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取名建议重点
, 商标取名建议
我们都知道申请商标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不能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冲突。即申请人的
商标名称或商标图样不能侵犯他人的姓名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利。但大家都忽
略了商标法中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这也是大家在商标取名中因经常忽视而折戟沉沙
的险滩。因此,笔者就这两条法规做一个简单
,希望对大家的商标取名工作有
一点点帮助。 , ,
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
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
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 ,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
府同意的除外; , ,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
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 ,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
经授权的除外; , ,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 ,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 ,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 ,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 ,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
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
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
,
本条规定的内容一目了然,想必看完之后大家心里已经有了些许了解,但笔
者在这里要重点强调的是法条中的“不能使用”。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的使用是
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
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
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
,
以上第十条列举的情形,比如以“重庆”、“朝鲜”、“紫光阁”、“黑鬼”等作为商
标是违反商标法规定的,为无效商标。因此不能作为商标进行使用当然更不能申请
注册。 ,
,
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见到一些带地名的商标比如“北京二麻子”、“陕西
彩虹”、“法国老人头”。在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像这种商标所含国名、地名与其他
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国名地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属地区、国别作用
的,可以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
,
就拿“陕西彩虹”商标来说,假设这个商标被用在电风扇上,“彩虹”就是有显
著性的独立商标,而“陕西”两字只是为了标明产品产地,它没有显著性,申报时申
请人要注明放弃“陕西”二字的商标专用权。因为惟有如此,才能符合商标法第十条
规定,另外,也便于他人在经营活动对该地名的正常使用。 , ,
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 ,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 ,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
点的; , ,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 ,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
,
从“不能注册”四字可以看出相比第十条,本条的禁止力度较弱,仅规定了此
类商标不得注册,但没有禁止使用。比如人用药上的“胃宝”商标、矿泉水上的“清甜”
商标、面包上使用的“全麦”商标,企业将这些标志用在展会上、包装袋上、广告宣
传页上等行为法律都不禁止,但他们不能申请注册,即商标局不会核准此类商标的
注册申请。 ,
,
本条如此规定的原因在于此类商标缺乏显著性,那么何为商标的显著性?所谓
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
品或服务的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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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就是商标具有的与他人商标有鲜明区别的特性。一个显著性较强的商
标,能使消费者一下子联想到产品或服务的确定的来源,比如“KFC”、“NOKIA”;
而显著性较弱或没有显著性的商标,就是消费者看着商标,还要对产品或服务的来
源进行再次的判断确认,比如在灯泡上使用“30W”、在酒上使用“纯粮”、在面粉上
使用“特级”等,这些商标所体现的含义,其他同类产品也具有,消费者还是不能通
过该商标区分产品服务来源,因此此类商标没有发挥出商标应具有的区分产品服务
来源的作用,是不合格的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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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商标其他要素或者商标整体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作用的除外,比如,人
用药叫“云朵胃宝”、矿泉水叫“金星清甜”、面包叫“月亮全麦”等,这样的商标就有
了显著性部分,通过该部分商标就具有了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另外,本身不具备
显著特征的标志经过使用取得商标显著特征,起到区分商品来源作用的,可以作为
商标注册,比如牙膏品牌“两面针”(两面针为中药名称,是该牙膏的原料之一)。 , ,
不过从商标取名的角度来说,我们不建议申请人给商标取显著性较弱或没有
显著性的名称,再通过使用使商标获得显著性,这样的过程比较漫长,不利于企业
品牌创建;另外此类商标在未取得显著性之前不能注册,法律对其保护力度极其微
小,在使用中被侵权风险大,存活几率小。 , ,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商标的取名,既不能违反第十条规定又要具有
显著性,既表达了本人主观意向又要符合客观规定,既要顾及当下又要放眼未来,
使我们未来推向国际的知名品牌高端大气合规定、低调奢华恒久远。 ,
古今名言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 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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