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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定义

2017-10-12 34页 doc 62KB 1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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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定义增值税的定义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现行的增 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 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 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 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目录 简介 历史 描...
增值税的定义
增值税的定义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现行的增 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 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 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 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目录 简介 历史 描述 定义 VAT) value added tax( 税款抵扣的办法 计算 基本公式 基本示例 标价方法的规定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纳税范围及对象 纳税义务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征收范围 增值税包括 销售货物增值税 混合销售增值税 免征范围和减免项目 免征范围 减免项目 减免税 8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其它免增值税 相关法规和文件 全国人大 国务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转型 定义 其它 总结 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的特点 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增值税税率说明 一般纳税人 金属矿采选产品 自来水增值税 文物商店 寄售商店 单位和个人经 销售自己使用过 销售进口货物 邮政部门以外 农业产品 工厂回收的废旧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手续 对增值税的 批评 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改革 适用的法律法规 增值税- 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 简介 历史 描述 定义 value added tax(VAT) 税款抵扣的办法 计算 基本公式 基本示例 标价方法的规定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纳税范围及对象 纳税义务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征收范围 增值税包括 销售货物增值税 混合销售增值税 免征范围和减免项目 免征范围 减免项目 减免税 8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其它免增值税 相关法规和文件 全国人大 国务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转型 定义 其它 知识点总结 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的特点 增值税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增值税税率说明 一般纳税人 金属矿采选产品 自来水增值税 文物商店 寄售商店 单位和个人经 销售自己使用过 销售进口货物 邮政部门以外 农业产品 工厂回收的废旧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手续 对增值税的批评 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改革 适用的法律法规 增值税- 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 展开 编辑本段简介 历史 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并且于1984年和1993年进行了两次重要改革,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税务标志 例》为基础的。 2008年11月5日经过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描述 现在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属于流转税类。增值税的税收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是最大的一个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编辑本段定义 value added tax(VAT) 增值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 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 税款抵扣的办法 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编辑本段计算 基本公式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基本示例 增值税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价外税是根据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税,税金和价格是分开的,在价格上涨时,是价动还是税动,界限分明,责任清楚,有利于制约纳税人的提价动机,也便于消费者对价格的监督,采用价外税的形式,价格是多少,税金是多少,清楚明了,消费者从中可以掌控国家调节消费的方向,从而相应的修正自己的消费方向。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甲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增值税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但也有8项不能抵扣的。 沿用上例,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乙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获得b公司的货款后)上交给国 -1700=850元(那1700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 元已在你公司购买甲货物时加入货款中,由a公司代收代缴过了),所以这850元是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乙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乙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0 ”,因为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如果B公司没有付钱,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 分录中并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因为这并不归你公司所有,而是应交给国家的税收。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收。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应该注意的是价外税只是商业对商业。 标价方法的规定 当交易是商业对顾客时,标价必须含税。当交易是商业对商业时,标价不必含税。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1、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热力、电力、气体等);2应税劳务(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4、特殊行业的特殊业务(例:死当物品、销售代销产品、寄销货物、销售集邮邮票、首日封业务等); 5、视同销售业务;6、混合销售行为;7、兼营货物销售。 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五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7%、征收率和零税率。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留抵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及纳税地点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编辑本段纳税范围及对象 纳税义务人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赋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划分标准为: 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50万元人民币; 批发、零售等非生产型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人民币。 小规模纳税人 年销售额达不到前述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 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达到标准后经申请被批准后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对小规模纳税人实现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 一般纳税人 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到标准的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此外对于生产型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的,这一标准可以放宽至30万元人民币,但对非生产型商贸企业无论其会计核算健全是否健全均要达到标准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另外,由于自1999年起国家强制推广税控加油机,并禁止非税控加油机的生产和销售,所以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12月3日发布国税函[2001]882号《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将所有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无论其规模是否达到标准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无下列行为,即使某一年度的应税销售额达不到标准通常也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 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 对于刚刚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包括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需经过一个纳税辅导期才能成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辅导期 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税务机关应对其进行全面评审,如同时符合下列条 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 件,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 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 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税率、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基本税率、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等也适用征收率。 基本税率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应税行为,除下述低税、免税等以外,一律适用17%的基本税率,对于烟、酒、奢侈品等特殊货物另通过加征消费税来进行税收负担的调节。 低税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一)农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音像制品。 (三)电子出版物。是指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存储在载体形态和格式主要包括光盘、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CF卡、MD卡、SM卡、MMC卡、 RS-MMC卡、MS卡、SD卡、XD卡、T-F1ash卡、记忆棒)和各种存储芯片。 (四)二甲醚。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其中商业类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4%;工业类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6%,并且均不得抵扣进项税。 从2009 同上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工业还是商业,税率均调整为3%。财税[2009]9号还规定: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根据国务院1994年2月22日国发(1994)1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按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编辑本段征收范围 增值税包括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销售货物增值税 此外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在中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互不重叠,征收增值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增值税。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存在纳税人兼营或混合经营这两种税的应税行为。 混合销售增值税 对于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被视为混合销售行为,如: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销售货物为增值税征收范围,运输为营业税征收范围。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对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的营业额占其全部营业额的50%以上),全部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对非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其他纳税人,全部视为营业税应税劳务,而不再征收增值税。 与混合销售行为不同,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在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应税行为,且这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对此的税务处理方法是要求纳税人将两者分开核算,分别纳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或者分别核算不准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和营业额。 其他较为特殊的增值税应税范围还包括:货物期货的实物交割、典当业销售死 当、非邮政部门生产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生产销售集邮商品缴纳营业税)等等。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比较: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比,其相同之处是两者既包括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两种行为。不同之处是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的混合,即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紧密相连以致混合为一体(如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货物销售款与非应税劳务款同时从同一购买者(客户)那里取得而难以分清;而兼营行为强调的是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他们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发生的,即不同是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客户)身上。