态,曾有不少人质疑,是潘石屹为了销售旗下SOHO中国的商业房产而故意“搅混水”。 不过,联系2008年末潘石屹关于楼市“百日剧变”言论,或许可以很好地理解他支持楼市新政的动机。当时潘石屹认为,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之间很可能会以兼并、重组、项目转让的方式进行整合。 但是由于2009年初中国政府出台力度空前的房地产救市政策,预言中的大变动并未出现,中国房地产市场反而出现楼市一片繁荣、房价一路飙涨的盛况,中国房地产行业失去一次大整合的良机。 记者2009年初对某大型房企进行采访时,该公司总裁就对当时推出的房地产救市政策大为不满。他认为政府的救市政策严重干扰了房地产市场正常发展,造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导致优势企业反而竞争不过实力不济的劣势企业。他表示,2008年末公司已做好了大肆收购兼并的准备,但救市政策的出台完全打乱了公司的发展计划,并使公司在2009年的楼市大反弹中处于被动。 近期发布的2010中国房地产上市测评研究报告印证了上述说法。报告显示,2009年房地产市场火爆时,在一些房地产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同时,规模庞大、实力较强企业的相对市场占有率却呈现出下降态势。 目前看来,今年的楼市调控虽然对部分资金紧张的房地产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但 - 12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是对于那些手握巨额资金、2009年下半年以来多次在全国的地王争夺战中铩羽而归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简直就是一个低价获得土地资源、淘汰竞争对手的天赐良机,这也是那些实力型房企大多支持楼市调控新政的根本原因。 不过,鉴于2007年至2008年房市出现过先调控后救市的政策变化,很多实力房地产开发商认为此次楼市调控仍旧充满不确定性,担心再次出现调控政策突然终止、救市政策出台的情形。当前除了恒大地产高调宣布将进行行业整合外,其他大型实力房企态度都比较谨慎。 7、国家六部门要求 各地保障房规划七月底前公布(北京日报) 为了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住建部等国家六部门昨天联合部署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各级2010年至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要确保于今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在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的通知》中要求,规划编制的重点一是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 “通知”还要求实行规划逐级上报、逐级审查制度,上级规划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规划进行审查。省级2010年至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要确保于6月30日前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各级2010年至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要确保于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各级“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要确保9月底前编制完成。 8、国土部: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专户预存制度(新京报) 国土资源部日前召开部长办公会,会议强调,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需要在用地预审中足额落实征地补偿费,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 会议认为,目前征地管理工作中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且征地批后实施监管需要切实加强。有必要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规范性政策,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此次会议上提出了“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的要求。 据悉,广东、贵州以及淮安、宿迁等地已经试行或者建立起这一制度。 以贵州为例,在土地征收报批之前,就要将征地补偿款足额存入征地补偿款专户,等 - 13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到用地获得批准后,可及时足额将补偿款交给被征地农户。征地补偿款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不含城市房屋拆迁费。 另外,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需要在用地预审中足额落实征地补偿费,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将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到农民个人,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明确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简化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以及落实征地批后实施反馈制度。 9、国土部用卫星遥感图片查违法用地 首启问责制(新京报) 一场针对违法用地的问责风暴即将展开。国土部将在8月召开集体约谈会,约谈违法用地严重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对其提出预警,促其整改。 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国土部昨日公布问责时间表,据悉,作为中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国覆盖的第一年,将根据检查结果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实施问责。 违法用地严重将被约谈 “卫片执法”是通过卫星遥感等技术,可以将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形成卫星图片,将该区域前后不同时间的卫星图片进行叠加对比,哪里有违建,哪里乱占耕地,都可以一目了然地反映出来。 2000年至今,国土资源部已经组织了10次土地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今年也是中国首次将检查面覆盖全国。主要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城市, 以及其他人口在50万以上的155个城市。 按照此前出台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对当地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负总责,当一个地方土地违法严重,比如违法占用耕地的量超过了这个市县当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或者虽然不到 15%,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问责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这意味着,以城市来说,这155位城市的主要负责人,将面临督察、验收、约谈问责的考验。 将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2009年度土地卫星图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已进入数据填报阶段,各地已结束自查,正在将自查数据汇总并上报国土部。 但自查只是开始,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称, - 14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7月初,将组织若干督察组开展实地督察,重点核查各地自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8月,召开集体约谈会,约谈违法用地严重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提出预警,促其整改。同时,将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9月,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并根据检查结果,启动问责工作。 为了给违规违法用地严重的地方警告,国土部自2008年开始动用约谈方式,并逐渐常态化。而今年也是大面积实施正式问责的第一年。 10、国土新规划三大变革 限制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经济参考报)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划》在国家层面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并明确了各自的范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有关专家和官员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将使区域发展实现三大历史性变革:调整国土空间结构,集约化国民生产与生活;实现地区间人均财政支出水平的均等化;淡化和摈弃G D P政绩考核体系,走向差别化政绩考核。 重整河山:“国土空间”指导区域规划 日前,在“环球夏季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表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要调整空间结构,重整河山,使产业集聚布局,人口集中居住,城镇集中分布。” 据介绍,《规划》的制订基于一个基本事实:我国虽然国土辽阔,但人口众多,真正可供开发利用、适宜人们生活居住和生产的空间有限。几十年来的粗放式发展,一些地区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盲目开发,造成水源污染,河湖干涸,环境污染加剧。 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概念———“分层次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2007年9月,《规划》形成初稿,3年后获通过。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告诉记者《规划》之所以经过长时间酝酿慎重推出,除了涉及到繁琐的核算和制度因素外,还牵涉到各个地区的发展利益,涉及到各个部门政策的调整。 以往的规划更多地是以协调经济为主题,而本轮主体功能规划则整体上着眼于“国土空间”中经济、人口、环境等的可持续和均衡发展。据了解,全国主体功能区将分层次推进,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国家层面将选取30%左右的国土,分为国家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4类。其余的全部国土由省级划定主体功能 - 15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区。 专家表示,从去年至今,国务院围绕我国的东、西、东北和中部四大经济区域,密集批复了十几个区域规划。这些区域规划中,虽然有的突出了发展低碳经济,但缺少一个指导性的文件来指导各区域的发展。所以,《规划》要求各地区不能只“埋头发展”,不顾自身发展定位,忽视全国性、总体性的利益。 转移支付:实现人均财政支出均等化 专家告诉记者,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实现区域的主体功能区定位,走出一条区域协调发展的道路,关键要确立一套各级政府、各类市场主体能够自觉自愿沿着这条道路前进的机制和体制,这就需要调整和改革现行的一些政策和制度,其中最核心的是财政和绩效考核。 专家表示,对财政体制需要进行“再改革”。改革的方向应该是,使各地区财政支出的规模主要取决于人口的规模,而不是现在的主要取决于财政收入的规模,这样地方推动发展的行为才能不被扭曲。 据有关方面预期,《规划》实施后,我国将逐步建立以均衡性财政转移支付为主体的转移支付体系,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生态地区和农业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系数;增设生态地区生态保护支出项目;统筹目前的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转移支付并改为综合性的生态修复转移支付;加大各级财政对禁止开发区域的投入力度。 “应该在科学选定因素和确定权数的基础上,对目前的均衡性(一般性)转移支付公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其最终目标应该是地区间人均财政支出水平的均等化。”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表示。 专家建议,为了保证一般转移支付公式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可以考虑设立一般性转移支付拨款专家委员会,专门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公式的确定和调整,提出转移支付方案,经国务院批准,报人大审批。 淡化GDP:走向差别化政绩考核 “绩效评价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评价导向,应根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而不应对所有地区实行同样内容的考核。”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一个可以预期的政策趋势是,国内政绩考核将发生重大变革。对城市化地区,应强化对经济机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自主创新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的评价,弱 - 16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化对GDP增长、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的评价。对限制开发的农业地区,要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的评价,弱化对工业化和城市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主要评价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等。对限制开发的生态地区,应强化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评价,不应评价GDP、投资、工业、农产品生产、财政收入和工业化、城市化等。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一些地方出现无序开发、不当竞争、盲目攀比GDP等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行的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或者说评价机制不合理、不科学、不规范,从而诱导许多地方领导的短期行为,热衷于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杜平表示,对于地区发展的评价,要坚决摒弃GDP导向的指标体系。因此,在指定有关测评或考核指标和标准时务必强调突出当地居民是否得到更多实惠,基本民生问题是否得到改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社会实现情况,社会稳定程度等方面。 11、国税总局出招挤压房企现金流(南方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4日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首次硬性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和清算时的核定征收率。预征率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不得低于1%;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昨日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的多名分析师分析认为,严格征收将对企业的现金流影响比较大。 各地选高价盘重点清算 此前,我国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只是规定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有的搞预征,有的则没搞;实行预征的地区,最低预征率也不一致。核定征收率的情况也与此相似。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首次划定土地增值税“两率”征收最低标准。 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通知明确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核定征收率,通知规定:“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各省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制定核定征收率。” - 17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国税总局要求各地选择3至5个定价过高和上涨过快的项目,作为土地增值税重点清算对象,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清算工作。各地要在本月底前将本地区的清算和重点清算项目名单上报国税总局,国税总局将就各地对重点项目的清算情况进行抽查。 广州现行预征率需再上调1% 据了解,广州市2004年实行土地增值税预征。