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
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
宪法是规定国家和社会的基本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地位、各活动原则等重大社会关系法律的总称。 2、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 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商法
是调整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经济法
是国家在现实经济管理职能中调整国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社会法
是指调整和规范劳动、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关系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方面关系的法律总称。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通常分为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
8、刑法
是规定范罪和刑罚的的法律,是中国法律体系中最基本的法律部门之一。
9、诉讼程序法
调整关于有关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十章 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法是国家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运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1、行政法部部门尚无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凡是涉及行政权力的规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规范。 2、行政汉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 3、行政法易于变动,稳定性弱。
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时不仅应遵循宪法、法律,还应遵循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按照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的内容要符合立法精神和目的,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应急性原则
行政主体为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的需要,在面临突发事件导致公共管理危机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实施某些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行政应急措施。这一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它并不排斥行政合法性原则,完全不受限制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不容许多。
行政应急权行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存在明确无误紧急危险,
2、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机关予以确认3、行政机关作出的应急行为受到有权机关的监督
4、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当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序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