因此判断某纳税人的行为究竟是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行为,主要是看其销售货物行为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即其货物销售与非应税劳务的提供是否同时服务于同一客户),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兼营行为。正因为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性质不同,故其纳税原则也不相同。前者是以纳税人的’经营主业"为标准划分,就全部销售收入(营业额)只征一种税,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而后者是以会计核算为标准,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准确核算,则分别征税(即销售行为征增值税,非应税劳务行为征营业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算分别征收。 另外,应特别注意的是,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的内涵是不相同 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编辑本段免征范围和减免项目 免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2]》第十六条规定了下列8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减免项目 未达到起征点的也予以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的减免权在国务院,任何地区、部门均无权减免增值税,但各省级国税局可在规定的幅度 基建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加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 因转让著作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以及因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 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的,不征收增值税 对电信部门及其 下属的电话号簿公司销售电话号簿业务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销售给军队、军警的军事用品免征增值税 军队、武警系统所属企业生产的在系统 人民银行按国际市场价格配售的黄金,免征增值税 黄金生产和销售单位销售黄金(不含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 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规格为50克、100克、 伴生金),免征增值税 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返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对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矿),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上海钻石交易所 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 校办企业生产的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应税产品(不包括消费税应税产品),免征增值税 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和票据等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资产公司销售转让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以及利用该货物、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 铁路系统 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用于第29届奥运会的体育场馆建设所需设备中与体育场馆设施固定不可分离的设备以及直接用于奥运会比赛用的消耗品(如比赛用球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 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 对国 对民航总局直属航空公司和地方航空公司"九五"期间进口飞机(包括租赁飞机),暂减按6%计征进口增值税 对利用煤矿石、煤渣、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以及国家列名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减半征收增值税 以上所列仅为部分减免项目而非全部。 编辑本段减免税 8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下列8个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其它免增值税 未达到起征点的也予以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的减免权在国务院,任何地区、部门均无权减免增值税,但各省级国税局可在规定的幅度编辑本段相关法规和文件 全国人大 全国人民代大会常务委员会,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国务院 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94年2月22日,国发(1994)1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1993年12月25日,[93]财法字第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2年3月13日,财税[2002]29号,《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2月24日,财税[2005]28号,《关于2005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1993年11月6日,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10月18日,国税发[1995]192号,《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6月4日,国税发[1999]第110号,《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12月3日,国税函[2001]882号,《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国家税务总 ,《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局,2002年5月17日,国税发[2002]56号 通知》 编辑本段增值税转型 定义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在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而如果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意味着这部分税金可以在税前抵扣。 其它 世界上采用增值税税制的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都是消费型增值税。因为它有利于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因而颇受企业的欢迎。 编辑本段知识点总结 增值税的概念 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增值税的特点 1、实行价外税 2(划分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3(简化征收率一般纳税人:17%、13%; 小规模纳税人:3%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有两种类别: (1)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达到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即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 能按照税法的规定,分别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且是会计核算健全, 额的单位。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1、一般范围: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2、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 (4)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3(特殊行为: (1)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a.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b.代他人销售货物 c.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d.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e.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f.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g.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h.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 混合经营:增值税征管中的混合销售行为,指的是既涉及增值税销售行为又涉及营业税销售行为。 例如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销售货物为增值税征收范围,运输为营业税征收范围。 (3) 兼营行为:增值税征管中的兼营行为指的是,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兼营非应税劳务。 增值税的税率 [3] 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一般纳税人:17%、13% 小规模纳税人:3%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计税依据为其销售额,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为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 (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的计算: 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 a.销项税额:是指纳 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b.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c.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款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手续费、运输费等) ?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价税分离公式)的换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d.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对视同销售货物征税而无销售额的,应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4) 进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专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为其进项税额) (5) 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据税法的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纳税人购买货物和应税劳务,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含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编辑本段增值税税率说明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办税流程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4(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5(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金属矿采选产品 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自来水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的税率征收。 文物商店 文物商店和拍卖行的货物销售按6%的税率征收。 寄售商店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按6%的税率征收。 单位和个人经 单位和个人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 注:“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对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进口货物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进口货物,税率为6%,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6%。 邮政部门以外 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农业产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工厂回收的废旧物 工厂回收的废旧物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发票上的运费金额按10%的扣除率计 算进项税额。如运输费用和其他杂费合并开列,则不得计算进项税额。 编辑本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1.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 2.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前项规定的定量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4.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定量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定量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5.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手续 1. 申请。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并提供合格办税人员证书,年度销售(营业)额等有关证件、资料,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机构的有关证件或复印件,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2. 填表。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于十日适用的法律法规 ? 中国大陆境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010年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2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1994年4月23日,国税发【1994】第116号)*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2月2日 实施日期:2009年2月2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1999年3月2日,国税发【1999】第029号)*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30日 实施日期:2006年4月30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编辑本段增值税- 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 什么是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专用发票构成: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分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帐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帐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帐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帐凭证。 如何领购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开发票的最高限额: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由税务机关依 增值税发票(6张) 办税流程 法审批。 认证: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帐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存根联滞留票是指销货方已申报而购货方超过90天未认证抵扣进项税,稽核系统内有存根联数据而无相对应抵扣联数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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