2008年开始,广州市(含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普通住宅1%;其他商品房2%;经济适用住房(含解困房)和限价商品住宅不实行预征。 根据《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州市现行“普通住宅1%”的预征率,与“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这一最新要求明显不符。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是否调整现行预征率,会按照上级部门转发的文件执行。 12、国土部:差别化土地供应 优先保障民生用地(中国新闻网) 6月25日是第20个全国“土地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25日在第2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纪念活动上表示,节约集约用地,是破解当前“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两难命题的重要出路,要加快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实行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优先保障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主题是:“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徐绍史说,中国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进程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端的农村土地改革,到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我们创造了连续三十多年高速增长的经济奇迹,最深刻的动因源于土地,最强大的支撑来自土地。在看到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为此付出的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 徐绍史提出,节约集约用地,是破解当前“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两难命题的重要出路,也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加快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实行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优先保障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切实保障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以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出一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新路子。 徐绍史说,依法管地用地,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 18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要加快构建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加快构建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加快构建“天上看得见、网上查得实、地上管得住”的土地执法监管新格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追究违法违规用地责任。 13、据七部门意见拖欠公租房租金可从工资中划扣(中国房地产报) 昨天,由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根据意见,租赁人若拖欠租金可从工资中扣除。 应向外来务工者开放 意见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投资者可转让公租房 对于公租房的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租赁合同期满可续租 公租房在出租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另外,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拖欠租金从工资中扣 根据意见,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马上就访 旨在解决“夹心层”住房难题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展公租房对“夹心层”提供稳定房源,满足其过渡性基 - 19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本居住需求,为破解外来人口住房政策这一重大课题提供了具体途径,对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目前,如果全部依靠扩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覆盖面,一方面财政无力承受;另一方面,部分“夹心层”群体随着收入增长,几年后将具备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支付能力,对政府保障的需求是阶段性的。因此,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 14、北京拟规定"十二五"禁止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北京商报) 市政协“北京十二五发展规划若干建议”出炉 保障性住房应禁止上市交易 在历经国际金融危机“洗礼”之后,北京如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科学绘制“十二五”规划蓝图,破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时代命题,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昨日,市政协常委会通过“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若干建议”,22个调研报告涵盖了非公经济、金融市场、南北产业聚集区、房地产业等关乎首都经济“十二五”发展的方方面面,而“破解‘十一五’难题,寻求‘十二五’发展良机”便成为了上述22个调研报告的核心内容。 十二五?房地产 保障房封闭运行避免流失 统计显示,“十五”期间,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处于供求基本平衡状态;但在“十一五”期间,除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外,由于人口机械增长加快,外来购房比重提高;居民收入持续提高,改善性需求旺盛;城市拆迁加速,被动需求较大;投资性需求强劲,部分需求提前入市,使得各年均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尤其是2009年一季度以来,销售量连续5个季度高于供应量。供需矛盾直接导致了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快速攀升,其中四环房价从2009年一季度的15124元/平方米上涨至2010年4月份的34112元/平方米。 根据市政协城建环保委通过对人口增长等方面对北京市“十二五”期间的住房需求进行计算后发现,由于城市化等因素,“十二五”期间,北京市每年的房屋需求量远远高于“十一五”期间,为此,在市政协城建环保委的调研中建议,北京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应坚持“保障低端、支持中端、放开高端”的原则,建立市场与保障有机结合的住房供应体系,市场与保障相辅相成,坚持市场化方向,也应坚持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把其作为引导和调控市场的重要战略措施。 其中在保障房方面,北京市应在“十二五”期间实行住房保障封闭运行。“所谓封闭 - 20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运行就是新建的保障房配售、出租、出让都要经过政府的手,不能由持有者自行买卖,即便是满五年的部分保障房,如果持有者打算转让,应该只能卖给政府,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要交易部分增值收益即可自由买卖。”调研报告建议,新购买的政策性住房要实行封闭运行,防止政策性住房资源不断流向商品住房市场,实现政策性住房资源持续发挥效能。 在商品房方面,报告认为由于投资需求目前仍然很强烈,因此一个本地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政策应该持续一段时间,同时考虑到目前外地全款炒房尚处于调控的“漏网之鱼”,为此,调研报告建议应限制外地个人仅仅为了投资而在北京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同时对持有多套住房、高端住房等研究征收房产税或物业税,利用普查成果,对闲置房产征收房产税或物业税。 十二五?金融市场 多元化解决投融资市场体系 作为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所在地,又是大型中资金融机构总部和国有大型企业总部所在地,北京已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内金融决策、管理、信息、服务四大中心。北京的金融资产总量占全国金融资产总量40%以上,金融机构高度聚集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必备条件。 然而在北京市政协专题调研组为期两个月的调研中发现,由于金融市场种类与层次比较单一,缺乏证券、期货、黄金等国际金融中心典型的金融交易场所,目前北京还未形成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而这也直接影响到北京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进程和阶段。 不仅如此,从目前北京拥有的金融机构来看,以中大型机构居多,而中小机构少,内资机构多而外资机构少,金融产业链不够完整,结构不够合理。 为此,市政协专题组形成的调研报告建议,北京市在“十二五”期间,应该大力发展属地金融要素市场,一方面努力将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市场尽早发展成为国家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主场 (论坛 新闻)所和管理总部,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首都投融资市场体系,让北京更多的优秀企业尽早上市,并鼓励发展规范化的民间信用,积极创造条件组建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草根”区级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 另一方面对北京产权交易所进一步增资扩股,形成由北京市国资经营公司相对控股和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新机制,并以北京产权交易所为依托,发起设立林业、矿业、文化、知识产权、国际版权等具有北京特色的专业型高端产权交易场所,努力发挥商品和信息交易市场的金融效能。 - 21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十二五?文化创意产业 成立“大文委”解决多头管理 据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至2009年,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0.1%提高到了12.6%。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在北京蓬勃发展的同时,制约其持续健康发展的缺陷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市政协调研组发现,目前尽管北京市成立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并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协调相关工作,但从行业管理而言,文艺演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文化市场的管理仍分属于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管理的交叉重叠。 与此同时,政府重政策资金扶持轻文化建设的问题比较突出。“就文化创意产业而言,产业或创意只是载体,最根本的还在于其承载的文化。”调查组表示,尽管目前北京市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很大,但在推动文化建设方面比较滞后,如社区文化设施配套建设还很不到位;高水准的公益性文艺演出不多;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依然严重等。 而发展定位雷同的现象更是十分普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决策做出以来,各区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热情十分高涨,动作很大,但有些地区盲目追求大而全,从而出现了不同地区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定位雷同、恶性争夺资源的现象。”调研组认为,这既造成了资源的重复浪费,更是在内部消耗了我们大部分的发展动力。 “我们考虑是不是可以组建北京市文化委员会,以‘大文化’统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上述调研组在递交的报告中建议,应加大政府机构改革的力度,整合文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旅游局、体育局等政府部门的职能,成立“大文委”来统一管理北京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此外,为了解决重政策轻建设的问题,报告建议可以通过成立集聚联盟、加强园区沟通交流等方式,建立产业集聚区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推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各自的主导产业定位,形成差异化的互补发展。 十二五?交通 提高汽车使用成本缓解拥堵 从2300辆到100万辆,北京的机动车用了48年时间,这一数字在2003年8月、2007年5月,先后突破200万、300万大关,分别用时6年半和3年9个月,而东京这一过程分别用时5年和10年;从300万辆到400万辆,北京仅用了2年7个月,而东京实现这一变化却用了12年的时间。 快速且大幅度递增的机动车保有量带给北京市的除了严重交通拥堵外,更有能源的巨 - 22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额消耗以及尾气排放量的逐年增加,研究表明,车辆速度从40km/h降低到15km/h时,排放平均增加250%,油耗平均增加67%。而北京是一个平原城市,空气扩散速度慢,中心城区增加的机动车尾气排放使得市区空气质量恶化。据统计,目前北京市空气中40%-60%的可悬浮颗粒物、80%的碳氢化合物(HC)、70%-80%的氮氧化物(NOX)均来自机动车尾气。能源消耗方面,按照目前使用强度测算,全市每增加100万辆私人小汽车,每年至少增加13.5亿升的燃油消耗。 “目前北京市机动车增长速度已超过每年50万辆,如果不加以控制,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很快将会失去效果。”在市政协调研组看来,从根源上控制机动车的增长速度是最有效、最直接、也是最首当其冲的一项措施。为此,他们建议,应该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尽快开展机动车总量调控工作,研究提出每年汽车增长量的控制指标,并研究出台与机动车总量控制相应的配套政策及法律、法规体系;并提高购置税,加大首次购车成本;加强汽车上牌管理,严格实施按车位证上牌管理的办法。 而此前已经开始采用的提高停车费实行差别化的停车管理收费政策,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实行不同的停车费率更是应该在下一阶段进一步扩大地域范围,引导小汽车在中心区外围换乘公共交通。“当然如何在合适的时间通过收取拥堵费、排污费、环境税等手段,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抑制机动车需求,也是极佳的解决之道。” 十二五?收入 提高一线职工初次分配比例 尽管随着本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劳动者报酬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整体上升,然而增幅的缓慢却不容忽视。 根据市政协调研组调查显示,目前,北京市七成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线,其中三成以上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全市平均线50%以下。市政协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一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仅为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47%,部分企业以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固定工资定薪标准,而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为21.4%,与国际通常比例的40%-60%有较大差距。12.8%的职工反映,5年来未涨过工资。