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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纺 织 行 业 标 准
FZ/T 81003-2003
代替 FZjT 81003一1991
儿童服装、学生服
Children’s clothing and student’s wear
2003-02-24发布 2Q03-C17-01实施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家 经济 贸 易委 员 会 发 布
FZ/T 81003-2003
目 次
前言 ··················································································································⋯⋯ I
1 范围 ·······························。························,······················································⋯⋯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要求 ·.................................................................................................................... Z
检验(测试)方法 ············,····························································..···..···⋯⋯。..⋯。⋯⋯ 6
检验分类规则 ····················,··········,·············································⋯⋯。.⋯。.......⋯⋯,二8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 ..··························································⋯⋯ 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机织类产品裤后档缝接缝强力试验取样部位示意图 ··························,一 14
FZ/T 81003-2003
月}} 青
本
3. 12. 5中的耐唾液色牢度允许程度为强制性条文,3. 12. 9及3. 12. 10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代替 FZ/"r 81003-1991《男女儿童单服装》。
本标准在修汀时参考了日本标准JIS I. 4203--1992《学生服》。
本标准与FZ/T 81003--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一考虑对服装标准体系的完善和充实,将标准名称改为《儿童服装、学生服》;
一一增加了学生服部分的技术要求;
一一增加了部分引用标准;
-一增加r成品释放甲醛含量的限定,婴幼儿服装(两周岁及以下)毛20 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
服装X75 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镇300 mg/kg;
一一增加了直接接触皮肤的成品的pH值允许程度为4. 0 -v 7. 5,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成品的pI1值
允许程度为4. 0^-9. 0 ;
一一增加了成品耐洗、耐干洗、耐干摩擦、耐湿摩擦、耐汗渍、耐光、耐唾液色牢度允许程度的
;
一 一增加了成品起毛起球允许程度的规定;
---一一充实和完善了缺陷判定的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部分采用F7/"I' 20079-1999《毛机织物缝日脱开程度试
验方法》中的条文。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服装研究所、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天
津)、__[海服装鞋帽商业行业协会、北京市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一站负责起草。浙江红黄蓝集团、上海雅多
服饰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鉴、徐云宝、朱炳荣、王淑容、吴树珍、姜言香、秦威、叶显东、郑雅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GB 2663一1987 ,FZ/T 81003一1991
Fz}T s}oos-Zoos
儿童服装、学生服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服装、学生服的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存等全部技术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织物为原料,成批生产的儿童服装、学生服装等。
Z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2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 251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1335. 1 服装号型 男子
GB/T 1335. 2 服装号型 女子
GI3/T 1335. 3 服装号型 儿童
Gl3/T 2660 衬衫
GB/T 2662 棉服装
GB/T 2910-1997 纺织品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UB/T 2911-1997 纺织品 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2912.1-1998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UB/T 3920-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
GI3/T 3922-1995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3923.1-1997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
样法
GB/T 4802.1-1997 纺织品 织物起球试验 圆轨迹法
GB 5296. 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5711-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干洗色牢度
GB/T 7573-2002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8427-199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氛弧
GI3/T 8629-2001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UB/'I' 14272 羽绒服装
UB/T 18886-200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FZ/T 20019-1999 毛机织物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
FZ/"T 80002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80007. 1一1999 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度测试方法
FZ/T 80007. 3一1999 使用粘合衬服装耐干洗测试方法
FZ/T 81003-2003
FZ/T 81004 连衣裙、裙套
3 要求
3.1 使用说明规定
使用说明按GB 5296. 4的规定执行。
3. 2 号型规定
3. 2., 号型设置按GB/T 1335. "t一1335. 3的规定选用。
3. 2. 2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按G13i'}I} 1335. 1-}-1335.3的有关规定自行1之计。
3. 3 原
规定
3. 3. 1 面料
按有关纺织面料标准选用适合于儿童服装及学生服的面料。
3. 3. 2 里料
采用与所用面料性能、色泽相适合的里料,特殊需要除外
3. 3. 3 辅料
3. 3. 3. 1 衬布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衬布,其收缩率应与面料相适宜。
3. 3. 3. 2 缝线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质量的缝线,装饰线除外。钉扣线应与扣的色泽相适宜。
3. 3. 3. 3 钮扣、拉链及金属附件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装饰扣除外)、拉链及金属附件,无残疵 洗涤和熨烫不变形、不变色、不
生锈。
3. 3. 3. 4 钉商标
钉商标线应与商标底色相适宜
3. 4 经纬纱向技术规定
前身顺翘(不允许倒翘),后身、袖子、前后裤片允许程度按表1规定
表 1 %
面 料
等 级
----一 l1} ^fi- [a }-一-----一下 二 ----一 1一 d t}z cr
V t+寸明 } 一,‘泪 口,有”日
什色 ( 3
少
{ 5
2.5 { 3色织或印花、条格料 簇
3. 5
3. 5
对条对格规定
面料有明显条、格在1. 0 cm及以_L的按表2规定。
?
