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试验室样品管理

2019-09-16 5页 doc 19KB 15阅读

用户头像

is_842972

暂无简介

举报
试验室样品管理试验室样品管理 用于本实验室所有涉及委托检验、监督检验、抽样检验、仲裁检验、鉴定检验以及商检等全部样品。 综合业务室负责全部样品的接收、发放、保存与处理等工作。适用于样品的取样、流转、留存、处置、识别等管理。 收样室负责试验样品管理。试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样品取样的程序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接收时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留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试验室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试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检测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质量控制主管对样品管理...
试验室样品管理
试验室样品管理 用于本实验室所有涉及委托检验、监督检验、抽样检验、仲裁检验、鉴定检验以及商检等全部样品。 综合业务室负责全部样品的接收、发放、保存与处理等工作。适用于样品的取样、流转、留存、处置、识别等管理。 收样室负责试验样品管理。试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样品取样的程序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接收时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留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试验室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试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检测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质量控制主管对样品管理承担管理职责。 一.样品的接收 样品库是各类检验样品存放场所,业务接待人员在完成业务接待手续后,按照《样品编号规定》对样品进行编号,打印《样品登记表》,并及时通知样品管理人员办理样品入库手续,填写相应的表格。  样品管理人员在核实样品状态无误后,接收样品入库,在《样品登记表》上填写相应信息,并将样品存放在样品库的相应区域;样品管理人员在核实样品状态时如发现样品抽样单、委托单或《样品登记表》等所载的信息不相符合时,有权拒收样品,并及时与样品接收人联系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书面上报综合业务室负责人。  试验室其他人员代接收样品的,应及时将接收的样品转送综合业务室相关接待人员,并协助办理相应手续。 二. 样品的识别 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下的识别。 样品区分标识,贴在样品外包装上。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留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试验室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保证样品结果的可追溯。试验室应根据专业要求,在相关的作业指导书中,对样品标识转移方式和如何保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和有效性,做出明确规定。 三. 样品的留存 质量检测中心应有专门且适宜的样品留存场所,配备样品间及样品柜(架)。样品间由专人负责,限制出入。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账物一致。样品留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对要求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留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环境条件应定期加以记录。 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识。相关试验室应根据专业要求,对危险样品保管作出具体规定。试验检测中心负责保管样品的完好性、完整性。各试验室应在相关作业指导书中按样品性质和其性能要求的不同对保管条件作出规定。 四. 样品的发放  各相关检测部门在接到检验或任务后应及时领取检验样品。检验人员应向样品管理人员领取与任务单相应的检验样品。领取样品时,都应认真核对样品编号、领样数量等样品信息,并在《样品登记表》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对有疑问的样品,样品领取人员有权拒领,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由检验部门负责人与综合业务室进行沟通处理。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检验样品(需加急、前期环境处理等),业务接待人员在完成业务接待手续后,按照《样品编号规定》对样品进行编号,打印《样品登记表》,及时通知样品管理人员,由样品管理人员再及时通知试验室领样,并办理相应确认及入、出库手续。 样品被领取后,由相应的检测部门代为保管。  五. 样品的返还  样品在被检测完成后,检验人员应将余样全部及时返还样品库进行保存,并进行相应的登记。 对于被检测样品的残样由检测部门存留,以备查验。检测部门存留时间为3周。超出保存时间的,返还综合业务室样品管理人员,以便统一处理。 六. 样品的处理  本试验室样品除客户特殊要求外,保存期为自检测部门退样之日起3个月。超过保存期的样品转到物品库从样品登记本上注销。 对于委托方要求退样的,由样品管理人员负责检验后样品的退还工作,并做好退还记录,保存相应的退还手续,以备查验。 对于委托方无退样要求的被测样品,在超过保存期后,经业务接待人员确定后,由样品管理人员在《样品登记本》上登记注销,并书面报知综合业务室负责人和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对于有保留价值的另行存留,无保留价值的统一处理或销售。 对于超出保存期限且有保留价值的被测样品,经综合业务室负责人和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确定后,另行登记保存,并建立相应的存留取用,以备追朔。对于超出保存期限且无保留价值的被测样品及其残样,经业务接待人员、综合业务室负责人及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确定后,统一销售处理,全部所得上缴综合业务室存留。样品管理人员在处理销售样品时,应给购买方开具销售收入收据,并在上缴销售收入时,由收缴方签字,保存底联,以备核查。  七. 责任处理  试验室所有样品最终处置权为实验室技术负责人,任何人不得非法占有或损毁。对于样品在试验室流通传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以《样品登记本》为依据,确定事故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对于非法占有或恶意损毁检测样品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理,情节恶劣、影响严重、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或刑事责任。
/
本文档为【试验室样品管理】,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