由于被调查企业工资水平普遍不高,也面临着“招工难”、“留人难”,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小,规模以下非公企业中,基本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为此,调研报告建议北京市“十二五”期间解决生产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低的问题,着力点应放在“提低”和“扩中”上,努力提高企业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并建立健全有效的机制和制度加以保障,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社会公平发展, - 23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将“调节收入分配”相关问题作为一个独立部分写入“十二五”规划中。 “十二五”规划应提高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首先应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在“十二五”规划中列出明确的时间表,逐步将最低工资水平提高到社会平均工资的40%。在统计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时,还应将乡镇企业、非公企业职工纳入统计范围,真实反映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能够真正起到为部分低收入职工增加收入“兜底”的作用;还应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有效增加职工工资收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务负担,有效提高普通职工收入水平;三是调整税收征收对象,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避免扣除简单化所造成的征税上的不公平,减轻税负,使个人所得税发挥出更大的分配调节阀的作用。 十二五?非公经济 独立部门解决政策落实难问题 非公经济对于整个社会的贡献早已众所周知,截至2009年底,北京私营企业数量累计43.23万户,个体工商户累计80.79万户,同比增长分别为12.7%、4.4%;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本总额达5987亿元,同比增长20.5%;实现纳税额283.20亿元,同比增长13.4%。 近年来,国家的利好政策频频出台,推动非公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的意愿明显、指向明确,但市政协经济委、港澳委与民建市委、市工商联组成“十二五”规划经济发展专题组,在经过3个月的调研后却发现,北京市虽然在政策制定方面与国家政策口径严格一致,但某种程度上仅仅是对上级政策的复读,缺少创新和措施上的因地制宜。 “当前,虽然宏观政策不少,但微观政策,特别是执行层面的实施细则很少,往往让执行部门无所下手,好的政策难以落地。”为此,调研报告建议北京市应在“十二五”期间借鉴发达国家和我国沿海省市经验,尽快设置一个专门面向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相对独立的政府部门,例如非公经济发展办公室或中小企业促进局,并明确其行政地位和相应职权;大力规范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合并职能交叉的部门或重复的职能,使民营经济和小企业在要素获得和政策落实方面能得到相对平等的政府部门支持。 同时对已有法规条例做持续梳理,细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区别制定发展规划,并及时根据规划要求,出台具体发展意见,对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例如一个季度一次等,并将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管理体系。 - 24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15、北京二套房贷利率上调 三套房停贷(上海证券报) “北京自6月初开始已按从严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执行放贷,投资性购房者也更加谨慎了。”7日,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自6月初开始,北京各家银行已经严格按“京12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二手房批贷、放款周期也因此延长。与此同时,银行对外地人贷款申请审核异常严格,均要求外地购房人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后才会受理,否则是不能够申请贷款的,该政策已经成为外地人在京购房的一大门槛。 “4月份北京银监局下发‘先抵押后放款’的通知,使得贷款人拿款周期延长至少一个月。”伟嘉安捷研究员向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新政后银行对借款人之前的贷款纪录追查更为严格。目前,银行已陆续开始通过“认房又认贷”来认定二套房和三套房,对于审查出二套房客户首付、利率均予以上调,三套房客户已全面停贷。 而且,“银行对借款人及配偶之前贷款纪录审查时,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询到借款人家庭名下有过两次贷款纪录,那么不论该房产贷款是否已结清或出售,再申请贷款时都属于第三套房,银行是拒批的。”一位业内人士说。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各家银行对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资质审核更加苛刻,如果借款人之前有过一年内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纪录,就会遭到银行拒绝。银行对贷款房屋房龄的审核也更为严格,多数银行对于房龄在20年以上房产基本不受理贷款申请。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调控推进,北京楼市成交也陷入低谷。据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统计,6月首周北京商品住宅总成交量仅为595套,环比下跌58.4%。 “我们预计6月份北京楼市成交量继续延续5月份下跌的趋势,商品住宅总成交可能低于4000套,创2009年以来最低点。”中原地产张大伟说。 16、北京:公建5年民宅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竞报(竞报) 近日,本市首个有关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办法》充分吸收了目前国际上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全面贯彻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办法》对建筑物整个使用阶段的使用行为、检查维护、安全评估与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改变了过去“重事后、轻事前”、“重治危、轻防危”的 - 25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被动管理方式,实现了由“治危”向“防危”、由“处理结果”向“消除隐患”、由“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助于建筑物长期保持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保证房屋住用安全。 使用人应当承担报告责任,遇恶劣天气管理人应查房,公共建筑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使用人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这是近日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的。这是本市出台的第一个有关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的规范性文件。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3月开始,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启动了《办法》的编制工作。在反复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今年3月份完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上公开征求了意见。最终出炉。该《办法》共分九章六十二条,分为总则,安全责任,安全使用,检查维护,安全评估与鉴定,安全问题的治理,应急抢险,监督与管理等内容。 扩大了房屋管理范围 《办法》的管理范围不仅包括房屋本体,还包括房屋配套建设的围墙、烟囱、水塔,配套的线路、管道,以及电梯、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燃气设施、消防设施、电气设施、供暖设施、防雷装置和二次供水设备等设备。改变了长期以来只管房屋本体,不管附属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的现状,较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适用范围更全面。《办法》规定,房屋建筑的所有人是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建筑管理人是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承担管理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房屋建筑所有人有责任保证房屋建筑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房屋建筑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建筑;房屋建筑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屋管理单位为主)应当对房屋建筑进行检查维护,对危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报告;房屋建筑设计单位应当在房屋建筑达到设计使用寿命前1年,以书面形式告知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并同时告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使用人应当承担报告责任 《办法》将房屋建筑所有人、实际占有人定义为安全责任人,并规定其应当对房屋建筑安全使用、检查维护、安全评估与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承担责任。规定了管理人应当承担检查维护、发现使用安全问题进行治理和报告、制止违法行为和宣传使用安全知识等责任。规定了使用人应当承担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并进行日常查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的 - 26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责任。此外,《办法》还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对房屋建筑的使用安全责任予以了明确。 遇恶劣天气管理人应查房 依据《办法》,管理人须对房屋的开裂、变形等异常情况及室内外公共区域装饰装修的松动、起翘、脱落等现象进行日常检查;在采暖期或大风、大雪等极端天气到来之前,管理人应当对房屋建筑采暖设施完好性、安全性及公共部位外窗、房屋建筑附属构筑物的牢固性进行特定情况检查。理顺了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办法》依据现行法规,对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进行了规范,为实现动态、无缝隙监管奠定了基础。 10年居住建筑应进行安全评估 《办法》对房屋建筑的安全评估与鉴定进行了详细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馆、商场、影剧院、宾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每5年应当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使用满30年的居住建筑,每10年应当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在安全鉴定方面,规定房屋建筑出现危及安全迹象、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毗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对房屋建筑造成影响等情形,应当进行鉴定。赋予了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职权。《办法》中规定了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安全管理检查职责时,有要求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发现问题责令改正的权力。同时,规定了房屋建筑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有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的义务。 开发商应当提供房屋建筑说明书 《办法》还规定,新建房屋建筑,建设单位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交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文件,明确告知购房人房屋建筑的各项性能指标、使用与维护保养要求、质量保修内容等。 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对于使用人改变住宅用途的行为办法进行了严格禁止。《办法》规定,居住建筑的使用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居住之外的经营性用房。使用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房屋建筑所有人同意,使用人在使用房屋建筑时,不得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办法》明确,房屋建筑使用人改变用途、变动结构和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为禁止行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存放易燃易爆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物品,在房屋中堆放超负荷重物,堵塞疏散通道,封闭建筑物的疏散出口,损坏消防设施,擅自拆改燃气、供暖、供电、通 - 27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讯线路等设施设备,这些行为都将被明确禁止。 建立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安全问题的治理,由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实施。对于房屋建筑安全问题治理,《办法》明确了实施者、治理措施、费用来源和应急处理,对房屋修缮的查勘、设计、施工、材料、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了危房的确认和处理措施。《办法》还明确了因房屋安全问题引发突发事故的,市区两级应急机构有权采取切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或者拆除毗邻建筑物等紧急避险措施。 危房使用人应当搬出 《办法》明确,确认危险房屋的鉴定结论,应当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做出。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结论的处理类别进行治理。危险房屋的处理类别分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 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出具的鉴定报告中应当注明观察使用或者下一次进行安全鉴定的时限;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设计单位在加固设计文件中应当说明后续使用年限;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者修缮治理;安全责任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者进行阻碍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权采取指定单位代为治理等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安全责任人承担。 鉴定结论的处理建议为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使用人应当立即搬出。使用人拒不搬出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向安全责任人、使用人发出停止住用通知,要求限期搬出。逾期未搬出的,由区县政府组织搬出。 17、北京申请限价房原房产净值按市场指导价计算(新华网) 针对限价房申请人在北京房产按每平方米20050元计算的传闻,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5日作出解释,申请家庭成员在京房屋资产净值按同地段房屋再上市指导价格确定。 互联网上近日出现一个“北京限价房申请出新规”的帖子,称“北京2010年6月13日新出了一个规定,限价房申请人的北京住房房产价值从每平方米6800元改为每平方米 - 28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20050元计算,这样一来,凡是有房子的都将超过57万元家庭总资产而失去申请资格。” 对此,北京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资产净值计算问题,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资产净值由审核部门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定期发布的同地段房屋再上市指导价格确定,或由审核部门依据申请家庭委托的有专业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 申请家庭拥有的房产资产净值的确定不再根据北京市最低计税价格确定,而是按照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定期发布的同地段房屋再上市指导价格确定,如果申请家庭对房产净值有异议,可委托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房屋资产净值。 