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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服装、学生服FZ T 8100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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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服装、学生服FZ T 81003-2003 ICs 61.020 Y 76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纺 织 行 业 标 准 FZ/T 81003-2003 代替 FZjT 81003一1991 儿童服装、学生服 Children’s clothing and student’s wear 2003-02-24发布 2Q03-C17-01实施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家 经济 贸 易委 员 会 发 布 FZ/T 81003-2003 目 次 前言 ··············································...
儿童服装、学生服FZ T 81003-2003
ICs 61.020 Y 76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纺 织 行 业 标 准 FZ/T 81003-2003 代替 FZjT 81003一1991 儿童服装、学生服 Children’s clothing and student’s wear 2003-02-24发布 2Q03-C17-01实施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家 经济 贸 易委 员 会 发 布 FZ/T 81003-2003 目 次 前言 ··················································································································⋯⋯ I 1 范围 ·······························。························,······················································⋯⋯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要求 ·.................................................................................................................... Z 检验(测试)方法 ············,····························································..···..···⋯⋯。..⋯。⋯⋯ 6 检验分类规则 ····················,··········,·············································⋯⋯。.⋯。.......⋯⋯,二8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 ..··························································⋯⋯ 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机织类产品裤后档缝接缝强力试验取样部位示意图 ··························,一 14 FZ/T 81003-2003 月}} 青 本3. 12. 5中的耐唾液色牢度允许程度为强制性条文,3. 12. 9及3. 12. 10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代替 FZ/"r 81003-1991《男女儿童单服装》。 本标准在修汀时参考了日本标准JIS I. 4203--1992《学生服》。 本标准与FZ/T 81003--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一考虑对服装标准体系的完善和充实,将标准名称改为《儿童服装、学生服》; 一一增加了学生服部分的技术要求; 一一增加了部分引用标准; -一增加r成品释放甲醛含量的限定,婴幼儿服装(两周岁及以下)毛20 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 服装X75 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镇300 mg/kg; 一一增加了直接接触皮肤的成品的pH值允许程度为4. 0 -v 7. 5,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成品的pI1值 允许程度为4. 0^-9. 0 ; 一一增加了成品耐洗、耐干洗、耐干摩擦、耐湿摩擦、耐汗渍、耐光、耐唾液色牢度允许程度的; 一 一增加了成品起毛起球允许程度的规定; ---一一充实和完善了缺陷判定的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部分采用F7/"I' 20079-1999《毛机织物缝日脱开程度试 验方法》中的条文。