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关于开展五四评优评先的通知团发[2011]07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五?四”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今年是建党90周年。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争先创优的浓厚气氛,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增强团组织的凝聚...
团发[2011]07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五?四”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今年是建党90周年。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争先创优的浓厚气氛,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
彰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团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本次评选的项目有:“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先锋奖”。
二、参评条件
1、个人奖项参评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政治方向坚定,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敢于同错误思潮和不良行为作斗争,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出勤率高,无旷课现象,在校期间平均绩点2.0以上(包括2.0);
(3)在“四自教育”中能起到示范、感召的作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工作成绩显著,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以集体利益为重,顾大局,甘于奉献,在学生中有威信;
(4)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大学生守则》及学院的各项规章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
2、集体奖项参评条件:
(1)团组织建设按照长院团发[2005]3号文件和[2008]31号文件相关
执行。
(2)内部管理及考核制度明确、团组织建设健全明确,富有活力,能按制度要求按时召开内部工作会议。
(3)班子团结,务实,高效,能履行团委要求的职责,带动该组织全面活跃地开展工作。
(4)与上级部门和同级部门关系协调,配合紧密。
(5)工作成绩显著,活动开展卓有成效,活动主题明确,扎实有效,同时该组织在院级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6)有严格、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7)经费使用上无有效投诉、无问题,对于奖励经费能合理利用,无乱用记录。
三、评选办法
(一)红旗团总支评选对象及标准:
1、评选对象:各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团总支。
2、评选标准:各团总支组织制度和机构健全,学生干部组织纪律性强,积极上进,能团结下属各团支部,合作融洽,并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能较好的完成上级交予的任务,在院级活动中表现突出。
3、在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期间举办过一次以上“团日”活动,并附说明
及图片资料;本团总支无非团员(如有非团员,但该非团员已递交入团志愿
的除外)。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对象及标准:
1、评选对象:全院班级团支部。
2、评选标准:
(1)支部凝聚力强,机构健全,与班委会团结一致,合作密切;
(2)在院、系级组织的活动中表现出色,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予的任务,具有一定班级特色;
(3)在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期间举办过一次以上“团日”活动,并附说明材料及图片资料;
(4)本团支部无非团员(如有非团员,但已递交入团志愿书的除外)。
(5)团总支在本次团员民主评议中能做到实事求是。
(三)优秀团干评选对象及标准:
1、评选对象:院团委委员,系团总支委员,班级团支部委员(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评选标准:政治上立场坚定、与党中央、团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认真负责、创新、务实、有责任感、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在团的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学习成绩优良。
(四)优秀团员评选对象及标准:
1、评选对象:全院在籍共青团员
2、评选标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向上,热心参加公益活动,助人为乐,集体观念强,讲文明礼貌,学习成绩优异,严格要求自己,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 “先锋奖”评选内容及标准:
1、评选对象:优秀班长、优秀副班长、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组织委员、优秀宣传委员、优秀学习委员、优秀纪检委员、优秀劳动委员、优秀生活委员、优秀女生委员、优秀文娱委员、优秀体育委员、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公寓委员
2、评选标准:参看“第二大点参评条件”中“个人奖项参评条件”。
(六)院级优秀评选比例:
1、优秀团员:各系按团员总数的2%上报;
2、优秀团干:各系按团干总数的8%上报(院团委学生会单列);
3、先进团支部:软件学院、经贸系上报3个,艺术、民政、外语、电子、康复、社工每系上报2个,文法、殡仪系上报1个;
4、红旗团总支:10个系团总支评选2个,各学生组织团总支评选1个;
5、先锋奖:各系按班级总数的10%上报;
(七)(建议)系级优秀评选比例:
1、优秀团员:各系按团员总数的8%评选(各班级按班级团员人数的8%评选);
2、优秀团干:各系按本系团干总数的30%评选(每班级评1个);
3、先进团支部:按各系团支部总数的15%评选;
4、先锋奖:各系按班级总数的20%评选;
三、评选要求
1、各系于4月27日以前完成本系的系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先锋奖”的评先评优工作,并按建议比例自行奖励;
2、各系于4月28日下午5:30以前将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支部、“先锋奖”(按院级评选比例)名单上交团委办公室;
3、团委将于4月29日—5月8日公示,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进行投诉,投诉电话82823963;望各团总支严格按评选要求评选,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院党委予以处理。
4、请各系、各学生组织请于4月28日下午5:30以前将相关材料交团委,联系人:胡业权,电子信箱:13792970@qq.com。
(1)红旗团总支2500字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
(2)先进团支部2000字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锋奖交申报名单,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样式见附件1),及其Word电子文档。
共青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O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2011年“五四”评优申报名单
系别:
班 级
姓 名
班 级
姓 名
优秀团干,共 人
优秀团员,共 人
先锋奖
优秀班长,共 人
先锋奖
优秀副班长,共 人
先锋奖
优秀团支部书记,共 人
先锋奖
优秀组织委员,共 人
先锋奖
优秀宣传委员,共 人
先锋奖
优秀学习委员,共 人
先锋奖
优秀纪检委员,共 人
先锋奖
优秀劳动委员,共 人
先锋奖
优秀生活委员,共 人
先锋奖
优秀女生委员,共 人
先锋奖
优秀文娱委员,共 人
先锋奖
优秀体育委员,共 人
先锋奖
优秀心理委员,共 人
先锋奖
优秀公寓委员,共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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