FZ/T 81003-2003
表 2(续)
部 位 对条对格规定 备 注
袖子
两袖左右顺直,条格对称.以袖山为
准,互差不大于。. 5 cmo
裤侧缝
侧缝袋口下 10 cm处格料对横,互差
不大于。. 5 cmo
前后档缝
条格对称,格料 对横,互差 不大
于0. 4 cma
注:特别
不受此限。
3. 5. 2 倒顺毛(绒)、阴阳格原料,全身顺向一致(长毛原料,全身上下顺向一致)。
3. 5. 3 特殊图案面料以主图为准,全身顺向一致。
3. 6 拼接规定
3. 6. 1 学龄前儿童服装不允许拼接,其他儿童服装、学生服部件的拼接如下:
a) 领里:避开肩缝,二接一拼。
b) 大衣挂面:大衣挂面下三分之一处避开眼位二接一拼。
c) 袖子:单片袖拼角,不大于袖围的四分之一。
山 腰头:只允许在裤后档缝处。
3. 6. 2 装饰性拼接除外。
3. 7 色差规定
成品的领面、袋与大身、裤侧缝色差高于4级,其他表面部位不低于4级。套装中上装与裤子的色
差不低于4级。
3. 8 外观疵点规定
成品各部位的疵点按表3规定,各部位划分见图1。每个独立部位只允许疵点一处,未列人本标准
的疵点按其形态,参照表3相似疵点执行。
’t口
口
l
甘
13
1}
一
3
曰竺竺
:
{1
I
2
一
一
1
}
}1
!
I
Fz/}' s}oos-loos
表 3
疵点名称
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
1号部位 2号部位 3号部位
粗于二倍粗纱3根 不允许 长 1 cm^ 3 cm 长 3 cm -^6 cm
粗于三倍粗纱4根 不允许 不允许 长小于2. 5 cm
经 缩 不允许 不明显 长 4 cm,宽小于 1 cm以下
颗粒状粗纱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
色档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 轻 微
斑 疵
(油、锈、色斑)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 不大于0. 2 cm2
3. 9
3. 9
缝制规定
针距密度按表4规定。
表 4
项 目 针 距 密 度 备 注
明暗线 s cn}io针一14针 } 特殊需要除外
包缝线 3 cm不少于9针 ’{
手工针 3 cm不少于 7针
一
一 肩缝、袖窿、领子不少于9针
以单面计算三角针 3 cm不少于 5钊一 ,
锁 眼
细线 1 cm不少于 12针
粗线 1 cm不少于 9针
钉 扣
}
细线 每孔不少于8根线
每孔不少于4根线
缠脚线高度与止口厚度相适应
{ 粗线
3. 9. 2 各部位的缝缝不小于0. 8 cm。缝制线路顺直、整齐、平服、牢固,起落针处应有回针。
3. 9. 3 绸领端正,领子平服,领面松紧适宜。
3.9.4 躺袖圆顺,两袖前后基本一致。
3.9.5 滚条、压条要平服,宽窄一致。
3. 9. 6 袋布的垫料要折光边或包缝。
3. 9. 7 袋口两端牢固,可采用套结机或平缝机回针。
3. 9. 8 袖窿、袖缝、摆缝、底边、袖口、挂面里口等部位要叠针。
3. 9. 9 锁眼定位准确,大小适宜,扣与眼对位,整齐牢固。钮脚高低适宜,线结不外露。
3. 9. 10 商标、号型标志、成分标志和洗涤标志位置端正、清晰准确。
3. 9. 11 成品各部位缝纫线迹30 cm内不得有两处单跳和连续跳针,链式线迹不允许跳针。
3. 10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极限偏差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极限偏差按表5规定。
表 5 单位为厘米
部位名称 允许偏差
衣 长 } 士1. 0
FZ/T 81()03-2003
表 5(续) 单位为厘米
部位名称 允许偏差
领 大 土o. s
总肩宽 士o. s
袖 长
装 袖 士o. s
连肩袖 士i. o
裤 长 士i. o
腰 围 士0.7(5·2系列)
3. 11 整烫外观规定
3. 11. 1 各部位熨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亮光。
3. 11.2 使用粘合衬部位不允许脱胶、渗胶及起皱。
3. 12 理化性能要求
3.12.1 成品主要部位干洗后缩率按表6规定。
表 6
部位名称 干洗后收缩率
衣 长 毛1. 0
胸 围 毛0. 8
3. 12. 2 成品干洗后起皱级差按表7规定。
表 7 单位为级
干洗后起皱级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 4 4 多3
3. 12. 3 成品主要部位的缩水率按表8规定。
