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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概述

2012-09-04 1页 pdf 45KB 7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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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概述 1 食物中毒产生的原因 正常情况下,一般食物并不具 有毒性。食物产生毒性并引起食物 中毒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某些致 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急剧繁殖, 以致食品中存有大量活菌或产生大 量毒素;有毒化学物质混人食品并 达到能引起急性中毒的剂量;食物 本身含有毒成分,加工烹调方法不 当,未能将其除去;食品在储存过 程中,由于储藏条件不当而产生了 有毒物质;摄人了含有有毒成分的 某些动植物;某些外形与食物相 似,而实际含有毒成分的植物,被 作为食物误食而引起中毒。 食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食用整个过程中,...
食物中毒概述
1 食物中毒产生的原因 正常情况下,一般食物并不具 有毒性。食物产生毒性并引起食物 中毒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某些致 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并急剧繁殖, 以致食品中存有大量活菌或产生大 量毒素;有毒化学物质混人食品并 达到能引起急性中毒的剂量;食物 本身含有毒成分,加工烹调方法不 当,未能将其除去;食品在储存过 程中,由于储藏条件不当而产生了 有毒物质;摄人了含有有毒成分的 某些动植物;某些外形与食物相 似,而实际含有毒成分的植物,被 作为食物误食而引起中毒。 食品从生产加工到销售食用整个过程中,有很多 因素可以使食品具有毒性。例如,使用不符合食品卫 生要求的原材料,食品中加人了非食品原料,使用不 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或加工助剂等都会造 成食物中毒。另外,生产工艺、设备、容器和包装材 料不符合卫生要求也可使食品受污染带有毒性。 综上所述,可能使食品产生毒性的有害物质多种 多样,食品被污染的途径也异常复杂。因此,应十分重 视,严加预防。 2食物中毒的诊断 在 食物中毒诊断及技术处理总则 中明确 食物中毒患者的诊断由食品卫生医师以上(含食 品卫生医师)诊断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的确定由食品卫 生监督检验机构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 则确定。 食物中毒的诊断依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2.1与进食的关系 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 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病,发病者均 是食用者,停止食用该种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2.2食物中毒特征性的临床现 发病急剧,潜伏期 短,病程也较短,同一起食物中毒的病人在很短的时 间内同时发病,很快形成发病高峰,并且临床表现基 冒 壅塞虽整蕉 至蔓鱼塑 本相似或相同,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直接传染,其发病 曲线没有尾峰。 2.3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资料 从不同 病人和中毒食品中检出相同的病原,但由于的延 误造成采样不及时或采不到剩余中毒食品或者病人已 用过药,或其他原因未能得到检验资料的阳性结果,通 过流行病学的分析,可判断为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 对各类不同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略有不同,要作 出明确的诊断和鉴别,食品卫生医师应具有一定的业 务技术水平。 3 食物中毒的处理 对食物中毒的处理可分为技术处理和行政处理。 前者如救治中毒病人,对中毒场所的清洁消毒;后者 如行政控制措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处理对象可 包括中毒病人、中毒食品和造成中毒责任人等。有关 食物中毒的技术处理国家已有原则规定,有关行政处 理须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3.1食物中毒行政控制措施要求及时、有效,这对控 制食物中毒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按法定程序使 用法定的形式。 3.2 行政处罚法 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当事 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然而当发生食物中毒时情况非 常紧急,为了尽快控制食物中毒的蔓延,有利于社会的 稳定,保护人民的健康权不受侵害,责令肇事的食品生 产经营者停止可疑中毒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很强 的即时陛,作为一种临时控制措施必须立即得到执行。 3.3 食品卫生法 规定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何 谓 “严重”应当根据食物中毒事故造成的后果确定,如 中毒人数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致死致残的,造 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 3.4 食品卫生法》规定造成食物中毒的还应当承担 民事赔偿(损害赔偿)的责任。民事赔偿的提起,往往 是以行政责任的追究为前提的,因此,在卫生行政部 门作出食物中毒案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可能会跟随着 一 起民事赔偿案的发生。 ¨ 孙衍呱(历下区卫生防疫站 oo13一 ¨~食物巾毒概述一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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