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服装研究所、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天 津)、__[海服装鞋帽商业行业协会、北京市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一站负责起草。浙江红黄蓝集团、上海雅多 服饰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鉴、徐云宝、朱炳荣、王淑容、吴树珍、姜言香、秦威、叶显东、郑雅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GB 2663一1987 ,FZ/T 81003一1991 Fz}T s}oos-Zoos 儿童服装、学生服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服装、学生服的要求、检验(测试)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 存等全部技术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织物为原料,成批生产的儿童服装、学生服装等。 Z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2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 251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 GB/T 1335. 1 服装号型 男子 GB/T 1335. 2 服装号型 女子 GI3/T 1335. 3 服装号型 儿童 Gl3/T 2660 衬衫 GB/T 2662 棉服装 GB/T 2910-1997 纺织品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UB/T 2911-1997 纺织品 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2912.1-1998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UB/T 3920-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 GI3/T 3922-1995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3923.1-1997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 样法 GB/T 4802.1-1997 纺织品 织物起球试验 圆轨迹法 GB 5296. 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5711-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干洗色牢度 GB/T 7573-2002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8427-199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氛弧 GI3/T 8629-2001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UB/'I' 14272 羽绒服装 UB/T 18886-200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FZ/T 20019-1999 毛机织物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 FZ/"T 80002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80007. 1一1999 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度测试方法 FZ/T 80007. 3一1999 使用粘合衬服装耐干洗测试方法 FZ/T 81003-2003 FZ/T 81004 连衣裙、裙套 3 要求 3.1 使用说明规定 使用说明按GB 5296. 4的规定执行。 3. 2 号型规定 3. 2., 号型设置按GB/T 1335. "t一1335. 3的规定选用。 3. 2. 2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按G13i'}I} 1335. 1-}-1335.3的有关规定自行1之计。 3. 3 原规定 3. 3. 1 面料 按有关纺织面料标准选用适合于儿童服装及学生服的面料。 3. 3. 2 里料 采用与所用面料性能、色泽相适合的里料,特殊需要除外 3. 3. 3 辅料 3. 3. 3. 1 衬布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衬布,其收缩率应与面料相适宜。 3. 3. 3. 2 缝线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质量的缝线,装饰线除外。钉扣线应与扣的色泽相适宜。 3. 3. 3. 3 钮扣、拉链及金属附件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装饰扣除外)、拉链及金属附件,无残疵 洗涤和熨烫不变形、不变色、不 生锈。 