表 8
部位名称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7R
领 大 镇1. 0 毛1.5 越20
胸 围
毛2. 0 毛2.5 趁3. 0
衣 长
3. 12. 4 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6 N/(2.5 cmXl} cm)o
3. 12. 5 色牢度允许程度按表9规定。
表 9 单位为级
项 目
色牢度允许程度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耐 洗 )
变色 4 3一 4 3
沾色 4 3一4 3
耐 干 洗 )
变色 4 5 4 3 4
沾色 4一5 4 3一 4
FZIT 81003-2003
表9(续) 单位为级
项 门
色牢度允许程度
优等品
}
! 一等品 合格品
耐干摩擦 李
耐湿摩擦 姿
}
沾色
沾色
一
4
3一 4
3 工
3
3
耐 汗 渍 异
变色 ‘l 3 4
{ 3 牛
3
沾色 4 3
耐 光 异 变色 4 3 4 3
一
l 理
{ 1
}
3一 4 _一 碗 nut } 限 _汗{ --一(}周岁及以一下婴幼儿服装) ‘沾色 4一乃4 5 3 4
3. 12. 6 起毛起球允许程度按表1。规定。
表 10 单位为级
一 起 L起球允许程度
项 目 卜-------- -- 一一:-一------一一----一一
1 优等品 一等品、合格品
精梳(绒面) )
精梳(光面) 卜
3. 12. 7 主要部位缝子纸裂程度按表1?规定。
表 11 单位为厘米
等 级 红七裂程度
一
优等品
一等品、合格品
{ 东0卜石
{ 泛。.6
3. 12. 8 裤后档缝接缝强力不小于i40 N'一(},0 crnX10 cm)
3. 12. 9 成品释放甲醛含量限定:婴幼儿服装(两周岁及以})}20 ng一'一kg,_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
<75 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 ;300 mg/kgo
3.12.10 成品的pH值允许程度,_直接接触皮肤的成品为4. 0-}7.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成品为4.。一
9. 0。
3. 7 2. 11 成品所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应与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相符
3. 13 其他
儿童服装及学生服中的衬衫、连衣裙、裙套、羽绒服装、棉服装等产品的技术要求,分别按照
GI3/T 2660,FZ/T 81004,GB!T 12272,G13/T 2662等相应产品标准执行
以上标准中没有提及的技术规定内容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4 检验(测试)方法
4. 1 检验工具
4. t . 1 钢卷尺。
4. 1. 2 验针机。
4. 1. 3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 250) o
FZ/T 811003-2003
4. 1. 4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GB 251 > o
4. 1. 5 男女单、棉服装和男女儿童单服装外观疵点样照。
4. 1. 6 男西服外观起皱样照。
4. 1. 7 男女毛呢服装外观疵点样照。
4. 1. 8 精梳毛织品起球样 照(绒面)( GB/T 4802. 1-1997 )、精梳毛织品起球样照(光面)
(GB/T 4802.1-1997)、粗梳毛织品起球样照(GB/T 4802.1-1997) o
4. 2 成品规格测定
4. 2. 1 成品的主要部位规格按3. 2. 2规定。
4.2.2 成品主要部位的测量方法按表12和图2规定。允许偏差按 3. 10规定。
表 12
序 号 部位名称 测 量 方 法
1 衣 长
由前身左襟肩缝最高点垂直量至底边,或由后领中垂
直量至底边。
2 胸 围
扣上钮扣(或合上拉链)前后身摊平,沿袖窿底缝水平
横量(周围计算)。
s 领 围
领子摊平横量,立领量上口、其他领量下口(叠门除
外)
4 总肩宽 由肩袖缝的交叉点摊平横量。
5 袖 长
躺 袖 由肩袖缝的交叉点量至袖口边中间。
连肩袖 由后领中沿肩袖缝交叉点量至袖口中间。
6 腰 围 扣上裤钩(钮扣)沿腰宽中间横量(周围计算)。
7 裤 长 由腰上口沿侧缝摊平垂直量至脚口。
