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国联合国协会
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研讨会主旨发言稿提纲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与中国的贡献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王仲春大校
联合国维和行动是指联合国根据安理会或大会的决议~向冲突地区派遣没有强制力的军事人员以恢复和维持和平的一种行动。维和行动的作用在于通过联合国的存在~缓和冲突和地区紧张局势~为推动当事各方最终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创造条件。
一、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法律依据与实施
(一) 维和行动的法律依据
维和行动在联合国宪章中并未有规定~它是在联合国调解和解决地区冲突的实践中创造并不断发展而来的。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可以通过下列两种方式制止国际冲突:一是纯外交方式~即通过斡旋、调解来解决争端,二是强制方式~通过封锁、禁运、经济制裁乃至派联合国军等强制措施阻止冲突。但是~在二战后~由于美苏对抗和两极格局的制约~联合国很难采取上述手段履行其维护和平、保障国际安全的职责~于是~一种介于外交方式和强制方式之间的所谓“第三种方式” ——维和行动便应运而生。
(二)维和行动的建立
虽然联合国宪章里没有具体提及维和行动~但宪章赋予了联合国安理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这一首要职责。因此~维和行动的建立一般由安理会决定~在历史上联合国大会偶尔也做出过决定。维和行动的部署必须得到当事国或当事方的同意~其具体实施由联合国秘书长商安理会决定。通常由安理会决定建立维和行动~并决定行动的授权、规模、总的目标和时间框架。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可对维和行动的任何决定行使否决权。
(三)维和行动的形式、人员组成与指挥
联合国维和行动分为两种形式~即军事观察团和维持和平部队。观察团主要由不带武装的军官组成~而维和部队由携带轻武装的成建制的步兵组成~并带有必须的后勤支援分队。然而~经常的情况是~联合国维和特派团同时包括观察团和维和部队两个部分~有时为了一个具体目的~把步兵和/或后勤分队在较短的时间内加强给观察团。维和部队在工作中也时常受到不带武装的军事观察员的协助。
(四)维和任务的经费支持
通常的做法是~联合国维和费用由各个成员国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
1
分摊~联合国大会基于适用维和的特别评估标准相应地分摊这些费用。该标准考虑到了成员国的相对经济实力~至于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由于它们对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特殊责任~分摊的比例要大些。
(五)维和行动的特点和要求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有三个显著的特怔:即非强制性、鲜明的中立性和时限性。
二、冷战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发展与现状
(一)第一代维和行动,冷战时期,
从1948年6月第一次中东战争期间向中东地区派遣的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到1988年美苏关系全面缓和以前~联合国共开展了13次第一代维和行动。传统的维和行动从构成到任务均较为单一~目标也较为明确。其基本形式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由非武装的军事观察员组成的观察团监督停火、撤军或有关协定的执行,二是派出装备用于自卫的轻型武器的维和部队~以确保停火~缓和局势~为解决争端创造条件。
(二)第二代维和行动,冷战后,
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随着冷战的结束~世界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为联合国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提供了新的机遇~联合国进入了“第二代维和行动”时期。联合国的地位大大提高~维和行动也空前活跃~维和行动不仅数量上增加~许多行动甚至涉及到国家内部冲突中~维和行动必须执行的任务也因此大大拓展。这种新的更加复杂的维和行动通常被称为“第二代”维和行动。
(三)联合国待命安排机制
1994年联合国为维持和平行动建立起待命安排体系,UNSAS,~该安排体制是基于成员国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具体的资源的承诺。根据联合国和各个成员国之间通过谈判达成的事先安排~双方同意的物资在各国“待命”~在那些国家进行必要的训练以便根据联合国的指导原则履行具体任务或发挥作用。必要时~应秘书长的请求~经成员国同意~它们将被快速部署。到目前为止~83个国家已加入待命机制。23个国家处于一级待命~10个国家处于2级~50个国家处于3级。
(四)冷战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基本发展趋势
联合国维和行动从诞生到现在经历了57年的发展历程~经过了冷战和冷战后两个主要阶段。冷战时期联合国的维和行动多受制于美苏对抗形成的两极格局~不仅维和次数少,19次,~效果也不明显~在1979—1987年间竟未能实施一次维和行动。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趋向缓和~大国关系有所改善~合作增强~为开展维和行动创造了必要条件~同时~原来被两极格局掩盖压抑的各种矛盾凸显出来~导致世界局部战争和冲突此伏彼起~
2
接连不断~国际社会对联合国维和的需求迅速扩大~致使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在90年代急剧增加。据安南
统计~十年中谈判达成和签署的和平
比前30年的和平协议总数还多三倍。
冷战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基本发展趋势呈现一下几个特点:一是范围更加广泛~规模日益扩大,二是参与国越来越多~国际性明显增强,三是维和行动涉及一国内部冲突的机会增多,四是民事警察及文职人员增多,五是发展中国家的参与明显上升。
三、维和行动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一,缺乏成套的行动准则
维和行动是实践的产物~在联合国宪章中找不到实施维和行动的条款。因此~由维和行动部制订关于维和行动的所有规章
。实际上~联合国现在所实行的规则和规章是从以前任务的失败或成功中学到的~至今联合国维和行动仍然没有一套总的行动准则~甚至缺少一个正式的、统一的定义~更不要说有一套完备的能够具体操作的细则了~这不能不说是维和行动的一大缺陷。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新的国际形势~确立一套既包括总的维和行动的行为准则又含有具体操作细则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制度~已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二,大国对待维和持双重标准
