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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司法鉴定

2017-09-29 1页 doc 10KB 5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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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司法鉴定精神病司法鉴定 精 神 疾 病 司 法 鉴 定 书 鉴定号201143 委托鉴定机关:XXXX模拟公安局 案 由:故意伤害 鉴 定 目 的:有无精神病及责任能力 鉴 定 方 式:门诊鉴定 鉴 定 场 所:XXXX模拟脑科医院司法精神科 送 鉴 日 期:2011年6月4日 鉴 定 日 期:2011年6月19日 被鉴定人姓名:XXX 性别:男 年龄:43岁 籍贯:XX 民族:汉 文化程度:初中 职业、职务:无 婚姻:未婚 工作单位:无 家庭住址:XX市XX镇XX北路XXX号 案情摘要: 被鉴定人XXX于2011年...
精神病司法鉴定
精神病司法鉴定 精 神 疾 病 司 法 鉴 定 书 鉴定号201143 委托鉴定机关:XXXX模拟公安局 案 由:故意伤害 鉴 定 目 的:有无精神病及责任能力 鉴 定 方 式:门诊鉴定 鉴 定 场 所:XXXX模拟脑科医院司法精神科 送 鉴 日 期:2011年6月4日 鉴 定 日 期:2011年6月19日 被鉴定人姓名:XXX 性别:男 年龄:43岁 籍贯:XX 民族:汉 文化程度:初中 职业、职务:无 婚姻:未婚 工作单位:无 家庭住址:XX市XX镇XX北路XXX号 案情摘要: 被鉴定人XXX于2011年6月3日下午 检查: 头颅CT:正常。 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查:未发现精神病性分值。 脑电图:正常。 皮肤电生理:正常。 精神检查:神智清楚,情平淡,平素与人交往表现正常。没有 家族精神病史。 结论:被鉴定人XXX精神正常,被鉴定人意识清晰,定向力完整, 未见感知觉障碍,言语畅通,连贯,无思维逻辑障碍,无妄想。 情感活动协调适度。智能一般,自知力存在。作案时有限制责任能力。 鉴定人员签名: XXX XXX XXX XXX 201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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