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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办理流程

2017-11-13 4页 doc 14KB 1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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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办理流程社保办理流程 社保办理流程,社保办理条件,社保办理时间: 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单位纳税所在地税分局)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社保办理程序: 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单位纳税所在地税分局)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1.缴费单位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并填写《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缴费单位、地税机关、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各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 银行帐号...
社保办理流程
社保办理流程 社保办理流程,社保办理条件,社保办理时间: 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单位纳税所在地税分局)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社保办理程序: 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单位纳税所在地税分局)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1.缴费单位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并填写《合肥市社会保险》一式三份(缴费单位、地税机关、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各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 银行帐号证明; 缴费单位的成立批准文件;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 2.缴费单位携带地税机关审核的《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式两份和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3.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所录用的人员未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过登记备案的,可携带《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录用人员登记表》(纸质和电子)和《劳动合同》在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登记科同时办理录用人员登记备案手续。电子表格可携带U盘拷贝或从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社保办理条件: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三)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四)工伤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 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五)生育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保办理时间: 每月1,24日(不含节假日)工作时间 社保办理地址及窗口电话: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业务联系电话 一、社会保险登记管理。 1(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 2(为新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建立保险档案; 3(社会保险年审。 办理窗口:1—8号电话:3536157 二、基金征缴管理。 1(核定、调整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 2(办理缴费单位人员增,减、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3(建立和管理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20—24号窗口负责办理高新、经济、新站开发区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相关业务。电话:3536351 15—19号窗口负责办理瑶海区和包河区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相关业务。电话:3536143 9—14号窗口负责办理庐阳区和蜀山区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相关业务。电话:3536496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二楼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536356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3536141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3536325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3536127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3536249 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678367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3536391 市职业技术指导中心: 4254962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65675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3536413 监察投诉受理邮箱:hflbjc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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