3. 3. 3. 4 钉商标 钉商标线应与商标底色相适宜 3. 4 经纬纱向技术规定 前身顺翘(不允许倒翘),后身、袖子、前后裤片允许程度按表1规定 表 1 % 面 料 等 级 ----一 l1} ^fi- [a }-一-----一下 二 ----一 1一 d t}z cr V t+寸明 } 一,‘泪 口,有”日 什色 ( 3 少 { 5 2.5 { 3色织或印花、条格料 簇 3. 5 3. 5 对条对格规定 面料有明显条、格在1. 0 cm及以_L的按表2规定。 ? FZ/T 81003-2003 表 2(续) 部 位 对条对格规定 备 注 袖子 两袖左右顺直,条格对称.以袖山为 准,互差不大于。. 5 cmo 裤侧缝 侧缝袋口下 10 cm处格料对横,互差 不大于。. 5 cmo 前后档缝 条格对称,格料 对横,互差 不大 于0. 4 cma 注:特别不受此限。 3. 5. 2 倒顺毛(绒)、阴阳格原料,全身顺向一致(长毛原料,全身上下顺向一致)。 3. 5. 3 特殊图案面料以主图为准,全身顺向一致。 3. 6 拼接规定 3. 6. 1 学龄前儿童服装不允许拼接,其他儿童服装、学生服部件的拼接如下: a) 领里:避开肩缝,二接一拼。 b) 大衣挂面:大衣挂面下三分之一处避开眼位二接一拼。 c) 袖子:单片袖拼角,不大于袖围的四分之一。 山 腰头:只允许在裤后档缝处。 3. 6. 2 装饰性拼接除外。 3. 7 色差规定 成品的领面、袋与大身、裤侧缝色差高于4级,其他表面部位不低于4级。套装中上装与裤子的色 差不低于4级。 3. 8 外观疵点规定 成品各部位的疵点按表3规定,各部位划分见图1。每个独立部位只允许疵点一处,未列人本标准 的疵点按其形态,参照表3相似疵点执行。 ’t口 口 l 甘 13 1} 一 3 曰竺竺 : {1 I 2 一 一 1 } }1 ! I Fz/}' s}oos-loos 表 3 疵点名称 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 1号部位 2号部位 3号部位 粗于二倍粗纱3根 不允许 长 1 cm^ 3 cm 长 3 cm -^6 cm 粗于三倍粗纱4根 不允许 不允许 长小于2. 5 cm 经 缩 不允许 不明显 长 4 cm,宽小于 1 cm以下 颗粒状粗纱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 色档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 轻 微 斑 疵 (油、锈、色斑) 不允许 不影响外观 不大于0. 2 cm2 3. 9 3. 9 缝制规定 针距密度按表4规定。 表 4 项 目 针 距 密 度 备 注 明暗线 s cn}io针一14针 } 特殊需要除外 包缝线 3 cm不少于9针 ’{ 手工针 3 cm不少于 7针 一 一 肩缝、袖窿、领子不少于9针 以单面计算三角针 3 cm不少于 5钊一 , 锁 眼 细线 1 cm不少于 12针 粗线 1 cm不少于 9针 钉 扣 } 细线 每孔不少于8根线 每孔不少于4根线 缠脚线高度与止口厚度相适应 { 粗线 3. 9. 2 各部位的缝缝不小于0. 8 cm。缝制线路顺直、整齐、平服、牢固,起落针处应有回针。 3. 9. 3 绸领端正,领子平服,领面松紧适宜。 3.9.4 躺袖圆顺,两袖前后基本一致。 3.9.5 滚条、压条要平服,宽窄一致。 3. 9. 6 袋布的垫料要折光边或包缝。 3. 9. 7 袋口两端牢固,可采用套结机或平缝机回针。 3. 9. 8 袖窿、袖缝、摆缝、底边、袖口、挂面里口等部位要叠针。 3. 9. 9 锁眼定位准确,大小适宜,扣与眼对位,整齐牢固。钮脚高低适宜,线结不外露。 3. 9. 10 商标、号型标志、成分标志和洗涤标志位置端正、清晰准确。 3. 9. 11 成品各部位缝纫线迹30 cm内不得有两处单跳和连续跳针,链式线迹不允许跳针。 3. 10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极限偏差 成品主要部位规格极限偏差按表5规定。 表 5 单位为厘米 部位名称 允许偏差 衣 长 } 士1. 0 FZ/T 81()03-2003 表 5(续) 单位为厘米 部位名称 允许偏差 领 大 土o. s 总肩宽 士o. s 袖 长 装 袖 士o. s 连肩袖 士i. o 裤 长 士i. o 腰 围 士0.7(5·2系列) 3. 11 整烫外观规定 3. 11. 1 各部位熨烫平服、整洁,无烫黄、水渍、亮光。 3. 11.2 使用粘合衬部位不允许脱胶、渗胶及起皱。 3. 12 理化性能要求 3.12.1 成品主要部位干洗后缩率按表6规定。 表 6 部位名称 干洗后收缩率 衣 长 毛1. 0 胸 围 毛0. 8 3. 12. 2 成品干洗后起皱级差按表7规定。 表 7 单位为级 干洗后起皱级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 4 4 多3 3. 12. 3 成品主要部位的缩水率按表8规定。 表 8 部位名称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7R 领 大 镇1. 0 毛1.5 越20 胸 围 毛2. 0 毛2.5 趁3. 0 衣 长 3. 12. 4 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6 N/(2.5 cmXl} cm)o 3. 12. 5 色牢度允许程度按表9规定。 表 9 单位为级 项 目 色牢度允许程度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耐 洗 ) 变色 4 3一 4 3 沾色 4 3一4 3 耐 干 洗 ) 变色 4 5 4 3 4 沾色 4一5 4 3一 4 FZIT 81003-2003 表9(续) 单位为级 项 门 色牢度允许程度 优等品 } ! 