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各类离职的审批程序、离职交接等手续的办理、费用结算及社保关系转移等事项。
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全日制员工离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办法。
3.1 离职:离职分为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合同终止等情况。
3.2 辞退:指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3.3 辞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前30天提交书面报告,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4 自动离职:员工未提交辞职报告,擅自离岗5天以上,或提交辞职报告,未经单位同意且时间不满30天即离岗者。
3.5 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自然终止。
4 离职申请
4.1 辞职、合同终止,应提前30日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4.2 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3日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4.3 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应从证实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4.4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辞退员工,应至少提前30日由其直接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5 离职访谈
5.1 员工递交离职申请之后,直属部门领导须与离职员工进行一次访谈,了解离职原因。
5.2 控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离职,控股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其进行一次访谈。 6 离职审批
6.1 控股公司职能部门员工离职,须经控股公司领导批准,员工所在部门协助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6.2 控股公司所属企业员工离职,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6.3 控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主管以及与控股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的员工离职,应呈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由控股公司领导审批。
7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7.1 离职申请经审批同意,由人力资源部门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本人并签字确认。
7.2 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辞退员工,应至少提前30日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8 离职交接
8.1 离职到期之日,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离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由相关部门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8.2 离职员工拒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由员工直属部门代办离职交接手续。 8.3 离职交接内容
8.3.1 工作、工具、资料等交接,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签字盖章,如交接事项较多应另附清单。
8.3.2 审核离职员工借支状况,由财务部门签字盖章。
8.3.3 收回租住房,办理退宿手续,由房产部门签字盖章。
8.3.4 人力资源部门收回离职员工工作证、出入证、考勤卡、饭卡、工作服等物品,由人力资源部签字盖章。
8.3.5 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对离职交接内容签名确认。
8.4 离职交接期限:自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离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之日起5天内完成交接。
9 解除(终止)合同证明
9.1 离职交接手续办理完结,由人力资源部向其本人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9.2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应直接送达给离职员工本人,如离职员工拒绝签收,可以按劳动合同中员工预留的家庭住址予以邮寄送达。
9.3 离职员工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单据办理结算相关费用,
9.4 费用结算后人力资源部门给予转移人事档案及社保关系,离职员工应付给单位费用未结清的,人事档案及社保关系暂不予转移。
10 费用结算
10.1 薪资及福利待遇
10.1.1 离职人员工资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奖金根据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周期按单位实际发放日结清。
10.1.2 辞职、自动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的人员,取消享受兴铜投资公司激励股资格。
10.1.3 辞职、自动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的人员,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退还给本人,其个人帐户予以注销,企业缴纳部分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10.1.4 住房公积金、房改补贴等其他福利待遇按规定转移或发放。 10.1.5 享受车改政策的离职人员购车预支款未充帐部分为欠款,必须上缴单位财务。 10.2 经济补偿金
员工离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计算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
10.3 应偿付的培训费用
辞职人员、作解除劳动关系处分的人员,在合同期内参加由单位出资的专业技术培训或学历教育,按《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规定未满服务年限而离职的,应偿付单位培训费用。偿付金额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规定计算。
10.4 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金
员工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或劳动合同中有关竞业限制条款的,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计算。
10.5 离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员工离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计算。 10.6 离职人员应偿付所在单位的各项费用,可由单位财务部门从单位应支付其项目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由离职人员用现金偿付。
11 其他
11.1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符合终止劳动关系条件或未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已实际离开企业的人员,应及时停止发放工资、停止为其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为已离职人员代缴各类社会保险金等各项费用。 11.2 自动离职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本人按规定要求办理遗留问
清算手续后,予以补办转移档案及社保关系。 11.3 离职人员拖欠单位款项或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未能得到清偿的,单位应按法律程序追偿。
12 检查与考核
12.1 控股公司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下属各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管理工作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各单位(包括二、三级独立法人单位)应将所属员工离职的有关情况及时报上一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核查。
12.2 本规定自批准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无视上述各项规定和管理内容,发生草率处置、违规操作现象的,要对当事人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
13 文件及记录
13.1 执行本办法发生的文件和记录由各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收集整理归档,保存期限为五年。
13.2 执行本办法发生的文件和记录有:
KGGS17G015L1 员工离职申请表
KGGS17G015L2 员工离职交接表
KGGS17G015L3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KGGS17G015L4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本标准起草单位: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于2009年8月31日发布,2009年9月1日实施。
附件1:
员工离职申请表(样表)
KGGS17G015L1
性出生姓名 学历 别 年月
职称(或技所在部门 职务(工种) 能等级)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拟离职时间: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
离职类型:
, 合同期满,单位要求不续签(合同终止)
, 合同期满,个人要求不续签(合同终止)
,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辞退)
, 合同未到期,个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辞职)
, 试用期内辞退
, 试用期内辞职
, 自动离职
离职原因
签名:
日期:
是否已经进行离职访谈, , 是 , 否
访谈结果和意见:
直属部
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人力资源
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单位领导
意见 签字: 日期: 附件2:
员工离职交接表(样表)
KGGS17G015L2
姓名 部门 入职时间
工号 岗位 离职时间 离职类型 ,辞退 ,辞职 ,合同终止 ,自动离职
交接(结算)项目
1、欠款: ,无 ,有 金额: 元
2、未冲销预支购车款: ,无 ,有 金额: 元 财务部门 3、其他:
签字盖章:
兴铜投资公司股权: 其中:个人出资入股:企 激励股: 企业管理 应付股息:
部门 处置方式:
签字盖章:
1、租住房:,无 ,有,,已收回 ,未收回文
房产部门 2、房改补贴:,无 ,有 金额: 元
签字盖章:
1、工作证、出入证、考勤卡、饭卡、工作服等物品:,已收回 ,未收回
2、经济补偿金:
3、企业年金: 其中:个人缴费 元,单位缴费: 元
处置意见: 人力资源4、离职人员应偿付培训费用: 部门
5、离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其他:
签字盖章:
所办 在公 部用 门 品 接收人:
文 件 资 料 接收人:
1、本岗位所负责的工作内容
2、工作
及进行情况
3、未裁决事项
主 要 业4、今后推进的工作内容 所务 在
部
门
5、所负责工作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方向
6、对外联系机构(或客户)名称、人员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部 门 意 见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离职人员
签名确认
年 月 日
备注
KGGS17G015L3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___ ____同志:
你与单位于 2008 年__7__月___1__日签订的___5___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因__合同未到期,个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辞职)_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三十一_条规定,经___ ___研究,决定从_2009__年__8_月__31_日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接此通知后,请于__2009___年__8__月___31__日前办理解除(终止)合同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应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 零 元, 其他: 。 上述款项合计:_____零____元。
如对上述意见不服,可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特此通知。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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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8月 1日
附件4:
KGGS17G015L4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本单位与___ ______同志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 合同未到期,个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辞职) 原因,于2009年8月31日解除(终止)。其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于15日内转移至 。
特此证明。
2009年 8月31日
(本通知一式四份,一份留用人单位,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交户口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一份本人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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