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杭州幼儿园报名

2017-10-07 8页 doc 21KB 28阅读

用户头像

is_954223

暂无简介

举报
杭州幼儿园报名杭州幼儿园报名 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幼儿、家长和托幼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杭州市学前教育1+4新政和《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规定~结合杭州城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入园当年的8月31日,含,前已经年满三周岁的杭州城区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报名时间 各类幼儿园均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报名方式~原则上为每年6月第一周的双休日。 三、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城区常住户口幼儿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
杭州幼儿园报名
杭州幼儿园报名 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幼儿、家长和托幼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杭州市学前教育1+4新政和《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规定~结合杭州城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入园当年的8月31日,含,前已经年满三周岁的杭州城区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报名时间 各类幼儿园均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报名方式~原则上为每年6月第一周的双休日。 三、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城区常住户口幼儿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居住地,以居住证和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条件按照《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0?315号,执行。 2(“就近入园”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城区户籍幼儿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由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幼儿~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类 幼儿中优先安排。 3.招收唯一原则:原则上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招收的幼儿~其它幼儿园不得重复招收。 四、招生过程 ,一,制订 幼儿园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规定和区教育局核定的办园规模制订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招生计划需经区教育局,社发局,审核后统一公布。 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应在招生前10个工作日将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办法、招生计划、招生的幼儿园名录及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在机关网站一级栏目下予以公告~并通过街道、社区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各幼儿园应在本园网站公布招生通告~并在园区门口显要位臵张贴纸质通告。通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班级数、报名时间、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收费、咨询电话。 ,二,现场报名 1.幼儿前往幼儿园报名~需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 2.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户口本、房产证和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提交《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0,315号,规定材料的原 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的有效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三,录取方式 1(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 2(部门办幼儿园在解决本系统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可就近向社会公开招生, 3(户籍所在地无配套幼儿园的~家长到相对就近幼儿园报名~未被招收的~由区教育局,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4(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报名~未被招收的~由区教育局,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5(驻杭州市区部队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 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杭州市区的幼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酌情照顾录取, 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杭州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幼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酌情照顾录取, 6(残疾人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园应优先给予照顾, 7. 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随带子女、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按《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杭教高中„2012?8号,执行, 8(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归国和引进浙商子女按《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执行, 9(拆迁过渡家庭幼儿~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附近幼儿园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教育局,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0. 集体户口家庭幼儿~向实际居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 由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局,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杭州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由公租房所在地教育局,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四,招录结果告知 1.对招收的幼儿~各幼儿园应在现场报名结束两周内向家长发送入园通知。 2.对未予招收的幼儿~幼儿园应当于现场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书面告知家长~说明未予招收的原因,幼儿园要向未被招收的幼儿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并对幼儿入园的其他途径予以指引。 3.幼儿园新生录取工作原则上要求在6月底前结束~个别需作调整的~8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1(各区教育局,社发局,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园需求的摸底调查工作~积极挖掘潜力~认真制定招生计划~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 2(各幼儿园在接受报名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耐心宣传招生政策~努力为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做到无违规招生行为、无家长投诉事件、无家长群体漏夜排队现象,幼儿园报名时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 3(各幼儿园招生时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不得提前收缴录取新生的各项费用,进城务工 人员子女一经录取~享受市区户籍儿童同等收费标准。 4(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应努力促进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 5. 招生工作初步结束后~各区教育局,社发局,要及时了解可继续招收幼儿的幼儿园情况~并积极帮助未被录取孩子家长推荐并联系相关幼儿园。 六、附则 ,一,本办法杭州市区是指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萧山区、余杭区参照该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所依据的上级政策如有变动~按变动后的政策执行。 ,四,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0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3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接受学前教育,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0〕2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年龄在3至6周岁,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我市居住的非杭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适用本办法。 二、入园条件 适龄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入园,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二)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市实际居住1年及以上; (三)其父母至少1人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三、入园手续 (一)符合入园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报名。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的有效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二)居住地幼儿园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存在困难的,应在受理登记后统一报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统筹,以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实际居住时间以及在我市工作并交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其子女入园。 (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入居住地幼儿园或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园的,接收幼儿园必须 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坚持“育人为本”的原则,充分挖掘潜力,尽力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结合实际,改进教育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与本市儿童同等待遇,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工作纳入本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规划、建设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纳入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划,根据需求增长的实际,适当调整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设置规模标准。 (三)各区、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2010〕 22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幼儿园教师待遇,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幼儿园实际接纳幼儿数量拨付。市本级采取以奖代拨、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经费扶持力度。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举办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整治;对基本达到办学条件的幼儿园,及时予以审批;对尚未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幼儿园,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的,在做好幼儿分流的前提下,依法予以取缔。 (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坚持多元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在经济发达、人口集聚的城镇举办上档次、上规模的民办幼儿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完善幼儿园准入制度,健全幼儿园等级和年度考核制度。幼儿园不得随意扩大办学规模及每班班额。 (六)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普查和登记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的管理,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登记制度,积极配合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人员名册和数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入园方案。 (七)各级劳动保障、人事、财政、物价、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履行保障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责任,支持和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相关工作。
/
本文档为【杭州幼儿园报名】,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