据了解,这个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5月1日以后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按照此规定执行,5月1日之前已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的申请家庭的房产净值确定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18、上海房产税上报方案被指太软 征收未含存量房(上海证券报) [提要] 已经上报的上海房产税征收草案,提出房产税从新房开始征收,起征点为人均70平米,而暂不涵盖存量房。按照三口之家计算,方案中的房产税家庭起征点为210平米。【您怎么看上海房产税方案,】 “上海已经上报了房产税方案,但还没有最终的定论,甚至被认为太‘软’,因为方案中征收范围没有涵盖存量房。”昨日,在一年一度的“陆家嘴(18.28,-0.35,-1.88%)论坛”正式开幕前夜,一位接近上海市决策层的人士向记者透露了这个消息。“房产税只有出台时机的问题,没有出不出台的问题。”他说。 该人士是在昨日晚间举行的“浦江夜话”间隙,对本报记者独家透露了上述信息。今日正式开幕的“2010陆家嘴论坛”,由于正在举行的世博会因素影响,将会议日程压缩至一天,而“浦江夜话”可谓其“前戏”部分。尽管论坛的主题是“危机之后的经济结构调整与金融变革”,但房地产显然是金融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绕不过的坎。 该人士还透露说,已经上报的上海房产税征收草案,提出房产税从新房开始征收,起征点为人均70平米,而暂不涵盖存量房。按照三口之家计算,方案中的房产税家庭起征点为210平米。 - 29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19、上海规定公积金结余支持就近动迁安置房建设(新民晚报) 本市公积金结余资金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情况下,现阶段,可贷款支持中心城区旧区改造就近动迁安置房建设。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旧区改造工作推进大会。会议透露,今年1至5月,中心城区旧区改造动迁居民约7600户,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24.5万平方米。 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在发言中提到,“结果公开”作为拆迁新机制的配套监督措施,保证了基地操作“阳光到底”,前后一致,效果良好。 居民形容“结果公开”确保动迁“穿直筒裤,不穿喇叭裤”,各基地拆迁进度普遍加快。 去年,市房管局会同卢湾、虹口区在拆迁新机制的试点基地上,实行了电子打印文本签约。刘海生透露,在此基础上,市房管局将力推电子协议,重新建构拆迁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来说,就是将政策法规、拆迁许可、“两清资料”、基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资金和安置房源使用、评估价格、裁决强迁、信访投诉、公司人员管理等,全部纳入拆迁信息管理系统,对拆迁基地、拆迁操作进行全方位、实时的管理和监控,实现拆迁“过程全监控”“结果全公开”“统计全覆盖”。目前,此项工作的框架已基本成型。 去年以来,上海旧区改造工作发展良好,拆迁矛盾明显下降。市建交委主任黄融透露,“十一五”以来,中心城区旧区改造已累计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313.6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11.5万户。 黄融表示,目前,经市政府批准,公积金结余资金支持旧区改造的试点方案已上报,拟通过公积金部分增值资金,支持就近动迁安置房项目建设。下一步,上海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试点工作。 副市长沈骏出席上午的会议并讲话。 20、四川出6新规 房产中介吃“返点”将入黑名单(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监管部门将禁止所有商业银行与进入“黑名单”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合作 依靠手中掌握的客源信息,在各家商业银行面前“兜售”,以期获取高额的返点费,这种房地产中介机构将被所有银行禁入。 昨日,记者从四川省银行业协会获悉,该协会近日召集辖内23家主要会员银行开了专题会议,再次强调严禁“返点”行为。 - 30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记者了解到,四川银监局日前已出台正式文件,要求杜绝“返点”或“变相返点”,对违规宣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有不良记录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将建立“黑名单”,并实行退出机制。 成都房贷返点最高曾达8,。 一张100万元的单子,中介机构除了正常收入,还要从银行手里抽走8000元。因为,这张单子是中介介绍的。 2009年,深圳、上海、北京、南京等地纷纷曝出消息,称当地房地产中介机构靠着手中掌握的客源信息,在各家商业银行之间“兜售”,谁给的返点高,就把客源介绍给谁。 12月初,本报记者通过实地调查,发现蓉城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也存在类似行为。经过多方核实,了解到返点费率在2,。,8,。之间。 在本报率先曝光此事后,监管部门和四川省银行业协会都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摸底调查,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家金融机构实施自查,汇报自查结果。当时,一家吃返点的中介机构负责人不止一次向记者抱怨,责怪记者破坏了他们的“游戏规则”。 银协要求各家银行再次自查 6月10日,四川省银行业协会组织召开房贷“返点”治理工作座谈会,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中信、东亚、汇丰等23家中外资银行参加。四川银监局政策法规处等部门负责人当天也应邀出席。 会上,四川省银行业协会通报了部分商业银行向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等费用的治理情况。各家银行也进行了自查汇报,并承诺不再返点。 昨日,四川省银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房地产潜在风险较大,对中介市场、商业银行都可能带来影响,“我们非常有必要在这时敲响警钟,强调‘返点’这一违规行为是不可行的。” 记者从与会银行人士处获悉,当天有数家银行被点名。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有少数支行还在偷偷向中介机构返点,只是手法更隐蔽。 昨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一家曾经吃返点的中介机构,她透露说,自从上次被媒体曝光后,合作银行就不敢给他们返了,不过她听说还是有中介能拿到返点,“只是不像以前那样明目张胆了。”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银行业协会已要求各家银行再次自查清理整改,并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据称,对于主动上报的,协会将通过自律方式来处理,而对 - 31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被举报和被查出的,将上报监管部门,“那时就是行政处罚了。” 银监局封杀吃返点的中介 就在这次会议召开前不久,四川银监局向各家金融机构下发正式文件,对房贷“返点”公布了六条新规。 四川银监局要求,各家银行严格杜绝“返点”或“变相返点”,严禁通过向房地产中介机构支付“营销服务费”、“担保费”、“评估费”等费用,以获取房屋按揭贷款业务。对违规宣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有不良记录的中介机构将建立“黑名单”,并实行退出机制。据了解,凡进入“黑名单”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所有商业银行都将被禁止与之合作。 同时,银监局将督促金融机构主动承担消费者教育责任,鼓励推广直客式经营模式,改变目前过度依赖中介机构的局面。房贷“返点”将被作为今年违规查处的重要内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屡禁屡犯的机构和个人,将视其情况依法采取包括准入限制在内的措施,并希望大家举报。 昨日,成都一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从银行那里已听说了监管部门的新规,感觉这次严打力度似乎不小。不过,他对查处力度仍存在一定担忧,“如果发现了问题,是不是真的会严厉打击,‘黑名单’到底会不会启用,我们都不知道。” 21、武汉搁置新政细则 称国家新政影响超出预期(每日经济新闻) 受本轮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武汉房地产市场自5月份以来出现探底态势。其中,武汉远郊区楼盘更是扮演了探底的 “急先锋”。面对如此境况,慌乱的不只是房地产商和当初亢奋放贷的银行企业,地方政府当初既定的调控步伐也开始显得步履蹒跚。昨日(6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传言已久的“汉版”调控细则近期内不会出台,因为“国家新政影响超出预期”。 各路楼盘成交惨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走访发现,自6月中旬以来,武汉楼市逐步滑进冰河期,主动要求的看房客户数锐减,各种类型的楼盘不约而同地成交惨淡,“就连以前有很强购房意愿的客户都不主动联系了,”光谷一位新盘客户经理如是说。 而开发商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降价。上周末,有多家楼盘逆市开盘,郊区楼盘表现最为急切:武汉郊区某楼盘以3158元/平方米的片区最低起价开售,较之前4000/平方米的均价,降幅直超两成。其开发商负责人坦言,“调控影响越来越明显,选择这个时候 - 32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开盘,不动真格的,购房者不买账。” 不但新楼盘如此惨淡,二手房中介公司也出现集体半歇业状态。记者走访武汉三镇过程中,遇到的数位房产中介客户经理均给出了几乎同样的行情描述:“春节后的一个多月还可以,从4月底、5月初开始,尤其是6月份以来,基本就没有什么单子了。”与此对应,武汉正出现一波房产中介倒闭潮,以实力稍弱的小中介商为主。 业内高级分析师李国政提供给《每日经济新闻》的数据显示,整个5月份,武汉商品住房成交8561套、成交面积101.40万平方米,分别比上月下降35.36,和25.47,,但大部分楼盘价格还没出现真正松动,开发商依然“死扛”。 对此,武汉财富兴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策划经理李峰直言:“如果成交量继续这样下去,最先扛不住的肯定是小开发商的郊区楼盘。下半年的这轮降价潮将会是从郊区蔓延到中心城区,很有可能跌回2008年谷底。”而事实上,已经有开发商喊出“重回2008”的口号,宣称“让利10%销售,最高优惠可达20万元。” 新政影响超预期细则暂不出台 4月底,为配合“国十条”的实施,武汉积极制订“汉版”实施细则初稿,并征求过各方意见。当时,相关部门称“一直在寻找最佳公布时机”。一直拖到5月底,北京、深圳、广州、重庆等国内主要城市的配套细则相继出台,“汉版”细则也未能正式公布。而昨日,记者致电武汉市房管局获悉,“汉版”新政实施细则近期内不会出台,因为“房地产新政实施2个多月,武汉楼市所受影响,超过不少人预期。” 武汉市房管局市场处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表示,各地细则主要是针对二套及以上住房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随着中央发布二套房认定标准,再出台相关细则已经没有必要了。 李国政也认为:“只要能真正全面落实现有的系列措施,就能起到降温目的。所以,地方政府暂时没必要再出重手。毕竟,地方政府不可能重创楼市,在这个时候,政府肯定会以观望为主,不会轻举妄动。” 武汉市房管局参与新政细则制订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武汉实施细则具体什么时候会出台,还真不好说,但肯定会出来的。”而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此前则表示,该局已与银行方面接洽,以尽快实现房管、银行共享房产登记信息,暂时不会出台其他新政实施细则。 - 33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22、成都率先实验普惠制住房制度 每人暂定15平米(中国经济时报) 《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建议 6月5日,《2010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在成都首发,该报告建议,成都应制定“生者有其居”的普惠制住房保障制度,突出在新体制下住房制度的全覆盖、普惠制、均等化和公平性。 作为我国专门研究新型城市化战略的第二部年度报告,报告中首次计算出了全国2050年前进入万亿元俱乐部的城市清单;首次设计出成都先行先试的普惠制住房制度;首次计算出50个代表性城市上班平均花费时间表,其中北京最费时,为52分钟,成都则以需时31分钟排名第36位。 而在对全国50个主要城市进行的评价中,“中国城乡统筹能力”成都排名第一。 新型城市化水平成都排全国第五 《2010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由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牛文元教授牵头完成,着重解释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动力表征”、“质量表征”和“公平表征”;全面总结了以圈层理论为代表的统筹城乡空间配置模式;初步形成了中国新型城市化进程的统一判别;修正完善了衡量中国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指标体系;集中表达了“中国新型城市发展能力”的各类数量特征和动态评价。 报告还以成都为案例,在我国首次从理论上总结了城乡空间圈层结构与统筹城乡发展的关系。报告首次计算出在2050年前进入万亿元俱乐部的城市清单,其中成都市处于第一梯队,即在2020年以前实现。同时,报告发布了全国具有代表性的50个城市的新型城市化水平排序,成都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之后,排名第五;较去年上升1位。 建议成都在全国率先试验普惠制住房制度 据悉,成都建立了完善的公共住房体系,在保障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需求方面做出了成功的示范。牛文元认为,成都有条件继续探索住房制度的改革,建立“人人有房住、生者有其居”的普惠型住房制度。 牛文元解释,这样一种普惠制住房制度,要求建立一种包括“零租房、廉租房和普惠式住房”的住房体系,从而与市场经济下的商品交易行为彻底脱钩,明确政府责任,真正 15平方米 ,无偿提供给有等同教育、医疗、养老保险民生待遇的本地居民。 - 34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根据设计,普惠式住房的建设资金基本来源为政府财政。据牛文元测算,成都按每人15平方米的标准,如满足每年10万新增居民住房需要,政府需要每年建设150万平方米的普惠式住房,按每平方米2500元的建筑成本,大概需要37(5亿元的费用,约占2008年成都GDP的1,。这是成都经济完全能够承受的。 23、哈尔滨开征房屋租赁税打击炒房 税率5%至12%(新华社) 哈尔滨市日前出台政策,要求从6月份起正式实施个人出租房屋收入依法纳税管理办法,不管是自有房屋出租还是将承租房屋转租,都需依法缴纳房屋租赁税。 按照《哈尔滨市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收实施办法》要求,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应纳税额等于租金收入与综合征收率的乘积。其中,房屋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5,;住宅用房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及以上的,综合征收率为7,;非住宅用房月租金收入为营业税起征点及以上的,综合征收率为12,。 针对拒不申报等情况,哈尔滨市将按照租赁房屋所在地段的房屋租赁市场参考租金最低价格,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的租赁房屋租金评估价格依法核定租金收入。同时,哈尔滨市公安部门将依法查处逃税、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房屋租赁税的开征,将对投资多套房屋后转租还贷的炒房行为有一定遏制作用,但应谨防房主将租金再转嫁到租房者身上,变相加大租房者负担。 - 35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法 规 1、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但是,由于有的地区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小,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需改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各地区在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投入的同时,要切实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 (二)因地制宜,分别决策。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小户型租赁住房供需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规模和供应对象。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紧张的城市,应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地区要制订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 三、租赁管理 - 36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一)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三)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四)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承租人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的,应当退出。