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框架结构设计

2012-09-11 7页 doc 45KB 247阅读

用户头像

is_340976

暂无简介

举报
框架结构设计 16.3 构造措施 16.3.1 支承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6.3.1.1 框架梁、柱截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梁截面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梁净跨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宜小于4; (2)柱截面的宽度不宜小于300mm;柱净高与截面高度或直径之比不宜小于4。 16.3.1.2 梁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梁截面上部和下部纵向通长钢筋,第一、第二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Φ14,第三、第四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Φ12; (2)加密区箍筋的配置,可按本规范表6.3.4采用。 16.3.1.3 柱的...
框架结构设计
16.3 构造措施 16.3.1 支承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6.3.1.1 框架梁、柱截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梁截面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梁净跨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宜小于4; (2)柱截面的宽度不宜小于300mm;柱净高与截面高度或直径之比不宜小于4。 16.3.1.2 梁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梁截面上部和下部纵向通长钢筋,第一、第二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Φ14,第三、第四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Φ12; (2)加密区箍筋的配置,可按本规范表6.3.4采用。 16.3.1.3 柱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对称配筋; (2)纵向钢筋最小总配筋率,应按表16.3.1采用; (3)柱两端的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长度,6度和7度时不应小于柱截面的长边长度;8度和9度时不应小于柱截面长边长度的1.5倍,且不小于500mm;柱加密区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可按本规范表6.3.10采用。 16.3.1.4 支承结构牛腿(柱肩)的箍筋直径,第一、第二抗震等级时不应小于8mm,第三、第四抗震等级时不应小于6mm;箍筋间距均不应大于100mm。 16.3.2 支承结构采用钢结构时,宜采用带平腹杆和交叉斜腹杆的结构形式;平腹杆的长细比不宜大于150;斜腹杆的长细比,6度和7度时不宜大于250,8度时不宜大于200,9度时不宜大于150;地脚螺栓,在混凝土中的锚固端宜采用锚板形式,埋置深度不应小于18倍螺栓直径。 16.3.3 支承结构采用砖砌箱形结构时,支承结构顶部应设置一道圈梁,当高度超过4m时,中间尚应设置一道圈梁;砌体的四角应设置构造柱,其截面不宜小于240mm×240mm,纵向钢筋不宜少于4Φ12,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250mm;构造柱沿高度每隔500mm,应伸出2Φ6水平钢筋与墙体拉结,水平钢筋伸入砌体长度不应小于1m。 16.3.4 通廊跨间承重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大梁时,宜将大梁上翻;大梁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长度不应小于梁高,加密区箍筋最大间距、最小直径应按表16.3.4采用;大梁端部预埋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且应加强锚固。跨间承重结构采用桁架时,宜采用下承式结构,其端部应加强连结,并在横向形成闭合框架。 16.3.5 建(构)筑物上支承通廊的横梁和支承结构肩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16.3.5.1 横梁、肩梁与通廊大梁联结处,应设置支座钢垫板,其厚度不宜小于16mm。 16.3.5.2 7度中软、软场地和8度、9度时,钢筋混凝土肩梁支承面的预埋件,应设置垂直于通廊纵向的抗剪钢板,抗剪钢板应有加劲板。 16.3.5.3 通廊大梁与肩梁间,宜采用螺栓连接,6度、7度及8度硬、中硬场地时,也可采用焊接。 16.3.5.4 钢筋混凝土横梁的支承结构,6度和7度时不宜采用砖壁柱,8度和9度时不应采用砖壁柱;横梁应按剪扭构件配筋。 16.3.5.5 钢筋混凝土横梁、肩梁,应采用矩形截面;不得在横梁上伸出短柱作为通廊的支座。 16.3.6 通廊廊身采用砖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6.3.6.1 砖墙厚度不应小于240mm,并宜减小窗洞尺寸。 16.3.6.2 砖墙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檐口圈梁,其截面高度不宜小于120mm,纵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300mm。 16.3.6.3 砖墙应设置构造柱,6度、7度、8度和9度时,构造柱的间距分别不宜大于8、6、5、4m。 16.3.6.4 构造柱的截面和配筋,宜符合本章第16.3.3条的规定;构造柱与檐口圈梁和纵向大梁应有可靠连接。 16.3.6.5 屋面板与檐口圈梁间,底板与纵大梁间,均应可靠连接。 16.3.7 通廊支承在建(构)筑物上时,宜采用滑(滚)动等形式的支座,并应采取防止落梁的措施。 6.4 框架柱构造要求 6.4.1 柱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矩形截面柱的边长,非抗震时不宜小于250mm,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300mm;圆柱截面直径不宜小于350mm; 2 柱剪跨比宜大于2; 3 柱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3。 6.4.2 抗震设计时,钢筋混凝土柱轴压比不宜超过表6.4.2的规定;对于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其轴压比限值应适当减小。 