一等品 合格品 耐干摩擦 李 耐湿摩擦 姿 } 沾色 沾色 一 4 3一 4 3 工 3 3 耐 汗 渍 异 变色 ‘l 3 4 { 3 牛 3 沾色 4 3 耐 光 异 变色 4 3 4 3 一 l 理 { 1 } 3一 4 _一 碗 nut } 限 _汗{ --一(}周岁及以一下婴幼儿服装) ‘沾色 4一乃4 5 3 4 3. 12. 6 起毛起球允许程度按表1。规定。 表 10 单位为级 一 起 L起球允许程度 项 目 卜-------- -- 一一:-一------一一----一一 1 优等品 一等品、合格品 精梳(绒面) ) 精梳(光面) 卜 3. 12. 7 主要部位缝子纸裂程度按表1?规定。 表 11 单位为厘米 等 级 红七裂程度 一 优等品 一等品、合格品 { 东0卜石 { 泛。.6 3. 12. 8 裤后档缝接缝强力不小于i40 N'一(},0 crnX10 cm) 3. 12. 9 成品释放甲醛含量限定:婴幼儿服装(两周岁及以})}20 ng一'一kg,_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 <75 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服装=} ;300 mg/kgo 3.12.10 成品的pH值允许程度,_直接接触皮肤的成品为4. 0-}7.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成品为4.。一 9. 0。 3. 7 2. 11 成品所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应与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相符 3. 13 其他 儿童服装及学生服中的衬衫、连衣裙、裙套、羽绒服装、棉服装等产品的技术要求,分别按照 GI3/T 2660,FZ/T 81004,GB!T 12272,G13/T 2662等相应产品标准执行 以上标准中没有提及的技术规定内容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4 检验(测试)方法 4. 1 检验工具 4. t . 1 钢卷尺。 4. 1. 2 验针机。 4. 1. 3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 250) o FZ/T 811003-2003 4. 1. 4 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GB 251 > o 4. 1. 5 男女单、棉服装和男女儿童单服装外观疵点样照。 4. 1. 6 男西服外观起皱样照。 4. 1. 7 男女毛呢服装外观疵点样照。 4. 1. 8 精梳毛织品起球样 照(绒面)( GB/T 4802. 1-1997 )、精梳毛织品起球样照(光面) (GB/T 4802.1-1997)、粗梳毛织品起球样照(GB/T 4802.1-1997) o 4. 2 成品规格测定 4. 2. 1 成品的主要部位规格按3. 2. 2规定。 4.2.2 成品主要部位的测量方法按表12和图2规定。允许偏差按 3. 10规定。 表 12 序 号 部位名称 测 量 方 法 1 衣 长 由前身左襟肩缝最高点垂直量至底边,或由后领中垂 直量至底边。 2 胸 围 扣上钮扣(或合上拉链)前后身摊平,沿袖窿底缝水平 横量(周围计算)。 s 领 围 领子摊平横量,立领量上口、其他领量下口(叠门除 外) 4 总肩宽 由肩袖缝的交叉点摊平横量。 5 袖 长 躺 袖 由肩袖缝的交叉点量至袖口边中间。 连肩袖 由后领中沿肩袖缝交叉点量至袖口中间。 6 腰 围 扣上裤钩(钮扣)沿腰宽中间横量(周围计算)。 7 裤 长 由腰上口沿侧缝摊平垂直量至脚口。 图 2 4. 3 外观测定 >FZfT 81003-2003 4. 3. 1 成品的对条对格按3. 5规定。 4. 3. 2 成品测定色差程度时,被测部位必须纱向一致。北半球用北空光照射,南半球用南空光照射,或 用600 lx及以上的等效光源。入射光与织物表面约成 45。角,观察方向大致垂直于织物表面,距离 60 cm目测,并按3. 7规定与GB 250样卡对比。 4.3.3 成品的外观疵点按3.$规定,与男女单、棉服装及男女儿童单服装外观疵点样照对比。 4. 3. 4 缝制质量按3. 9规定。针距密度按3. 9. 1规定,并在成品_}:任取3 cm测量(厚薄部位除外)。 4. 3. 5 纬斜测定方法: 纬斜率(%)二纬纱(条格)倾斜与水平最大距离 衣片宽 火 100 4. 3. 6 外观整烫质量按3. 11规定。 4. 4 理化性能指标测定 4. 4. 1成品的主要部位干洗后缩率按3. 12. 1规定,测试方法按I'Z% Z} 80007. 3一1999规定。 4.4.2 成品干洗后起皱级差按3. 12. 2规定,并与男西服外观起皱样照对比 4. 4. 3 成品主要部位的缩水率按3. 12. 3规定,测试方法按UI3/T 8629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 4. 4成品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按3. 12. 4规定,测试方法按FZi fl} 80007. 1-- 1999规定。 4. 4. 5 成品的色牢度允许程度按3. 12. 5规定。色牢度的测斌方法分别按GB/T 3920--1997, GB/T 3921-1997,GB/T 3922一1995、GB/T 5711一1997、UB/"h 8427-1998及 GB/T 18886-2002 等标准规定。 