图 2
4. 3 外观测定
>FZfT 81003-2003
4. 3. 1 成品的对条对格按3. 5规定。
4. 3. 2 成品测定色差程度时,被测部位必须纱向一致。北半球用北空光照射,南半球用南空光照射,或
用600 lx及以上的等效光源。入射光与织物表面约成 45。角,观察方向大致垂直于织物表面,距离
60 cm目测,并按3. 7规定与GB 250样卡对比。
4.3.3 成品的外观疵点按3.$规定,与男女单、棉服装及男女儿童单服装外观疵点样照对比。
4. 3. 4 缝制质量按3. 9规定。针距密度按3. 9. 1规定,并在成品_}:任取3 cm测量(厚薄部位除外)。
4. 3. 5 纬斜测定方法:
纬斜率(%)二纬纱(条格)倾斜与水平最大距离 衣片宽 火 100
4. 3. 6 外观整烫质量按3. 11规定。
4. 4 理化性能指标测定
4. 4. 1成品的主要部位干洗后缩率按3. 12. 1规定,测试方法按I'Z% Z} 80007. 3一1999规定。
4.4.2 成品干洗后起皱级差按3. 12. 2规定,并与男西服外观起皱样照对比
4. 4. 3 成品主要部位的缩水率按3. 12. 3规定,测试方法按UI3/T 8629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 4. 4成品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按3. 12. 4规定,测试方法按FZi fl} 80007. 1-- 1999规定。
4. 4. 5 成品的色牢度允许程度按3. 12. 5规定。色牢度的测斌方法分别按GB/T 3920--1997,
GB/T 3921-1997,GB/T 3922一1995、GB/T 5711一1997、UB/"h 8427-1998及 GB/T 18886-2002
等标准规定。
4.4.6 成品的起毛起球允许程度按3. 12. 6规定,测试方法按GB/T 4802. 1--1997规定与精梳毛织品
起球样照(绒面、光面)、粗梳毛织品起球样照对比。
4. 4. 7 成品主要部位的缝子批裂程度按3. 12. 7规定,测试方法按附录A规定。取样部位按表 13
规定。
表 13
取样部位名称 取样部位规定
后背缝 后领中向 卜25cm
袖窿缝 }
摆缝 {
一 后袖窿弯处
一 袖窿处[al -h 10 crn
裤后缝 后龙门弧线二分之一为中心
裤侧缝
下档缝
裤侧缝土_三分之一为中心
厂档缝上三分之一为中心
4. 4. 8 裤后档缝接缝强力允许程度按 3. l 2. 8规定,取样部位按附录 H规定,测试方法按
GB/T 3923. 1一1997规定。
4. 4. 9 成品释放甲醛含量限定按3. 12. 9规定,测试方法按GB/T 2912. 1一1998规定。
4. 4. 10 成品的pH值允许程度按3. 7 2. 10规定,测试方法按GIi /.I} 7::> l3- 2007规定。
4. 4. 11 成品所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的测试方一法按UB/T 2910---1997 , GB/T 2911--1997等标准
规定。
4. 4. 12 尚未提及的理化性能测试取样部位,可按测试项目在成品1}任意选取有代表性的试样。
5 检验分类规则
5. 1 检验分类
成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一般型式检验和型式检验。
FZ/T 81 Q03-2003
5.1.1 出厂检验按第3章规定,3. 12除外。
5. 1. 2 一般型式检验按第3章规定,3. 12. 7和3. 12. 8除外。
5. 1. 3 型式检验按第3章规定(只在质量仲裁等情况下使用)。
5. 2 质量等级划分规则
成品质量等级划分以缺陷是否存在及其轻重程度为依据。抽样样本中的单件产品以缺陷的数量及
其轻重程度划分等级,批等级以抽样样本中单件产品的品等数量划分。
5. 2. 1 缺陷
单件产品不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构成缺陷。
按照产品不符合标准和对产品的性能、外观的影响程度,缺陷分成三类:
a) 严重缺陷
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称为严重缺陷。
b) 重缺陷
不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不严重影响产品的外观,但较严重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缺陷,称为重
缺陷。
c) 轻缺陷