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四、房源筹集 (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二)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 (三)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认真落实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五、政策支持 (一)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 - 37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二)市、县人民政府要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投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给予资金支持。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补助。 (三)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制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 (四)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具体办法由人民银行、银监会制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 (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六、监督管理 (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责任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工作,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制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顺利实施。 (二)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租后。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准入审批,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的监督管理,做到配租过程公开透明、配租结果公平公正。对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四)各地可根据本意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各地已经出台的政策性租赁住房、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住房、农民工公寓(集体宿舍)等政策,统一按本意见规定进行调整。 - 38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科技与信息化正在引领发展转型,带动经济社会变革,加速形成现代化行政管理理念,重塑政府管理的结构和形态。国土资源管理的对象复杂,范围广泛,任务繁重,社会公众的需求越来越高。面对新的形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部以来,科技信息手段不断得到应用,提高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但是在运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管理、创新监管、提高参与宏观调控水平、加强廉政建设构筑惩防体系等方面,在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的准备依然不足。 为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国土资源管理方式根本转变,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运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国土资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以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和网络互联互通为基础,通过科技信息手段在管理各领域、各环节的广泛深入运用,构筑以科技信息手段为支撑的国土资源管理运行体系,转变管理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管理效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国土资源的全程监管和高效配置。 - 39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二)运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是: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革思想的命、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深入研究现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从规范创新管理、破解发展难题的高度来认识科技信息手段的重要作用,加强业务研究,设计工作抓手,转变管理职能,适应新的管理方式。 ——行政主导,技术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推进科技信息手段的广泛深入运用,加快制度设计和创新,根据管理改革和发展需要,系统提出业务工作对科技信息手段的需求。技术部门要积极跟进,捕捉和发掘需求,加强技术研发,全力协助行政管理部门推进成果应用,做好支撑服务。 ——统筹协调,整合资源。进一步统筹管理改革、制度建设与技术支撑,统筹数据获取、网络建设与系统应用,整合人、财、物等资源,真正“统起来、连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发挥科技信息手段的整体功能。 ——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重点加强资源开发利用行为、资源管理行为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和行政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以“管得住、管得好、用得好”为检验标准,以达到管理目标和取得显著成效为立足点。 (三)运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的主要目标是: ——整合各类信息,形成基础数据支撑体系。通过对土地、矿产、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和管理等各类信息的汇集、整合,形成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实现对全国国土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的全面掌握。 ——建立综合监管平台,改进执法和土地督察方式。通过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国土资源监管体系,促进监管的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实时监管。 ——推进管理业务网上运行,规范审批管理。通过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流程的网上运行和互联互通,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执行力和协调联动能力,规范管理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信息化。 ——深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增强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通过国土资源信息的更新、汇总和日常监测统计,掌握资源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以供定需、双向调节,增强宏观调控措施的针对性、灵活性。 ——构建资源市场网络体系,强化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通过土地、矿业权市场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全国统一的土地、矿业权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实现土地、矿 - 40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业权市场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推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树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服务型政府新形象。通过推进以四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为主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任务 (四)构筑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按照统一标准整合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等多种信息,构筑全国国土资源“一张图”,形成核心数据库,满足国土资源监管、宏观调控和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设计“一张图”建设方案,制定数据生产、汇交、管理、更新、应用服务的数据标准和制度。 ——规范数据生产和汇交,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的专项调查,在数据生产环节要严格执行“一张图”建设对数据标准的要求,及时向本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汇交数据并上图入库。 ——加快数据整合,2010年基本建成由基础地理、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矿产勘查和开发利用现状、国土资源规划数据为基础的 “一张图”本底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叠加各类数据。 ——做好历史数据补录,建立数据更新长效机制,实行“谁生产,谁负责”的数据更新制度,基础数据更新由各调查评价主管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纳入调查评价工作制度,业务数据更新分别由各业务部门制定实时更新措施。完善网络环境下的业务数据报备机制,不断创新数据实时更新的技术手段和措施。 (五)建立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整合相关应用系统,建立贯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业务、覆盖管理各环节的综合监管平台,改进国土资源执法和土地督察方式,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 ——2010年完成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指南的制定,梳理和确定各级国土资源监管的目标、主要内容。 ——各类管理业务的主管单位共同参与,建立覆盖土地“批、供、用、补、查”、土地登记、地价监测,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年检、资质管理、地质资料汇交、矿山环境监管、矿山土地复垦利用、地质灾害监测等业务的综合监管平台。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推进综合监管平台的日常应用,建立运行机制,实现土 - 41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的全程常态化监管。进一步深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基本农田检查等专项工作。 ——利用监管平台,整合违法线索信息,创新执法方式,开展在线土地督察,逐步扩大例行督察和审核督察覆盖面。 (六)加快四级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流程的网上运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管理业务梳理,统筹各类管理业务需求,建立覆盖国土资源管理所有业务的应用系统,实现四级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流程的网上运行。 ——建立和整合行政办公、行政审批、综合统计、重大投资项目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科技成果与外事管理、人事(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系统,并实现网上运行。2012年以前,四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办公和行政审批都应实现网上运行。 ——加强系统建设和运行的整合集成,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省以下三级应用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统筹,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延伸至乡镇国土所。 ——强化各级应用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不断推进各类备案信息和公文的远程电子在线报送。 ——深化系统应用,逐步把质量保证、绩效评估、内部监管内容嵌入应用系统,加强在线电子监察、重要事项的网上督办和内部信息报送与发布。 (七)增强参与宏观调控的主动性、灵活性。利用“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加强数据汇总和模型分析,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和改善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 ——2010年实现各专业统计、综合统计成果信息在综合监管平台中汇总、生成和分析,并及时将成果转化为对国土资源形势的分析和研判。 ——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率、供地率、土地利用和市场交易等情况的研究和信息汇总分析,增强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供需双向调节的针对性,科学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控制审批节奏。 分利用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掌握全国矿业权设置、矿产资源产能等情况,有效调控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总量、类型和结构。 (八)推进全国统一的土地、矿业权市场网络体系建设。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全国统一、规范、高效、有序的土地、矿业权市场体系,提高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效率,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 - 42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进一步完善土地、矿业权出让的市场机制和工作程序,健全土地、矿业权出让市场交易规则、制度,建立网络化市场信息渠道,形成全国统一的土地、矿业权市场网络体系。逐步将土地和矿业权登记、转让、抵押等市场交易信息纳入综合监管平台。 ——利用门户网站公示土地、矿业权出让和招拍挂信息,以及矿业权人诚信信息,发布交易规则和流程,公开土地出让合同,定期公布全国重点城市地价信息和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执行情况,跟踪督察重点房地产企业土地储备情况。建立全国矿业权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全国矿业权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 (九)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切实将各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政策宣传的重要阵地、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持续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建立网上信息保障、网上服务、互动交流、网上信息受理和反馈等方面的机制。 ——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加快各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2011年以前要完成全国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网站信息整合,提高网站亲和力。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上网公开本单位掌握的信息,规定主动公开的必须及时通过网站公开,重点加强政策法规、规划、行政审批结果、办事程序、土地和矿业权市场、预算、人事任免等信息的网上公开。借助门户网站及时回应公众质疑,澄清社会关注的国土资源管理热点问题。 ——将行政审批结果公开与受理、办理工作衔接起来,形成“一条龙”服务,保障每一项行政审批结果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都及时上网发布。