4.4.6 成品的起毛起球允许程度按3. 12. 6规定,测试方法按GB/T 4802. 1--1997规定与精梳毛织品 起球样照(绒面、光面)、粗梳毛织品起球样照对比。 4. 4. 7 成品主要部位的缝子批裂程度按3. 12. 7规定,测试方法按附录A规定。取样部位按表 13 规定。 表 13 取样部位名称 取样部位规定 后背缝 后领中向 卜25cm 袖窿缝 } 摆缝 { 一 后袖窿弯处 一 袖窿处[al -h 10 crn 裤后缝 后龙门弧线二分之一为中心 裤侧缝 下档缝 裤侧缝土_三分之一为中心 厂档缝上三分之一为中心 4. 4. 8 裤后档缝接缝强力允许程度按 3. l 2. 8规定,取样部位按附录 H规定,测试方法按 GB/T 3923. 1一1997规定。 4. 4. 9 成品释放甲醛含量限定按3. 12. 9规定,测试方法按GB/T 2912. 1一1998规定。 4. 4. 10 成品的pH值允许程度按3. 7 2. 10规定,测试方法按GIi /.I} 7::> l3- 2007规定。 4. 4. 11 成品所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的测试方一法按UB/T 2910---1997 , GB/T 2911--1997等标准 规定。 4. 4. 12 尚未提及的理化性能测试取样部位,可按测试项目在成品1}任意选取有代表性的试样。 5 检验分类规则 5. 1 检验分类 成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一般型式检验和型式检验。 FZ/T 81 Q03-2003 5.1.1 出厂检验按第3章规定,3. 12除外。 5. 1. 2 一般型式检验按第3章规定,3. 12. 7和3. 12. 8除外。 5. 1. 3 型式检验按第3章规定(只在质量仲裁等情况下使用)。 5. 2 质量等级划分规则 成品质量等级划分以缺陷是否存在及其轻重程度为依据。抽样样本中的单件产品以缺陷的数量及 其轻重程度划分等级,批等级以抽样样本中单件产品的品等数量划分。 5. 2. 1 缺陷 单件产品不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构成缺陷。 按照产品不符合标准和对产品的性能、外观的影响程度,缺陷分成三类: a) 严重缺陷 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称为严重缺陷。 b) 重缺陷 不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不严重影响产品的外观,但较严重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缺陷,称为重 缺陷。 c) 轻缺陷 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但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影响较小的缺陷,称为轻缺陷。 5. 2, 2 质量缺陷判定依据 见表14p 表 14 项 目 序号 轻缺陷 重缺陷 严重缺:陷 商标不端正,明显歪斜;钉 商标线与面料色泽不适应。 使用说明内容不准确。 使用说明内容缺项 使用粘合衬部位脱胶、渗 胶、起皱。 轻微烫黄、变色。 变质、残破。 有明显污渍。污渍大于 2. 0 cmZ,水花大于 4.0 cmZ。 有严重污渍,污渍大于 50 cmZ_ 外观及缝制 质量 熨烫不平服;有亮光。 表面有死线头长 1. 0 cm, 纱毛长I. 5 cm, 2根以上; 有轻度污渍。污渍小于等 于2. 0 cmZ,水花小于等于 4 cmZ。 领型左右不一致,折叠不端 正,互差 0. 6 cm以上(两肩 对比,门里襟对比);领窝、 门襟轻微起兜,不平挺;底 领外露,胸袋、袖头不平服、 不端正。 领窝、门襟严重起兜。 里料针眼外露(布边)小于 3cm } 面料针眼外露 (布边)小于 1 cm;里料针眼外露(布边) 大于等于3 cmo 领子不平服,领面松紧不适 宜;豁口重叠。 FZ/T 8 i 003-2003 表 14t续) ? FZ/T 81003-2003 表 14(续) 项 目 序号 轻缺陷 重缺陷 领子止口不顺直;反吐;领 尖长短不一致,互差0. 3 cm 一。. 5 cm;躺领不平服;淌 领偏斜0. 6 cm}-0. 9 cmo 领角长短互差大于。. 5 cm; 躺领偏斜大于等于1.0 cm; 躺领严重不平服。1号部 位有接线、跳线;领角毛出。 压领线:宽窄不一致,下炕; 反面线距大于 。4 上炕 。 cm 或 外观及缝制 质量 门、里襟不顺直、不平服 短互差 0. 4 cn,一0. 6 两袖 长 短 互 差 。. G 里襟有拆痕、长短互差 cm ; 大于等 于 0. 7 cm;两袖长 短互差大于等于 0 一吐;门拌缝合明显松紧 不平。 裤小档、后档 缝明显 不 圆 顺、不平服;封结不整齐,裤 lEk不平;后缝单线。 各部位封结不牢固;后缝平 拉断线。 锁眼偏斜,扣与眼位互差大 于 0. 3 cm 锁眼跳线、开线;扣掉落。 表面部位色差超过本标准 色差 规定 辅料 疵点 对条 对格 表面部位色差不符合本标 准规定 1级以内;衬布影响 色差低于3级。 缝纫线色泽色调 与面料不 相适应;钉扣线与扣色泽不 适应。 2,3号部位超本标准规定。 对条、对格,纬斜超过本标 准规定50%及其以内。 对条 准规定 针距 一低于本标准规定 2针以内 }0 { 一(含 2针)。 低于本标准规定 规格允许偏差 锁眼 规格超过本标准规定 50% 规格超过本标准规定 31 以内。 及以上· 锁眼间距互差大于等于 32 0. 5 cm:偏 斜 大 于 等 于 跳线.开线,毛漏。 0. 3 cm;纱线绽出。 严重缺陷 面料倒顺毛.