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但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影响较小的缺陷,称为轻缺陷。
5. 2, 2 质量缺陷判定依据
见表14p
表 14
项 目 序号 轻缺陷 重缺陷 严重缺:陷
商标不端正,明显歪斜;钉
商标线与面料色泽不适应。
使用说明内容不准确。 使用说明内容缺项
使用粘合衬部位脱胶、渗
胶、起皱。
轻微烫黄、变色。 变质、残破。
有明显污渍。污渍大于
2. 0 cmZ,水花大于
4.0 cmZ。
有严重污渍,污渍大于
50 cmZ_
外观及缝制
质量
熨烫不平服;有亮光。
表面有死线头长 1. 0 cm,
纱毛长I. 5 cm, 2根以上;
有轻度污渍。污渍小于等
于2. 0 cmZ,水花小于等于
4 cmZ。
领型左右不一致,折叠不端
正,互差 0. 6 cm以上(两肩
对比,门里襟对比);领窝、
门襟轻微起兜,不平挺;底
领外露,胸袋、袖头不平服、
不端正。
领窝、门襟严重起兜。
里料针眼外露(布边)小于
3cm }
面料针眼外露 (布边)小于
1 cm;里料针眼外露(布边)
大于等于3 cmo
领子不平服,领面松紧不适
宜;豁口重叠。
FZ/T 8 i 003-2003
表 14t续)
?
FZ/T 81003-2003
表 14(续)
项 目 序号 轻缺陷 重缺陷
领子止口不顺直;反吐;领
尖长短不一致,互差0. 3 cm
一。. 5 cm;躺领不平服;淌
领偏斜0. 6 cm}-0. 9 cmo
领角长短互差大于。. 5 cm;
躺领偏斜大于等于1.0 cm;
躺领严重不平服。1号部
位有接线、跳线;领角毛出。
压领线:宽窄不一致,下炕;
反面线距大于 。4
上炕 。
cm 或
外观及缝制
质量
门、里襟不顺直、不平服
短互差 0. 4 cn,一0. 6
两袖 长 短 互 差 。. G
里襟有拆痕、长短互差
cm ;
大于等 于 0. 7 cm;两袖长
短互差大于等于 0
一吐;门拌缝合明显松紧
不平。
裤小档、后档 缝明显 不 圆
顺、不平服;封结不整齐,裤
lEk不平;后缝单线。
各部位封结不牢固;后缝平
拉断线。
锁眼偏斜,扣与眼位互差大
于 0. 3 cm
锁眼跳线、开线;扣掉落。
表面部位色差超过本标准
色差
规定
辅料
疵点
对条
对格
表面部位色差不符合本标
准规定 1级以内;衬布影响
色差低于3级。
缝纫线色泽色调 与面料不
相适应;钉扣线与扣色泽不
适应。
2,3号部位超本标准规定。
对条、对格,纬斜超过本标
准规定50%及其以内。
对条
准规定
针距
一低于本标准规定 2针以内
}0 {
一(含 2针)。
低于本标准规定
规格允许偏差
锁眼
规格超过本标准规定 50% 规格超过本标准规定
31 以内。 及以上·
锁眼间距互差大于等于
32 0. 5 cm:偏 斜 大 于 等 于 跳线.开线,毛漏。
0. 3 cm;纱线绽出。
严重缺陷
面料倒顺毛.全身顺向不一
致;特殊图案顺向不一致。
规格超过本标准规定 100
及以上。
FZ/T 81003-2003
表 14(续)
项目 序号 轻缺陷 重缺陷 严重缺陷
钉扣金属件 33
扣与眼位互差大于等于
0. 3 cm(包括金属扣);钉扣
不牢。
扣与眼位互差大于等于
0. 6 cm(包括金属扣)。
钮扣、金属扣脱落;金属件
锈蚀。
拉链 34 拉链明显不平服、不顺直。 拉链宽窄互差大于。,scmo 拉链缺齿,拉链锁头脱落。
注1:以上各缺陷按序号逐项累计计算。
注2:本规则未涉及到的缺陷可根据标准规定,参照规则相似缺陷酌情判定。
注3:凡属丢工、少序、错序,均为重缺陷。缺件为严重缺陷。
注4:理化性能一项不合格,即为该抽验批不合格。
5. 3 抽样规定
抽样数量按产品批量:
500件(条)[含500件(条)]以下抽验 10件(条)。
500件(条)以上至 1 000件(条)「含1 000件(条)〕抽验20件(条)。
1 000件(条)以上抽验30件(条)。
理化性能抽样按项目抽.}件(条)。
5. 4 判定规则
5. 4. 1 单件(样本)判定
优等品:严重缺陷数二0 重缺陷数=0 轻缺陷数毛4
一等品:严重缺陷数=。 重缺陷数=0 轻缺陷数镇7或
严重缺陷数二0 重缺陷数(1 轻缺陷数成3
合格品:严重缺陷数=。 重缺陷数=0 轻缺陷数簇10或
严重缺陷数=0 重缺陷数(1 轻缺陷数镇6或
严重缺陷数=0 重缺陷数}2 轻缺陷数C2
5.4.2 批量判定
优等品批:外观样本中的优等品数)90%,一等品、合格品数毛10 ,0} 理化胜能测试达到优等品指
标要求。
一等品批:外观样本中的一等品以上的产品数)9000,合格品数燕10%(不含不合格品)。理化性能
测试达到一等品指标要求。
合格品批:外观样本中的合格品以r_产品)90 ,不合格品数毛10%(不含严重缺陷不合格品)。理
化性能测试达到合格品指标要求。