逐步推行网上办事服务。 (十)积极探索部门间信息共享服务。将信息共享服务作为延伸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链条的重要措施,积极探索并推进信息服务集群化和产业化。 ——统筹金融、税务、公安、民政、建设、水利、农业、统计等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和媒体的需求,建立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设计和开发信息服务产品,提供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品牌信息服务。 ——继续与银监会和证监会合作,2010年将银行国土信息查询服务覆盖到全国105个重点城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对上市房地产企业和矿产开发企业的土地或矿产资产情况进行披露。探索土地和金融手段联动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新机制。 三、保障措施 - 43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直接管,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要抓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抓好落实。要把以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深入研究,周密部署,制订详细工作计划和阶段目标。 (十二)切实转变职能。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研究和形势研判,加快制度设计,按照“把权利和责任放下去,把监管和服务抓起来”的总体要求,简化具体审批业务,制定审批规则和标准,明确各级国土资源行政审批的重点,形成规范的国土资源审批制度。 (十三)注重协调联动。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联动,各项管理业务之间要统筹衔接。机关工作人员在应用信息化成果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系统完善改进的意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主动提出新的需求。技术部门要积极跟进,主动服务,及时解决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汇总需求,转化为新的信息化建设成果,认真做好服务。 (十四)强化技术保障。技术部门要全力做好技术保障和业务支撑,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的重点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数据库建设和维护、网络运行维护,协助开展业务梳理工作。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2011年前完成省以下三级国土资源网络系统建设,逐步向乡镇国土所延伸。 (十五)确保信息安全。要把信息网络安全摆到突出位置,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在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应用服务等各环节都要消除安全隐患和漏洞,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按照信息安全技术标准操作。网络的互联互通要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 (十六)建立长效机制。要把科技信息手段的支撑和应用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人事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运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协助做好动态评估。 (十七)加强培训学习。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开展大规模培训,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特别是要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通过设立网上课堂、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用技能讲座或演示等措施,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十八)落实工作经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科技信息方面的投入,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沟通,争取稳定的经费投入。涉及到信息系统建设与集成、数据资源整合、应用培训、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所需要的经费,要纳入本级部门预算。各类调 - 44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查评价专项工程,要统筹安排基础数据采集和集成工作经费。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运用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作为促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执行力,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加快落实。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1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精神,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合理调节房地产开发收益,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调控作用,现就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 土地增值税是保障收入公平分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力工具。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强化税收调节作用。 各级税务机关要在当地政府支持下,与国土资源、住房建设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征管手段,配备业务骨干,集中精力加强管理。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进本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开展;摸清本地区土地增值税税源状况,健全和完善房地产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制度,科学实施预征,全面组织清算,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节作用。 还没有全面组织清算、管理比较松懈的地区,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国发[2010]10号文件精神上来,坚决、全面、深入的推进本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不折不扣地将国发[2010]10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二、科学合理制定预征率,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工作 预征是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土地增值税调节功能、保障税收收入均衡入库的重要手段。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加强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工作,把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把土地增值税预征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结合起来;把 - 45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预征率的调整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实际税负结合起来;把预征率的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情况结合起来,使预征率更加接近实际税负水平,改变目前部分地区存在的预征率偏低,与房价快速上涨不匹配的情况。通过科学、精细的测算,研究预征率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挂钩机制。 为了发挥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的调节作用,各地须对目前的预征率进行调整。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尚未预征或暂缓预征的地区,应切实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开展预征,确保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及时、充分发挥调节作用。 三、深入贯彻《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提高清算工作水平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纳税人应尽的法定义务。组织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是实现土地增值税调控功能的关键环节。各级税务机关要克服畏难情绪,切实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要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完善清算流程,严格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收入和扣除项目,提升清算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提高清算效率。各地税务师管理中心要配合当地税务机关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对清算中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进行严肃惩治。 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要对已经达到清算条件的项目,全面进行梳理、统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提出清算进度的具体指标;要加强土地增值税税收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辅导,加强纳税服务,要求企业及时依法进行清算,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规定和时限进行申报;对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进行清算的纳税人,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审核中发现重大疑点的,要及时移交税务稽查部门进行稽查;对涉及偷逃土地增值税税款的重大稽查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处理情况。 各级税务机关要将全面推进工作和重点清算审核结合起来,按照国发[2010]10号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选择3-5个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项目,作为重点清算审核对象,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清算工作。 各地要在6月底前将本地区的清算工作计划(包括本地区组织企业进行清算的具体措施和年内完成的目标等内容,具体数据见附表)和重点清算项目名单上报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将就各地对重点项目的清算情况进行抽查。 四、规范核定征收,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 46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核定征收必须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核定征收范围,严禁在清算中出现“以核定为主、一核了之”、“求快图省”的做法。凡擅自将核定征收作为本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主要方式的,必须立即纠正。对确需核定征收的,要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从高确定核定征收率。为了规范核定工作,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各省级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制定核定征收率。 五、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发[2010]10号文件关于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的要求,把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清算工作开展情况和清算质量提出具体要求。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318号)的要求,对清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力的督导检查,积极推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提高土地增值税征管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地土地增值税贯彻执行情况和清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深入的督导检查。国家税务总局已经督导检查过的地区,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督导检查组将对整改情况择时择地进行复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要在6月底前将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向税务总局上报。 附件:土地增值税清算计划统计表 /n9725204.doc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4、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 - 47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 (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四、房地产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的扣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的扣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六、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 - 48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三)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七、关于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加计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八、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 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5、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为规范和加强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制定了《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 - 49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附件: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管理工作,保证专项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主要用于加强基础性地质工作和矿产资源勘查,包括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含柴达木盆地及周边重要成矿带)。 第三条 专项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共同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地调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专项按计划项目、工作项目设置。项目负责单位分别称为计划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审定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项目计划。指导、监督专项的实施。 