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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协议

2012-08-23 2页 doc 26KB 6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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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协议 汽车租赁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乙方)中铁成都工程检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租赁车辆的状况   必须满足正常安全行驶条件,相关手续齐全。   第二条 租车期限 临时租用,乙方电话提前通知甲方用车时间。   第三条 租金   乙方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租金在租车完后立即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
面包车协议
汽车#租赁# 出租方: 承租方:(乙方)中铁成都检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租赁车辆的状况   必须满足正常安全行驶条件,相关手续齐全。   第二条 租车期限 临时租用,乙方电话提前通知甲方用车时间。   第三条 租金   乙方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租金在租车完后立即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 甲方承担由于车辆部件老化、自然磨损等引起的任何费用。   3、 甲方提供的车辆应设备齐全、状况良好,行驶证、保险等各种证照齐全有效。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负责租车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油费、驾驶员工资、违章罚款等等。   5、 乙方在租车期间,拥有车辆的使用权,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不合理、不合法要求。   6、 乙方在租车完毕后,立即支付当次租车费用。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1、 本协议为不定期临时协议,只在双方产生雇佣关系时协议自动生效,雇佣关系结束时,该协议随即无效。 2、 双方长时间不存在事实雇佣关系时,该协议自动解除。   第六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内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中铁成都工程检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古楠街97号 电话: 电话:028—85670134 传真: 传真: 2012年8 月 6 日 2012年 8月6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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