当外观缝制质量判定与理化性能判定不一致时,执行低等级判定。
5. 4. 3 抽验中各批量判定数符合本标准规定,为判定合格的等级品批出厂。
5. 4. 4 抽验中各批量判定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进行第二次抽验。抽验数量增加一倍,如仍不符
合本标准规定,应全部整修或降等。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按FZ/T 80002执行。
FZ/T 81003-2003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
本试验方法参照采用}z/T 20019-1y}9《毛机织物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
a. } 原理
在垂直于织物接缝的方向上施加一定的负荷,接缝处脱开,测量其脱开的最大距离。
a. 2 施加的负荷
面料、里料负荷为(100士5) Na
A. 3 设备与材料
A. 3. 1 普通家用、工业用缝纫机,缝纫针选用适合所用衣料的型号。
A.3.2 缝纫线选用适合所用衣料质量的缝线;
A. 3. 3 织物强力机上、下夹钳距离为10. 0 cm,下夹钳无载荷时下降速度为5. 0 cm/min,预加张力重
锤为 2 No
A. 4 试验环境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湿度(20-}-2) 0C.相对湿度6000~70%0
A.5 试验要求与准备
A. 5. 1 成品取样尺寸5. 0 cm X 20. 0 cm(包括夹持部位),其边缘应与缝迹垂直。
A. 5. 2 试样数量从面料或成品的径向截取三块。
A. 5. 3 将剪好的试样对折,在平行于折痕印1. 3 cm处用缝纫机缝妥。并将缝线打结牢固,最后沿缝
合处将试样打开。
A. 6 试验步骤
A. 6. 1
A.6.2
将强力机的两个夹钳分开至10. 0 cm ,两个夹钳边缘必须相互平行且垂直于移动方向。
将试样固定在夹钳中间(试样下端先挂上2 N的预加负荷钳,再拧紧下夹钳),使接缝与夹钳边
缘相互平行。
A.6.3 以5. 0 cm/min的速度逐渐增加其负荷,面料、里料负荷为(100士5) N,停止下夹钳的下降,然
后在强力机上垂直量取其接缝脱开的最大距离。见图A.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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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缝线
图A. 1 缝口脱开宽度的测量
A. 7 计算
求出三块试样或成品三块试样缝口脱开的平均值。单位为厘米(精确至0. ()5 cm)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机织类产品裤后档缝接缝强力试验取样部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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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取样
图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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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纺 织
行 业 标 准
儿童服装、学生服
FZ } "T 81003-2003
中国标准 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3346 6$517543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新华
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各地新华书店经售
开本 880 < i 230 l % 16 印张 1% 字数 21千字
2003年5月第一版 2003年5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 工一} 000
FZ/T 8100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