第六条 地调局负责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地调局大区中心(以下简称“大区中心”)会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立项论证、设计审查、监督检查、野外验收、成果评审等管理工作。全国性、跨区域、综合类的项目由地调局负责管理。 第七条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矿业权管理和外部工作环境。 第八条 实施单位、承担单位按照任务书和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承担项目具体实施工作,提交成果及汇交地质资料。 第三章 立项与设计审查 第九条 地调局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勘查规划,会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专项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审定。 第十条 依据专项实施方案确定计划项目和实施单位,大区中心会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年度工作任务,设置工作项目,优选承担单位。对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 - 50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组织招标选择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一条 实施单位和承担单位负责编制计划项目总体工作方案和工作项目立项报告(续作工作项目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 地调局组织专家对全国性、跨区域、综合类的项目立项报告进行论证和评估。大区中心会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立项报告进行论证和评估。 第十三条 项目论证及招标结果向社会公示,地调局根据公示结果编制项目计划及预算建议,报送国土资源部。 第十四条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预算),地调局向承担单位下达项目任务书,同时抄送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承担单位按项目任务书要求,依据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编写项目设计并组织初审。 第十六条 地调局组织审查和批复全国性、跨区域、综合类的项目设计。大区中心会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辖区内项目设计,大区中心批复设计报地调局备案,并抄送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单位根据批复的设计开展项目工作。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承担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地调局或国家承认的认证机构的认证。 第十八条 承担单位应对项目施工质量和原始资料进行严格管理。原始资料应进行100%的自检和互检,承担单位的抽检率不低于30%。 第十九条 大区中心会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地调局组织项目质量和工作进展抽查。 第二十条 建立技术报告、统计报告和财务报告以及重大情况随时专报制度。全国性、跨区域、综合类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向地调局报送,其他项目向项目所在地大区中心报送,并抄送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地调局定期将专项进展情况、财务执行情况报告国土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工作地区、目标任务、工作周期、主要实物工作量等确需重大调整的,必须由项目承担单位报设计批复单位批准,涉及预算调整的须报地调局批准。经批准同意调整的项目,需提交补充设计或工作方案。 第五章 成果验收与使用 - 51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第二十二条 项目野外工作验收由大区中心会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承担单位在野外工作结束前,应向大区中心提出野外工作验收申请。 第二十三条 野外验收通过后,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组织编写成果报告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提请设计批复单位组织评审。 第二十四条 成果报告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通过评审审查后,承担单位按照评审意见书确定的资料汇交清单向相关地质资料管理部门和地调局汇交地质资料,凭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办理结题手续。 第二十五条 地调局定期发布项目成果及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社会使用。 第二十六条 地调局、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建议,会同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提出中央和省级地勘基金项目部署建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项目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公正的人员,在项目立项论证、设计审查、野外验收、报告评审等环节中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土资源部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6、《北京市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房屋建筑使用行为,加强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及适用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建筑的安全使用、检查维护、安全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是指依法建造或者依法登记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包括附属构筑物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 本办法所称的附属构筑物是指房屋配套建设的围墙、烟囱、水塔等。 本办法所称设备是指电梯、压力容器、锅炉与压力管道、燃气设施、消防设施、电气设施、防雷装置和二次供水设备等。 - 52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第三条【管理原则】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合理使用、定期检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监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规划、市政市容、公安、安监、质监、卫生、气象、工商、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五条【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定义】房屋建筑的所有人是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以下简称安全责任人)。房屋建筑所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建筑权属不清晰的,实际占有人是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安全责任人责任】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房屋建筑的安全使用、检查维护、安全鉴定、安全问题治理等承担责任,保证房屋建筑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 第七条【房屋建筑管理人定义】房屋建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是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承担管理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行管理的房屋建筑,安全责任人是管理人。委托管理的房屋建筑,受托人是管理人。 第八条【管理人责任】管理人应当对房屋建筑进行检查维护,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房屋建筑使用安全问题向安全责任人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可以接受安全责任人委托组织对房屋建筑安全问题进行治理,对危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报告,并定期开展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宣传活动。 第九条【房屋建筑使用人责任】房屋建筑使用人(以下简称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并进行日常查看,发现使用安全问题向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报告。 第十条【房屋建筑设计单位责任】房屋建筑设计单位应当在房屋建筑达到设计使用寿命前5年,以书面形式告知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并同时告知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房屋建筑建设单位责任】新建房屋建筑,建设单位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交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文件,明确告知购房人房屋建筑的各项性能指标、使用与维护保养要求、质量保修内容等。 第三章 安全使用 - 53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第十二条【禁止行为,改变用途】居住区内居住建筑的使用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居住之外的经营性用房。使用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房屋建筑所有人同意。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改变动结构】使用人不得在房屋顶部增设塔架,不得超过城市规划中限定的建筑物高度设置广告牌,不得在房屋顶部、地下或者其他部位增设永久性或者临时性建筑或者构筑物等,不得改变房屋承重体系。 经房屋建筑所有人和利害关系人同意,在房屋顶部或者其他部位搭建附属房屋,应当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房屋建筑外墙或者房顶增设广告牌,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使用人在使用房屋建筑时,不得有下列影响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违法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侵蚀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物品; (三)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 (四)堵塞疏散通道,封闭建筑物的疏散出口,损坏消防设施; (五)擅自拆改防雷装置; (六)擅自拆改燃气、供暖、供电、通讯线路等设施设备。 第十五条【装修登记】实施房屋装修前,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装修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进行装修施工。 (一)对住宅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办公、生产、经营以及公益性房屋建筑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房屋建筑所在地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投资额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管理人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装修中的禁止行为明确告知当事人。 第十六条【装修要求】装修施工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保证房屋建筑的整体结构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房屋建筑的装修活动进行巡查和监督。 第四章 检查维护 第十七条【安全档案及人员配备】管理人应当建立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信息档案并向行 - 54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建设工程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对所辖房屋建筑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日常检查】管理人应当对房屋建筑进行下列内容的日常检查: (一)房屋的开裂、变形,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 (二)木质产品和木质构件的虫蛀、腐朽等现象; (三)白蚁蚁害区蚁情; (四)金属构件等防腐或者防火涂层的完好性; (五)室内外公共区域装饰装修的松动、起翘、脱落等现象; (六)房屋建筑附属构筑物的安全牢固情况; (七)房屋建筑公共部位空调的运行状况; (八)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及运行情况。 第十九条【特定检查】管理人应当实施或者协调使用人实施下列特定情况的检查: (一)在采暖期到来之前,对采暖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查; (二)在雨季到来之前,对公共部位的外窗渗漏情况、屋面渗漏情况、屋面及室外排水设施的情况等进行检查,并按规定进行防雷装置检测; (三)大风、大雪天气到来之前,对公共部位的外窗和房屋建筑附属构筑物的牢固性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违法行为制止】管理人对日常检查、特定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行为制止无效时,管理人应当向安全责任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配合检查义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市政市容、公安、安监、质监、卫生、气象、环保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对房屋建筑安全的检查工作时,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配合。 第二十二条【线路、管道、设备的维修】线路、管道、设备的维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约定承担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第五章 安全评估与鉴定 - 55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第二十三条【评估与鉴定的委托】房屋安全的评估与鉴定由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对房屋建筑安全造成影响的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将评估与鉴定结论告知委托人,并同时上报市和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信息档案。 第二十四条【房屋建筑的定期安全评估】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物业类型、已使用时间、使用寿命等不同情况,定期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馆、商场、影剧院、宾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每5年应当进行一次评估; (二)使用满30年的居住建筑,每10年应当进行一次评估; (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每2年应当进行一次评估; (四)建在河涌、水渠、山坡、软基、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的房屋建筑,自房屋建筑交付使用起,每5年应当进行一次评估; (五)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和阳台、雨罩、空调外机支撑构件等外墙构件及地下室工程,自房屋建筑交付使用第30年起应当进行第一次评估,以后每10年应当进行一次评估; (六)悬挑阳台、外窗、玻璃幕墙、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等,自房屋建筑交付使用起每10年应当进行一次评估。 具体评估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房屋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一)出现结构开裂、变形,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危及使用安全迹象的; (二)拟进行结构改造或者改变使用用途的; (三)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结构损伤的; (四)毗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可能或者已经受到影响的; (五)因火灾、爆炸、碰撞、振动等外部事故影响,出现损伤的; (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七)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的。 