6.4.3 柱纵向钢筋和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柱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6.4.3-1的规定值,且柱截面每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抗震设计时,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表中数值应增加0.1; 2 抗震设计时,柱箍筋在规定的范围内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间距和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情况下,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4.3-2采用; 2)二级框架柱箍筋直径不小于10mm、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柱根外最大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6mm;四级框架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或柱中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3)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一级时尚不应大于6倍的纵向钢筋直径。 6.4.4 柱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抗震设计时,宜采用对称配筋; 2 抗震设计时,截面尺寸大于400mm的柱,其纵向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非抗震设计时,柱纵向钢筋间距不应大于350mm;柱纵向钢筋净距均不应小于50mm; 3 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大于5%、不应大于6%,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5%; 4 一级且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其单侧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1.2%; 5 边柱、角柱及剪力墙端柱考虑地震作用组合产生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加25%。 6.4.5 柱的纵筋不应与箍筋、拉筋及预埋件等焊接。 6.4.6 抗震设计时,柱箍筋加密区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底层柱的上端和其他各层柱的两端,应取矩形截面柱之长边尺寸(或圆形截面柱之直径)、柱净高之1/6和500mm三者之最大值范围; 2 底层柱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的范围; 3 底层柱柱根以上1/3柱净高的范围; 4 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和因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全高范围; 5 一级及二级框架角柱的全高范围; 6 需要提高变形能力的柱的全高范围。 6.4.7 柱加密区范围内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应符合下式要求: 2 对一、二、三、四级框架柱,其箍筋加密区范围内箍筋的体积配箍率尚且分别不应小于0.8%、0.6%、0.4%和0.4%; 3 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1.2%;设防烈度为9度时,不应小于1.5%; 4 计算复合箍筋的体积配箍率时,应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计算复合螺旋箍筋的体积配箍率时,其非螺旋箍筋的体积应乘以换算系数0.8。 6.4.8 抗震设计时,柱箍筋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箍筋应为封闭式,其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倍的箍筋直径,且不应小于75mm; 2 箍筋加密区的箍筋肢距,一级不宜大于200mm,二、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四级不宜大于300mm。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约束;采用拉筋组合箍时,拉筋宜紧靠纵向钢筋并勾住封闭箍。 3 柱非加密区的箍筋,其体积配箍率不宜小于加密区的一半;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加密区箍筋间距的2倍,且一、二级不应大于10倍纵向钢筋直径,三、四级不应大于15倍纵向钢筋直径。 6.4.9 非抗震设计时,柱中箍筋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周边箍筋应为封闭式; 2 箍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且不应大于构件截面的短边尺寸和最小纵向受力钢筋直径的15倍; 3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最大纵向钢筋直径的1/4,且不应小于6mm; 4 当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超过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最小纵向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箍筋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倍箍筋直径; 5 当柱每边纵筋多于3根时,应设置复合箍筋(可采用拉筋); 6 柱内纵向钢筋采用搭接做法时,搭接长度范围内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在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在纵向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当受压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尚应在搭接接头端面外100mm的范围内各设置两道箍筋。 6.4.10 框架节点核心区应设置水平箍筋,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抗震设计时,箍筋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6.4.9条的有关规定,但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对四边有梁与之相连的节点,可仅沿节点周边设置矩形箍筋; 2 抗震设计时,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宜符合本规程第6.4.3条有关柱箍筋的规定。一、二、三级框架节点核心区配箍特征值分别不宜小于0.12、0.10和0.08,且箍筋体积配箍率分别不宜小于0.6%、0.5%和0.4%。柱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节点核心区的配箍特征值不宜小于核心区上、下柱端配箍特征值中的较大值。
/
本文档为【框架结构设计】,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