从维和实践来看~维和行动的实施必须得到大国的支持~冷战后维和行动之所以得以蓬勃发展~其直接动因正是来自大国对它的支持。而各大国~尤其是美国等西方大国在考虑参与维和行动时~不是根据客观需要~而是根据是否有利可图和危险大小而定。
,三,经费严重不足
从1948年至2001年12月31日为止~维和行动总开支估计为233亿美元。与冲突的代价及其所造成的生命与财产损失相比~维和的费用微乎其微。虽然联合国在2009年的维和费用已升至91亿美元~但2009年度世界各国军费总开支达15310亿美元~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2.7%。由此可见~维和经费与世界军费开支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的。
,四,缺乏协调~战斗力不强
长期以来~联合国维和行动没有专职部队~而是根据安理会确定的任务由各国临时抽调部队组合在一起~缺乏统一的训练与指挥~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难以做到密切的配合与协同~因此整体战斗力水平不高~经常使维和行动难以对突发的事件做出快速反应~致使临时组建的维和部队时常陷于尴尬和危险的境地。
,五,维和人员的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其权力亟待加强
首先是维和机制存在天生的缺陷。联合国宪章没有对维和行动作出明
3
确的规定~维和行动一直在摸索中前进。维和行动与集体安全的强制行动不同~其主要作用是监督停火、隔离冲突各方。其目的不是为了作战~不是为消灭哪一方~因此维和人员仅携带轻武器用于自卫~而且经常不带武器。他们最强大的“武器”是他们的公正性。他们靠劝告和最低限度地使用武力来排除紧张局面~防止交战。因此~当面对拥有重武器的武装集团~他们不仅难以发挥维和作用~甚至连自卫能力都没有。
,六,中立性发生摇摆~干预色彩加重
冷战结束后~由于苏联解体~美国的一超地位和作用凸显~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联合国维和行动决策的影响随之明显增大。不少维和行动实际是体现了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意志~这就使维和行动的公正性大打折扣~
四、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情况
(一) 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原则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贯致力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重视并支持联合国在联合国宪章精神指导下~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使联合国维和行动取得成功并健康发展~中国认为应该确立并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1(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的原则。
2(坚持不使用武力~以和平方式,斡旋、调解、谈判等,解决争端~尤其是在一国内部冲突中~更应坚持这一点~而不应该动辄采取强制性行动。即使是人道主义行动~也不应诉诸军事手段。
3(维和行动的指挥和控制权应属于联合国。反对实行双重标准~不能把个别或少数国家的政策主张强加给联合国安理会。不能允许少数国家假联合国之名~行军事干涉之实。
4(采取维和行动~要遵循事先征得当事国的同意、严守中立、除自卫外不得使用武力等被历史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一系列原则。
5(充分准备~慎重行动~量力而行。条件不成熟时不应实施维和行动~更不应该使之成为冲突一方~偏离维和的根本方向。
,二,中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基本情况
中国自80年代调整了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政策~采取了区别对待、积极支持的态度~并逐步派人参加了一些维和行动。
1988年9月~中国正式成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成员。1989年~中国首次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
1990年中国首次派军事观察员参加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
1992年4月~中国政府派遣工程兵大队参加联合国驻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的维和行动。
4
1997年5月~中国政府决定原则上参加联合国维和待命安排~并将在适当时候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军事观察员、民事警察和工程、医疗、运输等后勤保障分队。
2000年1月~应联合国请求~中国政府向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派遣了55名民事警察。这是中国首次派遣民事警察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
中国一贯支持并积极参与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维和行动~主张联合国维和行动应切实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公认的维和行动原则。中国继续支持联合国维和行动改革~希望进一步加强联合国的维和能力。
中国自1990年首次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派遣军事观察员~到2010年12月~已先后向19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维和军事人员~累计派出维和官兵17390人次。自2000年1月起~中国已向东帝汶等7个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1569人次。根据2010年12月的统计~中国共有1955名官兵在9个联合国任务区遂行维和任务。中国目前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遣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
在过去十几年中~中国先后有9名维和军事人员在执行任务中牺牲~数十人负伤。
五、结束语
冷战结束后~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发展的主流。但是~冷战结束并没有也不可能结束世界上的流血冲突。从冷战结束以来的形势发展来看~因两极格局瓦解凸显的民族、宗教等各种矛盾引发的冲突甚至战争一直持续不断~造成世界局势出现了一定的不稳定。联合国维和行动在维护和恢复地区和平和帮助解决地区冲突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它的职能和作用也越来越为世人瞩目~今后不仅不会削弱~而且必将进一步加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