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由安全责任人承担;人为原因导致房屋建筑出现安全问题的,鉴定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出现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应当督促安 - 56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全责任人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安全责任人拒不委托鉴定的,由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鉴定,费用由安全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房屋安全鉴定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实施。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鉴定报告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鉴定机构工作原则】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安全鉴定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以及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程序、项目和内容实施鉴定活动,及时准确地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不得转包或者分包鉴定业务。 第六章 安全问题的治理 第一节治理责任 第二十九条【治理的实施者】房屋建筑安全问题的治理,由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实施。 管理人应当在安全责任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治理。 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管理人、使用人可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安全问题进行治理,以排除危险,并应当及时通知安全责任人。 第三十条【治理的措施及费用】对存在安全问题的房屋建筑,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修缮、解除危险、拆除的处理措施。 房屋建筑安全问题的治理费用,由安全责任人承担;人为原因导致房屋建筑出现安全问题的,其治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节房屋修缮 第三十一条【原则】房屋修缮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本办法所称修缮,是指为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或者为延长房屋耐用年限,对既有房屋建筑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拆改、翻修和再装饰所进行的查勘、设计、施工和验收等过程控制活动。 第三十二条【抗震】未经抗震设防或者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提高的房屋建筑,应当进行抗震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进行加固处理。 第三十三条【查勘】房屋修缮前应当进行查勘,并对需要修缮的部位、项目、数量等做出详细的查勘记录。 第三十四条【设计】修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当涉及增加荷 - 57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载以及承重结构需要改动或者加固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依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出具结构改造设计图或者加固设计图。 第三十五条【材料】修缮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和设计要求。 第三十六条【施工】修缮工程投资额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时,承担修缮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修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使用功能。 第三十七条【验收】修缮工程投资额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时,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当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 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三节危险房屋解除危险 第三十八条【危险房屋的确认和处理】确认危险房屋的鉴定结论,应当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做出。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结论的处理类别进行治理。危险房屋的处理类别分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 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鉴定机构在出具的鉴定报告中应当注明观察使用或下一次进行安全鉴定的时限。 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设计单位在加固设计文件中应当说明后续使用年限。 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三十九条【危险房屋治理】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者修缮治理;安全责任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者进行阻碍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采取指定单位代为治理等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安全责任人承担。 第四十条【义务】鉴定结论的处理建议为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使用人应当立即 - 58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搬出。使用人拒不搬出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安全责任人、使用人发出停止住用通知,要求限期搬出。逾期未搬出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搬出。 第四十一条【义务】发生房屋倒塌事故时,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立即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二条【督促】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危险房屋鉴定结论后,应当对解危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房屋未及时解危的,应当向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发出城镇危险房屋解危通知,要求及时解危。 经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无力承担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的,可以书面申请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实施解危。 第四十三条【救济】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用房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申请临时安置住房。 安全责任人积极主动治理危险房屋,危房治理期间,使用政府提供的安置住房的,租金按公房租金标准计收;由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治理,危房治理期间,使用政府提供的安置住房的,按该区域市场价格计收租金。 经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危险房屋治理期间,安置房的租金按廉租住房有关规定计收。 使用人由政府提供临时安置住房的,在危险房屋治理结束后应当限期搬出,逾期不搬的,按该区域市场价格计收租金。 第四十四条【政府部门配合】危险房屋修缮工程应当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的,审批机关须及时办理;危险房屋需要紧急抢修的,可先进行抢修,再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七章 应急抢险 第四十五条【原则】房屋应急抢险遵循属地为主、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保障有力的原则。 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修缮不及时或风、雨、雪等自然外力作用,以及由于非正常使用等原因导致出现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的突发性事故时,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立即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并向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进行应急抢险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职责分工】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城镇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分指 - 59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挥部(以下简称分指挥部)负责研究制定本市城镇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机制建设;组织指挥重大和特别重大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区县开展一般和较大突发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区县人民政府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定期组织排查和及时督促责任主体消除本辖区内各类房屋安全隐患;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内一般、较大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配合分指挥部开展重大以上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做好先期救援和后期保障工作;负责督促、协调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动态收集、跟踪各类房屋突发事故预警和处置信息,并及时上报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十七条【应急抢险措施】突发事故发生后,分指挥部和区县人民政府实施房屋应急抢险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二)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切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四)利用邻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对因房屋应急抢险需要而拆除或者破损的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当在事后予以修复。 第四十八条【应急治理专项资金】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房屋应急专项治理资金用于下列情形: (一)紧急情况下危险房屋的鉴定、加固、拆除或者居住人员的搬出安置等费用的垫付; (二)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危险房屋的鉴定和代为治理。 第八章 监督与管理 第四十九条【监督与管理】本市涉及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其职责,负责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区县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活动的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 60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进行建设,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房屋违法增设广告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构成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安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在房屋建筑使用过程中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为的查处工作。 质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违反房屋建筑特种设备安全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房屋建筑使用过程中违反卫生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气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违反防雷安全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第五十条【监督检查】市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提供有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方面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为时,责令改正。 第五十一条管理人违反本办法,对已发现的或者应当发现的房屋建筑安全问题未按照职责范围进行治理和报告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十二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程序、项目和内容实施鉴定活动的; (二)将鉴定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的。 第五十三条使用人未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未按规定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罚。 第五十五条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住房和城乡 - 61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房地产法规动态,总第83期, 2010年6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罚。 第五十六条对于房屋修缮过程中,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装修单位的违法行为,由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七条使用人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罚。 第五十八条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罚。 第五十九条以围攻、谩骂、殴打或者以其它方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房屋建筑安全管理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区分所有权的房屋建筑,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第六十二条城市市区(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之外的农村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执行。 - 62 -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www.zhonglunwende.com 电话:64402232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19层 邮编:1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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