全身顺向不一 致;特殊图案顺向不一致。 规格超过本标准规定 100 及以上。 FZ/T 81003-2003 表 14(续) 项目 序号 轻缺陷 重缺陷 严重缺陷 钉扣金属件 33 扣与眼位互差大于等于 0. 3 cm(包括金属扣);钉扣 不牢。 扣与眼位互差大于等于 0. 6 cm(包括金属扣)。 钮扣、金属扣脱落;金属件 锈蚀。 拉链 34 拉链明显不平服、不顺直。 拉链宽窄互差大于。,scmo 拉链缺齿,拉链锁头脱落。 注1:以上各缺陷按序号逐项累计计算。 注2:本规则未涉及到的缺陷可根据标准规定,参照规则相似缺陷酌情判定。 注3:凡属丢工、少序、错序,均为重缺陷。缺件为严重缺陷。 注4:理化性能一项不合格,即为该抽验批不合格。 5. 3 抽样规定 抽样数量按产品批量: 500件(条)[含500件(条)]以下抽验 10件(条)。 500件(条)以上至 1 000件(条)「含1 000件(条)〕抽验20件(条)。 1 000件(条)以上抽验30件(条)。 理化性能抽样按项目抽.}件(条)。 5. 4 判定规则 5. 4. 1 单件(样本)判定 优等品:严重缺陷数二0 重缺陷数=0 轻缺陷数毛4 一等品:严重缺陷数=。 重缺陷数=0 轻缺陷数镇7或 严重缺陷数二0 重缺陷数(1 轻缺陷数成3 合格品:严重缺陷数=。 重缺陷数=0 轻缺陷数簇10或 严重缺陷数=0 重缺陷数(1 轻缺陷数镇6或 严重缺陷数=0 重缺陷数}2 轻缺陷数C2 5.4.2 批量判定 优等品批:外观样本中的优等品数)90%,一等品、合格品数毛10 ,0} 理化胜能测试达到优等品指 标要求。 一等品批:外观样本中的一等品以上的产品数)9000,合格品数燕10%(不含不合格品)。理化性能 测试达到一等品指标要求。 合格品批:外观样本中的合格品以r_产品)90 ,不合格品数毛10%(不含严重缺陷不合格品)。理 化性能测试达到合格品指标要求。 当外观缝制质量判定与理化性能判定不一致时,执行低等级判定。 5. 4. 3 抽验中各批量判定数符合本标准规定,为判定合格的等级品批出厂。 5. 4. 4 抽验中各批量判定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进行第二次抽验。抽验数量增加一倍,如仍不符 合本标准规定,应全部整修或降等。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按FZ/T 80002执行。 FZ/T 81003-2003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 本试验方法参照采用}z/T 20019-1y}9《毛机织物缝口脱开程度试验方法》。 a. } 原理 在垂直于织物接缝的方向上施加一定的负荷,接缝处脱开,测量其脱开的最大距离。 a. 2 施加的负荷 面料、里料负荷为(100士5) Na A. 3 设备与材料 A. 3. 1 普通家用、工业用缝纫机,缝纫针选用适合所用衣料的型号。 A.3.2 缝纫线选用适合所用衣料质量的缝线; A. 3. 3 织物强力机上、下夹钳距离为10. 0 cm,下夹钳无载荷时下降速度为5. 0 cm/min,预加张力重 锤为 2 No A. 4 试验环境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湿度(20-}-2) 0C.相对湿度6000~70%0 A.5 试验要求与准备 A. 5. 1 成品取样尺寸5. 0 cm X 20. 0 cm(包括夹持部位),其边缘应与缝迹垂直。 A. 5. 2 试样数量从面料或成品的径向截取三块。 A. 5. 3 将剪好的试样对折,在平行于折痕印1. 3 cm处用缝纫机缝妥。并将缝线打结牢固,最后沿缝 合处将试样打开。 A. 6 试验步骤 A. 6. 1 A.6.2 将强力机的两个夹钳分开至10. 0 cm ,两个夹钳边缘必须相互平行且垂直于移动方向。 将试样固定在夹钳中间(试样下端先挂上2 N的预加负荷钳,再拧紧下夹钳),使接缝与夹钳边 缘相互平行。 A.6.3 以5. 0 cm/min的速度逐渐增加其负荷,面料、里料负荷为(100士5) N,停止下夹钳的下降,然 后在强力机上垂直量取其接缝脱开的最大距离。见图A. 10 Fz/z s } 003-loos 一{ 1: 气 〔二二 . r一一 一 弓 ; l { 接缝线 图A. 1 缝口脱开宽度的测量 A. 7 计算 求出三块试样或成品三块试样缝口脱开的平均值。单位为厘米(精确至0. ()5 cm)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机织类产品裤后档缝接缝强力试验取样部位示意图 仑 }飞 s “ 、飞 横向取样 图 B.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纺 织 行 业 标 准 儿童服装、学生服 FZ } "T 81003-2003 中国标准 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68523346 6$517543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新华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各地新华书店经售 开本 880 < i 230 l % 16 印张 1% 字数 21千字 2003年5月第一版 2003年5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 工一} 000 FZ/T 8100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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